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莎的树林
作者:温莎林
喜欢一个人,就把最心爱的香水喷在手心,然后和他握手,你的香气会在他的手上停留至少三个小时。三个小时,足够他爱上你了。
我最心爱的香水,叫“温莎的树林”。
-----雨霏
一. 邂逅
(1)
早春的黄昏让人感到生命又漫长又短暂。
我和木鱼坐在学校后门外的护城河边,头顶的树枝寂寞了一个冬天,粘上一排排细细的绒头,仔细看,才知道那是新芽。
每天回家之前,经过这儿,我们常常喜欢来坐一会。在天气晴朗的日子里,阳光盖住了远处河面上浓墨重彩的工业污染,赶上风不往这边吹带来类似咸带鱼的气息,河边楼里也没有某大妈或大姐将之当作天然垃圾桶,这里很适合想想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自己把自己感动一番。
木鱼戴着一副式样笨重的黑色边框眼镜,不胜负重般地用手托着镜框。他转过头来,一路凑到我的鼻子下面,神情很关注地问,“果冻,好…..点了吧?”
“好了。”我闷声闷气地瞪他一眼。我的一个鼻孔里塞着厚厚一团棉花,棉花上浸满了血,一说话,一股钝重的痛边就像改锥般顺着鼻梁往头顶钻去。我闭上眼睛,把身子靠在一棵树上。
“真…真,真是,真是…对…对不起。”木鱼很过意不去的样子,努着嘴,眼睛里满是无辜,“等下到我家去看碟吧。”我张开眼睛,看看他,心里很有些恼火 – 在一个多小时前,这家伙在足球场上极其骁勇地把我几乎连人带球一同踢进了门,球擦过我的鼻子,立刻血染沙场。
“我觉得你们班其实不…不应该让你当守门员,你的身体素质和灵…灵敏素质都不错,可是,技…技…技…技…技…技……”他咽下一口唾沫,再接再厉,费劲的样子,仿佛他不是在说话,而是在和“技术”两个字决一死战。
我看着他厚厚的嘴唇,叹了口气,“你个王八蛋平时一脸熊样,上了场凶得六亲不认,真奇怪。”
木鱼微笑起来,两只眼睛在大眼镜后面朝下眯得弯弯的,嘴唇向上拉开一个好看的弧度,短发微微汗湿。如果我的鼻子不那么痛,也许会立刻从书包里拿出纸笔,把他的脸画下来。木鱼拥有一张很卡通的脸,可爱得让人嫉妒,和他一米七八的身材毫不相称。
“我们全班女生都站在旁边。”我又瞪他一眼。
“哇,那些全是你们班的?”他大呼小叫地忘了口吃,“简直都是…西施啊!哎,有没有你喜欢的?”他故意做出一副惊艳的表情。
“喜欢个头,”我捶他一拳,“走吧。”我站起身来,和木鱼一同骑上了自行车。
早春黄昏里,城市污浊的空气里浮起一层颜色暧昧的雾霭,虽然有些脏,还是很美丽的。十九岁的一天即将结束。
对了,我叫林国栋,树林的林,国家的国,栋梁的栋,当了四十年林场管理员的爷爷欣然赐名时显然寄予了兴邦振国的期望,可惜N多下里巴人不能领会这等深刻涵义,居然用那种超市里五块钱一斤的东东来称呼他的孙子。不过,木鱼那位据说是上海滩名门之后的爷爷运气更衰,老人家的名字里有个“瑜”字,落魄之后儿子倒插门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便深思熟虑地给孙子起名“慕瑜”,意思是要身在曹营身在汉,姓了别人的姓,心里呢还惦记着他老人家。最搞笑的是,儿媳家姓“庄”,于是,“木鱼”不算,还是“装”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