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我这一辈子(一)

(一)

三月,草长鹰飞,不知道故乡桃花林的桃花开了没有。我忽然有些思乡。

我游荡千年的孤魂啊,何时找到我的宿命?

其实,我不想说我是谁,我是个非常好面子的人,为了面子,我成就了千秋霸业,为了面子,我丢了自己的性命。

我实在是个非常矛盾的人。

千秋功过,谁来评点?虽然我已经死了很多年,在轮回里走了不知多少遭,但人们对我的评价仍旧喋喋不休,因为我身上有着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传奇。

后来有个小王八蛋叫杜牧的在他的诗中唧唧歪歪地说: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他在替我惋惜,可是他不知道,在历史的车轮面前,有很多事情不是自己能控制的,虽然我力拔山兮气盖世。

我最喜欢的是后来有个叫李清照的美眉作的诗:生当做人杰,死矣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虽然没有说那些:英雄,我对你的仰慕如滔滔江水……之类的废话,可是我能读懂她对我的推崇之情。

我想,我在大多数女人,比如虞姬、李清照面前是个英雄,而在另一些女人面前我只是是个可怜的失败者,比如吕雉。

成者王侯败者贼寇,但是我却成了一个例外。我从未做过皇帝,后世那个被割了小弟弟的可怜的司马迁却在《史记》中为我作了本纪本纪是帝王的传纪,整部只有12篇,我占了一席。

时光的长河浩瀚无边,1000年、2000年到底有多久,我看也就是白驹过隙。经过这2000年的思考,我觉得,其实,当不当皇帝没有什么要紧。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我早就是一代帝王。我也觉得自己有些罗嗦,其实讲到这里,大家都知道我是谁了吧?没错!我就是项羽,号称西楚霸王的那个。

大家都知道,我生于一个非常动乱的年代,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我的爷爷是楚国的大将军,兵败后自杀身亡。我和我的叔叔项梁相依为命,他身上也流淌着铁血军人的血,拿现在来说,是个文武双全的家伙。有一次,他在老家杀了人,带着我逃到有很多漂亮美眉的苏州,那里的姑娘比我们老家的女人好看,说话也好听,连吵架都像在唱歌。

叔叔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小时侯很崇拜他,他也是个气质绝佳的美男子,一生戎马倥偬,泡马子无数。他那冷酷的气质让无数的苏州美女拜倒在他的铠甲下,他曾经明确地表示,他今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每一个女人对他而言都是匆匆的过客,他不可能对女人负责。可是不知怎么搞的,苏州的美女们就像天下男人都死光了一样,哭着喊着要让他来泡。更为离谱的是,连很多男人都喜欢他,景仰他,纷纷要拜他为大哥。我这不是在吹牛,司马同志说得好:项梁杀人,与籍避仇于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

因此,我们的家虽然没了,我们虽然在逃亡,但我们的生活仍很安定,叔叔到苏州不久,俨然就成了当地的黑帮老大。叔叔惟一烦心的就是我,他把我当亲生儿子一样对待,教我诗书礼易春秋,我看得嫌烦,又教我当时很时髦的击剑,这玩意儿我也不喜欢,就跟娘们的绣花针一样,拿在手里轻飘飘的,而且一剑只能杀个把人,我喜欢玩鼎。知道什么叫鼎吗?那玩意儿一抡起来起码死十来个,过瘾,但打仗不能带这玩意,我一般用的是戟,百八十斤使在手上正顺手,再说还能用它来烧烤全羊全牛什么的,这才是男子汉的兵器。叔叔问我到底想干什么,我轻轻一笑:念书识字有什么用处?学会了,不过记记自己的名字;剑学好了,也只能跟几个人对杀,没什么了不起。要学,就要学打大仗的本领。可以说,我身上的霸气是与生俱来的,天下无双,上下五千年,就我这么一个,刘邦那个傻逼根本不能和我相提并论,惟一能和我比的我想大概就是赢政了,可惜他死得太早,我们没法一较高下。有一天,赢政到苏州游玩,渡浙江时,我们看到他浩浩荡荡的随从,个个吓得面如土色,我和叔叔都在场,我没有崇拜也没有惧怕,对叔叔说:他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们完全可以取代他。而当时我看到一个相貌委琐的农奎在旁边流着哈喇子说:妈的逼,做人像秦始皇这样才爽。后来,我才认识了这个叫刘邦的人。我和刘邦的志向其实是一样的,但我们的表达方式完全不同,我透露出的是舍我其谁的气势,而他则是那种泼皮无赖羡慕大款的那种口吻,所以,我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物,但命运却是流氓战胜了英雄,我想这算是天下最大的一个黑色幽默了吧。

传说以仁义德布天下的舜是重瞳子,而我的瞳孔也是重的,因此我从小就被看作是不凡的人而且重瞳子看人时特别有杀气,再加上我的天生神力,有着万夫不当之勇,我在苏州黑社会里也具有相当的地位,被视为金牌杀手。有人说,天才都是骄傲的,我也同样骄傲,骄傲得有些自恋,叔叔教我兵法,我觉得简单无比,一学就会,后来叔叔要教我厚黑学,也就是流氓政治经济学,我没兴趣。有谁看到高高翱翔于九天的凤凰学飞翔,畅游云霄的金龙学腾云?那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领,根本不要学,所以我就懒得学那些唧唧歪歪的东西。可是后来的实践证明了,我当时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是无比凄凉地看着虞姬为我最后一次的起舞的那个晚上,可惜一切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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