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陈碧波来我家谈他第113次上访的情况。
他说:6号下午到北京。7号是星期一,上午到最高法院。下午2点钟在一家茶楼,刘先生接待了我。他带了一名助手,我们的谈话有录像、录音和记录。到晚上11点结束,包括吃饭,有9个小时,我出示了这个案件的全部资料,包括我在北京被拘留的拘留证,在西华门前自焚,在中南海敲锣……最后,刘先生问我:经济赔偿数额能不能少一点?
我说:具体赔多少只能依据法律定。赔偿数额定下来后,我可以在这个数额下有条件的少要。他问我有什么条件?
我说,这个案子的初审,再审和终审都是错判,有关领导一再对抗北京的多次批示,这说明什么? 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追究一个,我少要3万,枉法的法官起码在10个人以上,我就可以少要30万!……
我问陈碧波:你上次说,刘先生亲自找你调查,是要向温总理写报告?
陈说:他见面后根本没有提及。
我又问陈:你去之前,说要发给你500元钱路费,吃和住都免费,是真的?
陈说:……讲话不算数!我回来没钱买火车票了,只好又找驻京办借给200元钱。
我说:啊?……唉,几百元钱是小事,只是这作法……
沉默一会,陈碧波说:全国人大受理我这个案子,在六月上旬就会有答复,我希望能够按中纪委的批示,公平,公正,尽快了结。 如果不行,从7月1日,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生日那天起,我的行为就不会受法律约束了,……要么把我关进疯人院,不然,我就用炸药去炸河南的法院,……搞死一个,我够本;搞死两个,我就赚了;搞死多个,我就发了。我的决心已定。
我说:已经熬了15个年头……拼命的作法,不好。
陈:共产党官员逼得我走头无路了……停了一会陈碧波又说:12号下午4点多钟,刘先生打电话给我,他说,在网上看到了你写的文章(即指我4月6日日记),……我不是国务院……请他修改一下……
我有点吃惊,忙说:刘先生的身份变了?……这是怎么回事?其中必有蹊跷……
……
更引起我思考而又无答案的是:刘怎么会知道李锐网?怎么会看我4月6日日记写?……莫非这小小的李锐网站真的通■■■■了?
真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