您的位置:
文学城
» 博客
»唤唤(4)认识爱读
唤唤(4)认识爱读
且说上次唤唤挂了电话后心情不错,见"队长支招",趁着周末来到了书店。
书店比较安静,人不多也不少,唤唤翻了翻最近出的小说,然后又去看了一下杂志,这里有她喜欢的"新时尚",不过今天似乎有点静不下心来,正准备离开,还没出门,就看到来了一男士,她随即改变了主意,跟着他的身后,在他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她朝他的那边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他也在往这边看,她只好用一个微笑算是打了一个招呼,忙回过头往书架上看,其实她不知道她在找什么书,好象没找到,她做了个无奈的样子,又朝男士那边看去,正好看到他还在看这边,她想赶快回头,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您找什么书,我可以帮忙吗?"他友好地问到,
"没有,我不找书,"一想不对啊,"我只是随便看看,"她有点尴尬地又补充说道。好在他什么也没注意到,
"我想来看看有没有介绍写诗的书,"他说道,不知是说给自己还是对方听,
"是那些说平仄的吗?"她问,
"您知道啊?"他问,这个美女难道还是才女?他同时心里问自己,
"不知道,"她摇了摇头。
"您一定知道,您给我讲讲行吗?...交个朋友好吗?我叫爱读,"没等她回答他首先自我介绍了起来,同时拿了一张名片出来,她接了过去,
"我叫唤唤,我没有名片,"她说,
"可以请您给我的手机打个电话吗?"男士注意到了她的手机,就这样他们认识了。
"我该走了",她说,
"我们可以握个手吗?"他问,
"这里人太多,"
"那下次?"她没有回答,但点了点头。
随后的几天,他给她打了不少电话,他们一起聊天,天南地北,也谈对人生的看法以及一些文学作品等。每天,爱读都会在某个恰当的时候电话里对唤唤说,"我好想你,我可以请你吃饭吗?"几天之后,电话里终于有了她肯定的答复。
这天,他们来到了当地有名的一家法国餐馆,席间,爱读问她能不能说说她的情况,唤唤答道:"我在一家商店工作,工作很简单,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两人交往,我只看对方的才华,而不是对方的财产,你说是吧?"爱读也就不好再问了。唤唤问他能不能说说他为什么喜欢文学,他就把自己的情况跟她一一道来,不时地抬头看一眼对方,不过他好象有点害羞的样子,大多数时候并没有看她的脸,而是在看肩膀下面一点的那部分...
吃完饭,他坚持要送她回家,到了她的家,他坚持要送她进去。她的家,墙上挂满了毛豆(model)的画象,桌上也有不少时装设计的杂志,
"不会说你是时装设计师吧?"他诧异地问道,
"我没有说我不是啊!"唤唤答道,稍带狡猾的微笑一闪而过,但马上就是一脸无辜的样子,
"那你先头...,"他张了张嘴,却没有了后文,
"我是想考考你是不是真心对我好,所以...,"她还没有说完,
"我发誓,...(省去一百多字)",
"你说我象谁?"唤唤扬起小脸问道,
"你象公主,太平公主!"爱读把双手搭到了唤唤的肩上,幸福的晕了头,他今天刚好看到"世界日报"有篇文章"为太平公主们鸣不平",
"你说什么?"唤唤的笑容有点僵硬了起来,她开始环疑她那里是不是有点平,
"我是随口说出来的,跟你开个玩笑!你真的非常漂亮,你的身体很有曲线,真的!"爱读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唤唤轻轻地把他推了一下说,"对不起,我突然想起来晚上我有个重要的会议我得马上准备,咱们改日再聊好吗?"
"你生气了吗?"
"没有,真的没有,"
"你一定是生气了!"
"我发誓,我一点都没有生气,改日,好吗?"
"那好吧!"爱读非常无奈地说,"我送你吧!"
~下集~
闲言 发表评论于
爱读还真在书店,叫大牙猜中了~~~
一廉幽梦 发表评论于
有意思,呵呵
土村药师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好玩!
特高兴 发表评论于
哈哈。。有意思。唤唤和爱读兄,嘿嘿嘿嘿。。。
丁庄秀园 发表评论于
给爱读:怎么婚礼的梦都做上了?你就美吧!
给拉拉:拉拉是魅力中夹带少许威严,
给海棠:其实都是你那电磁理论惹出来的,呵呵
海棠花飞 发表评论于
丁庄主还挺能8,都8到爱读了,继续,继续,俺抢不到沙发,做地上了:)
马匹拉拉队 发表评论于
唤唤魅力无限, 大牙又该去报数乐~~~~
liketoread 发表评论于
唤唤的婚礼
那是家乡最美的季节, 初夏的一个星期天. 阳光照在身上使人痒痒的.空气里弥漫着那丁香花淡淡的香气. 好多喜鹊叫着, 追逐着, 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
不知为什么, 今天一定要去参加一个记不起来的朋友的婚礼. 早上起来, 刷牙, 洗澡, 刮胡子. 换上了平时很少穿的西装. 在衣橱里找了好长时间也没找到自己最喜欢的那条红领带. 最后只能用女儿送的那条兰色领带. 在镜子前看了看, 突然想笑. 觉得自己挺象小区来收旧货的.
下了楼, 刚要跨进车, 老爷子从后面上气不接下气的赶来. 手里拿着那厚厚的红包. 是,差点忘了带红包.
路上车不多, 一会儿就到了哈尔滨最好的五星酒店, 香港人开的”新加坡大酒店”. 离酒店老远就看见一长串的婚礼车队. 除了法拉利, 宝马, 就是加长的HUMMER. 担心自己老掉牙的雅阁破坏了气氛, 就把车停在了路旁.
走进酒店, 好气派. 优美的音乐从临窗的钢琴里传来. 从窗口望去, 就是波光闪闪的松花江. 太阳岛漂在远处那未散去的晨雾里.
走进婚礼大厅, 有人拍我的肩膀. 回头一看, 是我近十年没见面的大学同学. 问他为什么在这里. 他告诉我今天的新郎是他的研究生. 凑巧, 这世界有时真的太小.
不一会儿, 十点整, 新郎在红地毯上过去. 小伙子好帅气, 高高的个, 大大的眼睛, 细皮嫩肉的, 一看就是读书人. 新娘子着着漂亮的白色婚纱, 象从天而降的女神挽着她爸爸的手臂走了过来. 走近了, 细看新娘子. 哇, 那不是唤唤吗! 惊喜的喊出声来, 唤…..另一个”唤” 还没喊出来觉着头上挨了一巴掌. 努力睁眼一看, 是太太在床边. “ 快起来吧, 送孩子上学晚了”.
丁庄秀园 发表评论于
给有才:还请指导喔
给猫咪:书蛀虫遇上青蜓?被吃
给唤唤:什么乱了?呵呵
给爱读:网上不轮年龄,都是兄妹:)
Liketoread 发表评论于
哈, 哈, 哈, 来啦!
丁园外, 写得好! 第一次卷入有色事件,好兴奋.只是有点政策上的失误, 辈份搞错.
丁兄的良苦用心只有我能体会, 套近乎, 为儿子. 想不到兄弟也是引导潮流之人, 赞成姐弟恋.
绿叶唤唤 发表评论于
什么?什么?什么?乱了、乱了、丁哥哥!!!!!
破财哥,不许笑!!!
ASPENHSU 发表评论于
when bookworm met dragonfly.
LiYouCai 发表评论于
哈 哈 哈 , 爱 读 在 书 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