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拒载断肢少女续:法院称拒绝登机无错

我觉得首先我们要承认一点,海航的做法是合法的。 你们知道航空公司为什么要制定不允许病人或者残疾人乘坐 吗? 首先乘坐飞机对身体会产生一定的负荷,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更大的伤害。
  --------------------------------------------------你比主治医师还内行是吗?
  
  
  再者,可能会影响其他乘客的 安 全或者舒适程度。---------------------------------允许一个病人坐飞机能影响你多少舒适度呢?再者说了,即使影响了你的舒适度,又能够影响你多少呢?如果你是那个机上的乘客,你肯定会从飞机上跳下来吧!?你这样的发言,严重影响了我们大家的心脏负荷,你这个自私自利的逻辑,又让多少人不舒服呢?难道我们为此就让你这种人失去上网留言的权利?
  
  
  
  我们国家的立法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那么既然有航空法我们就要遵守。否则的话,每个 人都说自己有很重要的事情,有些人要参加考试,还有些人要参加会议,不管是什么事情,都是对当事人很 重要的 事情。如果航空公司不按照法律来执行,那不乱套了。--------------------------------更弱智,一个航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法律?一个航空公司,相对于社会仍然是一个团体一个法人而已,一个公司而已,按你的逻辑,我的公司如果规定到我们公司的人必须给我们公司10000元,不然,员工可以动手。法院也会支持吗?第一,乘客购买了机票,你们不能运送担架乘客,应该在你们的票上或者在售票处就应该告知。因为你们公司的大规定里面有可以运送担架乘客的规定。我们乘客并不知道你现在这架飞机是否能够运送,你应该尽你的告知义务,大家哪个人知道你那个地方的飞机,什么型号的飞机能送什么飞机不能送??没有人知道!!!显然,这个责任是你民航,而不是我们顾客。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说海航的做法是合法的,但 是不是道 德的。道德在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发展史上是很重要的。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或者很 完善,这就 需要道德来给我们作为行为的判断准则。我们有一句成语叫作合情合理。 这个情,指的就是道德,这个理指的就 是法律。所以我觉得法院的判决很好,一方面承认海航做法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提出了16万 元的经济补偿,作为道德上的援助。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很成功的判决。----------------- --------------------你是不是就是那个法官?简直恬不知耻!!!怎么就合法了?合了中国的哪条法律呢??一个企业自己的规定,就能作为法律?更何况按照你们的规定,是可以运送担架乘客的!你并没有告知大家,就是按照你企业的规定也不能就此解决呀。法院判决很好?法院依据航空公司的规定判决航空公司无责任,好在什么地方呢?照这样,法院是不是应该改名字叫规院啦?还叫法院干什么?更无耻的是既然判决无责任,为什么还支持补偿,是不是想捞个大善人的脚色,既想做婊子,又想立贞节牌坊!!!!!!
  
  
  
  
  
  海航拒载断肢少女续:法院称拒绝登机无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00:15 北京晨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本报曾报道的“海航拒载断肢少女”案在甘肃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判,法院以海航行业规范判决拒绝登机无错,驳回了断肢少女小君(化名)的全部请求,但支持了海航出于人道主义给付16万元经济帮助金。目前少女已提起上诉。
  
    新闻回放
  
    少女登机遭拒被迫截肢
  
    去年1月15日,14岁的小君遭遇车祸右脚离断,需转到兰州军区总医院进行再植手术。小君在酒泉医院主治医生的陪同下登机时遭到海南航空公司的拒绝。小君的父亲下跪恳求机场人员,主治医生也证明小君只是腿断了,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机长坚决不同意他们登机。小君只好乘车赶往兰州,到达目的地时距离车祸发生已经18个小时,丧失治疗有效时机,小君的右膝15厘米以下部分被截肢。随后,小君将海航告上法庭,索赔100万余元。
  
    法院判决
  
    不符合乘机条件可拒载
  
    海航认为,依据《海航地面服务手册》,不能在飞机座椅上坐着而必须躺着乘机的病残旅客是担架旅客。而且小君所将乘坐的多尼尔飞机无法承运担架旅客,拒绝登机无错。而接诊小君的酒泉医院医生和国防大学医学部骨外科专家弓水堂教授,都作证表明小君适合登机。
  
    最终,法院采纳了海航意见,指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病残旅客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根据《海航地面服务手册》,小君属于担架旅客,不符合乘机条件。虽然海航的工作人员在售票时没有要求购票人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不妥,但即使小君持有可以乘机的诊断证明,而在登机时,海航认为她的健康状况不符合乘机条件,仍然可以拒载。针对断肢不能再植,法院认为是因伤情本身严重及断足冰冻时间过长导致的,与海航拒载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新进展
  
    少女一家提出上诉请求
  
    据了解,此案于去年6月8日开庭后,法院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小君将100余万元的索赔请求降到了23万元,但海航坚持无错,最终拒绝原告的调解意见。今年6月15日,小君一家因陷入无助,进京向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求助。
  
    听到判决结果后,少女一家提出上诉请求。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纪丰伟主任表示,中心将会继续为小君提供帮助。目前,法律帮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已于周一到达兰州与海航相关人员协商,希望海航能“大度”一些,在16万元的基础上再提供一些经济上的帮助。
  
    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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