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纽约:秋天的风采

星期天是晴好的天气,居然可以顶着艳阳、穿着短袖小衫招摇过市,实在是太开心了。去City玩了一天,用口袋相机胡乱搂了一些片片,大家看个热闹吧。

一出Port Authority巴士总站,就是新的《纽约时报》大楼。我是《纽约时报》的忠实读者,虽然我早就不是New Yorker了 - 其实从来也不是,正宗的NEW YORKER必须住在曼哈顿,外围的不算,何况,我跨过河去支援“泽西边疆”的资本主义建设已经有了年头了。

别看我照得歪歪倒倒的,其实大楼壮观得很,而且据说设计精良,有不少个“美国第一” 。





信步走到第六大道,那里正在举办纽约文化艺术节,美食随风飘香、吆喝此起彼伏,很是热闹。当然卖的东西和一般的street fair也大同小异。



彩绘的玻璃制品,在阳光下非常漂亮。卖主是一对中国人夫妻。我买了一个盘子、一个烛碗。



中央公园永远是我的至爱



曼哈顿的鸭子也很有点乘风破浪的派头嘛。哎,这张看着有点大师的感觉,是不是?这构图、这境界、这禅意……呵呵。



愿爱情天长地久




出了中央公园,就看到那无可争议的牛店和这真假莫辩的牛人。



57街名店街依旧车水马龙



第五大道今天有”Hispanic Columbus Day Parade” ,尽显拉美人的热情、豪爽。

瓜地马拉的美丽花车



老西们的“高跷”可不如我们老中-他们是挑一个假人而已。



掌大旗的穆桂英(“墨”桂英比较贴切)



瞧这个虎头虎脑的小墨,多么可爱!



墨西哥美少女




巴拿马的花车非常艳丽



巴拿马的姑娘更是迷人



妆容精致、舞姿优雅的巴拉圭少女



面容坚毅的秘鲁少女



着装清凉的乌拉圭舞者




五、六大道都有活动,我就逛到了麦迪生大道(Madison Ave.)。大家知道,就像华尔街代言金融业一样,麦迪生大道是广告业的代名词。走在这里,对我而言,很有点“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的感觉,我那不知去向的青春啊。

麦迪生大道荣景如常



徜徉在麦迪生大道,当然不能错过Hermes。我个人觉得,她家的每一幅丝巾都是一件美仑美奂的艺术品,有设计主题、有收藏价值,物有所值。只是我这个囊中羞涩的之人只能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实用为主,脖子里扎个保暖的花绸子就行了。


头顶上的红灯仿佛是给我看的,告诉我捂紧荷包,呵呵。



逛够了中城、过够了眼瘾,转战到下东城。暮色下的联合广场(Union Square) ,一如既往地充满了有趣的人、有趣的场景。比如这两个给予路人Free Hugs的女孩,也算是惨淡中的一抹温情吧。



住在纽约的朋友可能对Veniero这家著名的意大利百年糕饼店并不陌生。真是酒好不怕巷子深,它位于偏僻的第一大道、第十一街交接处,但总是门庭若市,有时甚至排队到门外。




买了一个小蛋糕给一同晚餐的朋友,顺便买了一盒小点带回家享用。我的夜宵就是V家的精美小点啦。(旁边那个烛碗就是新买的。)



看尽了明媚的阳光和欢笑的人群,体会了温馨的餐聚和杯光烛影,再让唇齿留香的小点心给美好的一天画上句号。目光短浅的我足以带着微笑进入梦乡了。

(Oct. 12, 2008)

鱼鸟相依 发表评论于
当年从繁花似锦的深圳来到纽约时,不知有多失望,和姐姐是一样的感受。一晃8年过去了,已经觉的除了纽约不知该到哪儿生活了。一直很好奇,那些喜欢城市的姐妹们是如何可以下定决心搬到城外的,难道有了孩子以后,真的能彻底牺牲一切吗?在郊外住过,虽然风景秀丽,不知怎么一直觉得是无法在那么安静的地方生活,好像怕被错过了世界或被世界遗忘了似的。。
陈默 发表评论于
回复盈袖2006的评论:
盈袖:好啊,下次过来玩吧?我们去逛街。
陈默 发表评论于
回复想去看海的评论:
是啊,纽约好东西真多-吃的、玩的,应有尽有。下次你故地重游吧?
盈袖2006 发表评论于
当然也要烛光点点。。。
盈袖2006 发表评论于
希望,有一天和你一起去逛
想去看海 发表评论于
看照片立即感受到了纽约的氛围,在纽约待过一年,也最喜爱中央公园。那个小墨挺可爱,union square 的free hug景致让人有些心疼。。。想念V店的糕点,纽约好吃的东西可真多啊!
陈默 发表评论于
一霖:纽约是要慢慢体会的。我住在外州时,第一次去纽约,别提多失望了。觉得那么乱、那么挤,时报广场就是一个小三角;华尔街就像一个小巷子。朋友们说,你至少要住上半年,才会喜欢它,如果半年后还不喜欢,那你就真的不适合做“纽约客”了,该去哪里去哪里吧。哈哈。结果,我当然是爱上它了。

桃花源:好啊,我会常常写。你也给我灵感啊,想到好的题目,我们可以讨论啊。
桃花源 发表评论于
可不是么,陈默,可别辜负我们呀,最好每天都有更新!呵呵,我是不是太贪心了?不过是真心话。
爱你的小文,希望能学到你做人的自然,向上,幽默,善待自己和别人。
一霖 发表评论于
我来晚了,SF板凳当然是坐不上了,地上还能坐吗?

瞧你会过日子的,刚贴完资本主义的大字报,转身就去大都市享乐啦?

我还是911前去的NY,走马观花三四天,回来跟人说,还是咱自己的“家乡”好,估计那会儿就是因为没找到你这样的导游。谢谢分享你的一天。

我也好这一口,特好!
陈默 发表评论于
回复krtek的评论:
哈哈。看来你和我一样,就好这一口。
陈默 发表评论于
桃花源、翎翎:谢谢你们的鼓励和厚爱。如果我的小文章能给你们带来一点共鸣、几分享受,我就太高兴了。常来玩,多提意见。或者,你们有什么想法、有什么主题想讨论,我们一起来写、来交流。好不好?

元宝妈:LA我去过,也很有意思的。在乡下也不错,特别元宝小的时候,郊区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比较好,也贴近大自然。

老史:谢谢你喜欢。等歌儿完工了,我们去她那里狂欢吧。~~~

Bigsaisai:是吗?太巧了。我知道好多纽约客喜欢那个地方。
krtek 发表评论于
谢谢好图好文。
最后一张是我的最爱:)
bigsaisai 发表评论于
Haha, i was at that dessert place Sunday night. =)
老史 发表评论于
我也看得心满意足,谢谢:)
元宝妈 发表评论于
城市生活蛮有趣的。

很多年前,我在北卡的完成学业,去洛山基(LA)面试,我真的好喜欢城市。便接受了工作,在靠海的LA西边定居。现在下放到乡下了。
翎翎 发表评论于
回复桃花源的评论:
hehe,跟你一样,我也得每天先到陈默姐这儿来报道,然后才能安心得做我的事情。

陈默姐,这都“上瘾”了,可怎么办?:)
桃花源 发表评论于
每天先到你的博客报道快成了我的习惯了。喜欢你温馨美好的小文。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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