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无阿拉伯数字,对篇幅较长的古籍分册有自己一套相沿承习的分册办法。在阅读中国古籍时,常常碰到这些不同的排列顺序,如不了解书上的这些顺序号是如何排列的,就无法确定其每册之先后次序。
中国古书对多册本书籍之排序,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均以汉语标注。通常多在各册的书根处写明其顺序号以便排列其先后次序。
中国古籍分册的顺序号,一般包括两大类,
一是采用文字作为各册的顺序号。
例如:
四册用:“元、亨、利、贞”,“寒、来、暑、往",“江、山、千、古”等。
五册用,“金、木、水、火、土”等。
六册用:“礼、乐、射、御、书、数”, “山、水、鱼、花、酒、鸟”等。
八册用: “金、石、丝、竹、匏、土、革、木”,“黄、绢、幼、妇、外、孙、齑、臼”等。
十册用: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册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册数超过一百册,甚至多达一千册时,往往采用音韵“东、冬、江、支……”以及《千字文》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等。
二是采用汉字数字作为名册的顺序号。
其书写方法有二种:
1、首尾呼应计数的汉字数字作为各册的顺序号。
在第一册注明到若干册为止的字样。例如:一部书共有五册,则第一册书根处将“凡、五、一”三个字合写成一个字,即左旁为凡字,右旁上五下一。意思是说,本部书共五册,此是书第一册,而这部书的二,三,四册的书根处,只需分别书写“二”、“三”、“四”即可。本书的最后一册书根处将“五”和“止”上下结构合写成一个字,表示本书到第五册为止了。
2、一般性的汉字数字顺序号,即是用“一、二、三……分别表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分册。将“二十”写成“廿”,将“三十”写成“卅”,将“一百”写成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