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先生为辩护者准备的三个耳光
作者:一无是处
别再拿原始资本主义为王石辩护了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后,针对民间对万科200万捐款的质疑,王石先生终于坐不住赤膊上阵了,他亲自撰文称:
“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 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应成为负担。”。
一席话引来更大规模的质疑和反对,网络上声讨王石先生的言论铺天盖地,一致指向王石先生的冷血和万科的自利。然而,一向以理性、冷静而著称的天涯社区某些精英们开始发出独立特行的声音,为王石先生辩护。只可惜辩护的理由只适合于早期资本主义,早被现代社会发展所抛弃,有些甚至连王石先生自己都给予否认的。
辩护理由一: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于创造利润、解决就业,依法纳税。
这放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可以是非常正当的理由,甚至某些精英可能会搬出诺奖获得者弗里德曼教授的言论“企业家的使命就是创造利润,除此之外没有要履行的社会责任”。比如暗夜精灵_赵同学就持这样的观点:“社会责任是国家要承担的。企业给员工提供福利可以,而面向社会,他没有这个义务。”
可惜的是,自从“企业公民”运动开展以来,这种观念已经被彻底抛弃。王石先生是深知这一点的,他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六届年会上曾经讲过这样的段话:
“我有一个企业家朋友讲,我不同意这个,我在解决就业问题,我在交税,我创造了多少千万富翁,我这个就是社会责任。在历史上1881年马萨诸塞州打官司,向 一个音乐界捐助越权,侵害股东利益。企业作为企业公民的捐赠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或者是一种时尚,企业家走向成功三个阶段,第一是创业,第二是管理成熟,第三 承担广义的社会责任。不是说我的产品怎么质量好,我的产品怎么售后服务好,不仅仅是这些,还要承担社会责任”。
很好,王石先生早在2006年就为持这种观点的辩护者准备好了耳光!
辩护理由二:捐款是一种慈善,捐100和捐10000的心意都是一样的,捐多捐少是个心意。
如果这是指王石先生个人,我可以同意。在同胞甚至外国人遭灾的时候,拿出一些钱表达自己的心意,并不能苛求这些钱的多少。但对于象万科这样一个企业来说,则全然不同,在四川汶川大地震这样的时刻,捐款绝然不是一种施舍,而是企业的责任,不是表达了心意就可以的。
巧的是,我们的王石先生也深知这一点,在他的《我的社会责任观》中写道:“能力即责任,有多大能力就应该尽多大责任;责任也即能力,尽社会责任既是责任和能力的体现,也是一种竞争力。如何承担起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一个认识过程,同样也是企业能力的发展过程。作为行业领跑者的万科,也应该是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行业标准”。
我不知道万科的200万是不是行业标准,我也不知道万科的200万是不是它能力的极限,但王石先生却清楚的表明了:捐款绝不仅仅是表达一种心意,更是一种与能力相关联责任。
棒极,王石先生为辩护者准备了第二个耳光!
辩护理由三:对捐款数量的关注以及捐款榜是道德绑架。
我在另一篇文章的回复里说过,要说“逼捐”,西方国家只是形式上更文明一些,不至于给人暴民的印象罢了,实质上做得比我们更深入更彻底,不仅仅企业自觉执行,还要求其贸易伙伴共同遵守,甚至动用了政府权力来推进。
最直接的例子,是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在某些欧美国家开始强制推行,以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欧美企业自觉遵 守,并要求关联企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许多知名企业对供应商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不能通过这一审核的,则不与之建立商业伙伴关系等待。
一些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陆的采购,也采用了这样的评估和审核,大家还记得前几年西方对于劳教人员生产的产品的抵制吗?
再进一步讲,社会责任实质上已经远远超出捐款的狭窄范围。“企业并不是捐了款就算完成了社会责任”,已经被公认。中国企业公民建设还只处在起步阶段,有关机构正大力推动。
但因为资本天然的逐利性,企业公民建设仅仅依靠“有关机构”的推动是远远不够的,公众舆论的监督尤其显得重要。
同样的道理王石先生也是明白的,他曾引用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讲过的一句话:“我们的企业家应该明白,有财富没有责任,有资本没有道德,有地位没有良知,都是残缺不全的社会力量。只有财富和社会责任的结合,才能把一个赚钱机器变成一个富有影响力的阶层,才能够赢得真正的力量和尊重”,并且表示,万科希望做这样的企业,而王石先生也希望成为这样的企业家。由此可见,王石先生并不是一个道德虚无主义者。
这算不算王石先生为这类辩护者准备的第三个耳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