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说死亡事件
胡翩翩的尸体,在她自己那一辆一九九五年出厂,价值二十多万的日本轿车内被人发现。
车子停泊在浅水湾沙滩的露天停车场内,一双情侣深夜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胡翩翩的尸体,当时车厢内的灯正亮着。
警方到场,将车门撬开,发现尸体衣着整齐,胡翩翩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运动套装,一双白布鞋脱下来放在司机位旁边。她被发现时,身旁有一个空的药瓶和一个一品脱鲜奶的空瓶,她的样子十分安详,唇上的汗毛还黏着几滴鲜奶,嘴角泛着一丝微笑。
警方在她身旁同时发现十二本爱情小说,胡翩翩手上捧着的那一本,刚翻到第一百二十一页,书名是《随风生灭的爱情》。
这十二本爱情小说的作者都是同一个人,他就是秦榛。
秦榛早在二十年前已经成名,擅写流行爱情小说,是多产作家。他的小说曾经改编成电影。
严肃文学界看不起秦榛的作品,认为他的作品没有文学价值,只是大量生产,跟一间工厂没有什么分别,但秦榛的作品拥有大量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从二十年前的工厂女工,到今天的写字楼女文员,甚至舞小姐,都是他的读者。秦榛的爱情小说为这群女人提供了心灵的慰藉。他的爱情小说虽然离不开才子佳人、豪门恩怨或无花果的爱情故事,却历久不衰。
据说秦榛年轻时是美男子,风流倜傥,早年他还主持电视及电台节目,但最近这十五年来,秦榛深居简出,不再轻易露面。至于他为什么突然引退,没有人知道,幸亏他的作品仍然源源不绝,维持每月一本的产量。
重案组高级督察钱冰负责调查这宗离奇的自杀案,因为本地的自杀人口中,好象还没有一个人选择在结束生命之前阅读爱情小说。
钱冰的手下陈桂花,正在阅读证物中的其中一本小说《随风生灭的爱情》。
“这种书好看吗?”钱冰不以为然。
钱冰在成长过程中,从没有看过这类通俗的爱情小说。她看的是《战争与和平》,《飘》,《少年维特的烦恼》。
“好看!”陈桂花重重点头。
钱冰想,这就是一个中学毕业生和大学毕业生的分别了。一个人看什么也就显示这个人的品味,钱冰才不屑看秦榛的小说。
验尸报告指出胡翩翩是服食过量安眠药致死的。
胡翩翩的母亲不相信胡翩翩会自杀,她说胡翩翩刚刚买了这辆新车,死前一天还去理发。
“她有固定的男朋友吗?或者她有没有跟什么人来往?”钱冰问胡母。
“她很多年前有一个要好的男朋友,差不多达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后来分了手,那个男人已经移了民很多年。这十年来,我也没听她提过其他男人,虽然已经三十六岁,还是完全没有出嫁的征象。”胡母说。
“那一次分手,是什么原因?”
“是翩翩提出分手的,她没有告诉我为什么。”
胡翩翩被要好男朋友抛弃,一直耿耿于怀,最后自杀的可能性被钱冰否定了。
胡母提供的资料显示胡翩翩是一位成功女性,只有中学学历的她,最初在一间电影公司任职文员,凭着努力,十四年间晋升至总经理。
“她很喜欢看小说的吗?”钱冰问胡母。
胡母点头:“她从小就爱看小说,尤其是爱情小说。”
女人十居其九都是为情自杀的,胡翩翩临死也要看爱情小说,她为情自杀的可能性自然是最大。一个人绝望才会寻死,可是绝望而还去看爱情小说的人,毕竟是奇特的。
一个表面上拥有一切,只是欠缺爱情的女人为什么会寻死呢?她背后可能有一个男人,她得不到他,或被他抛弃。
“看这类爱情小说会令人万念俱灰吗?”钱冰问陈桂花。
“你以为她是看得太多爱情小说,所以意志消沉吗?但她一个月前才买下这辆新车。”陈桂花说。
钱冰把那十二本爱情小说放在两个公文袋里。
“今天晚上要回家做功课。”钱冰说。
钱冰的丈夫吴振刚跟钱冰同级,是高级督察,负责情报科。钱冰和吴振刚是大学同学,一起考入警校,毕业后结婚,膝下无儿,因为大家都不喜欢小孩子。他们同时是彼此的初恋情人。对钱冰而言,爱情除了最初那三个月,根本就没有什么火花可言,不过是找一个最合拍的伴儿而已。
“你看这些小说的吗?”吴振刚奇怪,妻子是从来不看这类通俗爱情小说的。
“是在一条尸体身边发现的。”钱冰把书搬到床上。
她随手拿起那本《随风生灭的爱情》,原以为自己很快就会被这本小说闷坏了,可是,她竟然越看越舍不得放下。吴振刚在旁边断续地发出鼾声,钱冰已看完三本小说。
秦榛的小说,情节并不是特别引人入胜,人物也不是很突出,但他总是有本领令人追看下去,唯一的解释,是她小说里的爱情,在现世里是根本找不到的,寂寞的女人才会看他的小说。一个躺在不断打呼噜的丈夫身边的女人,也够寂寞了吧。
钱冰花了三个晚上看完了秦榛的十二本小说。她觉得自己好象掉进了那个爱情小说的世界里,那个世界不是极端甜蜜便是极端灰暗,不是才子佳人,便是痴男怨女。胡翩翩会不会是看得太多这种小说而意志消沉呢?但这十二本小说,没有一本提到自杀。
钱冰把秦榛的十二本小说带返警署。
“到胡翩翩工作的电影公司调查过了,下属说她近来不象有心事,出事前一天,她还有上班。同事倒是没有见过她谈恋爱。”陈桂花向钱冰报告。
钱冰决定到胡翩翩的家查一查。
“这是她的房间。”胡母领钱冰和陈桂花进入胡翩翩的睡房。
胡翩翩的房间里,一张床占的地方很少,占据房间大部分地方的是一列书柜,书柜上放了近千本小说。
“她真的很爱看小说。”钱冰说。
“好象都是爱情小说。”陈桂花检查书柜上的书,“单是秦榛的就有几百本,她真是个秦榛迷啊!”
陈桂花随手拿出一本书,翻开第一页,发现了秦榛的签名。
“这一本还有秦榛的签名,时间是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陈桂花拿给钱冰看。
秦榛的字体秀丽,用的是黑色墨水笔,在扉页写上:
“翩翩女读者留念
秦榛
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
时间太久,书的纸质不好,秦榛的笔迹已经褪色。
“这里还有一本,也是有签名的。”陈桂花交给钱冰。
钱冰打开扉页,秦榛在扉页上写着:
“翩翩
榛
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
“两本书的签名前后相隔十六年,而且是同一天,真是巧合。”钱冰说。
“奇怪!”陈桂花说。
“奇怪什么?”钱冰问。
“十几年前拿到秦榛的签名并不出奇,那时他经常公开露面,但这十年来他已不露面,胡翩翩竟然还可以拿到他的签名,就比较奇怪。”陈桂花说。
钱冰看看其他的书,除了秦榛之外,其余胡翩翩收藏的作者还包括唐千千、叶云、程风、嫒嫒夫人、沈珍妮、严严等。
“想不到她连这个周勇勇的书也看。”陈桂花拿起一叠周勇勇写的书。
“这人是谁?”钱冰问。
“周勇勇是新一代的流行爱情小说作家,两年前才成名,他很年轻,现在才二十出头。他写的小说,都是少男少女的爱情故事,胡翩翩都三十六岁了,想不到还看他的小说。”陈桂花说。
钱冰检查胡翩翩书台上的文件,发现只有一叠亲友寄来的圣诞卡和日常信件等等,并没有遗书。
“秦榛!我为什么没想到秦榛呢!”钱冰灵机一触。
“秦榛?秦榛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陈桂花问。
“你没有发现秦榛在两本书上的签名是不同的吗?”钱冰将两本书并列在书桌上。
“秦榛的签名没有不同呀!字体都是一样。”陈桂花说。
钱冰指着一九七八年签名的那本书说:
“一九七八年,秦榛称呼胡翩翩是『翩翩女读者』,到一九九四年,他只是写上『翩翩』两个字,又自称『榛』,他似乎是跟她熟络了;况且你说秦榛近十年来已没有公开露面,如果胡翩翩不是认识他,又怎可以拿到他的签名呢?”
“他们会不会由读者与作者的关系变成朋友?作者遇上这么长情的读者,也会很感动的,所以语气也变得亲密。”陈桂花分析。
“那么她是怎样拿到他的签名的?”
“那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寄去出版社要求作者签名,出版社找到作者签名之后,就寄回给读者。我也用过这种方式找严严签名。”陈桂花说。
“为什么她死的时候要看秦榛的书?”钱冰开始发觉事情不简单。
“如果临死前要看爱情小说,其实也没有太多选择,况且她是秦榛迷嘛!”
钱冰仔细翻阅胡翩翩房中的信件。
“没有秦榛写给她的信。”钱冰说。
“秦榛为什么会写信给她呢?”陈桂花不知道钱冰想到哪里去了。
“既然胡翩翩这么迷秦榛,她应该会写信给他,我也写过信给一位作家,但这里没有秦榛的回信。”钱冰说。
“你写信给哪一位作家?”陈桂花好奇。
“总之是某作家。”钱冰说。
“作家不一定会回信给读者的,大部分的作家都不会回信,回信给你的那位作家是谁?”陈桂花很好奇。
钱冰没有打算告诉她。
“你知道胡翩翩认识秦榛吗?”钱冰问胡母。
“谁是秦榛?”胡母反问钱冰。
“算了吧。”钱冰说。
“这几本书我暂时带走。”钱冰拿走几本秦榛的小说。其实这几本书并不是什么证物,钱冰自己想看罢了。
“查查秦榛这个人。”钱冰吩咐陈桂花。
陈桂花查到关于秦榛的事只有很少,他原名梁民基,名字十分平凡,二十多年前出道,现在大概五十多岁。出版社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过秦榛了,他写好的稿,会差人拿去出版社,自己从来不露面。他最后的地址是米埔一栋平房。
钱冰和陈桂花开车到米埔。
“我以为飞鸟才住在米埔。”陈桂花说。
“你带什么东西去?”钱冰看陈桂花把一个重甸甸的背囊放在后座。
“是秦榛的书,我自己买的,顺道叫他替我签名嘛。”陈桂花说。
钱冰摇头。
“你不喜欢秦榛的小说吗?也难怪,你可能会觉得他的书太肤浅了。”陈桂花说。
钱冰冷笑一下,她不好意思在手下面前承认自己通宵达旦追看秦榛的小说。
“你写信给哪个作家?”陈桂花的好奇心又发作。
钱冰没理她,这是上司的秘密。
花了差不多两小时,钱冰和陈桂花终于来到秦榛的平房。
这所平房有两层高,外表象一间村屋,有点破落,门外的空地竟然没有车子停泊,秦榛若不是外出了,便是他根本没有车,住在这里面没有车就是等于隐居。
陈桂花拍门,一名打扮朴素的中年妇人来开门。
“你们找谁?”妇人问。
“秦榛先生在这里吗?”钱冰问。
“他在二楼,你们是谁?”
“警察。”陈桂花出示证件。
“你住在这里的吗?”钱冰问妇人。
“不,我住在附近,每个星期有一天过来打扫。我去告诉秦先生。”
“谢谢你。”钱冰说。
屋子的下层是一个陈设简单的客厅、厨房和浴室。鞋架上只有一对男装皮鞋和一对女装布鞋,那双布鞋该是钟点女佣的。
“秦先生请你们上去。”妇人说。
二楼的墙上全镶上书架,秦榛的藏书很丰富,钱冰还以为他是个不太有学问的人,想来她是错的。
一个五十多岁,体格魁梧的男人从睡房走出来,正是秦榛。
陈桂花看得目定口呆,没想到五十多岁的秦榛那么风度翩翩,充满男性魅力。
钱冰也大感意外,她以为写那种通俗爱情小说的男人应该是小个子,深近视,没有什么气质的,秦榛却象一个绅士。
“对不起,吵醒你。”钱冰说。
“不,我早就起床了,我习惯在床上写作。”秦榛说。
“我是港岛重案组高级督察钱冰。”钱冰自我介绍。
“找我有什么事吗?”秦榛问。
“早前一名女子在自己的座驾内服安眠药自杀,身边有十二本爱情小说,都是秦先生的大作。”钱冰说。
“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秦榛难过地说。
“你认识死者吗?”钱冰把胡翩翩的照片交给秦榛,“她叫胡翩翩。”
“我不认识她。”秦榛说。
“我们在她家里找到你的两本书,一本是一九七八年七月一日签名的,一本是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签名的。”钱冰说。
“经常有读者把书寄到出版社让我签名。”秦榛说。
“胡翩翩有写过信给你吗?我意思是她有没有写过信给你,透露自杀的念头,说不定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点线索。”钱冰说。
“我没有收过她的信。”秦榛说。
“她死时手上拿着的是《随风生灭的爱情》。”钱冰说。
秦榛叹一口气说:“我觉得很难过。”
“打扰你不好意思,我只是循例调查一下而已。”钱冰说。
“不要紧。”秦榛说。
“秦先生,麻烦你一件事,可以替我在这几本书上签名吗?”陈桂花从背囊里拿出八本秦榛的大作。
“当然可以,你的名字是--”
“陈桂花,玉桂的桂。”
秦榛拿起一支墨水笔在书上逐一签名。
“秦先生,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钱冰说。
“欢迎之至。”秦榛说。
“你为什么在十五年前退隐江湖?”
“我只是想专心写作而已。”秦榛说。
“原来是这样。”
秦榛送钱冰和陈桂花出去,目送两人开车离去,秦榛跑上睡房,伏在床上哭泣。
胡翩翩在过去二十年来不绝的写信给他,起初秦榛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仰慕者,却想不到她那样痴心。
在成名的头几年,他的确很爱曝光,爱被人仰慕,大家都封他为爱情专家,事实上,他是情场浪子。但十五年前,他遭遇了一次情场滑铁庐,一个他深爱的女人竟然移情别恋,秦榛受了打击,从此不肯再露面,他不希望那个抛弃他的女人永远可以站在某个地方看到他的一举一动。
胡翩翩经常在信中要求跟他见面,去年,秦榛终于被打动了,约她在这所平房里见面,胡翩翩还带了一本他写的书来请他签名,那一天,是七月一日。
秦榛从来没有见过胡翩翩,可是,这个女人写了二十年的信给他,在这一次见面之前,他们仿佛就很熟悉了,她把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一一在信中告诉他,包括那一次她悔婚。她悔婚的原因是发现自己最爱的男人是秦榛。由于这种千丝万缕的前因和二十年的爱慕,胡翩翩跟秦榛当天晚上就上床了。
这天以后,胡翩翩每个星期有两三天都来找他,她没有车,到米埔很不方便,她说过要买一辆车。
一个星期之前,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结婚,她说,她已经三十六岁了。秦榛没有答应,胡翩翩跟他吵了一场。她说过,会要他后悔,秦榛没想到她会寻死,并且抱着他的小说寻死,她一定非常恨他。他没有见过那辆新车,是在报纸上才第一次见到的,胡翩翩买下那一辆车,完全是为了跟他见面。
秦榛伏在床上嚎啕大哭,她死了,他方知道这个女人是他唯一的知心。
陈桂花开车从米埔驶出市区。
“想不到秦榛那样英俊,迷死人了。”陈桂花仍然十分陶醉。
钱冰翻开秦榛的书看看,他在八本书上的签名都是一样的:
“陈桂花女读者留念
秦榛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日”
“他没有自称『榛』啦!”钱冰说。
“难道他跟胡翩翩真是有些不寻常的关系?”陈桂花说。
钱冰架上太阳眼镜说:“总之胡翩翩是绝对没有他杀的可能的,至于她跟谁有罗曼史,也就与本案无关了。或者我们等秦榛的新书出版吧,说不定内有玄机。”
车子在吐露港公路上疾驶而去。
在铜锣湾这间三层高的书店里,早就挤满了人,大批青春少艾抱着神圣的心情等待周勇勇为她们签名。这天是周勇勇的签名会。
年仅二十三岁的周勇勇已出版了十二本畅销爱情小说,深得少女爱戴,读者的仰慕信如雪片飞到出版社。周勇勇体格魁梧,眉清目秀,充满阳光气息,很多少女看到他的庐山真面目后,对他更加痴心一片。
书局的人接到出版社的电话,通知他们周勇勇不来了,近百名读者知道消息后鼓噪。
周勇勇躲在书房里,这个星期以来,他一篇稿也写不出。他在报纸上读到胡翩翩自杀的新闻,她死时身旁有十二本秦榛写的爱情小说,她太残酷了。
周勇勇的读者绝大部分是少女,其余便是少男,所以当他收到胡翩翩的信时,他的确吓了一跳。她希望跟他见面,她说正在考虑将他的一部长篇小说改编成电影,周勇勇一直渴望得到电影公司的垂青,他毫不考虑就跟胡翩翩见面。
胡翩翩虽然已经三十六岁,但她有一种少女身上找不到的迷人风韵,周勇勇很快就爱上她。很多人说周勇勇好象年青时的秦榛,周勇勇不喜欢秦榛,他看不起他的小说,更不喜欢有人拿他跟秦榛比较,他最讨厌人说他其实比不上秦榛,他只是胜在年轻而已。但胡翩翩告诉他,她现在跟秦榛一起。因为好胜心,周勇勇热烈追求胡翩翩,胡翩翩动心了,她虽然仰慕了秦榛整整二十年,但秦榛毕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况且跟一个作家生活,毕竟是会减低对他的仰慕的。而周勇勇不同,他的出现,犹如朝日,让胡翩翩的生命有了曙光。年龄相距十三年,不独不是障碍,反使他们更缠绵。胡翩翩常说,她竟在三十六岁的时候周旋于两个年龄相差三十年的男人之间,定是上天跟她开玩笑。
胡翩翩想把事情告诉秦榛,却不忍心伤害他,周勇勇最不满意她这种拖拖拉拉的态度,他要求她跟秦榛分手。胡翩翩怕失去秦榛之后,周勇勇又会离开她,毕竟他比她年轻十三年。
胡翩翩向秦榛提出结婚,她希望秦榛娶她,那么,她就不用再去想周勇勇,可是秦榛不答应。
胡翩翩回到周勇勇身边,她要求周勇勇娶她,周勇勇说自己太年轻。胡翩翩跟周勇勇吵了一场,周勇勇向她提出分手,他知道自己跟这个女人是不可能的。
那天晚上,胡翩翩开车到浅水湾,拿出一瓶安眠药和一瓶鲜奶,她用鲜奶来送服安眠药。吃过药后,她把十多本秦榛的书从胶袋里倒出来,其中一本,是她最喜欢的《随风生灭的爱情》,故事说的是一个少妇爱上一个少年的故事,她想在药性发作之前,再看一遍这本书,她常常把自己当作爱情小说的女主角,但现实生活里,她从来不是女主角,秦榛最爱的不是她,他甚至不肯娶她。周勇勇,这个她最迷恋的男人,也只是因为好胜心而跟她一起,他只是想赢秦榛。
在现世里,根本没有小说里的浪漫情节,爱情小说都是骗人的!胡翩翩肚里的肠子好象突然纠缠在一起,万箭穿心,她看不完这本小说了,向周勇勇报复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和秦榛的书一起死,那么他一定会很妒忌。
周勇勇知道,胡翩翩是故意选择秦榛的书陪死的,她恨他,至死那一刻也要用秦榛来气他。
周勇勇的新书出版了,名为《爱情小说死亡事件》。
主持婚事的男人
“在你们两位未结为夫妇之前,本人在职责上要向你们声明,在本婚姻登记处结婚,在法律上是一夫一妻的自愿终生结合,是一个庄严和有约束性的婚姻。”
“陆田园先生、汪桂花小姐,现在你们在本人及众亲友的面前举行婚礼,虽然没有其他世俗或宗教仪式举行,但你们在本人及在座各位之前签名为证之后便成为合法夫妻。”
朱文声在红棉道婚姻注册处内为今天最后一对新人主持婚礼。
今天是好日子,总共有三十二对新人在这里宣誓结婚。
身为注册官的朱文声在某种程度上很热爱这份工作,他感觉自己象教堂里的神父那么神圣。他的工作是神圣而光荣的,他不能同时拥有几张结婚证书,但是每一对在这里结婚的夫妻的结婚证书上,都有他的签名,这一点,连港督也办不到。
“恭喜你们。”朱文声在仪式结束后向这一对姓陆和姓汪的新人祝贺。
穿着白色婚纱,在婚纱下面露出一条士啤呔的新娘喜极而泣,新娘的父母也喜极而泣。朱文声觉得这也难怪,这个二百磅的新娘终于能够嫁出去,是的确值得喜极而泣的。
“注册官,跟我们合照好吗?”新郎热情地拉着朱文声,新娘则热情地挽着朱文声的臂弯。
朱文声对着镜头咧嘴而笑,他已经习惯跟新人合照,不过最令他气结的是这些新人事后都忘记寄回一张照片给他。
回到办公室,朱文声解开领带,脱下外套,用冷水洗个脸。他翻看日历,今天是十一月十日,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他刚刚来到这里,担任婚姻注册官,第一次主持结婚仪式,他还因为太紧张而念错了新郎新娘的名字。这一晃眼,就十年了。他今年三十五岁,六年前与太太丁可儿也是在这个注册处结婚。十年来,由于工作的缘故,他每天接触的都是喜事。别人说,快乐的人耐老,但朱文声发现自己比十年前多了很多白头发,还有一双大眼肚。
朱文声坐在椅上,呷了一口茶,明天不宜嫁娶,也有三对新人注册。十年来,他曾经为多少对新人主持过注册仪式?他自己也忘记了。
“苏珊。”他叫秘书进来。“能找到十年前十一月十日到昨天为止,在这里注册结婚的夫妇的名单吗?是由我主持仪式的那一批。”
“你要这些资料干什么?”向来诸事的苏珊问朱文声。
“十年回顾嘛!”朱文声笑说。
“所有资料都已经电脑化,要找也不难。”
“那就麻烦你。”
苏珊扭着肥臀出去。苏珊的结婚仪式也是由朱文声主持的,她婚后整整胖了三十磅,找到饭票的女人,毕竟是比较放肆的,而且有越来越诸事的倾向。大抵婚姻生活会使本来庸俗的女人更庸俗。
第二天早上,朱文声回到办公室,苏珊已经整理好一份二十多页的记录给他。
“原来十年来,你主持过一万七千零四宗结婚仪式。”苏珊说。
“有这么多?”朱文声惊叹。
朱文声决定按着名单上的电话打给由他主持婚事的夫妇。
他先打给十年前的十一月十日第一对注册的夫妇,可惜资料太旧,已找不到他们。他决定在名单上抽样打出一些电话。他随意选了一对夫妇,打电话给他们。
“请问是陈齐旺先生太太的家吗?”
“你是谁?”一个女人接电话。
“我姓朱,是红棉道婚姻注册处的注册官。”
“我先生重婚吗?”女人吓了一跳。
“你是陈齐旺的太太仇碧芝?”
“对。”
“我是你们当天的注册官朱文声,想知道你们的婚姻生活愉快吗?你们是在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七日结婚的。”
“噢,我很幸福呀,我们有两个孩子,小的一个已经念一年级。”女人愉快地说。
“恭喜你。”朱文声心满意足地挂线。
“请问这里是麦祖光先生和太太的家吗?”
“我是麦祖光,你是谁?”一个男人接电话。
“你和太太是在一九八九年九月十八日结婚的,我是当天为你们主持宣誓仪式的注册官朱文声,想知道你们的婚姻生活愉快吗?”
“我和她在九三年离婚了,不要再提她。”男人愤怒地说。
“是这样吗?真对不起。”朱文声连忙向对方赔罪。
“婚姻注册处现在有这种事后服务的吗?”男人好奇地问他。
一天之内,朱文声总共打出二百六十个电话,很多夫妇已失去联络,给他找到的,幸福和不快乐的各占一半。
第二天回到办公室,朱文声又按着名单打电话。
“是谁传呼一六二七?”一个女人复机。
“是何清莲小姐吗?”
“你是谁?”
“你和陈文伟先生是在九二年十月八日结婚的,我是当天为你们主持宣誓仪式的注册官朱文声,想知道你们的生活愉快吗?”
“我昨天刚改嫁。”女人愤怒地说。
朱文声在这一对夫妇的名字旁边打了一个交叉,仍然在一起的夫妻,他给他们一个圆圈,分手的,画上一个交叉。
他又打电话给另一对夫妇。
这个电话打到那位太太的办公室。
朱文声重复一次自己的身分,那位太太呜咽起来。
“我丈夫在外面有女人,朱先生,你说我该怎么办?”这位太太向他请教。
朱文声花了三小时来安慰她。
由于花了很长时间辅导这个女人,朱文声今天只打出了八十八个电话,他决定明天继续。
第二天回到办公室,朱文声又开始打电话。这次是打到一对夫妇的家里,背景非常吵,朱文声说明自己的身分。
“我们正在打架。”那个男人解释。
接着便是一片男女争吵声和搏斗的声音。
那个女人抢着听筒说:“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竟然嫁给你!”
男人立即把电话抢回来,很礼貌的说:“请你别介意。”
“不介意。”朱文声说。
“你找我们,是不是有什么奖状之类要颁给我们?”
“只是修订一些资料罢了。”
“噢。”男人有点儿失望。
接着是一下重重的撞击声。
“八婆,你偷袭我?”那个男人怒吼。
“方先生--”朱文声叫他。
“你不要劝我,我非打她不可。”男人怒不可遏。
“不,我想问你,可否把你们注册那天,我跟你们的合照晒一张寄给我呢?我记得那天我的笑容和甫士都很不错。”
“我找找看。”男人说。
“谢谢你。”
下班前,朱文声拨出最后一个电话。
“喂,请问朱先生在吗?”一个女人覆机。
“我是,你是龙凤佩小姐吗?我是朱文声。”
“朱文声?这个名字好象很熟。”
“当然,你和齐喜庆先生的婚姻证书上,注册官那一栏,就有我的签名。”
“我记起了。”
“你们是八八年十一月九日结婚的。”
“对,那时是秋天,婚姻注册处外面铺满了黄叶。”
“秋天最适宜结婚。”朱文声说。
“对呀。”
“你们两夫妇的婚姻生活愉快吗?”
“你不记得我在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再婚吗?”
“是吗?”朱文声吓了一跳。
“也是在红棉道举行婚礼,当天的注册官也是你。那天,也是遍地黄叶。”
朱文声在名单上搜索,终于找到龙凤佩第二次结婚的记录。
“噢,对,你在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跟冯呈祥先生注册结婚。”
“对。”
“你和冯先生的婚姻生活愉快吗?”
“我们在今年一月离婚了。”
“噢,对不起。”
“不要紧,明天我会见到你,我还记得你的样子。”
“为什么你会见到我?”朱文声愕然。
“明天我再结婚,也是在红棉道注册,也是在秋天。”
“恭喜你。”
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朱文声还是礼貌地恭喜对方,然后拿出一份明天注册的新人名单来看看,果然找到龙凤佩的名字,明天,她跟一个名叫金古明的男人结婚。
“谢谢你。”龙凤佩说,“朱先生,能够出来见个面吗?结婚前,我的心情很复杂,毕竟是第三次。”
朱文声想,龙凤佩三次结婚都光顾红棉道婚姻注册处,算是熟客,她既然提出要求,他也不便拒绝。
龙凤佩约他在金钟一间酒店见面。八点钟前,是快乐时光,酒吧里挤满了人,朱文声根本记不起龙凤佩的样子,刚才又忘记问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现在要找她,真是困难。她说她记得他的样子,朱文声唯有站近门口,希望她看到他。
一个穿粉色长裙,长发披肩,身材窈窕的女子过来叫他。
“你是朱文声先生吗?我是龙凤佩。”
朱文声没想到龙凤佩长得这么漂亮,难怪她刚刚三十岁,就可以嫁三次。
他们在吧台前找到两个位子。
“为什么会对以前在红棉道注册结婚的夫妇进行调查?”龙凤佩好奇地问他。
“我们正考虑为在本处结婚的夫妇提供一些事后服务。”朱文声灵机一触说。
“事后?”
“是结婚之后的生活,这个计划还在试验阶段。”朱文声结结巴巴地说,他很不习惯说谎。
“这个服务很好呀。”
“我记起来了!”朱文声跳起来。
“什么?”
“你两次结婚都披着白色面纱,宣誓仪式结束后,就哭成泪人,所以我从来没机会看清楚你的样子。”
“结婚的时候,我是很感动的,被庄严的誓词感动。我一恋爱,就想结婚。”龙凤佩说。
“这很积极啊!”朱文声说。
“朱先生,你为什么会当上注册官?”
“小时候,参加我姐姐的婚礼,我也被那一份庄严的誓词感动。况且,我做注册官,在我的家庭来说,是某程度的进步。”
“为什么?”
“我爸爸是在殡仪馆做堂倌的,就是喊『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家属谢礼』那一种。他搞的是丧事,我搞的是喜事,你说是不是一种进步?”
“对呀!”龙凤佩笑得花枝乱坠,“朱先生,你知道我为什么结三次婚吗?”
“不是为了要看红棉道的黄叶吧?”
“我第一任丈夫齐喜庆是我大学毕业时见工认识的,他人很风趣,我们来往了六个月便结婚,我以为我们结婚之后会很快乐,但婚后我才发觉他以前说给我听的那些很好笑的笑话都是从笑话书上抄下来的,我不能接受一个抄袭的人。我是念艺术的,绝不能忍受抄袭,你明白吗?”
“这是可以理解的。”朱文声说。
“跟齐喜庆离婚之后三个礼拜,我遇上了我第二任丈夫冯呈祥。他长得很帅,我很快被他迷住了,朋友们都说我们是龙凤配。这一次,我和他来往了三个月便结婚,我以为我们婚后的生活会很幸福。”龙凤佩呷了一口马天尼。
“那为什么--”
“他是干钢材贸易生意的,婚后一个月,他到德国公干,要去二十多天,我悄悄走到德国探他,打算给他一个惊喜--”
“你发现他和别的女人一起?”朱文声猜测。
“不,冯呈祥是一个很专一的丈夫。我去到酒店房间,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坐哪间航空公司的飞机来?』”
“我告诉了他,他说:『你应该选择另一间,他们的机票价钱划算得多,而且买一张香港德国来回的经济客位机票,送一程香港新加坡机票。”
“这么不浪漫的男人,我受不了。结婚一个月后,我们便分居,直至法庭准许离婚的时间足够才申请离婚。”龙凤佩又呷了一口马天尼。
“明天和我举行婚礼的金古明是我在一个月前认识的。”龙凤佩继续说。
“这么快就决定结婚?”
“现在是秋天嘛,我喜欢在秋天结婚。”
“是的,红棉道上已铺满了黄叶。”朱文声说,他也很喜欢红棉道的环境。
“金古明是一名电脑程式设计员,他创作力高,人也很浪漫,我想,这一次的选择,应该没错吧?”
“那你还担心什么?”
“我两次婚姻都失败,我害怕这一次也失败。”
“失败乃成功之母嘛。”朱文声安慰她。
“谢谢你,但我害怕婚后我又发现丈夫跟我所想的不一样。”
“这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朱文声苦笑。
“我害怕我会成为香港历史上结婚次数最多的一个女人。”
“好象还没有一个人因为结婚次数的多寡而成为历史人物。”朱文声说。
“现在反悔的话,金古明一定会恨我,他很爱我的。”
“那你爱他吗?”
“不爱他又怎会嫁给他呢?”
“为爱情而结婚,那是最幸福的。”
“我也这样想。明天,齐喜庆和冯呈祥也会来参加我的婚礼。”
“能够和前夫做朋友,是一项骄人的成就。”朱文声说。
“朱先生,跟你谈话,令我开心了很多。我三次结婚,都是由你主持宣誓仪式,我觉得我们很有缘呢。”
“我有一个提议。”朱文声说,“不如你明天换一个人。”
“换一个新郎?”龙凤佩怔住。
“不,是换一个注册官。你第一和第二次婚礼,都是由我主持,都以离婚收场,可能是我有点不吉利,既然第三次结婚,换一个人吧。注册处内,还有其他注册官当值。”
“对!我怎么没想到问题可能出在你身上呢?”龙凤佩跳起来。
“那么就这样决定吧。”
朱文声离开酒店,名单上还有几千对夫妇,他不打算再联络他们了,得出来的结果,一定是幸福和不快乐的各占一半,婚姻本来就象买大小一样,不是开大,就是开小。
他希望明天之后,龙凤佩不用再结第四次婚。
明天,对他自己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他要上律师楼,跟太太丁可儿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是丁可儿提出的。一个专门替人主持婚事的男人,竟然要弄到离婚,命运也太弄人了。这么多天以来,当他知道,在过去十年里,所有在他手上缔结的婚姻都是一半成功,一半失败,他对于自己的失败,也就不再那么难过了。
沙漏里的爱人
“外面还有多少个病人?”王霭如问护士。
“三十二个。”护士说。
“我的天!简直是非人生活。”王霭如丧气地说。
“每一个实习医生都是这样的。”护士木无表情地说。
凌晨,王霭如终于完成了今天的工作,周秀清来接班。王霭如和周秀清是医学院的同学,一同在这间医院实习,两个人感情要好。王霭如很羡慕周秀清,她是医学院的院花,她漂亮而温柔,许多男同学都想追求她,她独独垂青余一心,余一心比王霭如高两班,是医学院高材生,现在是这间医院的外科医生。
“你的样子很累。”周秀清跟王霭如说。
“今天已经很好了,上星期六我连续三十六小时没有睡觉,这种状态,没有医死人真是幸运。”
“回去休息吧。”周秀清说。
“你的样子好象突然老了三年。”余一心出现,不忘调侃王霭如。
“真令人羡慕,当夜更有男朋友陪。”王霭如拖着疲乏的身躯离开急症室。
回到宿舍,王霭如软软的摊在床上,本来想打个电话给施崇平的,但拿起话筒,拨了电话号码第一个数字便呼呼地睡了。
王霭如跟施崇平是中学同学,一同进入大学,王霭如念医科,施崇平念社会工作,现在是外展社工,两人一起已经六年,是初恋情人。自从当上实习医生以后,王霭如跟施崇平见面的日子越来越少,虽然知道施崇平不满,王霭如也无可奈何,医生的时间,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
这天晚上,王霭如终于抽到时间和施崇平看一场九点半电影,但电影一开场,王霭如便呼呼入睡。电影完场,王霭如才醒来。
“完了吗?”
施崇平不作声。
“好看吗?”
“好不好看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看。”
“很累呀!”
“我们分开一下好吗?”施崇平说,“我忍受不了一个比我还要忙碌的女朋友。”
“这是我的工作呀。”王霭如抗议。
“你记得我们上一次做爱是什么时候吗?”
王霭如实在也记不起来。
“我不是只想要这些,我需要的是关心。”
“我也想有人关心我。”王霭如说。
“我做不到了。”施崇平痛苦地说。
“那好!”王霭如站起来,离开戏院,她向来是如此倔强,从不肯向施崇平低声下气。
“一心下个月要调去东区,那边需要人。”这天晚上一起当值时,周秀清告诉王霭如。
“那么他以后不能陪你当夜班啦?”王霭如说。
“我们打算年底结婚。”周秀清甜丝丝地说。
“恭喜你。”王霭如不禁感怀身世,“我跟崇平分手了。”
“为什么?”周秀清惊讶。
“是他提出的,大概是嫌我没时间陪他吧。”
“他会不会只是发牢骚,你们都已经一起这么久了。”周秀清安慰她。
王霭如哀哀地摇头:“他早晚会把我忘掉。”
余一心调到东区那边不够三个月后,就跟一个护士来往,他们谈恋爱的消息不胫而走,余一心不再常常来宿舍探周秀清。一天晚上,医生宿舍内,传出周秀清与余一心激烈的争吵声,自此,余一心没有再出现。
周秀清是个很坚强的人,对于分手的事一直不愿多提,事实上,作为一个每天工作二十小时的医生,她也没有时间去失恋。
十二月的一天,周秀清与王霭如在一天内总共做了八个除盲肠的手术。最后一个手术完成后,两个人累得倒在更衣室的沙发上,连说话都乏力。
“你快乐吗?”周秀清问王霭如。
“『快乐』?很久没有听过这两个字了,我现在只想睡觉。”
周秀清与王霭如各自回到宿舍后,大概三十分钟后,周秀清从宿舍房间的窗跃下,头部先着地,一张美丽的脸孔撞得粉碎。
分手后,施崇平头一次打电话给王霭如。
“我看到了周秀清自杀的新闻。”
“她死前三十分钟还跟我一起。”王霭如哽咽。
“是因为余一心吗?”
“所有人都是这样想,余一心或许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我们生活的空间太局促了,没时间快乐,也没时间忧伤,操着每天看着人死去的职业,太痛苦了,我们才是病人。”
“要我来陪你吗?”施崇平温柔地问她。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女朋友。”王霭如哭着说。
“傻瓜,别哭,你可是个称职的医生呢。”
说来讽刺,周秀清的死,竟令王霭如和施崇平复合。
在周秀清的丧礼上,余一心并没有出现。在丧礼后的一个星期,王霭如接到余一心的电话。
“余医生,找我有什么事吗?”王霭如冷冷地问他。
“能出来见个面吗?”
“不用了。”
“我没想到秀清她会--”
“我不想听一个幸存者的忏悔。”
周秀清的事,很快便被大家淡忘了,王霭如的拍档,也换上另一个人,毕竟在医院里,死亡是平常事。
“我昨天在酒吧里碰到余一心,他喝得酩酊大醉,心情很坏。”施崇平告诉王霭如。
“活该!”王霭如说。
“他是蛮可怜的。”
“难道你同情他?”
“他没有想过周秀清会自杀。”
“但他移情别恋。”
“移情别恋何止他一人?周秀清是为他而死的吗?”
“我也不知道。”
“也许她只是无法忍受他离开她,她想用死亡把他永远留在身边。”施崇平说。
“周秀清已经死了,请你不要批评她。”王霭如不满。
“我怀疑医生到底有没有感情。”施崇平说。
“为什么没有?”王霭如反问他。
“算了。”施崇平不想跟王霭如争辩,“我们开开心心的吃一餐饭吧。你喜欢吃什么?”
“医生也是有感情的,而且感情比普通人脆弱,我们比普通人更接近生和死,更明白生死无常。”
“是吗?”施崇平淡淡的说。
这时王霭如的传呼机响起来。
“急症室突然来了一批车祸伤者,我要立即赶回去。”王霭如告诉施崇平。
施崇平不作声。
“别这样,我晚一点打电话给你。”王霭如站起来。
“今天本来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施崇平说,“我已经办好手续,下个月到英国念书。”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你有时间听我说吗?”
“要去多久?”
“两年。”
“你已经决定了?”
施崇平点头。
“那我可以说些什么呢?”王霭如无奈地站着。
“你的工作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吗?”施崇平反问她。
“如果我懂法术,我会变出许多时间来陪你,可惜我不懂法术。”王霭如叹一口气。“好象是我不谅解你。”施崇平苦笑。
“希望你能够找到一个愿意给你时间的女人。”王霭如倔强地说。
王霭如走出餐厅,登上一辆计程车,哇啦哇啦地哭起来。
施崇平去英国读书前一个晚上打电话给王霭如:“我走了,跟你说声再见。”
王霭如抑压着感情,冷冷的说:“祝你学有所成。”
“你写下我的电话和地址,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好吧。”
“我想你也不大需要我。”施崇平唏嘘道。
“也许是吧。”王霭如倔强的说。
六个月后,王霭如被调到南朝山医院实习,相比起以前,这里的工作十分“轻松”,因为病人都是时日无多的绝症病患者,王霭如不用担心救不活他们。她的工作只是开处方最厉害的止痛药和签发死亡证明。
医院里有一个病人名叫徐乐民,才三十四岁,患上末期骨癌,每天要注射两次止痛药,王霭如相信他只有一至三个月的寿命。
徐乐民瘦得只剩下八十磅,对身高五尺八寸的他来说,是太瘦了,他的脸色苍白,但看得出健康的时候,是一个长得相当迷人的
男人。
王霭如特别留意他,是因为他床边时常放着一个沙漏。那个沙漏有一个巴掌那么大,框框是用玫瑰木造的,很漂亮。时日无多的人,通常回避现实,不肯看着时间过去,但这个徐乐民却每天安祥地看着沙漏,看着自己的生命一天一天油尽灯枯。
“这个沙漏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送给你的吗?”王霭如问他。
“是我自己造的。”徐乐民说,“我是礼品设计师,负责设计手表、信封信纸、毛公仔、沙漏、音乐盒玩具等等。我的设计在香港和外国也有得卖。”
“我喜欢音乐盒。”王霭如说。
“有时间的话,我造一个送给你。”徐乐民说。
王霭如听了觉得很唏嘘,这个垂死的人竟然说:“有时间的话。”
“谢谢你。”王霭如说。
“你喜欢一个怎么样的音乐盒?”徐乐民问她。
“有跳舞女孩的。”
“这种音乐盒现在已经没人造了。”
“我小时候拥有过一个,后来不见了。”
“我太太也是跳舞的。”
“是吗?为什么不见她来探望你。”
“她不会来的。”徐乐民幽幽地说。
“对不起。”王霭如后悔自己说错了话,为了扯开话题,她拿起床前那个沙漏来欣赏。
“沙由上面流到下面,每次需要多少时间?”
“六十分钟。”徐乐民说。
王霭如把沙漏举高,抬头望着里面的沙由上流下。
“真的很漂亮。”王霭如赞叹,“里面的沙真是沙来的吗?”
徐乐民没有回答。
王霭如把沙漏放在床前,一不小心,把沙漏从床上掉下来。
徐乐民立即扑到地上把沙漏接住,狠狠的责备王霭如:“王医生,你要小心一点。”
“对不起。”王霭如尴尬地道歉。
这天夜里,王霭如睡不着,独自在走廊里散步,碰到徐乐民。
“你的精神不错。”王霭如说。
“我也觉得今天的精神好象很好。”徐乐民说。
“下床走走也是好的。”
“王医生,你有没有杀过人?”徐乐民问王霭如。
“为了母亲的安全,要把她腹中的胎儿杀掉,算不算杀人?”王霭如说。
“我杀过人。”徐乐民淡淡的说。
王霭如并不感到惊讶,根据她的经验,垂死的病人,会突然产生许多幻觉。
“四年前的一个晚上,我杀了我太太。”徐乐民说,“她是个事业成功的女性,忙得不可开交,我想她陪我,她总说没时间,我造了很多东西给她,其中一个音乐盒,她从来没有打开过。一天,她跟我说,她爱上了别人,要跟我离婚,他说我是一个只会造梦的男人,只会整天造沙漏、音乐盒、心愿树,不切实际。”
“那天晚上,她嚷着要走,我用一个枕头把她局死,将尸体拖到浴缸,把她体内的血放清,然后我用镪水把尸体毁灭,最后,浴缸里只剩下一堆炭,我很小心的把每一块炭敲碎,磨成粉末。”徐乐民从口袋里拿出那个沙漏,翻来覆去,眼里充满爱意。
王霭如不寒而栗,她碰过那个沙漏的,它竟是一个女人的骨灰。
“我把她永远留在我身边,我们之间,终于有了永恒。我没想到,一年后,我患上了骨癌。”徐乐民哀哀地说。
“你别胡思乱想。”王霭如的身体在颤抖。
“我说的是真话。”徐乐民回头惨笑。
徐乐民在当天深夜去世,他的死亡证是由王霭如签发的,没有人来认领尸体,医院职员找不到他太太,他太太在四年前的一天神秘失踪,人口失踪组至今也找不到她。徐乐民说的是真话。
王霭如想起饱受煎熬的余一心和周秀清,为了把心爱的人留在身边,我们都用了最残忍的方法,无论是杀人或自杀,也是要永远留住一个人,施崇平说得对。
这一天晚上,王霭如打了一通电话到英国给施崇平。
“崇平,对不起,你可以给一个机会让我补偿吗?”
“傻瓜,别这样。”施崇平温柔地说,“我在旧摊子找到一个音乐盒,是跳舞女孩的音乐盒,你不是一直想要一个吗?我还打算寄给你,你等一会,我让你听听那段音乐。”
“我明天就买机票来陪你,以后我会尽量把时间留给你。”王霭如流着泪说。
红牛仔褛与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自那天在54M站遇到你之後,一直对你念念不忘。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走遍了尖沙嘴,旺角,佐敦,终於找到一件和你那件一模一样的红牛仔褛。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一直以为自己只会喜欢长发的女孩子,自从遇上束短发的你之後,我发现短发原来很有个性。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买了一箱百佳咖啡回家,因为第一次遇到你,你正是拿着一罐百佳咖啡,我也以此为自己命名。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被公司裁员了,以为从此要离开新蒲岗,幸而,我又在新蒲岗找到另一份工作。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自知外表不出众,不敢上前认识你。
我一直希望找到一个人代替你,可惜不可以。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每当我想做一件事,想起你可能不喜欢,我就不去做。
为了你,我改变了很多坏习惯,是不是很傻?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每晚临睡前,我都会想,明天早上可以遇到你吗?
每当遇上假期,我便希望假期快点结束,可以快点见点见到你。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自从知道你在那一间饭堂吃饭後,我便天天到那里吃饭,凡是可以遇到你的机会,我都不会放过。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最担心的是两件事--你病倒了或是我病倒了,那麽我们就不能再54M站遇上。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收到政府的信,我考到一份政府工,父母都想我做公务员,我要离开新蒲岗了。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一直以为会是你首先离开新蒲岗,想不到竟是我。
你有看到这个月来我在这里给你的讯息吗?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如果我有六十岁,我会用我叁分之二的生命来照顾你,爱你。
虽然,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天天也在54M站遇到你,你认得我吗?
我快要离开新蒲岗了,难道你真的没有看见这些讯息吗?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明天我就要离开新蒲岗,不会再见到你,每当我看见衣橱里的红牛仔褛,我便埋怨自己没有勇气认识你。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当你看到这一段广告,我已经离开了新蒲岗,这是最後一天的讯息。
我会永远怀念你,或者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的新工作是在市政局图书馆里任图书管理员,地点在湾仔,离新蒲岗很远很远。
我不会再在报纸上登广告了,我把想跟你说的话写在日记里,希望有一天能让你看到。
今天,我看到一位专栏作家在专栏里写到我和你的故事,题目是,想不到她看到了我给你登的广告。
她在专栏说,我天天登一段广告向你表白,犹如把一则寻找失去心爱的家猫的故事黏在电灯柱或电线杆上那样渺茫。
真的那样渺茫吗?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写了一封给那位专栏作家,把我和你故事告诉她(其实到目前为止,只是我的故事,因此你还未知道)。
图书馆的工作很沉闷,每当看到蓄短发的女孩子,我都会特别留意,是你为短发下了一个新的定义。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那位专栏作家又在专栏里提起我们的故事,真希望你能看到。
她在专栏里说她的朋友M,少年时也迷上一个穿红色空姐制服,在巴士站等车的女孩子。
她在想,是不是每个少男都有一个火红的年代,像斗牛场上一头春情勃发的公牛,明知会受伤,仍然固执地冲向那一面红色的旗帜。我真是一头盲目的公牛吗?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又写了一封信给那位专栏作家,她一直误会了我们在新蒲岗54M巴士站邂逅,我告诉她,不是巴士站,是小巴站。
我和你,应该是住得很近的,为什麽总是无缘遇上你?我问她,假使她是你,她会怎样?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她在专栏里回答了我的问题。
她说,如果她是红牛仔褛她会把这个故事版权卖给电影公司,我们重逢的一场戏应该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又到了新蒲岗54M小巴站,新蒲岗内每一个人竟然都穿着一件和你那件一模一样的红牛仔褛,拿着一罐百佳咖啡,蓄短头发。
你希望我在众里寻到你,使你知道曾经迷惑我的,不是那一件艳红,而是你。
我一定能够把你认出来。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真的不敢相信,今天晚上我竟然接到你的电话。
你说你就是红牛仔褛,电话号码就是报馆的人给你的。
我们谈了五个小时,你一直很少说话,我是不是说话太多?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你说你是做护士的,那你为甚麽会再新蒲岗出现?
你说是到工厂帮朋友忙。
你仍然很少谈到自己,为甚麽?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很想跟你见面,但你说现在不方便。
我们又再电话里谈了几小时,你既然有时间跟我在电话聊天,为甚麽不肯见我呢?
你说你有一位当医生的男朋友,不能和他分手。
我知道你是不会选择我的。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越来越觉得,你并不是真正的红牛仔褛,我在言语间试探你,你的答案都错了。
你到底是谁?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今天,我特意请了一天假,到新蒲岗你工作的那座工厂大夏外等你,我看见了你,你仍然穿着红牛仔褛,我立即又打电话给那个自称红牛仔褛的女孩子,她竟然在家里。
原来她一直冒充你,她到底想怎样?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假红牛仔褛又打电话来给我,我没有揭穿她。
我约她出来见面,她说要我给她一点时间。
我猜她不敢见我。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的心情很坏,我以为主动找我的那个是你,原来不是。
我整天想着你,我该怎样开口呢?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假红牛仔褛竟然答应跟我见面。
她约我在九龙城一间天台餐厅见面。
我叫她穿上红牛仔褛,她答应了。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依约赴会,假红牛仔褛果然在餐厅里等我。
她身上那件红牛仔褛,跟我和你的那一件并不相同,出乎意料地,她长得很漂亮,戴着一顶红色的鸭舌帽。
“你不是红牛仔褛。”
我问她。
“我不是。”
她说。
“那你为甚麽要骗我?”
一辆飞机在我们头顶经过,她并没回答我。
“真正的红牛仔褛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她问我。
“很有给引力。”
我说。
“红牛仔褛没有看到的,我看到了,那位专栏作家的专栏,我也看到了,好感动。”
她说。
“你不是我要找的人。”
我说。
“那有甚麽关系?”
她满不在乎。
“你是当护士的吗?”
她摇头。
“有一位医生男朋友?”
她摇头。
“那你是编故事。”
“我想认识你,就像你想认识红牛仔褛一样。”
我和她,原来是同一类人,但她比我勇敢。
“你真的认为短发很有个性吗?”
她问我。
我点头。
她摘下帽子,一把乌溜溜的长发散在她的肩膊和胸前。
“长发不好看吗?”
她问我。
我没有回答她,她长发还是短发,与我无关。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假红牛仔褛又约我见面,我没有拒绝她,虽然明知她是假的,但既然得不到真的,见见假的,也是一种安慰。
她约我在上次那间餐厅见。
她仍旧穿着红牛仔褛,戴着红色鸭舌帽。
“你在图书馆的工作沉闷嘛?”
她问我。
我故意说不。
“你真的认为短头发很有个性?”
她又问我。
我点头。
她摘下帽子,原来她把头发剪短了,露出耳朵,就像你的短发一样。
我真的不敢相信。
“我现在看来像红牛仔褛嘛?”
她微笑问我。
为什麽她竟然舍得把头发剪短?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假红牛仔褛又约我在那一间餐厅见面,这一次,她仍旧穿着红牛仔褛,没有带帽子。
“为什麽你喜欢来这一间餐厅?这里很吵。”
我跟她说。
“我喜欢抬头看着飞机经过。”
她抬头说。
她把头抬得很高很高,我只能看到她尖尖的下巴。
“你很喜欢红牛仔褛嘛?你甚至没有跟她说过话。”
她说。
我无言以对。
“你为什麽不向她表白?”
“如果她不接受,将会是我一生的遗憾。”
我坦白告诉她。
是的,我害怕被你拒绝。
“被拒绝也不是太难受。”
她说。
“你这麽厚颜,当然不会觉得难受。”
我跟她说。
她摸摸头上的短发,大笑起来。
然後,她提议我们去机场,我陪她去了。
到了机场,她竟然拿出一本护照,登上飞机,她说要去日本找她爸爸,她爸爸在日本工作。
“拜拜。”
她挥动手上的红牛仔褛跟我说。
她真是一个怪人。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今天早上,我特意走到54M站碰你,你又穿着红牛仔褛出现,但你身後还有一个男人。
我把这两个月来在报上登给你的广告和那位专栏作家所写的叁篇关於我们的文章放在一个公文袋里交给你,并留下我的电话号码。
你好像吓了一跳,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叫我以後不要找你,你身边的男人更警告我不要接近你,他是你什麽人?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我等了好多天,你并没有打电话给我。
会不会一直以来只是我一厢情愿。
我本来不敢向你表白,是假红牛仔褛给了我勇气,她说,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爱意,是一件很诗意的事。
今天,我又在你楼下等你下班,想不到你竟然叫我不要再骚扰你,你一点也不明白我。
百佳咖啡
红牛仔褛:
假红仔褛打电话来,她说她刚从日本回来,这一刻,我才发现,我一直想等的,是她的电话。
我们在天台餐厅见面,假红牛仔褛仍旧穿上红牛仔褛,她从背囊里拿出两罐百佳咖啡,把其中一罐给我。
“是在日本买的。”
她说。
一辆飞机在我们头顶经过,今天,我也穿了那件红牛仔褛。
她把头抬得很高很高,我只能看到她美丽的下巴,她身上那件红牛仔褛,把她的一张脸照成透明的粉红色,好迷人。
红牛仔褛,对不起,我想不到会是她。
真假红牛仔褛
百佳咖啡:
从来不看报纸分类广告的我,偶然看到一则分类广告,是你写给红牛仔褛的,你的故事吸引了我天天追看,想不到在今天,仍然有一个男孩子那样诗意,在巴士站遇上一个女孩子,一见锺情,念念不忘,天天准时到巴士站,等待重逢。
这种情意,令人感动,红牛仔褛一定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女孩子,对吗?
雪儿
百佳咖啡:
你的广告已登了一个月,红牛仔褛看到了没有?
广告仍然天天刊登,她应该还没有看到吧?
既然你经常在54M站遇上她,为什麽不向她表示呢?
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告诉她我很喜欢她,我觉得向一个人表达自己的爱意是一件很诗意的事。
雪儿
红牛仔褛:
看到你是写红牛仔褛是蓄短发的,本来喜欢长发女孩子的你,从此爱上了短发女孩,你真的认为短发很有个性吗?
告诉你,我走遍了尖沙咀,旺角,佐敦,终於找到一件红牛仔褛,你在广告里没有形容那件红牛仔褛是什麽款式的,我在几款红牛仔褛之中挑了一件艳红色的,不知道跟你们那一件是不是一模一样。
雪儿
百佳咖啡:
在同一份报纸上,我看到了一位专栏怍家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她说,如果她是红牛仔褛的话,你们重逢的一幕应该是这样的--有一天,红牛仔褛又到了新蒲岗54M小巴站,新蒲岗内每一个人竟然都穿着一件和她那件一模一样的红牛仔褛,拿着一罐百佳咖啡,蓄短头发。
她希望你在众里寻到她。
看完这篇文章,我穿上红牛仔褛走到新蒲岗54M小巴站,那里有很多人,可是,没有一个人像是你,我也看不见红牛仔褛。
雪儿
红牛仔褛:
你的广告登完了,知道你要离开新蒲岗,再看不到红牛仔褛,我想你一定很难过吧?
我在想,你长得怎麽样?
你大概什麽年纪?
关於你的一切,我很好奇。
雪儿
红牛仔褛:
今天打开报纸的分类广告版,再看不到你登给红牛仔褛的深情广告,我突然很失落,我很想知道故事的发展,如果我是红牛仔褛,我一定会跟你见面。
雪儿
红牛仔褛:
今天,我做了一件很大胆的事,我打电话到报馆,告诉他们,我就是红牛仔褛,想跟你联络,请他们把你的联络方法告诉我,事情很顺利,他们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我鼓起勇气打电话给你,告诉你我就是你要找的人,你一点也没有怀疑我。
为怕被你识穿,我很少提及自己的事,只是听你说话,你的声音很动听,我舍不得挂线,在五小时的谈话里,我有一种感觉--我们是很接近的。
雪儿
红牛仔褛:
我又打电话给你,你依然没有怀疑我,你问我做什麽职业,我说是护士,这其实是我妈妈的职业,我妈妈是一间政府医院的护士长,经常要轮班工作,家里只有我和大宝(大宝是一只金毛寻回犬,它今年已经叁岁,体重一百叁十磅),你奇怪我为什麽会在新蒲岗出现,我推说是到朋友的工厂帮忙,你好像开始怀疑我,我唯有匆匆挂断电话。
雪儿
红牛仔褛:
我想写一封信给你,但不知道从何说起。
中午,我打电话给你,我们竟然谈了十一个小时,那是我最长的一次通话时间,你也是吧?
你告诉我你小学到中学的生活,还有你的好朋友阿辉和雄仔,我很想见见他们呢。
你约我出来见面,我怎能够跟你见面呢?
我是假的。
如果你知道,会恨死我。
为了解释我不跟你见面的理由,我告诉你,我有一个医生男朋友,他很爱我,我们不能分手,这是我编出来的故事,你听到後很难过,骗了你,真的很抱歉。
事实上,十八岁的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现在在九龙塘一间中学念预科班。
我有位好朋友,叫徐惠群,她在今年初开始跟邻校一名男生谈恋爱,他们两个很要好,惠群也不能时常陪我。
曾经有几个男孩子追求我,其中一个,是在大学念医科的,但我跟他谈不来,他这个人太理智了。大宝又来缠我,下次在谈吧。
雪儿
红牛仔褛:
你好像越来越不信任我,今天,你在电话里问了我好多问题,好像是试探我。
我只得模模糊糊地答你,我的答案是不是全错了?
我是不是红牛仔褛真的那麽重要吗?
我决定不再找你,突然消失总好过被你揭穿。
无论如何,跟你谈天是一件很愉快的事。
我希望有一天能把这一叠写给你的信,交到你手上。
我捉着大宝,把他的足印印在信纸上,它好像也想认识你。
雪儿
红牛仔褛:
五天没有找你,很挂念你。
今天中午,突然接到你打来的电话,你听到我的声音,好像很惊讶,你是不是又在试探我?
我想告诉你,我不是红牛仔褛,请你不要怪我,但我没有勇气。
雪儿
红牛仔褛:
我终於还是按捺不住,打电话给你。
你又逼我出来见面,我竟然答应了,并约你在九龙城那间我和惠群经常去的天台餐厅见面。
我一定是疯了,竟然约你见面,但我真的很想见你。
我在衣柜里拿出那一件红色牛仔褛,你说你也会穿上红牛仔褛,作为记认,我很渴望明天快点来临。
雪儿
红牛仔褛:
我穿上红牛仔褛,把一把长发藏在一顶红色的鸭舌帽里,我竟然期望当你看到我时,会把我当作红牛仔褛,你准时出现,你的外型和我想像的差不多,你就像柠檬茶广告里的大男孩,充满阳光气息,有些害羞。
看着你向我走过来,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我真的不应该出来见你。
你坐下来,对我说:“你不是红牛仔褛。”
你好像很生气,我唯有承认我不是她。
你问我为什麽要骗你,我也不知道。
雪儿
红牛仔褛:
我鼓起勇气约你出来见面,你没有拒绝,令我太高兴了。
在约会之前,我去把头发剪短。
这把长发我留了六年,我一直以为男孩子都喜欢长发女孩,但你说短发有个性,红牛仔褛也是短发的。
我愿意把这个作为送给你的礼物。
你看到我,吓了一跳。我也很不习惯自己的新发型呢。
我已把长发剪短,希望你不要再怪我骗你。
你告诉我你在图书馆工作,我真担心那份工作会闷坏你。
我们在地铁月台分手,我问你:“我再约你,你会出来吗?”
你说:“你看来挺寂寞。”
我没有回答你,进入车厢之後,我突然不能自制地流泪,是的,我很寂寞。
雪儿
红牛仔褛:
我们又在天台餐厅见面了,我仍旧穿着那件红牛仔褛,虽然你说,真红牛仔褛那一件,并不是这样,但我有我的风格。
你问我为什麽喜欢来这间餐厅,我喜欢看飞机呀。
我鼓励你向红牛仔褛表白,这是我和你最不同的地方,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会坦白地告诉他。
我爸爸在福岗一间饭店工作,我去探望他。他和我妈妈已经分开了六年,我的一把长发,就是在他们分居那天开始留的,作为一种无声的抗议。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把长发剪短。
我不想孤身上路,又怕你不肯送我机,唯有把你骗到机场,对不起。
回来再见。
到了福岗,爸爸接我回家,他在这边已经有了女朋友,她是日本人,和我爸爸一起住,她对我挺客气的,这几天来,陪着我到处去。
爸爸好像比以前快乐,也许我不应该恨他,他离开我和妈妈,只是为了追寻快乐。
爸爸请我去吃日本菜,很好吃呢,如果你也在就好了。
我告诉爸爸我交了男朋友,那个人就是你。
我把百佳咖啡和红牛仔褛的故事略为修改,将新蒲岗54M小巴站改为九龙塘一零叁号巴士站,而我就是真正的红牛仔褛--你暗恋的女孩子。
爸爸听了也很感动。
雪儿
红牛仔褛:
在福岗的最後一天,我在一间百货公司的食物部里发现了日本出产的罐装百佳咖啡,包装跟香港是不同的,我买了两罐。
在福岗,一直很想他电话给你,但不知道说什麽好。
我很担心,当我不在香港,你和红牛仔褛的故事会有新进展。
我明天会来了。
雪儿
红牛仔褛:
回到香港之後,我立即打了一通电话给你,约你出来见面。
我们相约在天台餐厅见面,我把在福岗买的百佳咖啡拿出来,一罐给你,一罐给我自己,你说不舍得喝,我喝了一口,告诉你味道很好,你还是不肯喝,只把它小心翼翼收在背包里。
你告诉我你找过红牛仔褛,并且把两个月来在报纸上登的广告和那位专栏作家的叁篇文章一并交给她,又留下电话号码给她,我很伤心,在你心中,我始终不能代替她。
雪儿
红牛仔褛:
午夜,你打电话来,说你见过红牛仔褛,她骂了你一顿,她身边的男人也骂了你一顿,你觉得红牛仔褛并不了解你。
你为什麽还要找她呢?
难道你不知道有一个人在等你吗?
雪儿
红牛仔褛:
今天放学,你竟然在学校门口等我,我吓了一跳,你害羞地站在一旁,我介绍惠群给你认识,她也说你像柠檬茶广告里的男孩子呢。
你说今天放假,可是我明天要考试,这几天不能陪你。
你可以等我吗?
雪儿
红牛仔褛:
我希望考试快点完结,可以跟你见面。
今天考作文时,我写了红牛仔褛和百佳咖啡的事,红牛仔褛终於爱上百佳咖啡,假红牛仔褛黯然仁退,这个结局是不是很悲惨?
妈妈这几天放假,我发现她好像老了很多,自从跟爸爸离婚後,她一直没有再恋爱,我想她仍是爱爸爸的,我不敢告诉她,爸爸在日本有女朋友。
我妈妈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并不容易表达自己的感情,也许因此她并不快乐。
说了太多我的家事,对不起。
雪儿
红牛仔褛:
考完最後一科,我悄悄走到你工作的图书馆找你,你正在低头看乔斯坦-贾德的苏菲的世界,书上有两条问题:
“你是谁?”
“世界从何而来?”
你见到我,好像很高兴,你是不是正在想念我?
你问我,对於这两条问题,我的答案是甚麽?
我心里有答案。
我是谁?
我是喜欢你的人。
世界从何而来?
世界从红牛仔褛与百佳咖啡的故事而来。
你说要请我食饭,地点任我选择。
我选了新蒲岗。
你吃了一惊,问我为甚麽要去新蒲岗。
到了54M小巴站,我问你红牛仔褛是怎样的,你告诉我她的姿态神情,我扮演她,站在小巴站前偷看你,你笑了。
你跟我说,不要再扮演红牛仔褛,因为我是我。
“你喜欢我吗?”
我问你。
“女孩子不该问男孩子这个问题。”
你说。
“我喜欢你。”
我告诉你。
你的脸涨红了,送我回家的时侯,只是望着我,我多麽希望你跟我吻别。
雪儿
红牛仔褛:
我们相约在天台餐厅见面,你穿着红牛仔褛来,我有点生气,你还没有忘记她吗?
你从背包里拿出一件蓝色牛仔褛,说是送给我的。
“你不是红牛仔褛,你是曹雪儿,我喜欢的是你。”
你地说。
我不敢相信这句说话竟然出自你口。
你脱下身上的红牛仔褛,从背包里拿出另一件蓝色牛仔褛,跟你送给我的那件一模一样,然後,你把那件红牛仔褛从天台抛到街上。
“为什麽要这样做?”
我问你。
“想你快乐。”
你说。
我这个假冒的,竟然战胜了真红牛仔褛,我真的不敢能相信。
雪儿
在一九八零年解剖的女尸
一九八零年的一个上午,我跟江培生合作解剖一条尸体。那是一条女尸,很年轻,大概二十至二十三岁,是一条无人认领的尸体。尸体是在街上被人发现的,通常尸体若在一个月内无人认领,而尸体又完整的话,便会送来大学医学院,让医科生学习解剖。
一九八零年,我是大学医学院二年级学生,那是青春美好的日子。
送来大学的尸体由我们的实验室助理全叔负责做防腐的工作。尸体做好了防腐工作之后,头部是包裹着的,我们看不见尸体的样子。这一条尸,我们每次解剖一部分,直至毕业。脑部的解剖工作放到最后,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揭开尸体的庐山真面目。我时常想,我当了这条尸体好几年,弄得她体无完肤,会不会揭开她头上的布时,发现我原来跟她认识的呢?那太可怕了。
全叔告诉我们,好几年前发生过一件不幸的事情。一条女尸无人认领,被送来大学医学院让医科生学习解剖,谁知过了不久,女尸的亲人才去认尸,那个女孩原来是艇家的女儿,父母出海打鱼,一去就几个月,所以尸体无人认领。可是,这个时候,女孩的尸体已经被解剖了,要领也领不回。
我没有一个女亲戚或女性朋友突然失踪,这条女尸我应该是不认识的,当然,她会不会是我小学的同学或邻居,我不知道。这条女尸的身体发育得很好,生前该是一个很性感的女孩子。她为什么会死呢?
二年级的医科生共有五十人,分成十组,每五个人可以拥有一条尸体。跟我同组的,除了江培生,还有陈青儿、罗仲伟和余绍维。
第一次看到这条尸体,并且要拿刀把她剖开时,我害怕得很。我想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天生的医生材料,我并不喜欢尸体。我是家中的大女儿,下面有一弟一妹,住在公共屋村,环境不算好,父母一直希望我出人头地。我们有一个亲戚是做医生的,生活过得很好,不大跟我们来往。父母一直希望我当医生,我选医科也是为了讨好他们,我本来喜欢教书。自从我考上医科之后,父母很高兴,好象我做了一件光宗耀祖的事,而且,待我毕业之后,他们便可以离开公屋,搬到好一点的地方去。他们是这样想的。
还是江培生最勇敢,他是第一个下刀的。江培生来自名校,他拿了四个A 进医学院。他才是天生的医生材料,那么喜欢尸体。
第一次解剖尸体之后,我有点儿想吐,胃里很不舒服,江培生还可以在饭堂吃了一大碟炒饭。
“培生,你知道那个女孩子为什么会死吗?”
“还不知道。”培生说。
培生来自一个中等家庭,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他个子高高的,一双手很纤长,教授说,要有一双纤长的手,才能当一个好的外科医生。手指纤长,病人的伤口就可以开得比较小。因为只消开一个很小的伤口,便能伸手进去挖出要割除的内脏,甚至拿出一个婴儿来。手指短的,就要开一个比较大的伤口。
培生握着我的手,问我:“你的手很冷,你想吐?”
“是不太舒服。”我说。
江培生是我的男朋友。我们在迎新营的那一天相识,跳过一支舞。开学之后,我们被编成一组,那是因为我们的英文姓氏第一个字母很接近,他是K ,我是L 。我姓林,叫林美玉--一个典型又老套的屋村女孩的名字。林美玉医生,噢,真是没有个性。
江培生是跟我同一届的医科生之中最特别的。其他的医科生都是大近视的书呆子,有好几个,还长得象科学怪人,江培生却是运动健将。
我考上医科的时候,我知道男生们背后说我是最漂亮的医科生,连师兄们也知道有我这个人。事实上也有几个师兄对我展开追求,可是我不喜欢他们,我只喜欢江培生。
一九七八年,就是我们入大学的一年。那一年平安夜,我还在学校图书馆跟陈青儿一起温书。
“为什么不见江培生?大家都在这里,他不用温习的吗?”我向陈青儿打听。
“他好象出去玩了,他不需要象我们用这么多时间温书。”陈青儿说。
“他有女朋友吗?”
“没听说过。”
“我捱不住了,我回去睡觉,明天再温习。”陈青儿说。
陈青儿走了,我听到外面有人报佳音,歌声很动听,我跑到图书馆外面看看。一群女孩子在路上报佳音,这个时候,还要温习,真是没趣。
“林美玉!”
我看看是谁,原来是江培生,他刚从外面回来,头上还戴着一顶有羽毛的圣诞帽,手上拿着两个玩具摇鼓。
“你没有出去玩吗?”江培生问我。
“我还没有温习好。”我说。
“这一天是不该用来温习的。根本我觉得年青时就不该用来念书,书是该留到老才念的。”江培生说。
“那你为什么又念书?”我反问他。
“没办法啦,人人都是年轻时念书。”
江培生把手上的摇鼓送给我。
“谢谢你。”
“中环的灯饰真的很漂亮。”江培生说。
“是吗?可惜我不能去看。”我敲着摇鼓说。
“为什么不可以?现在就去!”
“什么?现在?”
“今天是平安夜!当上医生后,可能平安夜也要加班呢!”
我和江培生坐电车到中环,皇后广场挤满了人。
“你刚才不是去玩吗?为什么那么快回来?”
“那群人不太好玩。”江培生说。
那一年,汇丰银行外墙的灯饰是圣诞老人和鹿车。
“你等我一会儿。”江培生说。
“你要去哪里?”
江培生把他身上的一条羊毛颈巾绕在我的脖子上。
我看着他钻进人群里。
一九七八年的平安夜,我和江培生在皇后广场看灯饰,自那一天开始,我们走在一起。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情人。
我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九七九年的情人节,在江培生的宿舍房间内。我和他都是没有经验,第一次还是做不成的,那以后经过很多次才成功。
父母本来不喜欢我谈恋爱,但知道江培生是我的同学,也就不反对,女儿和女婿都是医生,也是一件很美满的事。
那个时候,班上也同时有几对情侣,陈青儿跟罗仲伟也是一对。读医的生涯几乎是生不如死,因为有了爱情,才使一切变得美好。
江培生的理想是做妇产科。
“我喜欢看到生命诞生。”
“你也会因此被迫看很多阴户。”罗仲伟跟江培生说笑。
“我喜欢做儿科。”陈青儿说,“你呢?美玉。”
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能够成为专科医生,可以毕业已经很幸运。
我知道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江培生,法律系和英文系的女孩子常常找机会亲近他。
“我只喜欢你一个人。”江培生跟我说。
“我们将来会结婚吗?”我问他。
他点头。
“我们会有自己的孩子吗?”
“当然会有。”
“由你来接生?”
“对。”
“不,女人生孩子的样子很难看,我不要让你看到。”
“不,女人生孩子那一刻是很美丽的。”江培生说。
第一次上解剖课之后,我的胃很不舒服,病了一星期,江培生一直照顾我,把笔记念给我听。我想,他是我要嫁的人,嫁给他真好。
三年级的下学期,我们把那条女尸的心脏割下来,研究心脏血管的分布。
在解剖课之后,江培生跟我说:
“或许……或许我们分开一下吧。”
那一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
“为什么?”我问他。
“压力太大了。”他说。
“压力?我从来没有给你压力,什么压力?”
他低着头没有回答我。
“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我问他。
他断言否认。
“那到底是为什么?”
“分开是不是一定需要原因的?”这是他给我的答案。
我的心脏就好象刚刚被人从身体上割下来。我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我以为一切都不是真实的。
可是,江培生是认真的,大家都知道我们分开了。
我无法集中精神上课,我根本无法上课,我整天躲在宿舍里。
“你不能这样子的。”陈青儿跟我说。
“到底为什么?”我问她。
“仲伟也问过他,他好象真的没有别的女孩子,也许你们真的合不来吧。”
我没想到我的初恋会无缘无故地惨败。江培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我没有参加年考。江培生终于来找我了。
“你不想毕业吗?”他问我。
“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问他。
“你不要这样,我不想害你。”他说。
“我只想你永远后悔。”我跟江培生说。
我放弃自己来使他后悔,书念不成了,因为成绩太差。主任要我留级,我索性跟他吵架,他要我退学。
我父母又伤心又气愤,他们希望女儿当医生的美梦彻底完了。
我待在家里好几个月,什么也不做,成为家里最讨厌的人,连弟妹也讨厌我。我不想再看他们的脸色,我找到一份教师的工作,是教小学。一个本来可以当医生的人跑去当小学教师,我父母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只是要让江培生内疚。
过了一年,在亲戚介绍之下,我嫁给一个我不爱的男人。他比我大十年,叫郭本文,是做电子生意的。他长得不难看,人也很老实。
婚礼很马虎,我父母总是以为我精神出了问题,否则不会在医科三年级辍学,一定是神经病。他们脱离公共屋村的梦想也因为我而破碎了,可想而知他们有多恨我。
嫁了给郭本文之后,生活并没有多大变化,我仍旧当我的小学教师,他埋头打理他的电子生意。他是那种找了一个老婆,便专心去发展自己事业的男人。
郭本文很想要小孩子。
“我还没有准备做妈妈。”我说。
一九八四年,我们那一届的医科生应该毕业,而且还在医院里实习。三年之后,就可以考到一个专科执照。
又过了几年,我爸爸患上胆石,要进政府医院割胆石,我去探望他的时候,在医院碰到陈青儿,她已经是医生了。
“美玉,很久没有见面了。”她一边写医生记录一边跟我说。
“你做哪一科?”我问她。
“儿科。”
“罗仲伟呢?”
“内科,那是他的志愿。我们结婚了。”
“恭喜你。”
“江培生也结婚了,是今年的事。”
“是吗?”
这样又过了三年,郭本文的生意非常成功,我们从沙田搬到山顶。郭本文在干德道买了一栋楼给我父母,而且负担了我弟妹到加拿大留学的费用。我父母不再埋怨我了,还以我为荣,说女孩子最重要还是嫁得好。
郭本文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也越来越想要小孩子,我们时常为生孩子的问题吵架。
这一天,我陪妈妈到中环看病,在电梯入口处发现“江培生医生”的名牌,他已是私家执业的妇产科医生。他的理想达到了。
第二天上午,我打电话到江培生的医务所登记。我在下午出现。我的名字那么普通,江培生不一定想到是我。
“林美玉。”护士叫我的名字。
我走进诊症室,江培生正低着头写报告。十三年了,我再次见到江培生。我很失望,我希望他会秃头,眼角会有鱼尾纹,会变得很老,可是他没有,他比十三年前成熟稳重。
江培生看到我,表情很愕然。
“是你?很多人叫林美玉,我没有想到就是你。”江培生说。
“我昨天陪我妈妈看医生,偶然发现了你在这里开业。”我跟他说。
“是的,我离开医院两年了。”江培生似乎不太自在。
“这里不错。”我说,“听说你结婚了。”
“是的。”
“有孩子了没有?”
“还没有。”
“你好吗?”江培生问我。
他看到我这一身的打扮,应该知道我过得很好,至少在物质上我是过得很好的。
“我结婚了,我先生是做生意的。”我说。
“你身体哪里不舒服?”
“我的乳房近来经常疼痛。”我说。
他尴尬地望着我。
“我从来没有做过妇科检查,都三十几岁了,我想也应该做一个彻底的检查。”
他无可奈何地答应了:“我替你检查,你躺在床上,我请护士进来。”
我躺在床上,脱去胸围和内裤。
江培生和护士一起进来。江培生戴上手套为我检查。
“你哪个地方痛?”他问我。
“这里。”我指着左边乳房。
他在我的左乳上温柔地按了几下,然后又按了右乳几下。
就是这种感觉,他也曾经这样温柔地按我的乳房,抚摸它,并且贪婪地吮吸。在我们一起的三年里,几乎每隔三天,他是这样吮吸我的乳房。
我望着江培生,他回避我的目光。
“你的乳房很正常,我摸不到有硬块。”江培生说。
“是吗?我想做一个子宫颈检查。”我说。
江培生再一次尴尬地望了我一眼。
他拿出一只鸭咀钳把我的阴道撑开,用一支棒挖出一些细胞放在抹片上。
他也曾这样进入我的阴道,第一次,如同撕裂,他曾恋着这个地方;然后他掉头走了。
“你可以穿回衣服了。”江培生说。
我穿好衣服出去。
“什么时候有检验结果?”我问他。
“大概一星期吧,我请护士通知你,你还没有生孩子吗?”
我摇头。
晚上,我回到家里,郭本文买了一只手表给我,价值十多万元。
“喜欢吗?”他为我戴在手上。
“本文,我们要一个孩子好吗?”我问他。
“真的?你为什么突然愿意生孩子。”他有点意外。
“我已经三十六岁了,很想有自己的孩子。”我说。
郭本文欢喜得拥抱着我。
检验结果,证实我很健康。
“你为什么还不要孩子?”我问江培生。
他好象有难言之隐。
“你不是很喜欢小孩子的吗?”
“我太太是不育的。”
我没想到妇科医生竟娶了一位不育的太太。我在江培生面前冷笑。
一个月后,我的月经到期还没有来,我拿小便样本到江培生的诊所化验。
“恭喜你,你怀孕了。”江培生说。
“你可以替我接生吗?我只信任你。”
江培生不可能拒绝我,香港还没有医生可以拒绝病人。
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先是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然后是每一个月检查一次。
郭本文总是尽量抽时间陪我去检验。
“这是我丈夫郭本文,江培生是我以前读医的同学。”我介绍他们双方认识。
“啊!原来你们是同学!念医科可是很吃力呢,美玉就是吃不消,所以放弃了。”
这是我告诉郭本文的版本。
“我怎比得上江培生,他是班里最出色的。”我说。
江培生浑身不自然。
“请你好好照顾我太太。”郭本文跟他说。
肚子已经五个月了,超音波扫描显示是个男孩子,郭本文高兴得不得了。
在预产期前,我的阵痛开始了,孩子要早产。
“我送你去医院。”郭本文说。
“等一会儿。”
我强忍着痛苦,先去洗一个澡,在镜前涂上粉底、仔细地画眉、扫上胭脂和口红。
“你去生孩子还要化妆?”郭本文急如锅上蚂蚁。
郭本文送我到医院,护士把我送到产房。二十分钟后,江培生来到。
“你怎么样?痛得很吗?”他问我。
“很痛!”我用力握着他的手。
“不要紧张,深呼吸。”
“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问他。
江培生吓了一跳。
“到底为什么?”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你到现在还恨我?”他颓然说。
“我要用一生来恨你。”我尖叫。
“何必呢?你现在不是很幸福吗?”
“我的伤口是永远不会复原的。告诉我,到底为什么!”
“那时我们还年轻,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怎样,只是觉得爱得很疲倦,就想分手。”江培生说,“你的事,已经令我很内疚。”
“可是你看来很好呀!”我急喘着气说。
“你不要再说话了。”江培生握着我的手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等到现在才生这个孩子吗?你说过,你要亲手替我接生的,我就是等这一天。你说女人生孩子那一刻是最美丽的,我现在漂亮吗?”我痛苦地呻吟。
“漂亮。”江培生难过地说。
“可惜,孩子不是你的,而你竟然不能拥有孩子。”我惨笑。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江培生问我。
“你毁了我一生。”我凄厉地尖叫。
“不行,孩子要出生了。”江培生叫护士来。
“用力!用力!”护士们在我床边吩咐我。
这孩子要折磨死我了。
我等了十三年,就等这一天让江培生履行承诺,亲手为我接生,我是一个残酷的母亲,我爱为我接生的那个医生多于我的孩子。
我们在一九八零年解剖的那一条女尸是为爱情而死的,我终于知道她的死因了。
卖爱情的小贩
每天入夜后,尖沙咀弥敦道骤变成一条比日间更繁华,更绮丽的大道。落魄的画家替人画人像素描。尼泊尔人贩卖他们手造的工艺品,本地小贩卖冒牌T 恤、冒牌手表、毛衣、饰物等。
这里是另一个俗艳的世界。
我时常在这里碰到一个卖胸针的小贩,他卖的胸针是用荧光胶管造成的,每一个都象婴儿手掌那么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买下心型胸针送给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灯火阑珊,那些胶管内的荧光液体会逐渐变得黯淡,是最短暂的盟约。
我时常想,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专门贩卖爱情的小贩,在他的档摊前,什么爱情都有,任由顾客挑选,我们不用再寻寻觅觅。
我跟徐亮明约会的头一天,我们在弥敦道走了一遍,他买了一个心型的荧光胸针给我。
“现在送给你好象是早了一点,但我希望你会接受。”他说。
“我喜欢啊!”我把胸针别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约会前几个月便认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唱卡拉OK,那间卡拉OK正是在弥敦道上。徐亮明原来是我朋友的中学同学,他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失去了联络,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庆祝一下。我的朋友叫冯彬,是个风流多情的男人,经常恋爱,但徐亮明看来很老实,不象他。
离开卡拉OK之后,徐亮明负责送我们回家,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时,我紧张得差点忘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两个星期之后,他约我吃饭。我们在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扒房吃饭,然后,他在街上买了一个心型的胸针给我。
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家里的电话录音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
“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
“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
“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
“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护士。”我说。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对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那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还没有。”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是呀!”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没问题。”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他不在香港。”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
“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云邀请我吃饭,他在七时三十分来接我,车子直驶浅水湾。
我们在浅水湾的法国餐厅吃饭,我把患上厌食症的那个女孩的故事告诉他。
“我也患过厌食症。”他说。
我愕然。
“被你拒绝之后,我有半年时间不太想吃东西,一个月就瘦了十多磅,后来在美国医好了。”
“对不起,我不是想伤害你的--”我想解释。
他用手按着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没有恨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饭后,高致云邀请我到他的酒店房间坐坐,我知道那或许是一种暗示,但我去了。
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暖。我很后悔十年前没有选择他。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开我的衣服。
我觉得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抗拒高致云,我跟他睡了。
我在凌晨六时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诉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医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个患上厌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压。她的体重回升了一点点。高致云患厌食症的时候也会瘦成这个样子吗?
亮明回来了,并且来接我下班。
“有没有挂念我?”他问我。
“有。”我骗他,这几天以来,我的脑海里只有高致云。
我和亮明做爱的时候,脑海里也只是想着高致云。
“你没事吧?”亮明问我。
我觉得很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不想起高致云。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高致云。
“能跟你见面吗?”我问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们再一次做爱,我整个人好象给燃烧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经有男朋友。”他说。
“我跟他分手。”我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来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两天后,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说,他也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爱你。”我告诉他。
两天之后,高致云回三藩市,我到机场送他。
“我会打电话给你。”他说。
他回到三藩市之后,并没有打电话给我,我打长途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很挂念他。
“你别这样,我们都是成人。”他说。
“你爱我吗?”我问他。
“爱又如何?你现在已不是自由身。”他叹了一口气。
我决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骗他。
“你不在香港的时候,一个以前追求过我的男孩子回来找我。”我告诉他。
他的脸色骤变。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亮明痛苦得脸也扭曲了。
“对不起,我要去美国找他。”
亮明一声不响地离开,他恨透了我。
我买了机票去三藩市,赶着去见高致云,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疯狂的一次了。
到了三藩市机场,我打电话给高致云,他来机场接我。
我看到高致云,扑在他怀里,告诉他:
“我跟他分手了。”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车。
“是不是去你家?”我问他。
“你没有订酒店吗?”他问我。
“酒店?”我没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没有。”我说。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间。”
在车上,我没有再跟他说话。
他带我到市中心一间酒店。
“你不打算请我回家吗?”我问他。
“我家里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说。
女朋友?我想也没想过。
“我们感情很好。”
我怒不可遏:“那你为什么--”
“为什么回香港找你?”他问我,“你以前拒绝过我,你记得你怎样拒绝我吗?你说你永远不会喜欢我,我就想试试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喜欢我。”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质问他。
“你以前看不起我,现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我狠狠地掴了他一巴掌。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而已。”他笑着说。
“你说你没有忘记我都是假的。”
“我没想过你会那么认真。我的确患过厌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该尝尝这种苦。”他说。
我中了他的计,他只是回来向我当天的高傲报复。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还跟他上过两次床!我抱着行李奔上计程车,回到机场。
在机场等了两天两夜,终于有机位回香港。
本来我是想回来找亮明的,当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气,我有什么颜脸找亮明?难道我要告诉他我上了别人的当,求他再接纳我吗?
我的电话录音机没有留言,亮明没有找过我。
冯彬告诉我亮明不会原谅我。
我看着他送给我的闹钟,为什么闹钟没有把我吵醒?
我回到医院里,那个患厌食症的女孩康复出院了。
听说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屉里拿出第一次约会时他送给我的心型胸针,胸针好象越来越黯淡了。
今夜,过了十二时,我一个人走在弥敦道上,落魄的画家不见了,卖胸针的小贩改卖冒牌皮包。
“小姐,要买爱情吗?”一把声音问我。
我回头,看到一个小贩站在灯火阑珊的街角问我,他面前没有货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张笑脸。
我继续向前走,再回头时,已不见了他。
是不是真的有卖爱情的小贩?卖爱情的同时,我想买回我的尊严。
卖床的女人
程雪明的家私店座落在跑马地云地利道,楼高两层,独沾一味只卖床,有新床,也有古董床。这间铺是她父亲的物业,不用交租,所以即使一个月只卖出一张床,也不用亏本,因为她卖的床并不便宜。
二千多尺的地方,放了二十多张床,有一张床可以升高到贴近天花板,腾出床下的空间来招呼朋友谈天。有一张床象老夫子漫画里的床,是镶在墙上的,睡觉的时候才拉出来。
程雪明最喜欢的却是那张简单的吊床,店里没有客人时,她喜欢躺在吊床上,想象自己在森林里,睡在两棵大树中间的一张吊床上,而一个好象泰山的男人则在旁边保护她,拿着一块芭蕉叶为她扇凉。
程雪明在家私店辟出一个角落售卖床上用品,卖的都是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一张漂亮的床,必须要配上一流的床上用品,正如一个拥有一流条件的女人,也只有一流的男人才配得上她。
程雪明的条件即使不是一流的,也接近一流了,她单身,二十七岁,在加拿大留学回来,面孔漂亮身材姣好,是跑马地一带最漂亮的家私店店东。可是,这一个女人,声誉并不好。
他们说,她卖床会陪睡。
她热爱每一张她所卖的床,穿梭其中,热情地为顾客介绍每一张床的特点,、构造和舒适程度;她甚至会不自禁地躺在床上,证实那张床多么美好。她很关心每一张她卖出的床的际遇,她会向买床的人打听对方的室内设计。男人本来是为买床而来,却忘记了床,只记得程雪明。
程雪明不认为自己把男女关系看得很随便,跟那些相识不久的男人上床的那一刻,她的确是爱他们的,只是她的爱太短暂。她并不相信世上有永恒。生命苦短,女人的青春更短,何必将自己只缚在一个男人身上呢?
跟她上床的,很多是来买床的男人。她跟他们在她所卖出的床上温存。首先走下床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程雪明。她对男人说:“不用找我,我会找你。”
她对男人说:“没有结果的,不要记在心上。”
她的潇洒被认为是放荡,她是云地利道之上最放荡的女人。
有好几个跟她上过床的男人跟她成了好朋友,每一次买新床,仍然会来找她,或者带着女朋友和未婚妻来,程雪明会给他们一个折扣。
其中一个男人叫李云志,他跟程雪明上过几次床,关系维持了一个月。李云志带着未婚妻来买新床,他告诉程雪明,他要结婚了,程雪明忍俊不禁,她没想到象李云志这种浪子也会结婚。
他高高兴兴地买了新床回去,却结不成婚。他在婚礼前一天反悔了,往后还连续半年要看心理医生,因为结婚这件事,令他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无法平衡。
“我们都是不适合结婚的。”程雪明跟李云志说。
“我不是不适合结婚,医生说我是不适合跟另一个人维持一段长期关系。”李云志说。
“长期关系?听起来很可怕。”程雪明说。
“我想我要买过一张床,睡在一张本来准备婚后使用的床上令我很不安。”李云志说。
程雪明把那张镶在墙上的床卖给他,这样一张每次都要拉出来的床,最适合一个人睡。李云志只适宜独睡。
“睡在这张床上舒服得多了,感觉自己象『老夫子』。”李云志告诉程雪明。
程雪明没有再跟李云志睡,她跟他成为了好朋友,但并不爱他,也不想再和他睡。
这一天,李云志带他的朋友周文堂来买床。
周文堂长得一表人才,是一位执业律师,他站在李云志旁边,将李云志比了下去,程雪明立即就觉得懊悔了,她从前怎会跟李云志这么糟糕的男人上床?
三十岁的周文堂坐在那张可以升上天花板的床上,床缓缓升上天花板,他的头差不多可以贴着天花板。
“你不认为睡在这张床上有很大压力吗?”李云志仰头跟他说。
周文堂从床上跳下来说:“我认为这张床很好,一个人睡在床上,无聊的时候可以上升或者降落。”
“你有多少时候会是一个人睡在床上?”李云志讽刺他。
周文堂很容易爱上女人,他不是滥交,而是多情,或者可以说是寂寞,每天夜里,他都想抱着一个女人睡,管她是谁。这个癖好也许是一种童年的反射,他八岁丧母,从此没有人抱着他睡,后母虽然对他很好,却不曾抱着他睡。他想抱着不同的女人睡,他可以在每一个女人身上找到属于他已逝的母亲的某些特征。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留得住他。首先走下床的是他,他对女人说:
“不用找我,我会找你。”
当女人问他:“我们会有结果吗?”他以沉默或者苦笑来代替说话。
“我就要这张床。”周文堂跟程雪明说。
“他的那一张床烂了。”李云志说。
“床也能烂?”程雪明失笑。
“由此可知他在床上多么凶猛。”李云志大笑。
周文堂尴尬得不敢望程雪明。不知为什么,平时李云志拿他的风流韵事来开玩笑,他是不会介意的,今天却很介意。
“你把你的地址写给我。”程雪明跟周文堂说。
“我也喜欢这张吊床。”周文堂指着那张吊床说。
程雪明躺在吊床上说:“这张床不卖的。”
周文堂觉得程雪明简直就是在挑逗他了。
“一起去吃饭好吗?”李云志问周文堂和程雪明。
“好。”程雪明说。
“我不行呀,约了朋友,下一次好吗?”周文堂说。
程雪明觉得周文堂是间接拒绝她,但她自己已经先开口,总不能把说话收回。
周文堂付了钱之后匆匆开车离开。
“他走得那么急,是不是约了女朋友?”程雪明问李云志。
“他好象没有固定女朋友,你对他有意思吗?”李云志向程雪明探听。
“胡说,他应该知道我和你的关系吧?”
“我没有告诉他,我不用告诉他我跟哪些女人上过床吧?”
这一天早上,程雪明躺在吊床上,闭上眼睛,想象周文堂在旁边为她扇凉,只有这样想,她才可以一泄心头之愤,报复他那天拒绝和她吃饭。
店员把电话拿到程雪明面前:“程小姐,找你,姓周的。”
程雪明猜到是周文堂,她雀跃地拿起电话,一本正经地说:“喂--”
“程小姐,我是周文堂。”
“哦,周先生,你那张床应该是明天才送去的。”程雪明故意跟他谈公事。
“不是床的问题,昨天抱歉不能跟你吃饭,你今天中午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
“今天?真对不起,我走不开,改天吧。”
“那就没办法,我改天再找你。”
程雪明根本不是走不开,她是要向周文堂还以颜色。
“程小姐。”三十分钟后,周文堂来到家私店,吓了程雪明一跳。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说走不开,所以我买了外卖给你,汉堡包没有问题吧?”
程雪明觉得这个周文堂追求女孩子的手段太熟练了。
“我也想顺道再说服你把这张吊床卖给我。”周文堂把一个汉堡包递给程雪明。
程雪明接过那个汉堡包,在吊床上吃起来:“你为什么喜欢这张床。这张床只可以睡一个人。”
“有时候我也想一个人睡。”
“好吧,我替你订一张。”
“谢谢你。”
第二天,可以升上天花板的那一张床送到周文堂的家里。
第四天晚上,程雪明与周文堂睡在那张床上,床一直升到天花板上,下降;又再升高,又下降。
“不要再玩了!”程雪明捉着周文堂那只开动升降掣的手,大声地笑。
周文堂抱着赤裸的程雪明,问她:“你觉得我的表现怎样?”
“你对自己没有信心吗?”程雪明反问他。
“当然不是。”
“那为什么要问?”程雪明的手指在周文堂的胸前来回,“你抱着我的时候,象个小孩子。”
第二天早上,他们同时醒来,同时走下床。
“不用找我,我会找你的。”他们不约而同地说。
“你真的会找我吗?”程雪明忍不住大笑。
她走了以后,周文堂真的想念她,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象程雪明给他的感觉那样。
程雪明睡在家私店的吊床上,想象着周文堂在旁边唱歌哄她睡,她竟然想念他。她想打电话给他,但这不是她的作风。周文堂虽然可爱,但始终不是个正经男人,他今天晚上可能已经跟另一个女人睡在那张床上。
周文堂独个儿睡在床上,一个星期了,他竟然没有带女人回来,他突然对其他女人提不起兴趣。他从床上起来,开车到程雪明的家私店,这么晚了,店里应该没有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
程雪明竟然从家私店里走出来,两个人相视而笑。
“去吃点东西好吗?”周文堂问她。
周文堂跟程雪明开车到浅水湾茶座。
“很久没有来过浅水湾了。”程雪明说。
“为什么?”
“很久没有谈情了。”
“我也是。”周文堂说。
“你害怕长期关系吗?”程雪明问他。
“听起来挺可怕。”
“到五十岁或者有需要。”程雪明说。
他们坐在沙滩上,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周文堂从来没试过,跟一个和他上过床的女人谈到那么多关于自己的事。
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程雪明睡在他的肩膊上,周文堂惊讶自己昨天晚上竟然没有和程雪明做爱。他去家私店找她时,本来是想跟她做爱的。
“走吧!”周文堂唤醒她。
周文堂开车送程雪明回家,他一边开车一边握着她的手。车子到了程雪明的家,程雪明下车。
“再见。”程雪明跟他说。
“我们一起好吗?”周文堂走下车跟她说。他还是头一次跟一个女人说这句话。
“我们是同类,都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程雪明说。
“我可以的。”周文堂说。
“三个月吧,如果三个月内,你能够不跟其他女人上床,我也能够不跟其他男人上床,我们便可以一起。”程雪明说。
“好。”周文堂说,“这三个月内我可以见你吗?”
“当然不可以。”
“好,一言为定。”
周文堂把这个协定告诉李云志。
“我打赌你捱不过三天。”李云志说。
“你这一次是认真的吗?”李云志问程雪明。
“他捱得过三个月才说吧。”程雪明说。
周文堂也不认为自己可以捱得住,他只是认为自己即使跟其他女人上床,也可以隐瞒程雪明。然而,一个月过去了,他竟然清心寡欲。
两个月过去了,他守身如玉。
还有七天便是三个月期届满,这一天,李云志和一群朋友有心引诱他,藉口其中一人心情不好,要周文堂出来的士高喝酒。在的士高里,他遇到罗安妮。罗安妮很高傲,以前他们常常在的士高碰头,罗安妮总是对他不瞅不睬,周文堂曾经发誓终有一天要把她弄到手。罗安妮今天晚上竟然主动跟周文堂搭讪,还邀请他跳舞。
罗安妮的身体贴着他,她的下体刚好紧贴着他的下体。他是禁欲了三个月的男人,再下去就受不住了。
“到你家还是到我家?”罗安妮问他。
“到我家吧!”周文堂理不了那么多。
周文堂拉着罗安妮离开的士高,飞车回到家里。罗安妮进门之后,脱去周文堂的外衣。
“你的床为什么在天花板上?”罗安妮看到那张升上了天花板的床,很是奇怪。
是周文堂今天早上把床升上去的。
周文堂穿回衣服:“对不起,今天晚上我不行。”
“什么不行?你又不是有月经。”罗安妮说。
“对不起,我真的不行,我不想对不起我女朋友。”
罗安妮失笑:“恭喜你,你找到真爱了。”
“谢谢你。”周文堂说,“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要去找一个男人。”罗安妮关上门离开。
周文堂想不到他竟然可以拒绝罗安妮。他不想让另一个女人睡在这张程雪明睡过的床上。他真心愿意为一个女人忠诚,这种感情原来是很高尚的。
“周文堂这一次是认真的,他临崖勒马的事成为笑柄。”李云志告诉程雪明。
这三个月,程雪明也没有跟别的男人上床,她真心愿意为一个男人忠诚。
还有两小时便三个月期届满,周文堂实在等不到半夜两点钟,他开车去找程雪明。他本来想去她云地利道的家找她,却发现家私店二楼有灯光,程雪明正在跟一个男人接吻。周文堂拾起地上一管电芯,掷向家私店二楼的玻璃窗。程雪明看到他。
周文堂飞车回家,把那张床砸烂。他觉得自己很傻,她是一个卖床的女人,床上的欢愉何必带到床下?何必用承诺捆绑自己?忠心的人和守财奴有什么分别?人生有三分一时间睡在床上,难道那三分一的时间都是独睡的吗?当然不是。
程雪明在三个月期限届满的最后一天,跟这个来买床的男人搭上。在此之前,她是遵守承诺的,但是越近期限,她越害怕。李云志告诉她周文堂这一次是认真的,她更害怕。她无法相信自己可以对一个男人忠诚,她不是这种女人,她害怕长期关系,更害怕被一个男人深深爱着,她过去的一笔风流帐使她无法重新开始。
用情太伤心,她不想受这种煎熬,她不过是一个卖床的女子,床是一个最糜烂的地方,从床上开始的关系,何必太认真?
感性杀夫
四岁的儿子宗浩哇啦哇啦地在客厅高声痛哭,正在厨房洗碗的田素丽,慌忙放下碗碟走出客厅看个究竟,发现宗浩的额头正在流血,七岁的大儿子明恩手上拿着一架玩具铁皮车站在宗浩面前。
“哥哥打我!”宗浩哭着说。
“你为什么打弟弟?”田素丽气得一手抢去明恩手上的那辆铁皮车,并顺势给他一巴掌。这回轮到明恩高声痛哭。
正在翘起二郎腿看报纸的丈夫王居礼终于不耐烦地问:“搞什么鬼?”
“两兄弟打架,哥哥打伤了弟弟的额头。”田素丽一边用棉花替宗浩消毒一边说。
宗浩乘机再呼天抢地的大哭,博取同情。
“烦死人了,我去睡觉。”王居礼掷下报纸迳自走进睡房。
“你两个给我乖乖地坐在沙发上!再打架的话,每人要捱五十下藤条!”田素丽怒气冲冲的将两个儿子扔在沙发上。
田素丽走进厨房,厨房的地上全是水,原来刚才她慌忙放下碗碟,忘了关睡喉。田素丽气得说不出话来,蹲在地上用地布抹地。今天晚上还要洗衣服,替两个儿子洗澡,大儿明天要测验,一会儿还要替他温习。结婚八年以来,丈夫从来没有帮忙做家务,他只是负责每个月拿一份微薄的家用回来,然后就把太太当作菲佣一样差使。两个儿子的事他也从来不管,仿佛孩子他没份儿似的。
“累死人了!”田素丽忍不住在心里尖叫。她真不明白当初为什么会嫁给王居礼,他不过是个普通小职员,几年前才储够钱分期付款买下这个不足四百尺的单位。结婚前,他说什么要一世照顾她,让她享福,都是假的。结婚后,是她一世照顾他,让他享福。她的下辈子就困在这个家里,为姓王这三父子为奴为婢,她快要疯了。
好不容易送了两个小孩子上床睡觉,已经是十一时多了,田素丽终于可以上床,丈夫的鼾声象打雷一样,吵得她无法闭上眼睛,她真想立即就用一个枕头把他局死。这个王居礼结婚时才一百二十二磅,结婚八年后,竟然增加到一百七十八磅,而田素丽自己呢,就由原来的一百二十磅跌到现在的九十八磅,由此可知是谁在享福。
结婚八年,她实在已经找不到王居礼有什么优点,他唯一的优点是专一。眼看自己的爸爸、姐夫和妹夫都有外遇,弄得家无宁日,田素丽庆幸自己在这方面是幸福的,王居礼从来没有不忠的记录。
清早六时,丈夫还在床上,田素丽已经起床,唤醒两个小儿子,替他们洗脸、穿上校服,然后走进厨房弄早餐。七时三十分,王居礼才施施然走出来吃早餐。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田素丽问丈夫。
“什么日子?”王居礼只顾着看报纸。
田素丽气炸了肺,今天是她和王居礼结婚八周年纪念,他竟然忘记了,不过,这又有什么稀奇呢?他去年也忘了。
送了子女上课后,田素丽到菜市场去买菜。
“王太太,刚送完小孩子上学呀?”市场里那个熟食档的老板娘跟她打招呼。
田素丽没精打采地坐下来,叫了一碟猪肠粉吃,每天早上,她都在这里吃一碟猪肠粉和喝一杯咖啡,跟老板娘聊聊天。这位四十来岁,经常容光焕发的老板娘非常健谈。
“带孩子真是辛苦啊!”老板娘说。
田素丽颓丧地点头。
“如果丈夫不体贴就更激气了。”
田素丽点头得更厉害。
“做家庭主妇根本就是一件苦差。”老板娘坐下来说。
“你呢?老板娘?你的孩子都大了吗?”田素丽问老板娘。
“我没有小孩子。”老板娘笑着说。
“真是幸福!”田素丽羡慕得不得了。
“先生不用你照顾吗?”
“我先生过身了。”老板娘脸上一点伤感也没有。
“对不起。”田素丽不好意思。
“不。我觉得现在这个阶段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我结婚十八年,丈夫死后,我才真正得到自由,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不需要天天侍候别人。我现在是为自己而活。”
“为自己而活--”田素丽心里嘀咕,她已经很久没有为自己而活了。
“今天买了些什么菜?”老板娘问田素丽。
田素丽看看菜篮里的一条鱼、两块肉和一斤菜:“没什么,都是些很普通的东西。”
“营养很好啊!吃不坏人的。”
“我先生已经很胖了,差不多一百八十磅。”田素丽说。
买了菜回家之后,田素丽换过一套衣服,到百货公司逛逛。她想买一份结婚周年礼物给丈夫,虽然他忘记了,但收到礼物之后,他就会抱歉,让他内疚一下也是好的。王居礼已经很久没有送礼物给她了,什么生日礼物、圣诞礼物,统统没有,只是以钱代替,田素丽曾经埋怨他,王居礼说老夫老妻用不着经常送礼物。
田素丽选中了一条领带,然后又走去女装部逛逛,这里有几件名贵皮草放在柜里。她一直想要一件皮草,可是她买不起,最便宜的一件,也要数万元,她每次只能站在柜前看一看。如果不是嫁了给王居礼就好了,嫁一个比较富有的男人,最少可以负担一件皮草。
就在这个时候,田素丽发现王居礼也在女装部,他一个人站在皮草柜前面。难道他想送一件皮草给她,令她惊喜一下?田素丽立即躲到远远,不让王居礼发现。想不到丈夫这一次觉悟前非。
王居礼在皮草柜前面站了一会儿,一个女人从更衣室走出来,身上穿着一套刚才挂在衣架上的衣服。那个女人问王居礼自己穿得好不好看。
她是什么人,竟然和自己丈夫那么亲密?田素丽万万想不到王居礼竟然瞒着她跟第二个女人来往,她没想到他够胆不忠。那个女人看来只有二十多岁,身材高大,样子很普通,王居礼竟然迷上一个这样的女人。
那个女人似乎很满意身上的衣服,她叫售货员拿柜里的一件皮草给她看看。是皮草!她把皮草穿在身上,在镜子前面左顾右盼,不舍得脱下来了。
售货员把那件皮草和她身上的衣服包起来,女人抱着王居礼的腰,搔他的腰,双手绕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细语,王居礼的手在那个女人的屁股上游来游去,田素丽看得双拳紧握,真想冲上去掴他两巴掌。
售货员包好了那件皮草和新衣,王居礼从钱包里拿出信用卡付帐。他竟然买皮草送给那个女人!数万元一件皮草,他不舍得买给太太,竟然送给那个女人!王居礼付了帐,拿着那件皮草,跟那个女人手牵手离开。
田素丽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好象灵魂出了窍。王居礼竟然在结婚周年纪念买皮草送给外遇,他跟那个女人一定开始了很久。王居礼连唯一的优点都没有了。
田素丽回到家里,精神恍惚,把刚才买的鱼、菜和肉统统掉进锅里,煮成一锅东西。
王居礼下班回来了,按照惯例,他先是进入睡房睡一觉,吃饭时,再由田素丽唤醒他,他是这间屋里的皇帝。
两个儿子如常地在屋里追逐打架,田素丽坐在厨房里,看着那一锅东西在发呆。
王居礼醒来,已是晚上八时多,肚子很饿,太太为什么还不唤醒他吃饭呢?他走出睡房,摊在沙发上看电视,向厨房大叫:“饭弄好了没有?快饿死人了!”
田素丽把那个锅端上饭桌。
“这是什么东西?”王居礼问太太。
“什么都有。”田素丽说。
王居礼吃了一口锅里的东西:“什么味道也没有,你把东西放进沸水里就算做一道菜?你搞什么鬼?”
田素丽没理他,自顾自地吃饭。
“妈妈,很难吃。”大儿明恩说。
“难吃就别吃。”田素丽说。
“你这个人真是不思进取。”王居礼一边吃一边骂。
“我不思进取?”田素丽不敢相信王居礼竟然倒过来骂她。
“不是吗?做家庭主妇就有义务弄一手出色的小菜,你煮的东西越来越难吃,我在外面捱得那么辛苦,回到家里,还要我吃这种东西!”王居礼愤然掷下筷子。
他居然还敢向太太发脾气!田素丽真想把那一锅热腾腾的汤往他头上泼。
田素丽把碗碟堆在洗手盆里,今天晚上,她没心情去洗。她也没替两个小儿子洗澡就把他们赶上床。回到睡房,王居礼又在打鼻鼾,看到床头几上有一把锋利的开信刀,她拿起开信刀,对准王居礼的心脏,只要一刀刺进他的心脏,她的痛苦便得以结束。丈夫转过身来,张开眼睛,看到田素丽手持一把开信刀。
“你干什么?”他问她。
“没什么,我把开信刀放在抽屉里。”说完她把开信刀放在床头几的抽屉里。
杀人要坐牢,为王居礼坐牢,实在不值得。田素丽心里想。
第二天早上,送了小孩子上学,田素丽又去了菜市场,在熟食档碰到老板娘。
“王太太,你今天的脸色很差。”老板娘拉着她坐下来,“要喝点什么吗?”
田素丽摇摇头。
“你丈夫怎么死的?”田素丽问老板娘。
“病死的。”老板娘说。
“病死?假使我丈夫也能病死就好了。”
“为什么这样说?”
“我恨他,我想他死,但我不想坐牢,我的孩子要人照顾。”
“杀人不一定要坐牢的。”老板娘说。
“杀人不用坐牢?”田素丽不明白。
“杀夫也不用坐牢。”老板娘望着田素丽说。她的目光有点可怕。
“怎样可以不坐牢?”
“丈夫病死就不用坐牢啦。”
“他病死就不是我杀他啦!”
“我丈夫也是病死的。”老板娘笑得很暧昧,“他自己好端端不会病的,全靠我。”
田素丽越听越不明白。
“他是个大胖子,又有心脏病,我只要让他每餐吃得丰富一点,尽量多吃胆固醇和脂肪,他不久就心脏病发了。”
“哦!”田素丽明白了,“我丈夫没有心脏病。”
“他很胖是不是?”
“五尺五寸高,一百七十八磅。”
“早晚会有心脏病或糖尿病。”老板娘说。
“是的,他睡觉时打呼噜打得很严重。”
“我以前也象你一样,我丈夫讨厌极了,可是我现在不知多么快乐。”
老板娘走到柜台,拿了一张纸交给田素丽。
“这是各类食物的胆固醇含量表,你拿去看看,对我们很重要的。”
田素丽收下来。
胆固醇含量最高的食物依次是蚬、猪腰、肥猪肉、猪肝、墨鱼、牛腰、鱿鱼、牛油、羊肉、鸡蛋黄、腊肠、鲍鱼等等。田素丽当晚就买了好几种胆固醇含量最高的食物。
人的标准体重应是身高(厘米)减一百除零点九。王居礼早已超出这个标准,只要持续令他胖下去,他会超重得更厉害,早晚会有心脏病。
田素丽很细心地在厨房弄晚饭,有炸猪扒、白灼墨鱼、马蹄文黑草羊肉、煎荷包蛋。
王居礼吃得津津有味:“这才象话。”
“你多吃一点。”田素丽不断夹菜给他。
午夜,王居礼正在熟睡,田素丽唤醒他:“吃消夜好吗?我准备了糖水,还有腊肠糯米饭。”
王居礼嗅到腊肠的香味,忍不住从床上爬起来,吃了两大碗腊肠糯米饭和糖水。
早餐,田素丽煎了两只鸡蛋给王居礼做早餐。
晚饭的菜式是炒蚬、炒猪腰、鱿鱼肉饼、金沙骨。王居礼吃得津津有味。
“尽量吃多一点。”田素丽鼓励他。
午夜,田素丽又为他准备了消夜。
家里买了很多零食,巧克力、薯片、虾片、甜饼、忌廉蛋糕等每日供应,是让王居礼看电视时吃的。
三个月后,王居礼的体重增加到二百一十二磅,他已经胖得走路都有一点迟钝了。
“我的心脏最近好象有点疼。”王居礼告诉太太。
“我听人说多喝一些猪肝水会好的。”田素丽阴险地说。
“是吗?”
田素丽每天弄一碗猪肝水给丈夫,并叮嘱他连猪肝也一并吃下。
这一天,田素丽到菜市场买菜,她买了很多东西,有羊肉、蟹、腊肠、鱿鱼。
“进展如何?”熟食店老板娘问她。
“他胖了差不多五十磅,现在已经二百五十多磅。”田素丽兴奋地说。
“能让他喝一点酒更好。”老板娘说。
田素丽当晚就买了一瓶威士忌回家。
王居礼已经爱上了吃,他一天里不停地吃,连性欲也没有了。
终于有一天,他在家里晕倒。救护车来到,两个救护员无法抬起他,结果要找两个警察帮忙,四个人才能把他抬上救护车。
王居礼被送到急症室,渐渐苏醒,医生替他做了详细检查。
“王先生,你体内的胆固醇含量比正常高出很多,你要减肥,你被验出有心脏病,如果再胖下去,就有问题了。”
田素丽心里很高兴,她的心血没有白费,她终于在这个家里得到成功感。
回到家里,王居礼不敢再吃那么多,他怕死。
这晚,田素丽弄了一煲香喷喷的羊肉出来。
“你不要吃。”她跟王居礼说,“医生说你不能再吃。”
田素丽和两个小儿子吃得津津有味。
“天气这么冷,最好是吃羊肉。”田素丽一边吃一边说。
王居礼终于忍不住吃了一块羊肉。
“你不要吃!”田素丽制止他。
那块羊肉真是可口,吃进胃里,暖烘烘的,是一种享受,王居礼不理得那么多了,医生不过说他有轻微心脏病。
王居礼的体重在三个月后又增加到二百八十磅。田素丽快要成功了,杀人真的不用坐牢。
这天,田素丽又到菜市场买菜。
“进展很好。”她告诉老板娘。
她买了很多东西,有猪肉、蚬、墨鱼、羊肉、腊味,就是没有水果和菜。
走出菜市场时,她突然昏倒在地上。
王居礼赶到医院,医生跟他说:“你太太患的是冠心病,这种病事前没有病征,我们已经尽力而为,抢救了四十五分钟,她在十分钟前不治。”
王居礼沮丧地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以后没有人煮东西给他吃了。
文丽珍的丝袜
文丽珍和李大卓的关系已维持了四年,一直没有被银行里的同事发现,他们两个人的条件相差太远了,没有人想到李大卓会看上文丽珍。
文丽珍中学毕业后加入这间银行工作,任职出纳员,一做便是十五年。她个子瘦小,相貌普通,最特别的算是拥有一头黑而粗硬的头发,人家说发质硬的人,性子也硬。文丽珍沉默寡言,不善与人交往。她在银行工作了十二年,连一个知心的朋友也没有交上。从来没有男孩子来接她下班,初时大家还好奇她到底有没有男朋友,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没有人再关心文丽珍的姻缘,但大家都知道她不年轻了,至少也有三十二、三岁。
李大卓在五年前调来中环这间分行任总经理,这是全港最大的一间分行,有百多名员工。他在这个集团工作了二十三年,曾经做过八间分行的副经理。李大卓只是一名中学毕业生,最初在银行里做文员,他很努力,也很有上进心,二十三年来不断进修,加上工作表现出色,终于在四十岁这一年登上分行总经理的职位。
他从前是一个在廉租屋长大的男孩子,今天,他拿着银行的低息贷款买下跑马地一层接近二千尺的单位,几年间升值了差不多一倍。今天的成就,是他艰苦经营回来的。
李大卓的妻子王翠芬是社会工作者,专门辅导青少年,她是个爱心泛滥的女人,最适合做这份工作。李大卓和王翠芬结婚十七年,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今年十二岁,女儿八岁,俱在名校读书。读名校,一直是李大卓的心愿,想不到要由他的子女来完成。
李大卓很珍惜今天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和李大卓相比,文丽珍就谈不上幸福了。经她双手数过也见过以亿计的钞票,但这一切好象都与她无关。她每天仍然带着饭盒回公司。
在这一栋由著名建筑师设计的智慧型银行大厦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淡泊,同事与同事之间,最投契的时候,是说人长短的时候。在这班人口中,银行里至少有三十对奸夫淫妇。
李大卓是女职员心中的好丈夫,他从没有与银行里任何一个女职员沾上关系,五年来,连一宗绯闻也没有。
文丽珍则是男职员眼中的怪人。
“我敢打赌她还是处女。”会计主任陶威廉以权威的口吻说。
“你怎么知道?”出纳的阿麦说。
“你没留意吗?即使是在摄氏三十三度那么炎热的天气之下,她仍然穿着丝袜,这就是老处女的特点。”陶威廉说。
文丽珍当然已经不是处女。她爱穿丝袜,对她来说,不穿丝袜就等于没有穿衣服一样。她爱到利源东街买丝袜,但看见漂亮的丝袜,她也会买来收藏。
在她那个狭小的房间里,文丽珍用一个高一尺半宽三尺半的樟木柜来放她的丝袜。她将每一双丝袜整齐地卷好,排在樟木柜内。她的收藏品之中,最贵的是一双黑色鱼网丝袜,脚踝部位有几颗假钻石。她不会穿这种丝袜,这种丝袜只适合一个性感美艳的女人穿着,她可不配啊。
她有一双丝袜,是绿色的,《绿野仙踪》的绿,文丽珍时常幻想,穿上这双丝袜,可以到森林去。有一天晚上,她穿上这双丝袜睡觉,果然梦到自己住在一个漂亮的森林里,可惜在梦里她不是人,是一株茎部绿色的植物。
樟木柜里,还有一双血红色的丝袜,文丽珍从来不穿红色衣服,但她觉得这双红色的丝袜很诡异,该是穿在一个女吸血僵尸的一双修长的美腿上的。
不穿丝袜,就是不穿衣服啊。
五年前的一天早上,文丽珍在八时正就回到银行上班,她经常是最早上班的一位职员,那天,她穿着一双新的肉色丝袜。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男人走来出纳部巡视。
“只有你一个人吗?”男人问她。
文丽珍点头。
原来他就是新来的总经理李大卓。她早就听过李大卓的大名,在他调来主理这间分行之前,已经有很多同事谈论过他,他们说李大卓是个十分勤力的上司,从一个柜位出纳员攀升到最大一间分行的总经理,可说是一个神话。大家对李大卓赞口不绝,说他在每一间分行工作时,无论那间分行有多少名员工,他也记得每一名属下的姓名和个人资料,令属下感到上司很关心他们。
“你是文丽珍,加入银行已经七年了,对吗?”李大卓问文丽珍。
文丽珍受宠若惊。
“你的贫血病好了一点没有?”李大卓问她,“我留意到你的身体检验报告。”
“情况还是差不多。”文丽珍一板一眼地回答。
“这个李大卓真会关心人。”文丽珍心里想。
自从李大卓来了之后,银行里的女人经常讨论他,心仪他的女人,少说也有一打以上,不过,据李大卓的秘书说,李大卓是一个家庭观念极重的男人,而且为人正派,似乎除了太太之外,并没有其他女人。其实,他每天早上七时三十分回到银行,差不多每晚都是十二时才离开银行,还有什么时间搞婚外情?
李大卓来了银行大概半年以后的一天晚上十时多,文丽珍正在加班,李大卓经过出纳部,看到她。
“文小姐,只有你一个人吗?”
“还有两位同事刚刚离开,我现在就走。”文丽珍站起来说。
“周末晚上还要加班,不用跟男朋友约会吗?”
文丽珍羞怯地摇头。
“我差点忘了。”李大卓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张字条给文丽珍,“我有一位朋友是当医生的,他说这只补血丸对贫血症有帮助,你可以试试看。”
“谢谢你,总经理。”文丽珍大为感动,没想到总经理竟关心到一个小职员的贫血病。
“你住在西环的,对吗?”
文丽珍点头。
“很久没有吃过西环著名的糖水了,很想吃一碗,你带路好吗?”李大卓说。
总经理竟然找她陪吃糖水,文丽珍的心跳得很厉害,只是点一下头,不敢望李大卓。
李大卓驾车载着文丽珍到西环,文丽珍坐在车上,看到自己的大腿,才发现脚上的一双丝袜不知什么时候穿了一个洞,这个洞正好就在右边的膝盖上。这一双丝袜,为什么偏偏要选择在这个时候烂呢,文丽珍气死了,用手盖着丝袜的那个洞。
太迟了,李大卓已经看到。
“你的丝袜穿了一个洞。”李大卓说。
文丽珍的脸涨得通红。
“是给安全带勾烂的吗?”李大卓伸出一只手指戮在文丽珍膝盖丝袜破洞的地方,他的手指由丝袜的那个破洞里伸展,从膝盖一直上游到大腿,在她温热的皮肤上游走。
李大卓跟她说,他的工作压力大得不得了。他的那位当社会工作者的太太只会关心边缘少年和失踪少女。
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吃糖水,去了时钟酒店。那一双穿了洞的丝袜就丢在时钟酒店的地上。
文丽珍以为自己在恋爱,四年来,她一直在等李大卓离婚。
李大卓当然不会离婚,他看上文丽珍,只有一个原因--她向来沉默寡言,不爱跟同事交往--这是她历任上司对她的评语。
这种女人决不会将自己和总经理的私情说出来,影响男人的前途。李大卓今日拥有的一切,是他二十年来艰苦努力得回来的,绝不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上。如果不是为了安全,李大卓才不会看上文丽珍呢,银行里比她漂亮的女人多的是。所以,即使文丽珍真的守不住秘密,把私情扬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李大卓会看上她。
这一天,文丽珍花了一个月的薪水买了一套意大利名牌西装给李大卓。
“穿在你身上会很漂亮。”文丽珍说。
“谢谢你。”李大卓正忙着穿回衣服离开时钟酒店。
文丽珍坐在床沿缓缓穿上丝袜,她跟李大卓说:“我们以后换个地方见面好吗?”
“好呀,附近开了一家新的,房租有折扣呢,我们下次去试试。”李大卓说。
“不,我意思是我不想再来这种地方,在这种地方,令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坏女人。”
“不来这里,可以去哪里,难道去你家和我家吗?”
“四年了,我们连个见面的地方都没有,为什么不租一个房子,你又不是负担不来,我想跟你有一个家。”文丽珍搂着李大卓说。
“我们迟些再谈吧。”李大卓说。
每一次提起这个问题,李大卓总是这样说。
一天晚上,文丽珍穿着那双绿色的丝袜睡觉,她梦到自己在森林里,她是森林里的一只螳螂,有绿色的脚,螳螂爱上了森林王子,于是一直偷偷躲在王子一头绿色的头发里。一天,森林王子爱上了荷塘里的一朵荷花,荷花不爱他,森林王子跳进荷塘里殉情,螳螂因此不幸淹死了。
文丽珍从梦中惊醒过来,森林王子原来并不爱她。四年来,她不敢肯定李大卓爱不爱她,若说不爱,她为什么会跟她上床?而且已经四年了。若说爱,这四年来,除了跟她上床之外,他为她做过些什么。她连一份小礼物也没有送过给她。
这一次,她一定要试探他。
文丽珍自作主张,透过地产公司看过几间房子,其中一间在湾仔,四百多尺,月租八千元,文丽珍付了按金和租金。
“我们租个地方好吗?”这天晚上,文丽珍跟李大卓说。
“很麻烦的呀。”李大卓推搪。
“我已经找了一间房子,在湾仔,月租八千元。”文丽珍说。
“八千元那么贵?你自己付租金吗?”李大卓生气。
“我怎么负担得来?”文丽珍委屈地说。
“那你为什么自作主张?”
“我已经交了按金和一个月租金。”
“我没钱。”李大卓说。
“你根本不想跟我一起,好呀,明天我把我们的关系告诉所有人。”文丽珍生气地说。
李大卓连忙哄她:“我如果不想跟你一起。就不会跟你一起四年。我的财政大权都在我太太手上,怎可以一个月拿八千块钱出来?”
“你什么时候离婚?”文丽珍问他。
李大卓心里很气,心想你这个女人是什么东西,竟然妄想我为你离婚?可是,他怕她把两个人的关系说出来,唯有哄着她:
“儿女还小,我不想他们在单亲家庭长大,待他们长大一点,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名份。”
“那间屋怎么办?”文丽珍相信了他。
“按金和租金就当白白赔给人吧。”李大卓说。
以后,她又得再到这种鬼地方幽会了。
自从上一次幽会到今天,文丽珍的月事一直没有来,她战战兢兢地到医生处验孕,医生告诉她,她有了两个月身孕。
“我有了身孕。”文丽珍告诉李大卓。
“不是吧?”李大卓吓了一跳。
“你快跟我结婚。”文丽珍迫他。
“就算现在立即离婚也赶不及结婚,这个孩子不能要。”李大卓哄她。
“你不要,我要。”文丽珍说。
“我不是不想要孩子,但你还未结婚,大着肚子会给人笑话的,我不想你被人取笑。”
文丽珍被李大卓说服了,接受堕胎手术。
在医院做手术那天,李大卓没有来,他说要上班,文丽珍自己一个人到医院。躺在手术床上时,她为李大卓想了很多他不能来的藉口,但她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些藉口,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
做完手术,苏醒过来,文丽珍自己穿回衣服离开医院。
到了晚上,李大卓才打电话来问:“孩子是不是已经打掉了?”
文丽珍不作声,他最关心的,竟然不是她,而是孩子有没有打掉。
第二天,文丽珍照常上班,在电梯里碰到李大卓。
“你为什么不来医院接我?”文丽珍问李大卓。
李大卓吓了一跳:“你傻了吗?别在公司里说这些话。”
“这么多年来,你连一份礼物也没有送过给我,我想要一枚钻石指环,你明天给我。”文丽珍望着李大卓,似笑非笑,她看到他惊惶失措的样子,竟然有点幸灾乐祸。
第二天晚上,李大卓去找文丽珍。
“我有一份礼物送给你。”李大卓说。
“真的?”文丽珍开心地说,李大卓终于肯为她做点事了。
李大卓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塑胶手表来:“送给你的,好看吗?”
文丽珍失望:“为什么不是指环?”
“我找了很久也找不到好看的指环,我觉得这只手表挺衬你呢,来,我为你戴上。”李大卓替文丽珍戴上手表,“这个款很多人收藏呢,价钱一点也不便宜。”
文丽珍不是想要一枚钻石指环,她只是想知道这个男人对她有多好,现在她知道了,四年来,她只是他的泄欲工具。
李大卓已经盘算着要跟文丽珍分手,这个女人开始要胁他,不能再信任,但他不敢触怒她,她好象越来越神经质。
这一天晚上,李大卓和文丽珍又去幽会,文丽珍穿了一双血红色的丝袜出来。
“你为什么穿这种颜色的丝袜?”李大卓觉得难看极了,简直就是丑人多八怪。
“不好看吗?”文丽珍反问他。
“好看。”李大卓应酬她。
“今天晚上我们换个地方好吗?”
“你想去哪里?”
“去一间可以看到海景的酒店。”文丽珍说。
“很贵的,又不是过夜,不值得。”
“我要去!”文丽珍坚持。
李大卓知道她近来的情绪有点问题,不敢不迁就她。
李大卓选了尖沙咀一间最便宜的可以看到海景的酒店房间,房租要千多元一晚,他肉刺到不得了。
进入房间之后,文丽珍说要叫一瓶酒。
“在这里喝酒很贵的。”李大卓说。
“我要。”文丽珍说。
李大卓唯有顺着她,他决定明天就要跟这个女人分手,她已经不受控制了。
文丽珍灌李大卓喝了很多酒,李大卓不舍得不喝,酒那样贵。
文丽珍今天晚上在床上热情如火,把李大卓弄得筋疲力尽。
“你会不会不要我?”文丽珍骑在李大卓身上问他。
“你乖我就不会不要你。”李大卓说。
“我不乖吗?”
“你近来不乖,你知吗?你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守秘密。”他向她暗示。
“你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喜欢我吗?”文丽珍苦涩地问他。
李大卓已在床上发出鼾声。
文丽珍伏在李大卓身上,她拾起那双红色的丝袜,绕着李大卓的脖子,用力拉了一下--
李大卓被窗外的阳光唤醒,他吓了一跳,自己竟然在这里睡了一晚,他赶快起床穿衣服,文丽珍呢?她的皮包在地上,他看见地上有一个影子,是文丽珍的影子,她用那双红色的丝袜在房间里上吊。
酒店房间窗外正好对着行人天桥,天桥上挤满了人,警察来拍门。
文丽珍没有辜负李大卓的信任,她没有把她和李大卓的事说出来,她只是用生命把这一段关系张扬。
送外卖的女人
徐嘉云小时候住在一家上海菜馆附近,她爸爸是海员,每年只有四至六个礼拜时间留在香港,嘉云的妈妈不爱入厨,横竖只有母女俩,续妈妈差不多每天午晚两餐都是打电话到那家上海菜馆叫外卖。
负责送外卖来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广东汉子,他仙风道骨,肤色象蜡一样,口里经常叨着一根烟,贪婪地望着客人手上的零钱。妈妈说,他是道友,只有道友才会这么没出色,挨家逐户去送外卖。
这个肤色象蜡一样的广东汉,不用送外卖的时候,会坐在铺面看马会报,当徐嘉云经过这里回家时,他总是抬起眼皮望着她,徐嘉云从来不跟他说话,她看不起他。有一次,这个送外卖的从口袋里掏出一盒橡皮糖送给她,徐嘉云不肯要。她不想和这个人做朋友。
过了几年,社会环境好了,薪金又贵,菜馆不再请人送外卖,也没有人愿意送外卖,那个广东汉子听说是进了戒毒所。要吃上海菜,徐嘉云要自己亲自去买,那时,她读中三。
她爸爸在船到岸的时候没有回家,他没有跟随大轮船回来,他在南非上岸了,听说在那边邂逅一个女华侨,落地生根。他写过一封信回家,信里夹着一叠钞票,就这样抛下徐嘉云两母女。
徐嘉云记得妈妈好象只哭过一阵,便把自己关在房里,从早到晚,不停的睡,不停的吃。
“我们去南非找他。”徐嘉云向妈妈提议。
“你有世界地图吗?”妈妈问她。
徐嘉云把地理课本拿出来,书内有一张世界地图。
“南非在哪里?”妈妈问徐嘉云。
“在这里。”徐嘉云用红笔把南非从地图上圈出来。
“香港呢?”妈妈问她。
徐嘉云又把香港从地图上圈出来。
徐妈妈拿过徐嘉云手上的红笔,在南非与香港之间画一条直线:
“你爸爸已经离开我们这么远了。”
“妈,我们可以坐飞机去。”
“他不要我,我也不要送上门,女人绝对不可以自己送上门的,知道吗?”
徐嘉云看着地图上的南非,默默把书合上。此后,她再没有见过爸爸。徐妈妈染上了喝酒的习惯,她每天中午开始便喝酒,喝完睡觉,醒来再喝,她的脸好象越来越胀。
徐嘉云大学毕业之后在一家银行工作,负责个人投资服务。她与男朋友傅学松是大学同学。傅学松念的是法律系,徐嘉云毕业后,他还要攻读一年。傅学松念书的成绩很好,他父母都是律师,姊姊也是律师,傅学松于是也很顺理成章地进入法律系。傅学松追求徐嘉云并没有遇到多大困难,徐嘉云早就听同学说法律系有个叫傅学松的人很出色,当傅学松主动约会徐嘉云,她很快便答应了。她常常埋怨傅学松没怎样努力追求过她,其实是她自己太心急了。傅学松是她第一个男人,她一直可望生命中的男人出现。他的记忆中的男人是她爸爸,但她爸爸在她脑海中的印象越来越模糊了,她要找人代替他,傅学松正好代替她爸爸在她心中的位置。
傅学松比徐嘉云年长一岁,但老成持重,很会照顾人。他将来的志愿是做大法官。
“你将来就是大法官太太。”傅学松跟徐嘉云说。
徐嘉云一直等这一天,她要成为大法官太太,然后和妈妈一起去南非找爸爸,狠狠地批判这个抛妻弃女的海员。
傅学松对徐嘉云的妈妈很照顾,他知道她们母女俩一向相依为命。徐妈妈不爱入厨,傅学松每星期都会陪徐妈妈吃饭。
“他是个好男人,你要珍惜。”徐妈妈跟女儿说。
“他才二十三岁,男人会变的。”徐嘉云说。
“我只怕你变。”
“你为什么偏帮他,你认他做儿子吧。”徐嘉云向妈妈撒娇。
这一天,一个男人来到银行。他年约四十岁,肤色黝黑,眉目清秀,拥有运动家的身材,穿着一件剪裁和质料都是一流的西装,很潇洒。个人投资服务部的四名女职员看到他,也为之心动。
“先生,请坐,有什么可以帮忙吗?”徐嘉云问他。
“我想把钱存在你们的银行。”男人脸带笑容说。
“欢迎。我的名字叫徐嘉云,是这里的助理投资经理,这是我的名片。”徐嘉云把名片递给男人,“这位先生,应该怎样称呼你?”
“我姓邱。”男人把名片递给徐嘉云。
徐嘉云接过名片,男人叫邱书庭,职业是建筑师。
“我们有很多项投资选择,我逐项跟你解释。”
“不用了,你替我拿主意吧。”
“那请你填一填你的个人资料。”徐嘉云把一份表格交给邱书庭。
邱书庭在地址一栏填上咖啡湾一栋别墅。
“你住在那么远的地方?”
“那是我设计的大厦。”邱书庭说。
“原来是这样,我拟好一份投资计划书之后,就向你报告。”
“好。”邱书庭起来说,“再见。”
“再见。”徐嘉云送邱书庭出去,“谢谢你。”
“这个男人很帅呀!”同事阿美跟徐嘉云说。
“很有男人味呀!”另一位同事芬妮说。
徐嘉云花了三天时间为邱书庭做了一个投资组合计划。
“邱先生--”徐嘉云打电话给他,“我是瑞士恒宝银行的徐嘉云,我已经替你做好一份投资计划书,你有时间上来银行吗?如果你没有时间,我可以到你的办公室。”
“你下班后到我办公室好吗?我要开会。”邱书庭说。
“好的。”
下午五时正,徐嘉云拿着计划书来到邱书庭的建筑师楼。
“邱先生正在开会。”邱书庭的秘书告诉徐嘉云。
“不要紧,我在这里等一下。”
邱书庭的会议直至七时三十分才结束,徐嘉云早就累得在沙发上打盹。
“徐小姐!”一个男人唤醒她。
徐嘉云张开眼睛,看到邱书庭站在自己面前,吓了一跳。
“对不起。”徐嘉云尴尬地说。
“进来我办公室。”
徐嘉云进入邱书庭的办公室。邱书庭的办公室有很多油画,其中一幅油画,画的是一艘远洋轮船,轮船上站满了人,纷纷将彩带抛出去,徐嘉云看得出神,小时候,妈妈曾经带她送船,就是这个样子。
“是我自己画的。”邱书庭说。
“真的吗?”
“我的志愿本来是画家,可是画家赚不到钱。”
“有些画家赚很多钱。”
“大部分的画家都赚不到钱,只有小部分建筑师赚不到钱。”邱书庭笑说。
“为什么会画轮船?”徐嘉云指着那幅画轮船的油画说。
“我很小的时候送过船。”
“我也见过这种船。”
“是吗?”
“我爸爸是海员。”
“哦。”
“船是世上最美丽的交通工具。”邱书庭说。
“也是最断肠的。”
“为什么?”
徐嘉云摇摇头,不想把家事告诉邱书庭:“邱先生,这是计划书,要我向你解释一下吗?”
“不用了。你有空吗?一起吃晚饭好不好?”
“对不起,我约了朋友。”徐嘉云看看手表,“糟糕了,已经八点钟啦?我约了朋友八点钟。”
“我开车送你去。”
“不用麻烦你了,邱先生。”
“不要紧,走吧。你约了人在什么地方?”
“香港大学。”
“大学?你男朋友还在念大学?”
徐嘉云想不到邱书庭竟然看得出她跟谁约会。
“邱先生,你在大学门口把我放下就可以了。”
邱书庭把车蓬打开,徐嘉云的一把长发在风中飞扬。
“我也是念香港大学的。”邱书庭说。
“什么?”风声和车声很大,徐嘉云听不清楚。
“我说我也是港大的。”邱书庭高声说。
“哦,你是哪一年毕业的?”
“什么?”
“我问你是哪一年的?”
“什么?”
“你是哪一年的?”徐嘉云在把声调提高。
车已经到了港大。
“一九七九年,遗憾不是跟你同年。”邱书庭说。
徐嘉云有点不知所措:“我到了,谢谢你。”
“你的头发很乱,先把头发梳好。”邱书庭把徐嘉云座位顶的一面镜子翻出来。
“谢谢你。”
徐嘉云拿出梳子把头发梳好。
“行了,谢谢你。”
“慢着。”邱书庭为徐嘉云把一绺垂在额前的头发拨好。
“谢谢你。”徐嘉云感到自己的心跳加速,这个男人为什么对她这样殷勤呢?而她竟不拒绝这种殷勤。
这天晚上,虽然在傅学松的宿舍房间过夜,她心里想着的,却是邱书庭。
第二天中午,徐嘉云离开公司吃午饭,看到邱书庭就坐在公司对面那家有落地玻璃的餐厅里,只有一个人。邱书庭向她招手,她竟然毫不犹豫走过去。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等你吃午饭。”邱书庭说。
“我想你选错对象了,我对花花公子没有好感。”
“那你为什么进来?”
徐嘉云气得掉头走,邱书庭拉着她的手:“不要走,陪我吃饭,我道歉。”
徐嘉云乖乖坐下来,她在这个男人面前,竟象小孩子那样听话,她自己也无法解释。
在连续七天每天吃午饭之后,邱书庭邀请徐嘉云到他咖啡湾的家参观。
一千六百多尺的临海别墅,一个人住太奢侈了,徐嘉云心里想。
“站在这里,可以看到船。”邱书庭拖着徐嘉云的手站在阳台上。风把她的头发吹乱,邱书庭为她细心地拨好头发。
“我知道你是花花公子。”徐嘉云凄然说。
“你的嘴唇很干。”邱书庭说。
“不要吻我。”徐嘉云退后一步,“放过我。”
邱书庭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润唇膏,跟徐嘉云说:“过来。”
徐嘉云乖乖地走前一步,邱书庭替徐嘉云涂上润唇膏。
“你为什么会有润唇膏的?是哪一个女人留下的?给我看看。”
邱书庭把徐嘉云抱到床上,她乖乖地让他脱去衣服。
徐嘉云向傅学松提出分手,没有告诉他原因,傅学松的眼泪丝毫打动不了她。反而妈妈的责怪,令她哭了一晚。
“你和你爸爸一样狠心。”妈妈骂她。
“是的,我身体里流着他的血。”徐嘉云含泪说。
邱书庭没有给她承诺,她跟傅学松分手,只是一厢情愿的表态,但她无法爱一个男人而让另一个男人抱。
在她生日那一天,邱书庭把那一幅画轮船的油画送给她。
往年生日,她会和傅学松跟妈妈一起吃饭,这一年生日,她和邱书庭两个人度过,第二天早上回到家里,饭桌上放着了两盒外卖粉面,只吃了一半,徐嘉云心里很内疚。
“你自己去买的吗?”她问妈妈。
“是叫外卖的。附近餐厅有人送外卖,想不到现在又有人肯送外卖了。”
“餐厅竞争激烈嘛。”徐嘉云搂着妈妈说。
“我刚才看电视旅游节目,介绍南非,南非现在是旅游胜地呢!以前我以为那儿还有食人族,所以不敢去。”徐妈妈为自己的无知失笑。
“有机会我陪你去骑鸵鸟。”
“那个男人,你爱他吗?”
徐嘉云点头。
“那好吧。”
傅学松毕业了,进入父亲的律师楼工作,跟一个女律师谈恋爱,这些消息是朋友告诉徐嘉云的。
今天,所有人都下班了,徐嘉云仍然在等邱书庭的电话。八时三十分,电话响起。
“我在家里等你。”邱书庭说。
徐嘉云乖乖地坐计程车到咖啡湾,邱书庭把她抱上床。
这些日子过了三年,邱书庭什么时候想要她便找她,他不大爱陪她逛街,不想见她妈妈,也不带她回家见自己父母。他和她,就只有床上的关系。
徐嘉云曾经想离开他,违抗他,但当她在他的臂弯里,她便无法确定他爱不爱她。这个男人对她有强烈的爱和欲望,如果只是准备玩弄她,决不会跟她一起三年。每一次在床上,他都好象深沉地爱着她,并遗憾自己无法承诺什么,他最害怕的是失去自由。
徐嘉云不断说服自己,总有一天,可以感动这个男人。她为他放弃了傅学松,她一定要在他身上得到一些东西。
女人也许不知道,对男人而言,单纯的玩弄毫不刺激,玩弄爱情才有意思。
无论多么晚,只要接到邱书庭的电话,徐嘉云便送上门,陪他上床。
妈妈说,送外卖的都是没出息的人。
现在又流行送外卖了。独个儿赶去咖啡湾的时候,徐嘉云看不起自己。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扯他的头发,把他的眼镜也扯了下来,他发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妆台前面的一张木凳发狂地扔他,他的额头被我扔中了,流出鲜血,他怒不可遏,从床上跳起来,捉住我双手,把我整个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们都惊异于自己的野蛮和粗暴,一对受过相当教育的男女,最终竟以武力来解决问题。也许对一个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实在无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为工作认识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间报馆工作。我刚刚从大学新闻系毕业,加入那份日报当记者,那是一份相当有份量的报纸。阿政是我的编辑,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师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记者,他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是,那个时候,他有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是别间报馆的记者,他们是同学,那位女孩子也是一个很出色的记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几个月后,他与女朋友分手,听说她爱上了一个外国通讯社记者,而且要结婚了。阿政根本没时间伤心,就在那个时候,副总编辑派我和他到英国伦敦采访。
我们到达伦敦,那一年,天气特别冷,伦敦也下雪,我带备了各种御寒衣物,还包括一对雪靴,有经验的朋友告诉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够的,脚掌会生冻疮,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着一对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两次。
“你没事吧?”我扶起他。
“没事,没事。”他很尴尬。
我想,他的脚在那几天内一定长满了冻疮,我看见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么尺码的鞋?”一天采访时我问他。
“七号。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问这些问题?”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
第二天,我在出发去采访前到百货公司买了一双七号的雪靴给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里?我们要迟到了。”他板着脸孔说。
“你先换上这对鞋,不然你那一双脚会冻坏。”我把那双雪靴交给他。
他看到那一双雪靴,很是感动。
“你……你用不着这么客气,多少钱?”他腼腆地问我。
“是礼物,你快换上它吧,我们要迟到了。”我催促他。
他脱下脚上那双球鞋,我看到他的脚踝已长满冻疮。
“有时候,我怀疑你是故意让自己受这种苦来忘记失恋的苦。”我对他说。
他把那一双球鞋扔进垃圾桶,没有理我。
我看见他穿着那双雪靴走在雪地上,心里觉得很满足。
在英国的最后一天,不用采访,我们去游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吗?”我问他。
“为什么?”他问我。
“没什么。”我没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不想看见你这么沮丧嘛!”
他从口袋拿出一条深蓝色的围巾,跟我说:“给你的。”
我没想到他会送礼物给我,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买的?”
“你别理!”他一脸得色。
我把围巾绕在脖子上,问他:“好看吗?”
“好看。”他望着我说。
我们手牵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们的恋情在英国开始。
我时常觉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学生活是胡里胡涂过的,阿政看的书比我多几千几万倍。他有才气,我很害怕他会爱上一个比我条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诉自己,我要努力,做一个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后,大家都储到一些钱,我们看中了北角一个六百多尺的小单位,决定买下来,用作将来结婚。那时候,我是想嫁给阿政的,阿政也说过会娶我。
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着我绕着客厅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阳台,他作势要把我抛到街上,我跟他说:
“好!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再没有人会这么爱你。”
他抱着我,他是不舍得我不爱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乐,我一直害怕两个人共同生活会影响感情,但我们没有这个问题,我们之间发生了另一个问题。
就在我们同居之后半年,一份新报纸即将出版,总编辑洪乐平是阿政的旧同事,他找阿政跳槽,薪水是他原来薪水的一倍,也请他带几个记者过去,阿政考虑了很久,新报纸的薪水虽然很高,但阿政却担心那份报纸办得不好,万一倒闭了,就会变成失业。他向来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况且他也念旧,不舍得离开一直工作的报馆。我跟他的想法刚好相反,我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应该趁着年轻出去闯一闯。
阿政终于作出了一个他认为很明智的决定,他留下来,而我则到新报馆工作,那么即使新报纸做不住,我丢了工作,还有他那一份薪水,万一新报纸很成功……其实他没有想过新报纸会成功,不过他说服不了我,便让我去试试。
我在新报纸的职位是编辑,没有了阿政的照顾,许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决定,我想做一个和阿政一样出色的新闻工作者。
阿政的估计错误了,新报纸非常成功,销量还超过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报纸。这个时候,他们当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乐平的赞赏,他很提携我,给我很多机会,虽然有时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但我也从中得益不少。他处理新闻的手法比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评我们做的新闻,我们会为一宗新闻的处理手法而吵架。
由于表现出色,我在三年间升职加薪数次,在行内也有人赞赏,我很高兴,因为我和阿政的距离接近了,从前经常有人在背后说我利用他,现在证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让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时已是副总编辑。
也在那个时候,我发现我和阿政出了问题,他怀疑洪乐平追求我。
“没有这回事。”我跟他说。
“那他为什么要提拔你?”他反问我。
我很气愤,阿政这样说,就是不认同我的才干,他认为我的发展那么好,是因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骂他。
“不是。”他为自己辩护。
“当初是你作决定的。”我说。
“我知道。”他说,“我却不能阻止你爱上别人。”
“我没有。”我抱着他说,“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我也是。”他紧紧地抱着我。
那以后,他没有再怀疑我跟洪乐平。
一年之后,我又碰上另一个发展机会。洪乐平准备大展拳脚,他决定脱离报界,成立一间公关顾问公司,那是一门潜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当合伙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对。
“好端端当一个港闻编辑,为什么要转行?”他问我。
那时候,我已经厌倦了当一个天天去报道人间惨剧的记者。
“当记者可以有什么前途?”我反问他,“开公关公司是一盘可以赚大钱的生意。”
“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市侩?”他冷笑。
“你什么时候才肯变得现实一点?”我反过来问他。
“我没有你那么喜欢钱。”他说。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冲口而出。
“是的,我是个不会赚钱的男人,你去找一个会赚钱的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喜欢怎样便怎样。”他不再跟我讨论。
我答应了洪乐平跟他合组公关公司,我以为阿政会慢慢接受我的选择。
我们公司的生意比我们意料中要好,第四个月后已经赚到钱。我和阿政见面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报馆的一名记者在北京采访时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门,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连替他收拾行李的时间都没有。
“我出去了。”他拿着旅行袋说了一声就出门。
那时是严冬,北京应该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国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我赶忙在鞋柜里找出那双雪靴,拿去给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经登上一辆计程车了。
阿政从北京回来的那天晚上,脚上长满冻疮,我觉得很内疚。
“你为什么不带那双雪靴出门?”我埋怨他。
他没有理我,摊在床上闭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热水出来替他洗脚,我还是头一次替男人洗脚。
“你干什么?”他坐起来问我。
“替你洗脚。”我低头用毛巾替他洗脚,跟他说,“把脚洗干净,然后涂药膏。”
我一边替他洗脚,一边忍不住流泪,我想起我在英国买那双雪靴给他的情景,我记得他在酒店里脱下那双球鞋时,脚上长满了冻疮。这么多年了,为什么我们会走到这个地步?我舍不得。
阿政捉着我的双手说:“傻女,别哭。”
“我们会一起到老吗?”我问他。
他点头。
但他的诺言没有兑现。他的事业停滞不前,我的事业则可说是如日中天,我在公关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红,每个月有接近十万,是他的一倍。
从前认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开始对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换一个更大的单位,但阿政反对。
“为什么要换?我喜欢这里。”他说。
“你不觉得地方太小吗?”我跟他争辩。
“我没有钱。”他说。
“可以用我的。”我说。
想不到我这句话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说。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们躺在床上,整晚背对背不说话。
换屋的事搁置了,但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频密。每当我兴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时,他总是冷冷淡淡的说:
“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没有支持,也没有鼓励;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我努力是因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输给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们又讨论换屋的问题。
“我们要换过一间屋,我的东西已经没地方放了。”我跟他说。
他坐在床上看书,对我的说话好象充耳不闻。
“你听到没有?”我问他。
“要搬的话,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给他气得七孔生烟。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说。
我很愤怒,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们打起架来,在这天之前,我们已经两个月没有做爱。
我没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我们分手吧。”我说。
他没有反对。
我把我们联名买的单位卖了,还了银行的贷款之后,把余下的一半钱存入他的户口,从此我们各不相干。
分手后的第一年,我们连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后的第二年,他介绍了一宗生意给我,我们偶然会通电话,我知道他正在跟一个女孩子来往。那个女孩子比他年轻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书,我见过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象我当年仰慕阿政一样;跟我不同的是,她没有觉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认为阿政需要一个和他一样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这个女孩子对我说。
从前我也知道阿政是个大男人,我以为自己是个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为了他,爱情是我生存的动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这种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个没有野心,甚至没有进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她想要个名份,我的年纪也不少了。”阿政一边搔头一边说。
我都忘了,他已经三十八岁。
“恭喜你,会请我喝喜酒吗?”我问他。
“你有空吗?”他问我。
“我还是头一次喝旧情人请的喜酒,我一定会来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阿政说。
“什么事?”
“那天打了你,对不起。”他说。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应该还手。”
“当时不可能不还手的。”我笑说。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间酒店举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帅。以前我们一起的时候,我也憧憬过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想着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没想过新郎是怎样的。
我送给阿政的新婚礼物是一幅油画,可以挂在客厅里。我想了很久该送什么礼物给他,最后,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画,让他家里永远有属于我的东西。
在宴会厅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说。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说。
“什么事?”
“那一双雪靴,是你拿走了,还是我拿走了,搬屋时很乱,我都忘了。”我说。
“是我拿走了。”他说。
或许是我一厢情愿,我觉得阿政还是爱我的,他没有忘记那一双雪靴。
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阿政,我后来又买回北角那个我们一起住过的单位,时常站在阳台上,想起他抱着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没有人会象他那样爱我。
站在阳台上,我会希望香港下雪,那么阿政就可以穿上我买给他的那一双雪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