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与公正



施化

很高兴看到,“和解”这个对中国人非常陌生的名词,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讨论。不论赞同还是反对,都有裨益。至少,说明人们已经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戴晴女士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高调地提出六四和解倡议,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值得尊重。在她之前,曾有人提出过社会大和解,但只是泛泛而谈,没有具体到六四这样的重大悬案,也没有引起广泛注意。一个从来没有被提出过的倡议,总要有人在某一天提出。不是张三就是李四,不是今天就是明天。至于说时机成熟不成熟,谁也无法作出权威判断。如果永远不被人提出来,和解时机就永远不成熟。当第一个人提出制造飞机让人类上天的时候,我敢担保,时机是不成熟的,至少没有成熟到一切条件都具备。如果等时机完全成熟了再提出来,一点本事都没有。你只是一个因循守旧的人。等待不算本事。

我尊重王丹先生的观点,他从自己个人的认识角度出发,认为现在提出“六四和解”是可笑的。每个人都有个人的权利,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发表见解。每个人都没有权利,由于别人的见解和自己不同,就用极端的措辞去损伤别人。这个规则我们的祖先千百年来都还没有学会。如果活着的这几代人再不学会,就更别指望后代了。世界上的对错是很难分辨的。唯一可接受的原则,无非是让每一种不同利益的人,不受压力和不违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最终在不被武力强迫的情况下,由最多数人的选择来决定。如果要讲民主,我以为这才是民主的真髓。

王丹先生认为,和解,至少由一方提出的和解是不公正的,所以显得可笑。我理解他的理由。如果把世界只看作两极对立,那么和解或者由两方同时提出,或者由强势的一方先提出,才比较公正。因为弱势的一方已经吃太多亏,还要再放弃,这接受不了。但两方同时提出往往不现实。强势的一方如果感觉很好,为什么要提和解,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就是要提,也是提“一网打尽”,“斩草除根”,不会提和解。假设强势的一方感到有必要和解,那是因为它已经觉得弱了。相对而言,弱的一方已经强了。当两者交换强弱以后,前弱势的一方也没有必要提和解。道理和前面是一样的。

历史的逻辑总是这样,只有当任何一方先提出和解,暂不论强势弱势,往往首先是弱势,先有一个和解议案放在那里,当强弱转换到双方接近的时候,强势的一方或许会权衡利弊,坐到谈判桌上来。当然,双方都要妥协退让,否则也不会有和解。这时候如果一方拒不退让,就会失去民意支持。达赖喇嘛受到世界性支持,不是因为他强大,而是因为他提出退让,对手不退让。

况且世界远不止只有两极这样简单。不论共产党的极端保守派还是民运的极端激进派,在人口总比例中一定只占少数。我没有做过统计,也不知应该如何统计。但常识告诉我,历来都是这样的。再进一步,还有更大数量的普通百姓呢?对于十几亿需要正常生存环境,平和地过日子繁衍后代的普通百姓来说,他们不需要两极对立。或者,只有在两极对立相互争夺促进他们利益的时候,才需要两极。比如像美国的两党之争。一百年来,中国的两极之争,无不是利用百姓的利益,又损害百姓的利益。比如保皇和革命之争,军阀和国民军之争,国共之争,无产阶级路线和资产阶级路线之争,等等。

首先提出和解倡议的人,往往已经跳出两极对立的层次,站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从第三方的眼光来看,在某种可以接受的条件下,停止一方对另一方的讨伐,同一民族的人不再以仇人相见,把过去发生过的事情作为历史教训,力求今后不再发生,这才符合最大多数的每个人的利益。即便把六四凶手一个一个都捉拿归案,处以不同刑罚,又能怎么样?况且主犯早已经不在世。如果不能建立一种当对立双方在矛盾激化到焦点时避免流血冲突的机制,你把现有的仇人都杀光了,彻底胜利了,又有什么用?将来还不是继续恶性循环。或许那时你会想到建立这种机制?不会的。因为没有那个紧迫必要。

六四前夜之所以不出现任何妥协方案,眼睁睁看着朝血路上走,不能不说和历史经验有关。因为到今天为止中国人所有的历史经验,不过是杀戮,复仇,再杀戮,再复仇,直到永远。由于国民党的杀戮,共产党的复仇其实也是杀戮,被看作天经地义。正因为如此,共产党拒绝任何妥协,他害怕复仇和杀戮。与其你杀我,不如我先杀你。

和解不是一方对另一方妥协,那叫投降。只有双方都妥协才能和解。如果双方都妥协到自己可以接受的底线,并建立坚实的监督执行机制保证方案的落实,都不食言反悔,这难道不是一种公正?退一万步讲,某一天共产党垮台了,消失了,一定还会出现另一种“敌对”势力。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已经在历史中看到这种现象。是不是到那时再开始学习妥协和解?与其等到那个还看不见的时候,不如现在先练习一下和共产党的妥协和解。失败了权当交学费,把经验留给后一代。

共产党不怕你敌对。他掌握全国的资源,敌对正好给他滥用资源制造借口。受苦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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