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妞”外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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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沈漓

    天渐渐热了,公寓的户外游泳池开放了。有时候我去游泳可以碰到罗娜。但是她老是和那个不怀好意的翠喜在一起,看见她们我就只好扑通一声跳下水了。罗娜在水里的姿势很好看,是一条地道的美人鱼,我尤其喜欢看美人鱼一身水淋淋地爬上岸来晒太阳的样子。她爱穿着比基尼俯卧在泳池边上,屁股朝天头枕双臂睡觉,露出光洁的脊背和修长的双腿,任凭太阳在她身上肆虐施暴。

    “爱琴海”近来好像不大平静。原来臭皮特的老婆老是带着他们的女儿来看他,看起来两人卿卿我我的,但是现在也很少来了。臭皮特的老婆又矮又丑,牙齿长得往两边暴了出来,吸血鬼似的,每次来了我都躲得远远的尽量不看她。倒是臭皮特六岁的小女儿挺可爱的,笑起来像个小天使,看得出臭皮特把全部的爱心都倾注在女儿身上了。臭皮特的老婆身体不好,听说刚刚做了手术,没有工作就在家里带孩子,所有的经济收入就靠臭皮特那点微薄的薪水,所以他总是从早一直干到晚上关门,每天打工十二三个小时,过着机器人一般的可悲生活,十根手指头粗大红肿得就跟十根胡萝卜似的。吉姆是家庭式作坊的小老板,没有能力按通常大公司的规矩付加班费的,也就是说臭皮特干满八小时后,不能得到每小时比平时多百分之五十的报酬,还是原工资。这样他老婆就成天埋怨,要臭皮特向吉姆要求涨工资。那么多的移民来到温哥华都找不到适合自己的专业工作,所以人们都说,在温哥华两条腿的狗找不到,两条腿的打工仔多了去了。吉姆是个非常精明狡猾的生意人,一听臭皮特涨工资的请求就很干脆地拒绝了。臭皮特的老婆就骂老公是个窝囊废,没用。这一骂二骂好像还真把臭皮特骂阳痿了,听臭皮特向吉姆诉苦,好像他都没兴趣没能力和老婆干那事儿啦。他现在上班就是愁眉苦脸的,见了罗娜也兴奋不起来了。

    有一天臭皮特来上班,额头上贴着一块纱布,他说是老婆先动手用杯子砸的,他说下次老婆再这样对他他就不客气了。老板问他冲突是怎么引起的,他说他有时候花一块多钱买一小杯咖啡喝,老婆就来气了冲他大声嚷嚷,又哭又叫的,说不行就是不行!他当时真火了,就想揍她,但是他们结婚这么多年还一次没有动过手。他就骂她是个蠢女人,她抄起桌上的杯子就砸过来了。我和老板都声讨他老婆太恶劣了。正在这时罗娜走过来,我说还是我这个单身汉日子好过,自由自在,没气受。老板一听就问我,现在罗娜是不是搬到你的公寓去啦?你们住在一起吗?他一边问,眼睛一边深不可测地在我和罗娜之间游移。我当时也不知道是中什么邪了,毫不含糊地说,YES! WE ARE IN THE SAME BUILDING,THE SAME SUITE,THE SAME ROOM AND ON THE SAME BED(是的!我们在同一栋楼里,同一套房中,同一间屋内,同一张床上! )哈哈!我忽然想起我躲在罗娜床下的情景,就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爱德华!罗娜轻轻叫着制止我,显然她不喜欢我拿她开玩笑。这时吉姆和臭皮特的脸色都阴沉沉的,臭皮特好像又被老婆砸了一杯子;吉姆呢就像做生意亏了老本。可是我高兴着呢,我干吗要在乎别人的感受?!

    从那以后罗娜和我有些疏远,下班她就坐吉姆的大车或是和臭皮特一起走。我想找机会向她解释一下,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解释。不久又发生了臭皮特事件。臭皮特的夫妻关系急遽恶化,他终于忍无可忍,动了手,两人打了起来,他那个吸血鬼老婆一个911电话报警,警察赶来马上就把臭皮特铐起来押走。他在拘留所里关了几天,出来后警方规定他不得接近家人,必须保持300米以上的距离,否则还要抓到牢里去。臭皮特这下子可惨了,无家可归,只好缩在公园躺椅上睡觉。而他那个老婆根本就不管他,铁了心找律师和他打官司离婚。那天他对我们诉苦,说着说着眼泪就吧哒吧哒滴下来了,我和罗娜都很同情他。特别是罗娜,看见一个大男人哭了,怎么也止不住自己的泪水,她也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她说要问问公寓经理有没有待租的房子,臭皮特说不用啦,他那点儿税后工资一打到银行账上,马上就划到他老婆名下一大半,他已经没有钱租一套房子了。后来罗娜就做模特动作想逗他开心,可是他一点也笑不起来了。

    诗人走投无路,有一天特别想他的宝贝女儿,打电话给老婆,但老婆坚决不许他见女儿,他在电话里威胁要冒险回家夺回他的小天使。很快他就发现老婆和女儿搬离了公寓,失踪了。他到处打听,只知道她们搬到政府有关机构提供的避难所去了,根本打听不到她们的具体住处,一夜之间他永远失去了妻子和女儿。接着就要对付老婆提出的离婚诉讼,简直弄得他焦头烂额,人都快疯掉了。有天上班我见他神情恍惚地进了冷藏室,不一会儿罗娜从里面面红耳赤地跑了出来,吉姆也摇摇晃晃地跟着出来了,喝醉酒似的。我和老板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罗娜当时又不肯说。下班后她在吉姆的一再追问下才说,当时臭皮特到冷藏室取东西,她正在里面做清洁,臭皮特突然一把抱住了她,想强吻她,被她使劲挣脱了。她说算了,臭皮特现在也够可怜的,人都崩溃了,现在要是再报警,他就彻底完了。我觉得臭皮特现在是危险人物,但是老板认为他没有危险。吉姆只是警告臭皮特,下次再犯错误就要炒他鱿鱼了。也许罗娜觉得靠拢我比较安全,这段时间上班就和我粘得特紧,好像要寻求我的保护似的。臭皮特每天来上班就闷闷不乐,也不和人说话。我也不想搭理他,就只跟罗娜说话。

    臭皮特像个精神病患者,越来越令人讨厌。他公开向我挑衅,说我干活慢,他干活有多么多么快,他是No.1,应该得最高工钱。有一次他只顾百米冲刺般前进,脚下一个打滑,摔倒在地,下颚正撞在地上,顿时疼得昏了过去。老板只好赶紧打911叫救护车把他拖到医院急救。那天正是礼拜六,客如潮涌,一波接一波,我一个人坚守在厨房里,干两人的活,从上午干到夜里,饭都没功夫吃,骨头都快散架啦。老板心里那个美呀,脸上都乐开花了,比平时多赚了数倍的钱,厨房还少付一半的工资!而且他一个奖金都不发。我心里除了咒骂那个愚蠢的打工仔臭皮特,还要骂这个奸猾刻薄的老板吉姆,身心都累得够呛。幸亏有罗娜不时到后面来帮我一把,总算坚持到底。我想起我的移民状况有点像这天的悲惨景象:独自支撑,压力巨大,手忙脚乱。现在带来的钱要交学费,要维持生活,所剩不多了。我必须在北美这片人生地不熟的大地上生存下去。我需要这份工作。

    下班后我们一道回家,罗娜在我车上望着我笑,一天的疲劳缓缓消散。她穿着T恤衫,把她的长胳膊伸直:你看,我左手的骨头,从小断过,可以弯成这样!果然,我看见她左手的肘关节居然往里弯,胳膊可以向外翻着,有点像中文的反括弧),我既怜惜又好奇地伸岀右手去抚摸,害怕它真地从当间折断了。这时一辆车忽地窜上来,险些和我们撞个满怀!原来我的车偏到对面车道上了!嘀嘀嘀!对方发疯地鸣喇叭,我们哈哈大笑一溜烟跑掉了。分手时我们又一次拥抱而别。

    我和罗娜走得更近了。只要是她家乡的小时同伴或是温哥华的同学朋友来找她,她对别人介绍我时都说,爱德华——这是我最喜欢的人。这时候不光臭皮特恨我,连吉姆都简直悲痛得如丧考妣。出于本能,老板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尽量破坏。我忽然就发现我和罗娜的上班时间完全错开了,不是她走我来,就是她来我去。这个混蛋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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