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的确据
原著:周必克(J. R. Beeke) 翻译:华逊 编校:王志勇
3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 4 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5 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 6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翰一书 2:3-6 )。
一位拥有信心确据的基督徒就晓得自己属于基督,自己的罪孽已经得了赦免,晓得上帝爱他,也晓得他要承受那永远的救恩。一个人若没有信心的确据,那他该如何才能获得这一确据呢?在这段经文中,约翰便开始回答这些问题。在这卷书随后的内容中,约翰则继续阐述确据这一主题。
请注意,约翰在第 3 节中是如何开头的,“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约翰一书 2:3 )。约翰认为,基督徒对自己的救恩有确据乃是正常的。他所信服的是上帝的百姓至少应该在某种程度上有救恩的确据。
确据的本质
对约翰的读者来说,确据问题是与诺斯替派先知的影响关联在一起的。诺斯替派声称自己拥有确据,但他们的确据却是虚假的。这些假先知当时正对信徒们信仰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实际上,是在说“你们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因为你没有经历过我们所经历的一切。我们蒙受了光照。我们已经被授予了关于上帝深刻的知识。你们并不认识我们所认识的。”
宣称信仰的优越性,数个世纪以来一直都是个重大的问题;在我们现今的时代,情形亦然。有的人说:“假如你不在我所在的教会,那你就不可能成为一位真基督徒”,就好像他们的教会完全垄断了基督教的真理一样。在这一实例中,情况显然是这样。有些人宣称:“假如你没有经历过我经历的特殊祝福,那你就不可能有信心的确据。”在这一实例中,情况也显然是这样。今天,有些人会谈到接受圣灵的洗礼,说方言,并被“圣灵击倒”的情形。正如约翰时代的诺斯替派异端一样,他们让那些没有这种经历的人在信心上自觉低人一等,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基督徒。
然而,约翰并不想让人们草率地对待信心问题。即便是诺斯替派失之错谬,但也有可能存在某些自称为基督徒却从未真正相信过的情形。人们可能会宣称自己认识基督,但他们是否就真正拥有真实、合乎圣经、经验性的知识呢?约翰和其他使徒将这一点视为人们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
第一、我们认识祂
在《约翰一书》第 2 章 3 至 6 节中,约翰提出了基督徒信心确据的三个维度。约翰提到的第一个维度,就是我们个人要认识基督,并与祂亲密相交:“我们就晓得是认识祂”(约翰一书 2:3 )。圣经中用到的“认识”,乃是一种个人性的亲密知识。我们当通过以下方式来认识基督:
1. 借着相信基督。圣经中说,救恩植根于对耶稣基督的救赎性知识。耶稣在《约翰福音》第17章大祭司的祷告中说:“认识你独一的真上帝,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
“认识”和“相信”,在圣经中通常是同义词。认识并相信基督,乃是保罗在狱中写信给提摩太时的安慰:“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提摩太后书1:12)。请注意,保罗没有说,“我知道‘关于’我所信的那一位”,而是认识他所信的那位。保罗继续说,“也深信祂能保守我所交付祂的(或作祂所交托我的),直到那日”。保罗乃是在带着确据说话。他晓得自己认识基督。
2. 借着经历基督。圣经中说,基督“ 不知道罪”,意思是基督从来没有经历过犯罪。认识基督,意思是经历到祂将自己的义赐给我们并胜过我们的罪时的救赎大能。它的意思是,透过基督的职分、属性、所处的状态以及祂所赐的诸般益处,来经历基督。
使徒保罗所经历到的基督,是作为他全部生命的本质和目标的基督。“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他如此说,随后又补充说,他渴望在基督里面找到“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腓立比书3:8,10)。这种知识并非仅仅来自观察与训诲。我们需要一种与耶稣同钉十字架并与祂一同复活的经历。
3. 借着与基督相交。在《约伯记》22章21节中,以利法说到:“ 你要认识上帝”。这种认识的意思是指,双方有一种确立的关系,使之能够彼此接近。它所表明的是彼此相交的自由。当圣经谈到认识基督时,意思是指与基督相交,享受祂的同在,并透过祂的圣道来听见祂的声音。它的意思是指,在基督面前,脱去灵魂的重担,透过祷告和赞美来向祂说话。
第二、我们在祂里面
信心确据的第二个维度是,晓得我们个人与基督合而为一。约翰说,“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翰一书 2:4-5 )。
当我们借着圣灵的能力被上帝所重生之后,我们个人便得以与耶稣基督合而为一。在这四节经文中,约翰四次用到了“在祂里面”。保罗同样也不厌其烦地用这种方式,来描绘基督徒的情形。我曾经计算过在保罗书信当中用到“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或是“在祂里面”这一类相似的短语,总共有 164 处之多。保罗喜欢将基督徒描绘成“在基督里的”人,“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 5:17 )。在《罗马书》第 8 章 1 节中,他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就不定罪了”。在《加拉太书》第 3 章 26 节中:“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 ”
第三、我们住在他里面
信心确据的第三个维度乃在于住在基督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6 节)。约翰在这里说到,我们若住在基督里,便可以确信自己是基督徒了,因为住在基督里便表明我们得与祂联合,并与祂相交。作为信徒,我们宣称自己“住在主里”,乃是借着“照主所行的去行”来显明的。基督要住在我们里,这是祂的应许。我们当住在基督里,则是我们的责任。
真正认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这并不仅仅是数年前所做的一个宣告。它不是某种依靠定期的宗教经历的东西,尽管这种经历能坚固人,而且是有益的。认识基督并住在祂里面,是一种需要发展和培养的关系。
《约翰福音》第 15 章告诉我们:因为葡萄枝需要从葡萄树来汲取生命;所以,枝子必须连在葡萄树上,才能生长和结果。基督教不能被简化成我们过去所做的一种决定。真正的基督教,乃是连于耶稣基督的生命成长过程。假若我们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又假如我们不晓得我们认识了这一点,那我们就缺乏信心的确据。
确据的明证
约翰在讨论基督徒确据本质的同时,双管齐下对确据的三个明证也做了解释。凡是个人认识耶稣,与祂联合,并住在祂里面的人,都会显出这样的明证来。
第一、顺服上帝的律法
救恩确据的第一个明证就是上帝的道德律。约翰说:“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3-4 节)。一个人可能会有奇妙的经历,或是情感,可能会做出任何宣告;但是,倘若他没有遵行上帝的律法,那他就是说谎的。他并不认识自称认识之事。
当基督拯救某个罪人时,基督的临在便会从他如何顺服上帝的诫命上显明出来。 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并且祂已将我们纳入到祂家中了。
上帝赐给人真信心的实际明证是反映了他在属灵和情感上与此前有了不同倾向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一位信徒不再被思想、观念和这世界的价值观所影响,而是被上帝的诫命所塑造。当基督进入罪人生命中时,祂便赐给这人热爱上帝诫命的愿望。
约翰说,这种爱的明证就是忠心。你们应当晓得,一个人如果真正爱一个人,并不是凭他空口说白话,而是要看他如何对待那个人。我们所有人都需要听到我们是蒙爱之人的信息。虽然我们中间有些人应当更多表达自己的爱,但更重要的是,要向这个人证明你爱他。这种愿望是借着你如何对待他,来表明是你多么看重或珍视他(她)的。同样,约翰说“我们晓得是认识祂”,最重要的就是要“遵守祂的诫命”。主动顺服乃是真正爱上帝最重要的表达方式。
当一位信徒发自内心地顺服上帝,圣灵便在他良心中作见证(罗马书 8 : 15-16 ),信祂的人便得出自己就是上帝的儿子。借着上帝的恩典,满有爱心地遵守上帝的诫命,并以敬畏之心来持守它。信祂的人有权利认为,上帝的恩典在他生命中工作。上帝向信祂之人显明,他遵守上帝诫命的迫切之心,以及在生活中得以遵守上帝的诫命,都完全是出于上帝的恩典。
我们若对上帝只能在很低程度上顺服,那我们就无法维持一种程度高的确据。司布真曾经准确地说道:“我们疑惑和惧怕的根源, 999 ‰是缺乏对基督的实际顺服。”
确据乃是上帝恩典的特权,当信徒在祂面前没有存着顺服之心去行时,有时候确据是会从祂百姓那里挪走的。撤去确据,实际上是对信徒有益的,因为它表明了不顺服上帝所带来的恶果。这样就会说服他们重新悔改自己的罪,发誓要依靠上帝的恩典来顺服祂,并祈求上帝使他能够重得救恩之乐。正如一位神学家所说:“你若行在悖逆当中,最好是失去你的确据。”
在这里,对两个关于顺服问题的重要真理必须着重地进行论述:首先,没有哪个人能完全遵行上帝的诫命。唯独基督完全遵行了上帝的律法。我们虽然不能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但我们却可以有意识地去遵守这些诫命。我们每天清晨起来,都可以在心里面渴求遵行上帝的旨意。我们可以祷告说:“主啊,不要照我的意思,而是要照你的意思行。在这个不认识你的世界上,借着你所宣讲的道来塑造我。”
其次,有两种顺服。“律法性的顺服”说,“我若遵行上帝的诫命,祂就会对善待我。”这种态度表明,我们并非真正相信福音的应许,因为我们绝不能做任何事,叫上帝施恩给我们。我们若能借着顺服上帝使祂施恩的话,那我们早就能顺着沙子拧成的绳子登上月亮了,顺着冰拧成的绳子登上太阳了。我们的顺服充其量不过是零星、片面的。“律法性的顺服”,在那位浪子的兄长那里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他说:“我服侍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路加福音 15 : 29 )。“律法性的顺服”,不会超出责任感。
“福音性的顺服”说,“上帝爱我,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了我。祂救了我,赦免了我,并把我纳入到祂家中。”遵行祂的诫命乃是我新得着的喜乐和愿望,不是要从祂那里赚得什么东西,而是为了对祂向我所作的一切表达自己的爱。”上帝所悦纳的顺服源头乃是基督。那激发我们的心使我们能“出于福音顺服”的乃是被福音抓住;这样的顺服说,“上帝的儿子为我成就了一切的事,为了感谢祂,我所能做到的一点点事就是遵守祂的诫命。”
我们所受的激发是“福音性的顺服”吗?基督所吩咐我们的一切,我们愿意去行吗?还是说,我们会说:“我们爱耶稣。祂是我的至宝。这就够了。那些诫命并不重要”呢?
约翰警告我们,说:“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 4 节)。人若说自己认识基督,但实际上却不认识祂,就是说谎话的。他在教义上说了谎,因为他为那种以为人虽活在罪中却仍能真正认识救主的异端推波助澜。他在实际生活中撒了谎,他表现得好像是认识上帝,但他的生命却显明他不认识上帝。他与真理乃是陌路人。
持守上帝的道
约翰在第 5 节经文中说到:“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翰将遵行上帝的诫命向前又推进了一步,将其称为遵守主道的。“凡遵守主道的”,意思是指“凡是坚持和持守我的教义和教导的。”
当耶稣论到将种子撒在不同土里的比喻时,祂谈到的最后一种土是好土。那落在好土里的种子就结实众多。好土代表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路加福音 8 : 15 )。同样,约翰说到,若有人领受了上帝之道,持守这道,并竭力照着这道去行,就会对上帝的救恩有确据。
约翰又加上一些令人惊奇的内容,“凡遵守主道的,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 5 节)。若有人发自内心、喜乐地遵守主道,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便是完全的。“完全”的意思是指“成就、完成或达到了既定目标”。所以,约翰乃是说,“在这个人身上,上帝的爱达到了目标。”
我们渴望被上帝的爱所征服,并借着祂的恩典,使我们可以经历到这爱,正如约翰所说,“上帝的爱在那些遵行祂道的人里面是完全的”。在甘心乐意拥护上帝之道与我们在生命中经历到上帝圣爱的丰富之间有一种联系。
这一切与偏离上帝之道以致接受不合圣经的假教训以及败坏的行为形成了显明对比。凡这样行的人,便是拥护“另一个福音”(哥林多后书 11 : 4 );爱上帝之心在他里面并没有达到完全,因为他们没有在基督里。因此,这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用来省察自己的根本标志:我们有没有遵行上帝的圣道呢?我们有没有持守祂的圣道,竭力认识并更好地遵行这圣道呢?我们有没有查考并爱慕圣经,并渴慕照着圣经来生活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忠实回答,便可以显示出上帝的爱在我们里面是不是完全的。
照基督所行的去行
救恩的第三个证据,照约翰看来,就是“ [ 凡 ] 住在主里面的,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一位基督徒,乃是与基督联合并分享祂一切祝福和益处的人。正如一个枝子若被嫁接在了一颗树上,就慢慢成为树的一部分,并且树的生命便会流入枝子的生命中。《约翰福音》第 15 章 5 节说到:“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
一个枝子,若真的与树嫁接在了一起,那它就会拥有与树同样的生命,并会结出与树一样的果子来。约翰谈到“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他的意思就在于此。我们若真是属基督的,那显然我们的生命就会效法基督的生命样式。我们若“住在基督里”,那我们的生命就“必像基督”。
照基督所行的去行,意思是指:
1. 借着信心,使基督的性情成为你自己的性情。“去行”表明的是一种行动、方向和目的。耶稣在《约翰福音》第6章38节中说到:“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耶稣生命中最大的事,就是不照自己的意思行,只照父上帝的意思行。
2. 以上帝的律法为乐。耶稣不但爱上帝的律法,而且遵行上帝的律法。上帝的道就是祂的喜乐。即便在祂12岁时,耶稣也希望在上帝的家中讲论上帝的道。这是祂最乐意行的(诗篇40:8)。
3. 对他人大有爱心。耶稣在看顾他人的需要时,有一副仆人般的心肠。耶稣在为门徒们洗脚的时候,告诉他们说:“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翰福音13:15)。耶稣到世上来,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同样,我们也必须为他人而活,而不是为自己而活。你是如何来看待他人的呢,是将他们看成拖你后腿的,看成一种麻烦,一种打扰,还是看成需要你去关爱和鼓励的人呢?
4. 以德抱怨。《彼得前书》第2章23节告诉我们,耶稣拒绝以恶报恶。它说耶稣“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与以恶报恶的作法相反,耶稣论到那些邪恶的审判官和那些刽子手时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路加福音23:34)。
当有人对我们行恶,我们应当如何回应呢?我们会赌咒发誓说“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要跟你算帐”呢?还是说,我们要饶恕这个人的冒犯,并且为那恶待我们的人祷告呢?
5. 在爱中行动。倘若你想看到这爱被内化在你个人身上,就 当仰望基督。尽管有人把孩子看成是一种干扰,但耶稣却爱小孩子,并欢迎他们。耶稣爱那些寡妇,并医好了他们的儿子。祂爱各种各样的罪人,并邀请他们把自己的需要和罪加在祂的身上。最重要的是,耶稣爱圣父。
你或许会在拿自己与基督相比的问题上畏畏缩缩,你深深知道自己的罪和缺点,不敢做出这样的宣告。但是,你从一个小小的顺服行动开始,来效法基督了吗?你的生命是朝向基督的吗?
上帝伟大的预旨就是要让人来效法祂儿子耶稣基督的样式(罗马书 8 : 29 )。上帝透过教会所作的,就是要收纳百姓,并把他们塑造成祂儿子的形象。祂借着在他们身上做祂看为美的事,来塑造自己的百姓:就是顺服祂的命令,遵行祂的道,照耶稣所行的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