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見他此文,用了近上半篇幅,出奇地針對委員會成員,尤其創會主席Leon R. Kass,實頗感納悶.Kass既為醫學博士又為哲學博士,臨床與學術兩邊跑,身為教授,卅年不斷談論醫藥議題,現身公共論壇,是較為大眾知悉的生物倫理學家.但他的保守觀點,常對試管嬰兒,解剖驗屍,人工避孕,器官移植,抗抑鬱藥物等持置疑態度,使有些科研業內希望趕快獲取突破的,確實覺得他是個麻煩製造者.平珂指稱,該書作者出于一種帶有極端政治議程的宗教動機寫作,預設排他性,除了干預美國的生物醫藥之外,毫無建樹.文章中有七篇直接提及宗教觀念或引經書,四分三作者具有宗教背景,又五人曾投稿由神父主持的大眾哲學刋物First Things…,都成了平珂言之鑿鑿的證據.
讀罷釋卷,這才多少明白,何以平珂會突然針對委員會作者,指摘得那麼理直氣壯,原來他心中已暗把尊嚴與教條劃上等號,一講尊嚴,即威脅政教分離.但是眾所周知,以尊嚴規範倫理,不獨宗教,哲學常一樣強調人類尊嚴,尊嚴已寫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以尊嚴作為生物醫藥科研的倫理指引,是要導向正義,關懷人類之真正平等,幫助科技更完美實現人類福祉的理想,並非要阻礙科技發展.歐洲委員會于1998年簽署的條約Th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Dignity of the Human Being with regard to the Application of Biology and Medicine,更早以法律的形式標榜尊嚴之重要.今倫理委員會最多不過提出尊嚴之議題,供公眾商榷,政府參考,何罪之有呢?
當然平珂也無否定我指出的根本尊嚴,他僅沒提.不過他以為,尊嚴屬含義模糊的主觀觀念,所以他認同生物倫理家Ruth Macklin之以尊嚴是無用概念的說法.作為醫院的倫理學教授,她經常獲邀參加醫護的倫理諮詢,其基本立場,見論文Dignity is a useless concept(British Medical Journal 2003;327:1419-1420[20 December]).尊嚴無用,她主張代之以個人自律的原則.其理由是:人類皆有最起碼的能力可以選擇,推理,改進,忍耐,人當有權利自主,判斷,行動,負責,他人就無權去侵犯其自由,生活,身體,科研倫理只要秉此為信念便可.她把傳統倫理學中道德自決的自律原則,設為醫藥倫理的唯一條件.這麼說,對已全無自律能力的病人,是否自信有自律能力的科技從員,便能為所欲為?單獨看自律,難作最終憑藉,這是何以須突出尊嚴,才能消除有能力無能力的區別存心,及背後不免隱藏的有利無利的利害計較,而使人人,從其基本,皆堂堂正正,可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