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间里哭泣的小孩

洗手间里哭泣的小孩

2006-10-2

大约在87年左右,我的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笑话:

一个人走进了一个空气污秽的洗手间,看到里面有一个小孩在哭,没有理会他,等他上完了洗手间看到你小孩还在那里哭,很不解地问:“这里多臭啊!你在这哭什么?”,小孩抽抽搭搭地回答道:“我掉到下面5毛钱!”,大人觉得于心不忍,就说:“得!别哭了,我给你5毛。”,随手给了孩子5毛,小孩子接过钱,大人刚一转身,小孩哭得却越发伤心起来,那人觉得诧异,问道:“你不是已经有5毛钱了吗?”,小孩子答曰:“要不然我就一块了!”

当时我听了只是觉得好玩,没有想得太多。

 

鸡蛋的骨头在哪?这是前不久我哄孩子的游戏。

早餐时,我给我的宝宝拿了一个鸡蛋,问她:“鸡有鸡骨,鸭有鸭骨,鸡蛋的骨头在哪?”小东西在笑:“鸡蛋哪里有骨头?”,我提示她讲:“你告诉我骨头的作用是什么?”我告诉她:骨头的作用是保持形态。

她惊喜地告诉我:“鸡蛋壳!”,我随后告诉她,骨头也可以长在身体的外面,后来和她一起数了一些‘骨头也可以长在身体的外面’的动物。

‘在鸡蛋里挑骨头’被形容为人挑剔、刻薄,但我到觉得是人们的弱智,‘骨头长在身体的外面’就视而不见了。

 

1、  陈良宇,秃子头上的虱子,为何拖到今天?

有报道讲‘陈良宇下台的消息被公布后,有上海市民放鞭炮庆贺’,附件1

市井的鞭炮说明了什么?据我所知,上海是禁鸣鞭炮,老百姓不惜违法而庆定有原因。陈良宇,秃子头上的虱子,市间早就看得不耐烦了,只是无奈的很,贪污、玩女人、霸道尽人皆知。倒了陈,顺了民愿。

早在三年前的周正毅一案,其人脉关系已无可辩驳的指向了陈、黄,为何拖到今天?缺少证据吗?

 

 

 

2、抓陈用得着让江点头吗?

   据知情人讲,陈案在06年初就进入了胡书记的日程表,但前后几次与前总书记‘勾通’,反复‘劝说’才上了政治局的会议表决,才有了现在的结果。附件2陈良宇罢官内情

    如果,胡书记是依法办事,用得着征得老江点头才上会表决吗?老江同志以什么身份参与此事?胡书记在查处腐败官员的时候受到了制肘。什么是‘官官相护’,盖出于此,‘打狗要看主人’,人之常情,却误了百姓的生机。

 

3、中宣告部有旨----它符合宪法吗?

 中宣部下令:“926向媒体发出的紧急通知中,中宣部称,任何有关对陈良宇一案的报导,须严格遵照新华社的报导。“不允许有其它未经批准的或有煽动性的报导。必须禁止(对此案进行)夸大或猜测,”中宣部九点通知说。

中宣部还在通知中敦促中国各大门户网站,必须严格审查在线讨论,尤其是对有关党内政权争斗的猜测。也不允许网上出现对现任中央领导层中,现任领导人和前任领导人间,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猜测。”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宣部的通知符合我们的宪法吗?

人非草木,看到了,遇到了,总会有想法、看法,与猜测;有了想法、看法和猜测就会有交流的欲望,中宣部却要让我的嘴说‘他想说的话’,胡闹!为政,不能如此的霸道。如果连政府中宣部都不尊重宪法,百姓还有什么可以指望呢?政府的法规何信之有?政府还能指望百姓‘遵纪守法’吗?

 

4、以‘反腐败’的名义建立专权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陈良宇下台,总是可以令百姓‘笑一笑’的,稍稍过几天舒心的日子,喘口气的。但我非常疑心:“秃子头上的虱子,为什么现在才抓?”,我看到了另一种可能:以‘反腐败’的名义建立强权!

民间有一种说法‘无官不贪’,对比,我也很怀疑,我想‘总能找个把好官了吧?’就像马克、土先生当年被迫道歉一样:“我承认,有的国会议员不是狗娘养的!”,就像陈良宇的早期一样,附件4:《早期的陈良宇:不贪婪,很谨慎,谦虚、热情》,但是陈被惯坏了,被权力惯坏了,随时、随地可以发布命令:‘闭嘴!不关你事’,随时、随地可以公权报复公民,视司法为私法,专权、霸道,打压异己。

言归正传,哪个贪官屁股底下没有一堆屎尿?如果,你贪点、嫖点、吃点、赌点,只要没有发生‘群体事件’,没有让‘我’过不去,没有令‘我’难堪,只要‘听话、尊旨’‘我’就不动你,容忍你,凡此范围之外,动处辄咎,咎由自取。

仅此,不消两年,就可树立起绝顶的权威。邓公再生,‘虎王’再现,届时,‘虎王’的‘喜乐哀怒’就是百姓的‘春夏秋冬’了,他无论想做什么,都没人拦得住了。

 

 

5、‘一哥克星’能克一哥吗?

    附件5:一哥克星:中央肃贪巡视组专盯党政“一把手”

司法腐败,我们听过了,也见过了,远的不用讲,三年前的周正毅一案:官方袒护已呼之欲出,周正毅获刑如此之轻,坐牢像是座客,周正毅被判刑三年,其未婚的妻子在港被判三年半,帮周正毅的难民们打官司的律师也被判了三年,刑同周正毅!----这是什么,腐败的司法!

我知道一个中央纪检委的干部,XB其名下的三部车子,尽管均非名车,但已超出寻常;XB朋友的妻子到香港旅游,XB给香港打了个电话,港商就全程安排了。----这正常吗?

纪检委监察干部,谁来监察纪检委?

‘一哥克星’?撤蛋!当‘一哥克星’被收买的时候,‘一哥克星’就会变成共产党政权的‘克星’。

 

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不承认有腐败,现在我们天天在讲腐败,讨论腐败,我们不得不每天面对腐败,但很遗憾,我们,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认清腐败的机理。

我认为,首先是道德规范的毁灭,‘可以说的,不能做;可以做的,不能说。’,说一套,做一套,人格分裂,却人人都习以为常。

有一篇文章指出,陈良宇“双重人格”,事情不仅仅是陈良宇一个人的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有这样的问题,每一个‘组织里’的人都有这样的病灶,只是何时发作的问题。

每一个‘组织里的人’都举起过右手,有几个人把‘举手时说的话’当真了?‘举手发言’,目标很清楚,为了得到‘党天下’的入场券。

“双重人格”的病灶,会随着职位的升迁而逐步发作,就像陈良宇一样,‘脾气越来越大了’。

我知道,在资源丰富,没有猫的环境里,老鼠一定会泛滥的;此时,你若放几只猫进去,也定解决了问题,倒霉的也必定是猫。

猫若有智,也一定会与老鼠开个洽谈会,划分一下责、权、利的。

道德规范的毁灭,给腐败让出了空间,几乎,我们生活的每一范畴都有腐败的存在:医疗、教育、司法、军队、商业、、、等等,举不胜举,但是,万腐之源是道德规范破灭后的人事腐败。

请记住我的结论:万腐之源是道德规范破灭后的人事腐败。

事在人为,腐败亦如此,我们的人事任免制度以日不变,腐败就一日不去,在来什么‘克星’也只是花架子。

   

6、陈良宇与陈希同

陈良宇与陈希同,同是在政治局常委、市委书记的位置上倒的霉,同样是因为‘不听话,不服软’。

回顾一下陈希同案,陈希同大事记:

 199544,陈希同最得力的助手、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突然自杀,随后媒体开始大肆炒作,过了相当长的时间,这股火才有计划地烧到了陈希同身上;

  19954月,陈希同因王宝森案件引咎辞职;

1995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决定,将陈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保留党籍以观后效。对其经济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7年邓小平去世了,追悼会是22510时举行的

1997829,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决定,开除陈希同党籍。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1998227,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199873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 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 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新华社1998年报导说:「陈希同在担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7月至199411月,在 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其中金银制品8件,贵重手表6只,名贵水笔4支,照相机3架,摄像机1台),共计价值人民币555万余元,没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交公,而是由个人非法占有。」

  1998820,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希同是1998年被判了16年徒刑的(1997.9.1--2013.8.31)2004年假释。

 

   

如前所述,既然“需要几次与前总书记‘勾通’,反复‘劝说’才上了政治局的会议表决”,那么陈良宇想要明确地获罪也要有几年时间,需要找个‘内涵清楚’,外延最小的罪名判之,此外还要在老江同志‘方便’的时候。

因此陈良宇案,目前的原则应是:“查而不办,拖而不判”,拖过‘十七’大更是毫无悬念的。

7、陈良宇的存与亡----邓小平惹的祸

   陈良宇,我不知道他自己明白不明白,他为邓公所害。

   邓公在一个笼子里放了两只虎,轮流做庄,换了庄家,陈良宇却忘了低头,在人家的屋沿下安有坦途?

 

  

 

8、杨乃武与小白菜

明末,在余杭发生过一个案例,后被多嘴的艺人改成了戏,我猜,一定不是在明朝,《杨乃武与小白菜》。

‘陈良宇与陈希同’毫无戏剧色彩,没什么戏,不过,还是发生了,成了历史的一页,有趣的一页。

回想起来,陈希同下台时,我到真的是‘想放炮’,但却不是因其贪;陈良宇下台了,我感到很开心,却没有想到去放炮,我怕我会遇到‘哑炮’。

 

结束语:

在将要收笔的时候,又看到报道:“中共团派官员崛起已是不争事实‘,附件7,文章指出:中国官场将团派官员称为”青红帮“,形容他们学历高、年龄轻、腐败少。与其他部门干部相比,共青团的干部提拔明显要快,三十出头当上正厅、副部的不在少数,相当一批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

由于共青团一直处于较边缘地位,这些人形成一种谦卑性格,谨慎而不张扬。再加上共青团职务缺乏实在权力,团派干部比较“干净”。

 

、、、

 

以前,他们多被经济体、实权‘边缘化’在体制外,‘干净’的团干部们,到了体制内还能保持清洁吗?十年后呢?谁敢保证十年后倒的不是‘干净’的团干部们?

 

我静静地看着此文,默默地想,应该给贪官污吏做个冰雕,摆放在立春的曙光中。

 

 

 

附件1:陈良宇落马 地产股下跌 上海市民放鞭炮庆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9    更新时间:09/26/2006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说,陈良宇下台的消息被公布后,有上海市民放鞭炮庆贺,而上海股市今日也开出陈良宇行情,跟牵连社保基金的地产股下跌收市。

事实上,中共中央对陈良宇下台之事几乎保密到家。23日陈良宇才出席上海运动会观看刘翔比赛,而当日上海电子与平面传媒也以原有规格报道、未见异样。

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遭解职调查消息于中午一传开,乐了不少上海市民欢心。

报道中说,上海市民讨厌陈良宇起于楼市,自陈良宇接任上海一把手后,上海楼宇房价节节高升,根本不是升斗小民所能负担,不少上海市民将之与前任市长徐匡迪相较,说徐匡迪“干实事”而陈良宇“炒楼市”。

而当天在浦东,甚至有民众买鞭炮到政府办公楼外“大鸣大放”,庆贺原因还是房地产。

中午《新华社》新闻一发布,沪股下午随即反应“政治行情”,几家曾违规借贷社保基金的地产开发商,股价纷纷以下跌收盘,由于整个大盘买气不高,最终以跌停收市。

陈良宇是继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案以来,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据悉,陈良宇违纪消息由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亲自坐镇主持,并由市长韩正宣布中央《通知》,会议上贺国强特地指出,中央决定韩正代理上海市委书记职务,是对韩正本人的信任,“对上海市委班子的信任,也是对上海广大干部的信任”。

 

附件2:陈良宇罢官内情

──17小时激斗摊牌,江泽民迟迟不表态

更新时间:10/04/2006

 

未到秋后已算账──最近,中共第四代核心胡锦涛不露声色地使出杀手鐧,导演了一出震动国内外的、在对敌作战策略上被称为“斩首行动”的中国式版本。在奉行一党专制统治的中国,每逢独裁党换届,都会上演悬疑诡秘、高潮迭起的权争连续剧,不到最后关头,不知鹿死谁手。

 

“得上海者得天下”,以江泽民为教父的上海帮,踌躇满志,雄心万丈,他们想不到台前帮主陈良宇一下子败在胡锦涛“斩首行动”之下,而胡此役,起到了隔山震虎的效应,为中共十七大胡锦涛时代的粉墨登场扫除了最大的政治障碍。

 

中纪委工作组证实陈良宇涉违法经济活动

九月二十一日,中纪委驻上海工作组,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报送《关于上海调查工作》第三份报告。该报告中有证据、物证、旁证,证实了市委书记陈良宇是清楚属下进行非法经济、金融活动的,而且利用职权扣压有关举报信,以政治威胁市纪委、市检查部门负责人,长期庇护亲属在国土、工程领域中的非法、违法活动,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

该报告指:初步核实,涉及非法、违法金融、经济活动金额超过一百余亿元。

     陈良宇:整上海的目标是否定江总

该报告又指:六月中旬,中纪委进驻上海,工作一直受到人为严重干扰。陈良宇先后在不同场合六次吹风称:

“有人要整上海,要搞垮上海,目标是要贬低、否定江总(江泽民),要借反腐败排斥庆红、黄菊”;

“工作组不整出些问题,是不会罢休的。我们思想上、精神上要有准备”;

“宏观调控,七成是对着上海的,压上海是明的,排庆红、黄菊双管齐下”;

“上海市委、市政府有没有问题,谁都不能下结论。如有大问题,我陈良宇就不敢理直气壮”;

“反腐败,上海市委举双手支持;借社会民意整市委就难服”;

“有问题不要都向中央送,搞垮上海,谁高兴?不要想得这么单纯。”

 

吴官正提出处理陈良宇三点意见

中纪委报告送政治局常委批阅后,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开会讨论。

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会上提出三点处理意见:根据已核实材料,陈良宇严重渎职,而且涉嫌庇护犯罪活动,(一)撤销陈良宇市委书记的职务;(二)即召开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就陈良宇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宣布对陈良宇实施双规,留京审查,并就陈良宇问题提交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决定。

 

贾庆林黄菊李长春反对处理陈的四点理由

会议从下午二时开至晚上十时,未有结果。

贾庆林、黄菊、李长春反对现阶段对陈良宇问题处理,提出四点理由:(一)事件还在调查过程中,不宜过早作出结论和组织措施上的处理;(二)现阶段决定,可能会造成政治影响、社会震动、经济波动、国际消极反应等;(三)不适宜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审议,必须考虑社会上的承受程度;(四)建议上海问题放在党内内部解决,有利全局、有利团结、有利工作、有利稳定。

 

江泽民不表态

会议宣布:九月二十三日下午继续开会,并向前政治局常委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宋平、刘华清、尉健行、李岚清及万里通报。

江泽民、朱镕基、刘华清、李岚清未表态,其他人都表态:完全支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腐败斗争工作。

 

处理陈良宇表决结果:六票赞成、三票弃权

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继续开会,晚十时结束。对有关陈良宇问题一案进行表决:通过二十四日下午召开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并邀请前政治局常委出席;通过建议撤销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职务,停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留京审查。

表决结果:六票赞成,三票(贾庆林、黄菊、李长春)弃权。

 

陈良宇被扣留京审查

九月二十三日晚,陈良宇还观看在上海举行的世界田径大赛,刘翔一一0米跨栏夺冠的赛事。

九月二十四日早上八时,陈良宇乘中央派遣的专机到北京出席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

当日傍晚,曾庆红、贺国强、王刚、李至伦抵沪,出席上海市委常委会议。曾庆红代表中央政治局,在会上宣布中央有关处理陈良宇的决定,并提出多点告诫:上海腐败状况确实很严重。不要自作聪明,要争取主动,不要等找上来。上海市民眼睛是亮的,判断力是强的。我在此再说一次:出问题走不了,不要幻想邦国和我会出面保的。

陈良宇现在已由北京卫戍区保卫部负责“保护”,扣押在玉泉山第二招待所。

南京军区保卫局第八支分队,九月二十四日晚,奉命进驻浦东机场、虹桥机场、上海国际港口等,防止陈良宇下属亲信内控人员外逃。

 

陈出事后欲外逃干部被截回

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上海市二十一名区、局级现职干部知悉陈良宇出事后,乘上午召开市、区局长会议,持港澳通行证从邻近浙江万山机场、江苏南方机场准备到香港后外逃,但迟了一步,都被特警拦截,由市纪委领回上海。

中纪委、市委下令:区、局级干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实施签名制,加大力度监督,以防外逃。

 

上海市民欢庆陈良宇下台

据新华社《内参》九月二十五日早报道:上海市民得悉陈良宇下台,有人走上街头庆贺、喝洋酒叫“爽”。上海市委机关五十条电话线不停顿接听,来电都纷纷表示;支持、拥护中央决定。有人提出:这仅仅是开始!每年数十亿税收款落到那一伙人口袋!一千二百多幢千万元别墅钱从哪里来?网站持续“爆炸”,仅四个小时,帖子多达十七万条,支持胡、温的称:“这仅是起步,任重而道远。锦涛,不要进一步又退一步!”“以民为本要看实际!”“官僚腐败,哪来社会和谐!”“胡锦涛主席,人民再给您六年时间!”

陈良宇的市委书记一职由市长韩正代理,据不久前上海一项民调,对韩正市长的评价甚差,很不称职。

 

 

附件3:中宣部下令:媒体必须低调报导陈良宇案

更新时间:09/28/2006

 

据香港英文媒体南华早报消息,中国媒体已被要求低调报导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腐败案,禁止媒体在报导此案时触及到党的路线。中宣部还规定,只允许发表经新华社发布的官方消息。

南华早报说,在过去两天中国媒体对陈良宇案进行报导后,中共宣传机构中宣部已立即采取紧急行动,向中国所有媒体发出详细的通知,其中包括互联网和网上聊天室,禁止对高层官员下台进行猜测。

926向媒体发出的紧急通知中,中宣部称,任何有关对陈良宇一案的报导,须严格遵照新华社的报导。“不允许有其它未经批准的或有煽动性的报导。必须禁止(对此案进行)夸大或猜测,”中宣部九点通知说。

中宣部还在通知中敦促中国各大门户网站,必须严格审查在线讨论,尤其是对有关党内政权争斗的猜测。也不允许网上出现对现任中央领导层中,现任领导人和前任领导人间,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猜测。

中宣部的通知还要求,所有新闻媒体必须遵守有关新闻报导的纪律,如有问题和有重要发现须立即提出和报告。在九点通知中,中宣部还要求所有报纸和新闻网站低调报导陈良宇被免职案。南华早报说,中宣部的通知表明北京对腐败案的敏感。

 

 

附件4:早期的陈良宇:不贪婪,很谨慎,谦虚、热情

更新时间:09/29/2006

 

陈良宇,多行不义,终于落马自毙。

 

上海老百姓在痛恨其腐败的恶行之余,也为之万分痛惜。

 

从大处看,陈良宇从一个普通工人,到成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排入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列,历经三十多年。这三十多年,是人民用血汗哺育了他,是改革开放的大潮成就了他。而最终走入‘麦城’,败在权力、金钱、美色关内。这是多么令人疾首痛心啊!

 

从小处看,陈良宇作为上海人民的儿子和大上海的掌门人,理应为上海的形象增光添彩。而今,世博日近,建设日兴,正当他可为国为民、为阿拉上海大展宏图之际,却倒在了腐败的枪弹下。由此而给上海这张名片蒙上了浓浓的耻辱。这又是多么令人扼腕痛心啊!

 

早期属‘草根’干部

 

陈良宇的腐败,用极其沉重代价换来了警世启示啊!

 

一位早期曾和陈良宇共事过的干部痛心地说垃陈良宇的堕落发生在他处于权力巅峰之后。早期的陈良宇不贪婪,很谨慎,为人谦虚、热情。他从上海彭浦机器厂的一个工人、设计员到基建科副科长,一帆风顺,没有坎坷。特别是1980年入党之后,更是一路高歌,顺风顺水,当上了副厂长、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后来被提拔重用。从入党到提升,7年就到了正局级高干,当了上海老干部局局长、黄浦区区长。用现在的时髦话说,是一个‘草根’ 干部。

 

开始他不失当年的本色。比如,每年除夕之夜,他都去敬老院,陪孤寡老人吃年夜饭;又比如,他倡办黄浦旅游节,活动安排上有问题,周围人一经提出,他就立刻虚心改正,等等。

 

以后,随着职务的变迁,权力的扩大,使陈良宇的‘草根’有了静悄悄的变化,就连除夕之夜的年夜饭,也成了‘作秀’的道具。至于在权钱交易中,他更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吴明烈、张荣坤、秦裕,一个个都成了陈良宇腐败的帮凶。于是,千里长堤,溃于蚁穴。究其原因是官位来得太容易,权力降临太突然。以至于头重脚轻根底浅,轻飘飘不知所以然。

 

被自我膨胀所击败

 

一些看着陈良宇从成长到堕落全过程的老干部痛心地说,陈良宇是自己击倒了自己。自我陶醉、自我膨胀是他的致命伤。陈良宇从工人到区长,仅仅7年;从区长到市长不过14年。虽然算不上坐‘直升飞机’,但也够快了。此后又天降大任于斯身,当上了政治局委员。如此快速提升,别说上海的干部群众费解,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想到。

 

对陈良宇来说,后期的快速提升,并非好事。好像种庄稼,前期基肥不足,后期必定倒伏。以至于他自我陶醉,自我膨胀了。在上海曾经流传过陈良宇和一位中央领导唱反调的传说垃说中央领导在一次会议上批评上海在房地产价格的哄抬上起了坏作用,陈良宇听闻,当即反驳这位中央领导。暂且不论传说是真是假。老百姓流传此说,只不过借题而喻垃陈良宇啊,你已到了自我陶醉、自我膨胀的危险边缘了!

 

一位从事干部工作的老同志说,陈良宇是被在亲缘环境中‘当官’的陋习击倒的。自古以来,老百姓把地方领导称之为‘父母官’,于是乎陈良宇也当起了上海百姓的‘父母官’。一方面,他视人民为‘子民’;另一方面,他又视亲缘为‘权贵’。在这一片他土生土长的本土里,家属亲朋,属下相邻,层层叠叠,错综复杂,组成了一张张打不掉、理还乱的关系网。正是这关系网,张张似虎口,处处有陷阱,成了他腐败的成因和归属。

 

权力缺监督成腐败温床

 

大凡腐败者,都和缺少民主监督的机制相关。陈良宇也不例外,上海一些老干部在说到民主监督时,仍十分怀念当年陈国栋、胡立教、汪道涵以及之后江泽民、朱□基主政上海的岁月。当年改革开放风起云涌,各种矛盾接踵而至,领导们倾听各方面呼声,甚至找普通干部、群众彻夜长谈,广泛接触干部群众,没有一丝一毫的大官架子。而陈良宇当上市委书记之后,听不得不同意见,名曰集体领导,实质一个人说了算。

 

正如一位老干部说的,权力一旦缺少监督,便是导致腐败的温床。

 

至于各种监督机制,在陈良宇的眼中,便成了漂亮的标签。他一言九鼎,动辄十亿、数十亿出手,银行的金融监督机制何在?他位显权重,报纸一天三、四个‘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地称他,新闻的监督机制何在?他一手遮天,欺上瞒下,只许报喜、不许报忧,集体的监督机制何在?他好大喜功,胡作非为,而身边那些邀功请赏的人还言必称‘良宇书记’,行必道‘书记批示’,组织原则的监督机制又何在呢?

 

有一件往事颇有说服力垃有一家新闻单位那年为批评上海房地产价格狂升问题,写了几个内参。陈良宇闻之大光其火!隔年春节,便给颜色看。陈良宇打破惯例,不去这家新闻单位慰问,而去了另一家单位慰问。老百姓听了这件事,频频摇头垃一个市委书记连这点听批评意见的‘雅量’ 都没有,真可悲矣!

 

陈良宇倒了。倒的代价是巨大的,而留下的警世启示也是无价的!

 

 

附件5:一哥克星:中央肃贪巡视组专盯党政“一把手”

更新时间:10/02/2006

 

据文汇报报道,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东窗事发,中纪委、中组部巡视组可谓功不可没。据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中纪委、中组部巡视组去年在对上海进行巡视时,就从上海一些干部谈话中了解到对陈良宇及其家人和前任秘书的不少反映,为直接查处陈良宇等人提供了重要线索。据悉,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的腐败问题,也是中央巡视组在2004年巡视了解出来的。

 

直属中央专盯党政「一把手」

相关人士介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一把手」,由于位高权重,过去中央对其的监督一直存在「盲区」:「知情的监督不了,有权监督的不知情」。而巡视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巡视组虽然冠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的名称,但实际上却是由中央统一部署,由中央直接派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一般由正副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由中纪委、中组部抽调局、处级干部组成,还有一些金融业和企业的工作人员。巡视组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部门或地方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以及执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情况。

各省、区、市也都按照中央要求,建立了巡视制度,对地市厅局进行巡视,而巡视对象还将向县区延伸。

 

明查暗访反覆巡视政经国企

巡视组到省区市,可以找各个层次的干部谈话,可以召开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座谈会,亦可以列席党内外各层次的会议,调阅、复制各种文件资料,并可到各个地方、部门、单位实地考察,进行暗访。而一般巡视组在一个省区市要工作近半年时间,这为深入了解问题、掌握丰富信息创造了条件。

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最近在谈到巡视制度时介绍,目前,中央有5个巡视组负责对各个省(区、市)进行巡视,还有2个金融巡视组是专责对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进行巡视,目前已完成了对9家中央管理的银行的巡视,正对保险公司进行巡视。此外,还有专门成立的一个巡视组,是对中央管理的大型企业、重要骨干企业开展巡视,这项工作目前刚刚开始,尚处于试点阶段。

干以胜透露,5个地方的巡视组目前已完成了对30个省(区、市)的巡视工作,正在进行第二轮的巡视,是对第一轮已巡视过的省市,又开始第二轮巡视。

 

 

附件6:陈希同

 简  历:

      陈希同,19306月出生于四川省安岳县。194818岁时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同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青年同盟。1949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北京解放之初,做过一段时间的基层工作,历任中共北京市西单地区街道工作组成员,北京市公安局内城二分局十二派出所副所长,北京市公安局内城二分局人事股副股长、文书股股长等。

      1952年陈希同调至北京市委办公室任干事,开始进入权力机构。他头脑灵活,能说会写,在建国初期中国到处都需要干部的情况下,这样的人才还是很难得的。1953年,被任命为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的秘书。1963年,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县农工部副部长,不久又升任县委副书记。1967年,陈希同因曾任刘仁秘书,被视为“旧市委”的人,下放劳动。1971年陈希同41岁时,即东山再起,历任中共北京市昌平县十三陵公社革委会副主任、马池口公社党委书记、北京市昌平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昌平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等职。

      197912月,任中共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819月,担任中共北京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委书记,次年,又当选为“十二大”中央委员会委员。

      19834月,被任命为北京市市长。11月,率北京市友好代表团赴秘鲁和美国进行为期三周的友好访问,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出国访问。

      1985年,任第十一届亚运会组织委员会主席,520,出席在日本东京举行的第一届世界大城市首脑会议。

      19877月,率北京市友好代表团赴法国、捷克、匈牙利、南斯拉夫访问。11月当选为“十三大”中央委员。 19881月连任北京市市长,4月,升为国务院国务委员。

      19905月,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汇报亚运会准备工作。73,陪同邓小平同志赴北京京广中心视察。9月,出席亚运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

       19914月,任申办2000年奥运会委员会主任委员。

 

 案情简介:

 

      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7月至1994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5956.2元,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由个人非法占有。被告人陈希同任北京市市长期间,于1990 年和1992年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和怀柔县雁栖湖畔修建两座豪华别墅。违规建造别墅及购置设备款共计人民币3521万元。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后,自19931月至19952月,经常带情妇某某与王宝森等人,到两座别墅吃住享乐,两座别墅成为陈希同、王宝森享乐的场所。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项、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一九七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认定陈希同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陈希同不服,以其没有占有对外交往中所收礼物的故意,未将礼物交公是为捐助给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对于玩忽职守,已经以辞职承担了责任,不应再承担刑事责任为由提出上诉。陈希同的二审辩护人王耀庭提出了陈希同占有在对外交往中所收礼物的主观故意不明显,要求二审对有关证人证言加以核实;对陈希同的玩忽职守行为,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陈希同贪污罪、玩忽职守罪的事实,有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赃物估价证明、审计说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交公,直至19952月,其秘书陈健涉嫌犯罪被审查,陈希同要身边工作人员清理了有关礼物后,也未向任何人说明礼物要做捐助使用,相反却让其子陈小同将部分礼物从其办公室拿走。且陈希同提出的证人,均不证实陈希同的上诉理由和二审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陈希同指使、纵容王宝森违规建造豪华别墅并在其中享乐,耗费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陈希同及其辩护人对此提出的“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于法无据。 

 

 中纪委处理情况: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7829作出决定,开除陈希同党籍。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陈希同的问题继续进行了审查。现已查明,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侵吞大量贵重物品;腐化堕落,大量挥霍公款;利用职权支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经商,谋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对王宝森违法犯罪活动负有重大责任。陈希同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条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中纪委决定并经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党籍。

      鉴于陈希同的有些问题已触犯刑律,中纪委建议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审判结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陈希同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条第1款、第394条、第382条、第383条第一款第一项、第69条第一款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判决如下:1、被告人陈希同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6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1997912013831止。2、在赠物予以没收,收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复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陈希同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陈希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不按照国家规定交公,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违背职责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违规建造两座豪华别墅,并在其中吃住享乐,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均应依法惩处。陈希同的上诉理由及二审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陈希同的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16次会议讨论决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项的规定,于1998820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依据法律条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2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 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第69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 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 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 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383条第一款第一项: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 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394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 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 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查办陈希同案件大事记:

 

      19954月,陈希同因王宝森案件引咎辞职。

      1995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决定,将陈希同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保留党籍以观后效。对其经济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7829,中纪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党籍。

      1998227,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199873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 3 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 6 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1998820,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附件7:中共团派官员崛起已是不争事实

作者:林于国    点击数:157    更新时间:10/05/2006

 

 “上海帮”的陈良宇倒台,“团派”的周强出任湖南代省长。这是近期中国最受瞩目的两则官场新闻。根据香港一项评论,一倒台一重用,凸显中共内部权力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团派官员崛起已是不争事实。

“东方日报”的专论指出,共青团向来被称为中共的后备队、党的助手。有共青团背景的干部青云直上者比比皆是。

胡锦涛担任团中央第一书记时的二十二位团中央常委中,有二十一位成为副省级以上官员。陕西的袁纯清、山西的张宝顺、广西的刘奇葆、西藏的张庆黎、辽宁的李克强、江苏的李源潮已是地方大员。

评论说,中国官场将团派官员称为“青红帮”,形容他们学历高、年龄轻、腐败少。与其他部门干部相比,共青团的干部提拔明显要快,三十出头当上正厅、副部的不在少数,相当一批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

由于共青团一直处于较边缘地位,这些人形成一种谦卑性格,谨慎而不张扬。再加上共青团职务缺乏实在权力,团派干部比较“干净”。

不过,评论也指出,团派官员的弱点也非常突出,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出了家门,进入大学校门,出了校门就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实际工作能力和经历差,因此,有些专业部门,特别是金融财经、外事、科技部门对共青团干部空降抵制情绪比较大。

 

相反地,在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团派干部颇受欢迎。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