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国是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外衣--中国政治经济的现状和未来(二)

本段文字主要是结合热点时事问题来散论:

中国现今的资产阶级专政靠什么来掩盖其专政的本质?答案很简单:“以法治国”。

这里说答案是“以法治国”,一定有很多人笑掉大牙。以法治国可是我们中国人特别是老百姓追求了几千年的理想啊!而且,中国政府和先富起来的少数人,他们对“以法治国”的渴望和热忱更是远远超过多数普通百姓的。

既然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渴望以法治国,为何我说“以法治国”反而会导致资产阶级专政?

奥妙在哪?原来,百姓眼中的法律是“给我公平”四字,而资产阶级专政者眼中的法律则是“给我保护”四字。这还不是最厉害的区别,真正的要害是:立法权和执法权都在资产阶级手中,只要资产阶级把一部分好处分给立法者和执法者,那么国家机器就会为资产阶级服务,从而导致资产阶级专政。

中国目前诸多的社会黑暗面以及丑恶混乱面都有资产阶级专政的功劳在里面。

上面这种纯理论让人头大,我们还是拿几个热门的例子来说明问题。

(1) 以物权法为例。
本来,物权法是保护所有权下的财产的,表面看是进步的法律。但实际是:中国人除了资产阶级,并没有几个人拥有真正的物权(比如土地和房产);此外,物权法保护私有的物权,但不保护公有的物权。

有人一定说,哈,我都买了房了,还是深圳北京上海的。不过,别高兴的太早,那是70年的居住权,并不是真正的物权。你向资产阶级交了70年的房租后一登腿就走了,什么都没给你的孩子留下。农民的土地呢?现在只是“包产到户”,你只有在土地上的“生产权”,没有所有权。

胡锦涛不是提出“土地流转”吗?土地流转的要害是:农民没有定价权和赎回权,土地一但流转到资产阶级手中,就变成了资产阶级的私产了。

公有财产不受物权法的明确保护,更暴露了物权法推动者的真正用心。比如,征收集体所有或公有的土地建项目,对政府来说征收是随心所欲的,那些土地是没有被物权法保护“不被征”的,反而,一旦被征,就是私有了,就又被物权法保护了。所以,物权法的实质,是加快财产向少数资产阶级的集中,而这种集中,是通过法律来强行推动的。

如果读者还不相信,那么看城市:为何只有地主和政府拆迁别人房子的权利而没有百姓抗拆迁的权利?因为法律就是为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物权而制定的。

所以,胡锦涛的“物权法”是资产阶级的物权法,不是百姓的物权法;是私有的物权法,不是公有的物权法;是不对称的物权法。所谓的土地流转,是把资产阶级尚未完全掌握的农民公有土地也彻底变成资产阶级的私产。因此,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胡锦涛就是资产阶级专政的最大推动者。而胡锦涛推动资产阶级专政的办法,就是“完善法律,以法治国”。所以,出动大批执法警察打击抗拆迁,是有法律依据的,一点也不奇怪。邓小平选胡锦涛作接班人,就是为了推行资产阶级专政,邓没有看错人。

邓在六-四镇压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诉求时,就已经为今天的资产阶级专政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2)以黑煤窑为例。
中国的黑煤窑,百姓都天真地说那是腐败。可我说腐败是表象,资产阶级专政才是根本原因。如果是腐败,那么砸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总应该象抓杨佳一样咔嚓几个交待一下吧?但不能咔嚓那些黑工头,因为黑煤窑给资产阶级带来利润,有工头的功劳在,你把他们咔嚓了,那谁还给你做工头?相比利润,砸死几百号人不算什么。那些黑煤窑主,是资产阶级的一分子,他们只要高喊尊重法律,在法律程序上多搅合搅合,于是在法律上就找不到黑煤窑主的直接证据,就没法定黑煤窑主的罪,因为要“维护法律的尊严”,黑工头也乐得顶罪蹲几年牢拿好处费,顶的罪最多也就是无故抽打民工或不给饭吃这种小罪而已。而那些法官或律师,有良心的也最多会对媒体说“法律不健全”,今后还要“完善法制建设”,于是那些民工死了也白死。

真的找不到黑煤窑主的直接证据嘛?笑话,死了人总有几滴血吧。但,黑煤窑主给官员带来利润和GDP(也就是乌纱帽),掂量掂量,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是民工的公义?于是,资产阶级专政又占了上风。

胡锦涛在今春雪灾时就被黑煤窑主巧妙地绑架,或者说,是胡锦涛自愿被绑架以要求全国百姓对黑煤窑谅解:胡锦涛头戴安全帽下到一个红煤窑,诚恳地希望大家增加产量以运往雪灾区和发电区—灾区需要电呀。这个镜头的内涵是非常清楚的:黑煤窑的本质是因为供需关系决定的!

温家宝流眼泪又如何呢?我温家宝总不能逾越法律直接说某人该死吧?这就是法律的厉害,可以把天子宰相与百姓隔开,而温家宝也乐得当个善良而尊重法律尊严的大好人。

(3)以杨佳为例。
杨佳呢?他无法直接挑战资产阶级,于是就拿资产阶级的捍卫者出气—尽管捍卫者也是可怜的弱势群体。

很多人以“法律不能被亵渎”的角度认为,杨佳杀了无辜的人,应当死刑。如果在美国,美国警察那么狠,杨佳还不早被警察当场击毙了?所以为了“以法治国”,杨佳该杀。另外一批人就认为,社会不给杨佳公平,杨佳杀人是可以理解的。于是,赞杀杨佳派就讽刺杨佳同情派没有法律观念,还停留在人治水平上;而杨佳同情派就讽刺赞杀杨佳派没有人性和天理。

实际上,杨佳案的本质意义,不是杨佳是否该判死刑,而是法律是否代表公平和正义以及为谁服务。其实,早在杨佳案子还没开审的时候上海的宣传机构就高调报导很多领导出场的警察追悼会,从那一刻起,杨佳就死定了。挑战资产阶级的捍卫者,何况还是无辜的捍卫者,杨佳不死谁来捍卫你?所以,那些杨佳曾经受过的委屈和原因,是万万不能公布的;即使为了让杨佳死的服气,也是万万不能追究一些警察和官员的责任的。所以,既然杨佳必须死,那是否让他死的服气就根本没有让那些警察和官员安心重要。因为,资产阶级必须把现在的警察和官员改造成资产阶级专政的捍卫者。


所以,中国是资产阶级专政,没有必要怀疑这个定性。而资产阶级专政就是通过“完善法律、以法治国”来实现的。

(3)以股票为例。
中国最近发生了群体事件:炒股的亏了就聚众冲击政府。于是很多喝洋墨水就指责闹事者说:炒股亏了也闹事,被警察打伤活该。要在美国,警察早开枪打死你了。

这些洋墨水们倒是很了解美国,可就是不了解中国。中国的股票市场,说穿了,只是资产阶级操纵起来敛财的方式而已,假如你跟上了资产阶级的步伐,那你就赚一点,不过,多数还是要亏的,因为假如股民都赚的话,那资产阶级怎么办?当年邓小平和朱镕基的公子可都是这方面的高手,如果百姓都赚了,那朱公子就没有必要为自己发财而让一百多家国企做垫背倒闭了。股民发泄的,不仅是亏了钱,而更是对公平的绝望。假如股民有医保社保,孩子念书有学费,则股票即使亏了,也断不至于挑战法律。

所以,对付这些闹事的,就是用法律武器,以炒股亏本仇恨社会的借口一压了之,根本不必思考为何太子们炒股总能赢的问题。这就是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一个特点。

资产阶级专政的最大危害是什么?
是贫富不均、不人道吗?对,但不是最厉害的。最厉害的是出卖民族利益、制造国家分裂!其直接后果,就是使民族世代做发达国家的民工,永世不得翻身。

bxz2000 发表评论于
资产阶级专政的最大危害是什么?
是贫富不均、不人道吗?对,但不是最厉害的。最厉害的是出卖民族利益、制造国家分裂!其直接后果,就是使民族世代做发达国家的民工,永世不得翻身。资产阶级专政的最大危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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