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爱的珍珠(15)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1. 生命与学问。[1]
2. 真理与爱心。[2]
3. 知识与智慧。[3]
4. 理想与人格。[4]
5. 主权与律法。[5]
6. 自法与神法。[6]
7. 哲学与神学。[7]
8. 权威与标准。[8]
9. 理性与神秘。[9]
10. 公义与慈爱。[10]
[1] 那些常常以生命自夸的人是因为没有学问,那些常常以学问自夸的人是因为没有生命。真正来自圣灵更新的生命必然热切渴慕来自上帝的智慧,必然追求敬虔的学问;真正有敬虔智慧的人,必是是根基于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把生命与学问割裂,乃是中国目前基督教的一大弊端。
[2] 真理不是让我们自高自大,而是让我们热爱上帝,热爱邻舍。所以,真理是爱心的深度,爱心是真理的温度。基督徒对真理的掌握必然伴随着火热的爱心。
[3] 一个人可能很有知识,但却没有智慧,这就是中国人讲的“书呆子”。但是,没有一定知识的人,必然不具有真正的智慧。如何把知识转化为智慧,也就是转识成智,乃是灵修生活的关键。
[4] 崇高的理想,高贵的人格。
[5] 谁享有至高无上的主权,谁就有权力立法。既然上帝是主权的上帝,所以惟有上帝是最高的立法者,他所启示的法则是“高级法”,人所制定的一切法则都当以上帝的法则为最高的标准。合乎上帝律法的,就是善法;不合乎上帝律法的,就是恶法。若是不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绝对的标准,立法就失去了标准。
[6] 英文中为autonomy和theonomy。前者是指自己为自己立法,后者是指接受上帝所启示的法律为法律。从这种意义上说,在伦理学上,基督徒必然是神法论者,也就是以上帝所启示的法律为圣洁生活的最终法度和标准。
[7] 基督教哲学为基督教神学提供基本的范畴和框架,基督教神学为哲学提供基本的前提和原则,二者都是本于信,以致于信,都必须以上帝的圣言为出发点。基督教哲学所涉及的范围更广阔,基督教神学所涉及的程度更深刻。
[8] 这是日常生活和理论探索中都会遇到的大问题。首先,到底是谁说了算?谁是最高立法者?只有决定了此类问题之后,才会涉及到标准的问题;只有确立了标准之后,才能谈及是非、善恶、美丑的问题。
[9] 基督教是合乎理性的,但是并不主张理性主义;同时,基督教又是神秘的,但却反对神秘主义。在理性与神秘之间掌握平衡,是学习基督教神学的一个关键。
[10] 公义是上帝的宝座的根基(诗97:2),上帝的慈爱建立在公义的基础上,又超出公义。能够正确理解上帝的这两大属性,乃是认识上帝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