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ling:‘浅’谈grandchild艾友友的逻辑水平

当清风送来一抹草籽的芬芳,我蓦然忘了忧,欢天喜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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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友友--她叫我们奶奶,我们叫她啥好呢?总不能叫孙女吧?--ANYWAY,今天艾友友又发了新文章“关于“唐朝游牧人”的父母租房的设想”,反砸阿敏前些天的帖子。

我一看,好家伙,中文系科班出身的,说出话来就是不一样:

“艾黄说过“使家成其为家的不是门锁,而是它属于谁,箱子也有锁,但箱子不是家。。。。。艾黄说的是“家”,而不是“房屋”。。。“家”不等于“房屋”,更不等于法律上所指的 PRIVATELY OWNED PROPERTY ,而是相当于 HOME 。。。。请注意“家”“家庭”“家园”和“房屋”的区别”。。。“

艾友友话说了不少,把人绕得很晕乎的效果达到了,但她的反砸,却根本没砸到点子上。

艾友友自问:“为什么只有使用权的地方就一定是存东西, 办展览,而不能是家呢?”

阿敏可没说只有使用权的东西就一定不是家。阿敏说得很清楚:“使用权的定义是:在一个不属于你的地方你可以行使一定的权利。。。既然你对你的博客没有所有权,只是使用权,就有一个使用权限的问题。”

同样是拥有使用权,不同的东西,有它不同的使用方法和使用权限,不是说因为都是使用权而对所有的东西都同样看待。

租来的房子(or BUILDLING),你把它做不同用途,你就有不同的使用权限,
1。你要住,那它就是你的家,从外人不能任意进出这个角度看,这个家和PRIVATELY OWNED HOUSE的家毫无两样;
2。房子租来办公,就是你的办公室,无关人员不能随便出入;
3。如果租房开商店饭店什么的,那就成了对公众开放的商业场所。

同样道理,博客申请来,博主可以设置不同的开放度,从而决定外人是否能够合法进入:
1。博主可以选择不对外开放,这时候博客就是储存文字的私人空间,可以比喻成家,或者自家的书房,如果有人黑了你或者窃取了你的密码进去捣乱,你就可以赶他,也可以告他;
2。博客也可以选择性地小范围开放,比如用密码限制你的客户范围,这就可以比喻成私人俱乐部,外人不能随便进入;
3。也可以公开展览,无密码全全对外开放;
4。也可以只开放内容,不开放评论功能。
这些本来就是HOST网站为博主提供的选择,技术上都是可行的。

而AYY同学在她的大作中,显然是把博客和家笼统地混为了一谈。

有人叫好说:艾YY的模拟故事好啊,多么浅显易懂的例子。嘿,大前提错了,就象把船朝着岸上猛开,它能不浅吗?搁浅的浅。

艾米同学原来很长时间一直把博客比做家,多次说过“开枪打死你”这样的话(谢天谢地,只是比喻!)黄颜同学最近既然明目张胆地把家改成了草坪,想必是经过艾米同学首肯的,艾友友同学竟然连这点都没看明白么?

AYY同学的逻辑水平,早在跟蜜瓜过招的时候就露底了。

那篇小学语文课,A啊B啊的,得意非凡地长篇大论了一通,不过是证明了一个公开的事实:蜜瓜做了B这件事(在博客里贴女儿照片)。当然对AYY同学来说,可能那不是公开,而是“暴露”。

对于真正的分歧--AYY指控蜜瓜做B的目的是为了C(挣点击),蜜瓜则否认她做B的目的是C,AYY同学却没有进行任何论证,直接就把自己的结论C加到人家头上。也就是说,AYY进行逻辑分析的时候,把“DO B IN ORDER TO ACHIEVE C”简单地当成了“DO B”。

为此,蜜瓜曾纳闷说: “你说(AYY)这人的脑袋是什么特殊材料做成的?”艾友友同学骂别人浆糊脑袋,骂别人白痴的时候,是不是也想过这个问题呢?

当然,我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AYY同学的逻辑水平实际上很高的,因为人家毕竟是有过好几十年的专业训练,她对自己文章中的漏洞是很清楚的,不过只有这个辩法,才能辩晕一些网民,继续在那里为她的无理行为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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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儿按:Dr W这篇文章,我句句赞同,我愿意承当这篇文章的法人,假如Dr W愿意的话。:)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回饼饼:以前啊我一看到“赫赫”就知道是你,歌儿的姐妹都是好脾气的。这回是忍无可忍了。哎,我一看到咬文嚼字就头疼(也许做虫的缘故?)
我来冒泡可得使出---什么什么的力气---使劲屏住---才能上!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回复夏之虫的评论:我还有个ID和题图,真的不好看,很雷人,我那天因为玩大发了,跑去那个什么园,赫赫,被骂了,我想自己有不对的地方,该道歉就道歉,赫赫,那时候我真后悔i。

都说看人的动机是不是好的,看看现在,说一套作一套,不讲道理。我一点儿也不后悔了,赫赫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回我就是:我还真喜欢你这两个图图。
如果我每次发言都要先上百度查一下定义,还不如屏气潜水。
写点东东左一个定义,右一个定义,心思也真用绝了。对于用绝心思的家伙俺甘拜下风!要不然还能怎样---每天先打逻辑P?
也不知道歌儿论文进展如何了(自言自语)?
叶8123 发表评论于
To 歌儿
说了的事没什么好保密的,但得实事求是,瞎说就让人讨厌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刘姥姥1的评论:

以前在公司里,要跟人家打官司,要查清楚人家是不是具备法人资格先,否则法院不理你,呵呵。


刘姥姥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来了个真懂法的,赞一个!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回复夏之虫的评论:虫虫啊,你今天打逻辑屁了吗?
哈哈,以后我们上网先就问这句话,哈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夏之虫的评论:

偶也学中文,在这里好为人师一下下,呵呵。下面是网上搜索的正确定义——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

下面蜜瓜解释一下,一般来说,公司是法人,独立注册的慈善机构是法人。一个公司的驻某地办事处不是法人,它所发生的行为要有其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跟自然人一样要承担某种法律责任,但是组织机构本身只是个虚拟人,需要有人代表这个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就要有个法人代表,就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

很多时候人们把法人代表跟法人混淆。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回复歌儿的评论:哈哈,我们是搞笑二人组!你是至尊宝,我是紫霞,哈哈,水平差不多呀差不多

说我的题图不好看就不好看吧,哈哈,我就是为着好玩来着,为着能雷一雷人,不懂无厘头,就罢了,也没啥,其实我真想问问周星星(我的偶像)什么叫逻辑!逻辑和搞笑是不是需要什么必然的联系
估计我说话的漏洞有出来了,我又不是为了提高自己逻辑上网。

估计又要被人砸了,砸吧砸吧,哈哈,阶级斗争的玄要紧紧的拉着
我每天都要很逻辑!哈哈
我很逻辑的生活着,哈哈
我很逻辑的吃着饭!
我打屁也是打得逻辑屁!哈哈

我笑起来很逻辑!哈哈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哈哈,我自省。法人是法人代表?虫虫比较懒,该打pp。
歌儿 发表评论于
在这里说一句:艾友友女士中文科班出身,应该不完全是盖的,呵呵。这个法人问题,经艾友友女士提醒,我也发现我用的不恰当,难怪Dr W不答应让我当她作品的法人代表,呵呵,朝闻道...

在这里给艾友友致个谢,相信她能看到。我那个错误就留着,让我以后自省吧。:)夏虫虫和饼妹跟我一起自省哈,以后不懂的词不能乱用。:) 惭愧惭愧!

Worldling博士当然是比我水平高,这是一点错都没有的。:)
老锅饼 发表评论于
当然,如果他们拿江湖道义当个P,那是他们的活法,呵呵----zt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歌儿的评论:

所以偶没说她犯法,偶只说他们没有江湖道义。

当然,如果他们拿江湖道义当个P,那是他们的活法,呵呵


歌儿 发表评论于
"Worldling"="world most smart"!!!!-zt

当然了,这只是朋友之间的互相鼓励,呵呵,谁要是因为我说了这么一句话就议论我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呵呵,请允许我先笑上三笑。我真见过有人认真严肃的批判几句本来是搞笑和烘托气氛的话,说人家那话逻辑不对,说人家装天真发神经。:) 用高射炮打蜻蜓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是存在的,所以蜻蜓们,见到高射炮不要忘了躲远点。:)

我这又是搞笑呢。我最近搞笑的事情做得少了,非常技痒,不知道退步了没?饼妹你要是看见出来给我评估一下,你是这方面专家。:)

小叶和蜜瓜:关于QQH的问题吧,有人是这么看的: 无论你用什么方式对我说的话,就都变成了我的‘property', 你无权让我给你保密,如果你想让我保密,你就干脆别对我说,但如果你让我保密,那是你干涉我的活法。我在接到悄悄话的时候又没签署保密协定,你要不服你可以告我。:) 所以啊,同学们,过去的你们都太天真了,哈哈。这下蜜瓜你到这儿来就不用觉得out of place了,你其实也天真过的嘛!

饼妹:我来重申一下版权的问题,虫虫那句是copy我的耶!:)
ELEVEN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关于QQH的问题我也很同意,看A公布红茶JJ的QQH内容,什么意思啊?想暗示什么吗?

我是很喜欢红茶JJ,她又心肠好又坦诚,比那含沙射影的好太多了。
ELEVEN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这几天倒是觉得蜜瓜有一句话很有道理,原话忘了,意思就是说歌儿吧的这些人可真够天真的:)

是有那么一点儿,呵呵,姐姐妹妹们别砸我啊,我先逃了~~~~~~~~~
我就是 发表评论于
回复夏之虫的评论:呵呵---Dr W这篇文章,我句句赞同,我愿意承当这篇文章的法人,假如Dr W愿意的话。 ------大力顶!



夏之虫 发表评论于
呵呵---Dr W这篇文章,我句句赞同,我愿意承当这篇文章的法人,假如Dr W愿意的话。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叶8123的评论:

本来偶不想在这里发言的,因为看上去这里都是世外高人(高是指品格高尚),看到你这个贴子忍不住奉劝你一句——跟那个园子里的任何人,包括园主或者园主家人跟随粉丝,千万不要QQH来往。

QQH,本来就是说些不愿意公开说的东西,原因很多,有时候是不想让彼此太没面子。但是这些人似乎不太懂江湖道义,患有妄想症,在不利于TA们的时候,他们会歪曲事实,反正是QQH,别人又不知道虚实;在TA们觉得你有些什么爆炸性的“漏洞”的时候,TA 们会毫无道义地不经过你同意把 QQH 公开。

这是偶当年跟他们交手的切肤之痛,切记切记。

一切的一切,都要摊在桌面上说。

叶8123 发表评论于
本来不想说的,因为事太小了,但不说心里又有些不爽,就借歌儿的“草坪”说说。
因看到黄颜有个回复ELEVEN的评论中说“如果有人跑到她家,把手放在她的桌子上,被她拍痛了,那也不是她的责任。”觉得很奇怪,就发了个QQH请教他,结果也根本不存在谁说服了谁的问题,更不存在“黄颜能说服,艾米说不服”的事,那艾友友竟能无中生有并用揶揄的口气说我,让我怎么说她?
dmy 发表评论于
回复Liketoread的评论:

我知道你是哪里人了,我也是,幸会幸会。
叶8123 发表评论于
To 唐朝游牧人
你用不着生气,我还是觉得你对博克的解释目前来说还是最好的.艾友友在那瞎扯没有讨论问题的诚意.按她说的如果把博克比喻成家是一个带有感情色彩的概念的话,那就不应与“开枪”等联在一起,像“儿童之家”、“老年之家”之类,那也只也说是博克是博主和网民的家,是博主与网民、网民与网民互相交流的场所。
ELEVEN 发表评论于
转贴DR.W一个贴,

*****“唐朝游牧人的父母辩解说:“这是我们的家啊,这是我们的私人空间,他们怎么能闯进我们的家里来指手划脚呢?”

(WORLDLING 这时可以插进来说:关于博克是不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维基百科有解释。 )”

建议AYY同学,把WORLDLING这时可以插进来说的话改成:
关于家是不是 PRIVATELY OWNED PROPERTIES ,维基百科有解释。

这样后语才搭得上前言。做编剧的写出那种对话,好象太不敬业了。*********

--------- 嗯,这很能某人的一贯文风和辩风,表面上蒙人也就是了。:)
唐朝游牧人 发表评论于
这么好的文章,地板上坐着看
Liketoread 发表评论于
"Worldling"="world most smart"!!!!

歌儿:要是嫌我占你家的草坪太多,吱声。我站马路上看。
Liketoread 发表评论于
只有一次点击,我就来啦。那第一次是我还是楼主待查。

告诉娘子军连的女兵们,党代表要去革命圣地取经。党费暂交饼同志,她要是拿去换酒喝了,至少我们能看到几篇好文章,总比放到股票市场回报率高!

《归去的心>>

下个星期五又要去大陆出差,从南走到北。计划在回来之前在BJ弯回家去,看看父亲和母亲。

从父母离开湾区,快有两年没有见面了。虽然每星期都会在电话上与他们聊很长时间, 可那浓浓的思念还是缭绕在心头驱不散。

父母来美国很多次,并且俩人都有绿卡。孩子小的时候,他们呆在这里,有孙子,孙女做伴,还不算太寂寞。家中的小的上学后,他们每次来呆一段时间就嫌太枯燥,急着要回去。即使自己住的地方有很多的从国内来探亲的父母们可以在一起,
他们总是觉着在国内的日子最精彩。看着日渐衰老的他们,不想让他们一次又一次,每次十几个小时长途飞行的奔波,争取自己多跑跑,常回去看看。

离开家二十几年,每次回去都是夏天。原因之一是那时是孩子们的暑假,安排行程上方便。二是气候的考量。家乡的夏天不是很热,即使中午的时候很热了,早晚的时候也非常的凉爽,舒适。从城中流过的那条江还有江彼岸的岛是人们夏天游玩,野餐的好去处。每次回家和家人,亲属都会去岛上野餐,度过美好的时光。

家乡的人们爱啤酒,野餐时必带的两样食品就是啤酒和红肠。在众多的啤酒选择中,乡亲们最爱的是那种经济实惠的生啤酒。这么多年走过世界各地,还是觉着家乡的生啤酒最好喝!红肠更是独具特色,口感特别的不一样。哪里不一样,这感觉的东西真的很难描述。据说家乡红肠的制做是从老毛子(苏联)那学的。前几年,太太下班后一脸的兴奋,告诉我她在家附近找到了一RIUSSIAN夫妇开的香肠店,她买到了像家乡一样的红肠。晚饭吃得时候,总觉着不太一样。不知是现在吃啥都不香,还是对家乡的偏爱。太太也是家乡红肠的一大消费者。记得和太太谈恋爱的时候,深懂要想俘获她的心,一定要从胃下手。那时千里之外,去看在另一城市工作的未来的太太,背包里装的就是红肠和家乡的酒糖。我以前说的“掉护照,钓太太”那是给自己脸上镀金的杜撰的故事。咱追LD的时候可费了老鼻子的劲啦。鲜花插牛粪上那更是力气活!

家乡的秋天像春天一样非常的短,很快的就让给了下一个季节。然后就是常常的冬天。最喜欢的冬日就是能滑冰的日子,和小伙伴们一起去享受那脚蹬“风火轮”,风驰电掣的感觉。到江边去溜雪橇也是冬天里特开心的事。雪橇(家乡人叫“爬犁”)从坡上滑下来,可以在冰冻的江面上滑出好远。在水桶里做冰灯也是儿时冬天里好玩的一件事。

家乡有时在十月,在别的地方还是晚秋的时候就开始下雪了。这次回去,不知会不会赶上下雪。上网查了一下天气,最低温度高过零度一点点。这几天正愁该带什么衣服回去才不会冷。

归去的日子还有一段,归去的心已难以平静。是啊,天涯海角有什么样的磁场比家乡更强吸引着游子的心?有什么的爱比父母的爱更真更浓?
Liketoread 发表评论于
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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