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曝不娶邓丽君原因:兄弟们都不喜欢她

成龙曝不娶邓丽君原因:兄弟们都不喜欢她

【侨报网讯】日前,成龙做客《鲁豫有约》的视频曝光,他在节目中解释当初为何没娶邓丽君。他坦言跟邓丽君是时间不对,因为她太高贵,自己的兄弟都不喜欢她。相反,林凤娇能跟他的兄弟相处的很好,所以最后为兄弟舍弃邓丽君,娶了林凤娇。

  当初,成龙跟邓丽君都各自在美国发展自己的事业。用成龙的话来说

,两人很自然的经常在一起,看电影、吃饭、拍照,两个人非常开心,但是成龙并不喜欢那样的生活。当时的成龙有一大帮兄弟陪着他,一吃饭的时候就凑在一起,兄弟们讲话的时候都是嘻嘻哈哈!但邓丽君是一个很高贵的女孩子,喜欢安静,不喜欢太吵。而林凤娇却能跟他的兄弟相处的很好,因此兄弟们跟成龙说:“邓丽君不好,林凤娇好,她一定是大嫂”。最后成龙为兄弟舍弃邓丽君,娶了林凤娇。

  初到美国举目无亲

  洛杉矶国际机场特别拥挤,特别喧哗。走下飞机,我感到局促不安,举目无亲,语言不通。我乘电梯到了楼下的咖啡厅,前台小姐用英语问了我一个问题,我只点了一个头,她就领我到一张桌子跟前。很快,一个穿粉红色制服的服务员来到我身边,讲起英语来,我估计是问我要什么,我咧嘴一笑,说“鸡蛋、咸肉、牛奶、面包”。服务员微笑着写下这些东西。

  偶遇邓丽君两人笑得眼泪都流出来

  几天后的周末,我决定到海滩去一趟。在海边的人行道上学旱冰,我学新的东西——尤其是体育方面的,特别快。几小时后,我就可以轻松自如地在人行道上滑来滑去了。其他的人随着迪斯科音乐做着各种花样动作。我决定休息一下,滑到一个点心酒吧,身子随着音乐节奏扭动,引起旁人会意的笑声。当我飞快地收住足尖时,差一点被惯性甩进一个女人的怀抱。这是一个年轻的女性,戴着太阳镜,她与一般人不同,别人都是皮肤给太阳晒黑了,头发还保留金黄色,她是头发黑,皮肤白,衣着整齐。事实上,她是亚洲人,而且,她看上去有一点面熟。

  “哎,对不起。”我对她说,“没关系。”这女孩说着也看了我一眼。这时,我意识到,我和她讲的是中文,她回答的也是中文!马上我就明白为什么她这么脸熟,我吃惊地放开了她的肩膀。我无意中遇到了邓丽君,中国最著名、最受欢迎的歌星之一!由于她戴了墨镜,头发又向上挽着,我一时没认出来,但她的五官是不会认错的。

  “邓丽君!你在洛杉矶干什么?”她把一个指头放到唇边制止我,向小店的顾客环视了一下,“请不要引起

大家围观!”作为一个巨星,她似乎特别害臊。我一时冲动,牵过她的手,带她滑到一个面朝海边的长椅边,她边笑,边看我笨手笨脚地坐进椅子里,穿着旱冰鞋的脚摊在前面,然后,她非常优雅地在我旁边坐下来

  “在这里遇见中国人真好。”她握了一下我的手,说:“我在这里不认识什么人。”

  “我也不认识谁。”我说,“我怎能相信我刚遇见了你!我是你的歌迷。”

  这时,我发现她奇怪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想到,我全身都是汗,肯定看上去很糟。“对不起,你是成龙吗?”她说。

  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别人认出我时,我仍然是很吃惊的,特别是像邓丽君这样的偶像。“你知道我是谁吗?”我说。

  她笑了,“当然,我是你的影迷!”她说。

  这个场面有点怪,两个中国影视明星没有在中国见过面,而在美国偶遇,我也开始大笑起来。很快,我们就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我们可以互相签名。”我建议,又引出一阵大笑。

  尽管这个场面很不一般,但却几乎完美无缺,我们的老家都是山东的,我们在洛杉矶都没有熟人,都是到这里来学英语的。而且我们住的地方也很近,我在西树林,她在圣塔莫尼卡。  

  我教她滑旱冰 她给我上声乐课

  我们开始在晚上一起学习,这样又有了后面的晚餐和跳舞。我们谈各自的理想和伴随着成功的好事和不好的事情。我教她滑旱冰,我向她坦言,唱歌一直是我心中秘密的理想。于是,她就给我上声乐课。

  但是,一周很快就过去了。我应该去圣安多尼奥,开始拍我的第一部美国片。邓丽君也要走了,去台湾重操起录歌的生涯。“我想我们放假的时间都够长的了。”在我们最后一次学习时,她有点哲学意味地说,“现在应该回去工作了。”

  “能够逐渐了解你真很好。”我说。

  她调皮地一笑,“你我要见面真的得跨洋越海才行吗?”我拿起她的手一握,“即使这样也很值得”,我说,“我还能见到你的面吗?”

  她也握紧了我的手一下,说:“电影拍完了到台湾来,我等你。”

  等什么呢?我想,我们到底是朋友呢,还是比朋友更多一层关系?在我的初恋之后,我也和女孩子约会过,但都不是认真的。邓丽君的温柔和开朗,使我再次感到初恋的喜悦。

  而我还从不敢亲吻她!

  我把她送到我酒店客房的门口,心里打鼓不知怎么说。“呃……”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说,“嗯……?”

  突然,我感到特别尴尬,不能告诉她我的感情。我发现我正在告诉她脑子里想到的第一件事,“记住练习你的英语。”她脱口大笑起来,我只好暗暗地骂自己是个呆子。然后,她很慢很小心地说:“鸡蛋、咸肉、牛奶、面包”。

  然后,她靠过来,给了我温柔的一吻。

  “台湾见。”她说,随后她就走了。

  我一把抓起桌上的英文课本,把它向空中一扔。

  我是个粗鲁的男孩 我配不上她

  随后的几周真是快乐的日子。我们的友谊发展成了浪漫的关系。我们晚上在一起活动,到餐馆吃

饭,出入于别开场面的派对。她温柔,聪明,有幽默感,又美丽。她在时装和食品上的鉴赏力简直是令人羡慕的。她从来就懂得,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和饰物。但她惟一不知道选择的就是男人。实话说,我配不上她,或至少当时的我配不上她。她是典雅的化身,我却是个没有教化的粗鲁的男孩,一心想做个真正的男子汉。我说话没有分寸,能走路时却要跑。她总是穿着可体的名牌服装,而我穿短裤和T恤就上街。她文质彬彬,礼节周全,我对权威不屑一顾,当着酒店经理和服务员的面做鬼脸,把脚放在桌子上。她愿意和我一个人在一起,而我在公共场合却时时不愿没有我那帮小兄弟跟班。我年轻,富有,被名声给惯坏了。我爱她,但我更爱自己,没有哪一颗心可以做一仆二主的事。

  一天,她打电话说想来看我。我的小兄弟们正在一边嘀嘀咕咕,仿佛在说她就知道打电话,而大哥我就会和她纠缠。她说要来,我为了显示男子气概,说你要来就来吧。她来了,穿一袭白丝绸长裙,手里还捏着一个小包。小兄弟们都看呆了,连想说的粗话都忘了。

  她笑着走过来,把我放在沙发上的腿放下来,在我身边坐下,“我想我们到那个新开张的法国餐厅吃晚饭好吗?”我皱着眉头说,“你总是到那些地方去吃饭,我菜单也看不懂,不懂点菜,也不知道选择什么颜色的葡萄酒。”“我想干点特别的事不也很好吗?”她看上去有点受了伤害的样子,我的心软下来。“好吧,把小兄弟们叫到一块。”

  她把小包往地上一扔,“你说什么?”“叫上我的小兄弟们。”“我们单独去。”“你什么意思,他们不去我也不去。”“这是我们最后的一个晚上,难道你不想单独出去吗?”“我们可以吃完饭再单独在一些。吃饭为什么要单独在一起?吃饭要隐私吗?”她茫然地看了我一眼,说:“要么他们,要么我。你想和他们一起吃饭,我就走了。”她站起来,我把脚放到她刚腾出来的位置上。我很生气她在我的小兄弟面前给我难堪。“再见。”“再见。” 她捡起地上的包走了。

  我叫了她的名字她没有听见,也许不想回答。小兄弟们停止玩牌,一声不吭地看着她走,我勉强作出冷静的样子,希望她能返回。

  一个小兄弟说,“大哥,你干嘛不送她上电梯?”

  我点头,慢慢地起身,向楼道走去。楼道是空的,电梯门是关紧的,我飞快跑下十层楼去追她,冲到大堂也没有一个白色的倩影。我一步推开旋转门,看见她正跨进停在外面等她的黑色卡迪拉克轿车。我叫了她的名字,她也许没有听见,也许不想回答,车门关了,她走了,剩下我气喘吁吁地在一边看着她走。

  晚上,小兄弟们走后,我给她打电话,想求她原谅,但她不肯了。“你有什么好难过的,现在你有小兄弟了,不需要我了。我也不需要你。”

  她把电话挂上了。

  我震惊地听着电话的忙音。我被她甩了。我活该,自找的。她知道我爱她吗?

  但她怎么知道呢?我什么时候跟她说过我对她的真实感情?

  事实上,我当时不懂得怎样对待她,或任何女人。我对爱情毫无经验。我又有这么大的压力要去证实,向我的影迷们,向香港的影视界,向全世界,我是一个大男子汉。

  几年后,我们又成了朋友。她的气量也不容得她再对我生气。有一天,她突然给我一个电话,说她在香港选择一个好的健身中心,要我给她出主意。我想,她是想让我知道,她已经原谅了我。从此后,我们常常通电话,她到香港来,我们会吃一次饭,由她选择饭店,我也不再抱怨了。

  我已结婚了,有了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但像我这样工作,我没有尽到父亲和丈夫的责任。我有2/3的时间在国外度过,即使在香港,我也忙得很少有时间与妻儿在一起。他们理解我,但我知道,他们也希望我能有时间和他们在一起。我觉得欠他们许多。

  我一直尽量避免生活中出现遗憾。

  我已达到了自己设定的目标,而且牺牲是必须的。

  但有时我还是免不了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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