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凭什么用公用信封寄私人信件?
读鄢烈山”应耻做官员的粉丝”一文。见其引文中有以下文字:”……激动地对记者说……惊喜地收到了前外交部长李肇星的诗歌集并附有亲笔感谢信……见到记者,黎老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大信封……”。(新闻标题《李肇星写信感谢为其诗作谱曲的民间作曲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大信封不仅把官员老粉丝震了,也把我这个”官员老狠死”震了:李肇星凭什么用公用信封寄私人信件?凭你是前外交部长?凭你是外交部的退休干部?凭你是”外交家”?不论你的名字前面挂有任何前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公用信封你是无权用来邮寄私人信件的!国家财产,哪怕就是一针一线,你没有花钱,你就不能揣进腰包。你要是拿了用了,就是无偿占有,就是贪污!若是国家级别的高官,那就更是法理不容!
说到这里,我也在问自己:这是不是在和李肇星过不去?当今中国,别说是用一个公用信封,就是国家几百万几千万,高官用作私人之物早不是什么新闻,更不是了不得的事。是的,什么时候开始在中国大地上就畅行:”国家的就是我的”这一霸道逻辑?又是谁把国家视为己有,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别说吃你几个烂西瓜,老子在城里上馆子也不掏钱”(电影”小兵张嘎”胖翻译语)。流氓专制就是这样开始的,国家的无序就是这样开始的。
记得李肇星在一次与媒体见面时,一记者在拥挤忙乱中不慎掉落了照相机。李不阴不阳的对那记者道:”国家财产,你要好好爱护啊。”这里倒要告诉李肇星:”外交部的信封虽不值几文银子,可也是国家财产啊!你挪作私用,这是犯罪行为啊!”这里也建议有关部门到李肇星家里查一查,李大部长临退位之前到底拿了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公用信封到家里。
对不起,李大部长,本来你可以继续用”外交部”继续”风光”的一桩爽事,让我给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