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简识繁 , 改变一国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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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盛友


走在台北的大街上,被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文字”包围着。广告、招牌、路标、标语 ----纸的、布
的、金属的、塑料的、霓虹灯的、电子显示的......构成一张“文字”的天罗地网,将我紧紧地笼罩在其中。
台北街头的有些“文字”确实令人费解。竖的招牌,不管它用的是繁体字还是简体字,一般我还是看
得懂,而面对有些横的招牌,我则不懂左右。不知是从左往右读,还是从右往左读,有时“台北市”则变成了“市北台”,“台北二信”则变成“信二北台”,碰到这种“文字”,问题还不是很麻烦,因为毕竟有“台北”这个世人共知的名词,只要脑瓜转得快些,还是一下子可以读出来。一般人不会把“台北”读成“北台”。而如果碰到“人吃狗”,则会有“狗吃人”的危险。
台湾的“文字”不仅“左右”出问题,“多少”也出问题。在台北街头,由繁体字和简体字一起组成
的“混合文字”招牌,比比皆是。就是有些大政治家也写“混合文字”,比如台湾某个部长给我的留言写“尽量”也是用简体字。台湾也是满街“简繁乱字”。我把这种现象叫作“文字污染”。
“文字污染”现象在大陆更为严重。在中国大陆,随便走走,都会看到“肉并” (肉饼 )、“凉办  ” (凉
拌菜)......这种乱字,看了就让人觉得恶心。“文字污染”不仅阻碍文化、经济、教育、科技的发展,而且给城市的形象和人们的心理、生活带来恶劣的影响。一些“书法大家”为店铺、报刊的题字,或歪歪扭扭以求“率直”,或狂涂乱抹以抒“性灵”,甚至任意简化或繁化汉字。“书法家”大胆涂鸦,一般人就更可随便了。难怪街头的各类启事,招生广告,个体户招牌,乱字满天下。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文字”出现从简走繁的现象,笔者认为这也是“文字污染”。似乎越繁越值
钱,越繁越标志着有文化,越繁越觉得品味高。
如果上述“文字污染”现象令人不快,那么下列这类“文字污染”则让人难堪或啼笑皆非:
“见烟就罚款,成灾就抓人。” (护林标语 );“宁叫家破,不让国亡!” (计划生育标语 );“不孕 +性
病药到根除” (胡同墙上广告 )......
“文字污染”冲击两岸中国人,侵食中国文化,已经到了不能等闲视之的地步了。
笔者研习新闻学,日耳曼语言文学 (含德汉语言文学比较 )和民俗学,这三门学科都与文字有关。笔
者的浅见是,为了阻止“文字污染”和“一国乱字”的继续发展,两岸政府必须立刻颁布法令,“写简识繁,从左至右” (写简体字,但教育人民要懂看繁体字;横行文字从左至右 )。
这样做,两岸中国人既可以做到,对中国文字文化也有利,其理由是:
1.我们都知道,语言是不断地发展的。如果我写中古德语,不仅一般德国人看不懂,既使非研究德文
的知识分子也看不懂。主张保持繁体字的人,一般都认为,这样可以保存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保存她的原样,作为中国人,应该知道自己的文字是怎么来的。笔者并不反对这种观点,但是,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迁,语言也是变化的。语言当然有很多功能,但是谁都不可否认,语言的最大的功能是充当交流的工具。当今世界上使用汉字的人,用简体字者有十几亿。我之所以主张使用简体字,不仅是世界上当今使用简体字的人数居多,而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简体字毕竟还是中国字。研究文字历史,可以留给那些语言学家去研究,并不必要求每个公民 (中国人 )都懂得自己的文字是如何来的。但是,有兴趣者 (并非一定要语言学家)也可以去研究中国的文字历史。从小学开始,写简体字,但最好也学会看懂繁体字。
2.大陆五十年代推行的简体字,至少笔者认为,乃规范化汉字。大陆“一刀切”推行简体字是有它的
功劳的,不然国际上就不会承认简体汉字。联合国文件的中文文本,使用的是标准的简化汉字。海外有些国家全面吸收并使用简化汉字。新加坡不但采用了中国的简体字,而且执行的比中国大陆还坚决果断。他们规定凡社会用字不用简体字的要罚款,甚至责令停业。
3.“一刀切”铲除“文字污染”不仅在中国行得通,而且在国际上也是可行的。就拿土耳其语来说,
它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不仅分布在土耳其,而且分布于保加利亚、希腊、塞浦路斯等部分地区,使用人数约4000万。土耳其语原来采用阿拉伯字母,1928年政府强令改用经过修改的拉丁字母,从那以后,土耳其一直采用拉丁字母。
以上例子说明,语言涉及每家每户,涉及到社会的每个人,如果不采取“一刀切”的强硬作法,中国
的“一国乱字”“文字污染”将继续危害每个中国人,危害世界上使用中文的人。而目前面对海峡两岸的这种“一国乱字”,笔者认为,铲除“文字污染”的最佳办法就是“一刀切”“写简识繁”。

mi00000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遇到一些海外华人,表现得非常反感和抗拒简体字,我感到他们其实对简体字并不了解,只是主观的附上了意识形态的东西。历史上,由执政者统一规范文字,中外都有先例。至于好坏,可以讨论改进:比如最近有文字学者建议恢复(竹+廉)字,理由是“帘”字只代表布制的,前者则代表竹制的,二者不可通用。我觉得这种讨论是有益也是必要的。但至于全然复古,我想秦始皇也觉得可笑吧。但是,我也很赞同写简的人“识繁”,写繁的人识简,毕竟荒废一端,都是自己的损失。不仅要识繁,我更希望国人都能会看文言文,至少唐宋以后的古文该会看吧?!否则,于己也是可惜,于国则有文化断绝只虑。我真担心以后只有专家会看文言的局面。也许我的观点偏颇。
mi00000 发表评论于
“写简识繁”,绝对同意!!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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