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团制度 / 黄旭初

有所思,有所感,从历史的时空中来,再回到历史的时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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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团制度

黄旭初


    民国二十年后至抗日战争前,广西的治安比之别省特为良好,颇为当时外人所称道。他们听说这是广西厉行民团制度的结果,民团足各省都有的,虽然名称或有不同,但何以广西的成效特着呢?为想了解个中的原因,于是先后有着名的新闻记者、学者、甚至外国人士,亲到广西来实地考察,归而著文评述,见诸报刊的,不一其人。

    这是一种袭用旧名变换新质的制度。固然不是乡绅办的保卫团,也不是单纯的民兵制度或军制训度,而是依照地方自治的编制,从军事训练出发,将民众组织起来,使人民能自卫、自治、自给的一种设施。从静的组织机构方面说,民团就是人民的军事的、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集团或团体。

    这种制度所以能在广西施行,一由于当时广西在西南政务委员会系统之下,省政措施得到极的大自由,上级不加以拘束;二由于军政双方意见一致,精神一致,政策容易贯彻;三由省内无战事的干扰,连续多年,一切政令都能按照计划推行无阻,非独民团为然。

    本篇特将民团的起源、组织、训练、经费、干训、功效等项详为记述。

  袭旧名换新质的民团制度

    一、推行民团制度的原因

    民团制度当初是怎样行起来的呢?

    十九年夏,我军由湘败归,困处桂柳。南京令滇粤合力攻桂。滇军围我省会南宁;粤军占据了梧、浔、郁富庶区域,进至宾阳,一面阻断我柳邕间的交通,一面以飞机投弹轰炸邕垣,以助滇军攻城。我军在柳虽经两月余的整顿补充,因一切贫乏,实力依然很小,无法同时对付滇粤两个强敌。但南宁守军粮食将尽,急待设法解围。教导第一师师长梁瀚嵩,原籍宾阳,他向李宗仁总司令、白崇禧前敌总指挥建议,愿辞去军职,回籍组织民团,以助军队作战。李、白采纳其议,遂组织民团总指挥部,白兼任了团总指挥,以梁瀚嵩为民团副总指挥,负组织民团的专责。是年九月,白氏率三个纵队由柳往攻围邕的滇军,其部署是白亲率第一、二两纵队经武鸣直向南宁,而以李品仙指挥第三纵队向宾阳牵制粤军,使其不能前进和滇军联合。事先,白令梁瀚嵩兼任第三纵队参谋长,到宾贵公路东侧的樟木墟进行宾阳、贵县、迁江、来宾四县的民团组织;又以卢焱山为第六区民团指挥官,陈日葵为副,统率四县的民团和军队一致行动,破坏宾贵公路的交通。自贵县的雷神到宾县的黎塘一带要点,粤军时时都被我袭击,屡有伤亡,疑惧交加。我第三纵队各部向宾阳城、思陇墟攻击。粤军进到思陇墟,终不得不退回宾阳城,我第三纵队达成了牵制的任务。由这次的经验,深感民团如果组织完善,运用适当,不仅可以御匪卫乡,且可协助军队作战。滇军既由南宁败走回滇,粤军也于二十年夏因粤桂和平而悉撤回粤,广西复归统一,于是将民团制度普遍推行到全省。

    二、民团的组织系统

    想了解民团全般的情形,应先知道民团的组织系统。它是和行政系统一致的,分省、区、县、乡(镇)、村(街)各级。现从上到下来详细分述。

    省:最初在省会设立广西民团总指挥部,以掌理全省民团的指挥监督和一切事务,隶属于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二十一年初,白总指挥以民团为省行政的一部,应由省政府办理,从四月一日起,将广西民团总指挥部撤销,改在省政府内设团务处接管它的职务。经过了一年多,由经验上感觉,省政府主管民团,远不及军事机关主管的便利,二十二年六月,又撤销团务处,而将其职权移交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接管。所有民团一切编练、经理、卫生、政训等事,不须另设机构,即由总司令部的参谋、经理、军医、政训等处兼办。此外,设团务设计委员会,由总部委派委员长一人和专任委员数人,并由省府、总部各指派兼任委员数人来组成,负责研究团务改进事宜。

    区:依十九年所定的民团组织暂行条例,划全省为十二个民团区。每区设区民团指挥部,置指挥官、副指挥官各一人,督促所属各县办理团务。省府团务处成立后,就从前六道的区域,从新划全省为南宁、梧州、桂林、柳州、百色、龙州等六个民团区;并扩大区指挥部的组织,在区部增设特务队,以补助区属各县警卫的需要。二十二年六月,又改划为桂林、平乐、梧州、柳州、南宁、百色、天保、龙州等八区;并令区部停止编练民团常备队。二十三年四月,省政府派各区民团指挥官兼任该区行政监督,以就近督察各县政务;并派秘书、助理员各一人协助办理,不另设公署。二十五年十一月,再划全省为桂林、平乐、梧州、柳州、浔州、郁林、庆远、南宁、百色、天保、龙州等十一区。

    县:县设民团司令部。以县长兼任民团司令,并由省委军官一人为副司令。司令受区指挥官和县政府的监督指挥,综理全县团务。副司令辅佐司令,协赞统率指挥金县的民团。二十一年四月将民团司令部合并县政府办公,不再独立。二十三年,省政府委派副司令兼副县长。二十五年三月,撤销县民团司令部,改在县政府设第五科,专管民团事务。

    乡(在市区为镇):乡(镇)设乡(镇)公所,置乡(镇)长一人。在公所附设民团大队部,乡(镇)长兼任民团大队长。大队由所属各村(街)的后备队、预备队所编成。

    村(在市区为街):设村(街)公所,置村(街)长一人。每村(街)由八甲至十五甲编成。每甲十户,故一村(街)有八十户至一百五十户。各户合于规定年龄的男子,都有应征为团兵编入团队受训的义务,因此,每村「街」都有民团。由村(街)长任队长,甲长任班长。

    附记:有些县,在县和乡(镇)中间还有区。区有区公所,置区长一人。区可将所属各乡镇的民团大队编为一个联队,区长兼任联队长。

    看了上述,便可知道广西的民团组织是全省一致的,上下一贯的,军政联系的。

    三、团队的种类和训练

    现述团队的编组和训练。

    先说编组。广西民团条例第九条规定:凡在广西省内居住二年以上,有固定居所,年满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的男子,不分城内和乡村,不问职业和省籍,都要征编受训。只现任公务员、在校肄业生、病后不堪劳役的这些可以缓征,肢体残废、心神丧失、有专门特殊学识技能呈经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核准的这些可以免征。应征的壮丁,分别编入后备队、常备队、预备队训练。后备队分甲乙两级,年在十八岁至三十岁的编为甲级队,三十一岁至四十五岁的编为乙级队。常备队,由区民团指挥部就所属各县后备队甲级队中分派征调;县、乡(镇)将应征团兵的数目逐级分配下去;村(街)长兼后备队长奉令后,就甲级队团兵中生活状况较优兄弟较多的尽先抽调送区。预备队,于常备队团兵训练期满退伍后编定。

    再说训练。民团训练的方法和时间,因队别不同而各有规定。常备队初规定大县四队,中县三队,小县两队,每队都是一百人;由县民团司令、副司令、督练官督饬各队长和队附,依照省颁的学科术科进度表实施训练;由区民团指挥部按期派员考察,呈报省级;训练期间为四个月。后改归区指挥部训练,期间为六个月。最后,觉常备队办法有缺点:因抽调壮年的农民离开乡村来城受训,妨害了他们的生产工作;要每县都设常备队,所费款项不少,这是一笔额外的负担;受训的团兵,照给月饷,这和普通募兵差不多,而和办民团的原意(人人皆兵)是不合的。所以把它改变,除了有特殊情形的几县仍设常备队外,其余各县就不再设,而注重后备队,选派军官分赴乡村就地训练去了。后备队的训练,由县民团司令部督饬教练官、助教、各该队队长、队附就属内现有编定队数分期召集施行。城厢每年由三月起至八月底止、四乡由九月起至次年三月止为训练期间。先将全县甲级队训练完毕,再训练乙级队。每队训练约两个月,每日三小时,共扣足一百八十小时。预备队由常备队退伍的团兵编成,如退伍的少,不足一队,可编一排或一班;由县民团司令部在每年农隙时择定日期和适宜地点召集训练一星期;此项训练除授预定科目外,关于联防方法、国耻纪要、防御工作、垦荒、筑路和种树等,都须向团兵恳切说明。民团训练的科目,学科为典范令摘要、兵役法、简易测量、民团章则、国耻概要、政治常识、自治概要、实业常识、防空、消防、公文程式概要、识字课本等;术科为基本教练、连教练、连野外演习、筑垒实施、射击实施、夜间演习、国技等。这些学术科目,对后备队的训练,得酌量免授或减少。训练时所需用的武器、服装,在常备队由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发给;在后备队和预备队概由自备;倘无枪枝,得以矛代用;无力置备服装的,得穿颜色相近的短衣裤,但军帽和脚绊必须具备,否则受罚。

    四、民团的经费

    民团的组织,既然这样庞大,经费自然是个大问题。在初期,总指挥部和各区指挥部的经费,都是由省库支给;区指挥部特务队的饷项,多由各县摊筹;至各县司令部和常备队的费用,概由各县负担,以致县的捐税日益繁重,人民负担颇为艰苦。例如购枪费一项,即由田赋加倍征收而来。自团务处成立以后,所有省团务处、各区指挥部、县司令部以至常备队、后备队村长兼后备队长,都是有给职的一切经常费,概由省政府支给,年约共支三百九十余万元。从此,各县因办理民团而增加的捐税一律废止,民众得释重负。团务归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主持后,全省民团经费,由省政府预算规定拨交总司令部核支,每年约需三百六十余万元。省政府何以能筹出这一笔钜款呢?实在是由军费项下节省出来的。当时第四集团军裁剩只有十七个团,仅三万余人,是各省裁兵最彻底的。李宗仁总司令说:「我们觉得建设的工作,固然要政府能够负起责任,也要民众能够拿出力量来共同去做,才能达到完满的目的。所以就先裁军队,拿钱来办民团,希望造成一个能够推动建设的社会力量。」因为大家正在喊着「建设广西」的口号。

    五、民团干部的训练

    建设广西的理想,为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实现的方法,是实行自卫、自治、自给的三自政策。建设的工作,总括为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四部门。以军事建设达到自卫的目标,实现民族主义;以政治建设达到自治的目标,实现民权主义;以经济建设达到自给的目标,实现民生主义;而文化建设,却是做军事、政治、经济各种建设的原动力的。这是建设广西的一个简单而完整的理论,具见二十三年颁布的「广西建设纲领」中。

    建设工作,靠社会的力量去做。而社会中最有力量的分子就是壮丁。他们已由实行民团制度而成为有力的组织,以推动军事建设,何不顺理成章使它推动其余各部门的建设昵?这便是民团从本来单纯负担军事的任务而逐渐增加政治、经济、文化各种任务的由来。这种演变经过的迹象,从民团干部训练的历史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现特略述各期民团干部训练的情形。

    甲 广西警卫干部训练所

    二十年四月,在南宁设立广西警卫干部训练所,开始首次民团干部训练的工作。调拨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第一分校第四期学生的一部,并招考中学毕业生一部,合并训练。八个月结业。将成绩优异的委充各县民团整理委员,其余委为训练员。

    继此于二十年八月在百色设立田南民团训练所。因该区域交通不便,言语特殊,故在广西警卫干部训练所外,另行训练。时间六个月,结业后派回原籍各县任常备队长或训练员。二十一年二月,又办田南民团训练班,就调回的民团整理委员并考取的投效军官,分班训练两个月,结业后分发各县充任督练官,其成绩和经验都优异的,即委任县民团副司令或参谋等职。

    这两所一班训练的共达七百人。训练内容偏重于军事方面。因无成法可师,训练内容和方法不免有缺点。量和质都不足以应工作的需要。这是干部训练的第一阶段。

    乙 民团干部训练大队

    民团干部训练大队,为各区民团指挥部停止编练常备队后,移其经费来开办的。二十二年八月,南宁、桂林、梧州、柳州、平乐、龙州、百色、天保八区同时设立。由省政府令各区指挥部责成各县将现任乡(镇)村(街)长分期选送入队受训,六个月结业,再由区指挥部派充各县民团干部或乡镇村街长。训练科目分军事、政治两大类。军事训练:学科有步兵操典、射击教范、筑城教范、野外勤务、夜间教育、简易测绘、陆军礼节等,术科有制式教练、战斗教练、野外演习、夜间演习、辎重教练、工作实施、射击演习等。政治训练: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史、党义、世界大势、地方自治、三自政策、建设纲领、民团章则概要、政务警察、生产教育、农村仓库以及卫生常识、历史、地理、算术、应用文等。八区共八大队,可训二千五百九十余人。仅办了三期。这上干部训练的第二阶段。

    丙 各区民团干部学校

    二十四年七月,改组民团干部训练大队为各区民团干部学校。改组的主要原因,为充实基层干部的能力,使能确实负担三位一体的责任。所谓基层,即乡镇村街。所谓三位一体,是以乡镇村街长兼任民团队长和国民基础学校校长。目的不仅在训练大批军事、政治干部,兼要训练大批教育干部。事先由省政府制定民团干部学校组织大纲颁行。校长由区民团指挥官兼任,教育长由区部政治组主任兼任。学生按程度的高下分为甲乙丙三种队。甲种队又分两类:高中毕业或有同等学力的,六个月结业;高中毕业已受军训的,三个月结业。乙种队分为四类:初中毕业或有同等学力的,十个月结业;初中毕业已受军训的,五个月结业;干训毕业生未经初中毕业的,或为四个月结业,或为十二个月结业。丙种队为初中肄业一年以上或有同等学力的,十八个月结业。其分配的情形:南宁区有甲种队四,乙种队二;桂林区乙种队一;丙种队三;平乐区乙种队二,丙种队一;柳州区乙丙种队各二;梧州区乙种队二,丙种队三;百色、天保两区,各为乙种队一,丙种队二;龙州区乙种队二;总计共有甲种队四,乙丙两种队各十三。八区共为三十中队,有学生三千二百余人。训练内容,军事课程占十分之三,政治课程占十分之七。且为适应三位一体制的基层干部需要,教育课程和技术课程的科目增加不少。如甲乙两种队增加国民基础教育概论、国民基础学校实施法、国民基础学校各科教学法等,丙种队增加爱国教育实施法、生产教育实施法、卫生教育实施法、农业技术、合作组织、自然科学常识等。这是干部训练的第三阶段。

    丁 广西民团干部学校

    各区民团干部学校仅办一期,因八校分立,人力物力,浪费较多;训练内容,难免参差;二十五年五月,将其合组为广西民团干部学校。校址设于南宁西乡塘。初隶属于第四集团军(后称第五路军)总司令部。设校长一人,教育长一人。下设政训、军训、总务、经理,军医等处和编纂委员会、农林示范场等。各处人员,由总部或省府任用。组织规模,遂以确立。后以基层干部属行政性质,应受行政机关的督率领导,二十七年七月遂改隶省政府。校长改由省政府主席兼任。内部组织也改为教导、军训、总务三处,并设生活指导、乡村工作指导、编审等三委员会。工作人员全由省政府任用,祗军训官长咨请总部委派。学生以一百二十人为一中队,八中队为一大队,全校共设三大队,初期略有缺额,实得学生二七九五人。训练内容,仍为军事占十分之三,政治占十分之七。训练期间,仍依程度高下分为甲乙丙三种队:甲种队六个月结业,乙种队一年结业,丙种队一年半结业;后因抗日战争爆发,都提前结业。办至二十八年二月止,总共四期,结业的为一四四一人;其中大部分为现任村街长调来受训的;一部分为曾任乡镇村街长或小学教员一年以上着有成绩,由各县考送入校受训以储备为乡镇村街长补充用的。这是干部训练的第四阶段。

    戊 广西地方建设干部学校

    二十八年二月,结束民团干部学校,而在桂林设立广西地方建设干部学校。校长由省政府主席兼任,下设教育长一人和总务、教导、军训三处。学生以一百四十四人为一中队;计第一期为六中队;第二期为四中队;第三期值敌寇侵占桂南,故仅招收两中队;第四期为省府令收学生军退伍的一部分学生,故仅为一中队;每期都自成一大队;惟第四期仅一中队,不设大队,附属于第三大队来管理。二十九年春,又先后在桂林平乐两区、龙州区、柳州庆远两区、梧州区设立特别训练班。调训各该区现任的村街长,本校以训练乡镇长为主要任务,故针对其需要而定训练内容,大别为三类。政治训练:其课程有精神讲话、总理遗教、中国近代史、社会常识、抗战形势讲话、广西建设、地方自治、国民基础教育、合作事业、农业常识、卫生常识、法律常识、公文程式、乡村工作须知等。军事训练:学科术科都和民团干部举校相同。课外活动:有小组会、讲演会、壁报、剧团、歌咏队、漫画队、自治会等。训练方法:一、积极提高学生的政治认识;二、提高学生自动的能力;三、养成学生自觉的纪律行动;四、唤起学生战斗的工作精神;五、强调动员精神,实施战时生活;六、理论和实践并重。办理两年,训练乡镇长四期,结业学生一四二人;开办特别训练班四所,各班共办七期,现任村街长受训的,四千余人;开办甲长训练班三期受训甲长二百余人。这是干部训练的第五阶段。

    二十九年秋,设立广西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那是遵照中央规定办理,全国各省一样的,故不再述。

    六、民团的功效

    民团制度所以能行之有效,由于利用民团的组织为民众的组织,使一盘散沙的民众,变成团结有力的团体。能适当运用这种团体的力量,便可进行种种公共福利事业的建设。而重要的关键,全在于民团干部的训练。自采用三位一体制后,民团干部就是基层干部,他们受训后的成就是:全省基层干部,对推行新政的信念,普遍一致;因新干部的产生,一扫乡村原有的旧势力,使新政推行顺利;新干部对政令的了解和执行政令的能力,远此未受训的为高,使政令推行不受阻滞。惜训练机构变动太多,训练工作未能一贯;训练方法偏重注入而忽略陶冶工夫;训练内容,尚未能以理论密切配合实际。三位一体制也长短互见,好处为:人才经费都可节省,基层机构得以迅速普遍设立;新干部得迅速训就,以代替领导乡村的旧势力;减少牵制磨擦,政今统一,而且运用灵活。缺点是:身兼三职,全才难得,尤其办理教育,不易胜任;抗战以后,征调频繁,一人力量,更难应付;待遇微薄,良才不愿俯就,现任的也难久安于位。省政府知道这些缺点的,而限于条件,只能逐渐补救,例如先就经费较裕、人才较备的乡镇村街,另设专人主持学校教育便是。

    民团本质属于军事,故其成就也以军事方面较为显着,除治安良好外,征兵也很顺利。它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人民习惯后,政令贯彻不感困难,但在乡村集会中自动发表意见的尚未热烈。
 

原载:《春秋》杂志总第189期(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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