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极短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极短篇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 纳兰性德《木兰词》


多美的词,我写不出来,可是我何尝不能感受到同样的心痛?我和他的故事,在没有开始之前就结束了。在我的感情世界里,他甚至谈不上算是我的男朋友,所以,我想,只能用这篇文章,此刻,为我逝去的情焚香。

他,在过去的一年里,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比陌生人多一点点熟悉的点头之交罢了。我和他说过的话,加在一起不会超过十句。我从来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他,他完全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可是记不得是谁说过的,对于一个女性来说,一辈子迁就一个任性的男人无疑是很糟糕的,但更糟的是根本没有男人让她迁就。

所以当我第一次走近他,第一次看到他凌乱的单身生活的时候,我觉得任何一个女生都无法在那一刻坐视不管。所以我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的,开始在工作上尽力的帮助他,开始在生活上尽力照顾他。每次我都对自己说,这一切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朋友的援助之手,那并不是爱。

他从来没有对我表示过好感。他只是默默的接受我所有为他做的一切。其实在这一点上,我或多或少的是心存感激的。有的时候,想对一个人好,却不能够,至少他从来没有拒绝过。

慢慢的,我在他的默许下,放纵的宠爱,是的,宠爱着他。我是一个浪漫之至的女孩。我在不知不觉中,迷失了自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编织着一个绚烂的美梦。然而我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之间没有爱情,我们只是莫名其妙的突然走在一起,也许天太冷了,有点孤单。

原本一切都是很开心的。可惜很快,一切都变得不是那么好玩了。他沉默的时间越来越长,从无话不谈,彼此亲密的分享着生活的喜怒哀乐,不到一个月,我们已经相对无言。我们有着共同常去的BBS,他每天开心的在网上和朋友分享心情的点滴,可是面对我却越来越惜字如金。我觉得郁闷透了。不是说任何的新鲜感至少能保持六个月吗?为什么我们之间只相处了一个月就到了尾声?

一个女人喜欢了一个男人,就该努力的赢得爱情。如果得不到爱情,就至少也要有肌肤之亲。如果连肌肤之亲都做不到,那么至少也要做红颜知己。如果连红颜知己都不能够,我实在想不出一个好的理由能让我继续留在他身边。更何况,他有自己的世界,一个拒绝让我接近的世界。

我实在是左右为难。一直以来,我从不掩饰对于任何一个男孩子的欣赏,但我能接受的只有两情相悦的感情。我原以为他的没有拒绝是一种默许,可是我分明的感受到了两个人的生分,不该这样的。我开始觉得自己有点糊涂了,居然再读不懂男人的心。

还有一件事情是我所忽略的,因为刚刚结束了上一段痛心的感情,我这次走的是纯情路线,我在不知不觉中沦陷了自己的心,但我连他的手都没有碰过。在这个速食的年代,两个人亲密相处却连手都没有碰过,似乎是很奇怪的事。当然,我并不算什么贞洁烈女,我只是突然厌倦了性,找一个男人上床是容易的,但我想要的是生活上的默契。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但我却忽略了他的想法,是他并不愿意接受。

挣扎再挣扎,我终于不得不选择离开,其实我并不是放弃他。我原以为短暂的分离,能让他清醒的意识到什么才是他真正需要的。其实就算不在他身边的日子,只要他需要我,只要他开口,我每一次都尽力的帮他。可是他今天居然让我一点退路也没有的在我们常去的BBS里炫耀了他已为人妻的女友的照片。他居然在网络世界里也对我赶尽杀绝了。我做错了什么?无非是,爱上了一个不爱我的男人。他肆意的把我的爱情践踏在他的脚下,仅仅因为我爱他,仅仅因为我为他付出了真心,而他并没有动心,所以他就可以宛如得胜的公鸡般高高的凌驾于我的头上?他说,“有些人天生就可以爱别人,有些人只有得到爱才可以去爱别人。但无论如何,如果他天生或者自己缺乏爱,就没有能力去爱别人。” 是这样吗?他因为自己伤痛的往事,没有能力去爱别人,就有权利如此残酷无情的伤害一个无辜的真心喜欢他对他百分百付出的女孩吗?他可以选择拒绝,但为什么,一定要用这样的方式结束?我原以为,我和他,至少可以是朋友的。

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最终选择用几行熟练敲打出来的文字,无情的狠狠地伤透了一颗对他真心付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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