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调侃,谈个沉重的话题:薛乃印的悲剧是否可以避免?


既然薛与妻子结合之前就彼此明白是互相利用,能否象杨玉赢和赖阔少那样来个君
子协定,过几年夫妻日子,女方也不要男方什么钱,生个孩子给他,身份学历都有
了,找份工作,再分手。好像在海外男女这种搭伙的也不少,如同当年的抗战夫妻。
来第一世界新加坡的国人中也不少类似例子,而且国大南大的文化人搭伙的似乎比
劳工还多得多,连换妻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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