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兰在单位附近租了一个两居室,和浩两人收拾了一下,买些家俱电器之类,兰妈妈又送了好些被服厨具,二人的婚姻生活就将从这里开始。
自古以来,凡是主动成全男人的女人没一个是收费的,都是上赶着奉献一切,包括自己的青春,生命甚至娘家整个家族。
以爱情的名义。
但她们有个好名呀,什么什么端敬王妃,贞淑夫人,恭谨义女啥的,每一个堂皇的名字下都有一个女人的辛酸的血泪。
四:婚礼
婚礼在双方家里各办一次,兰家是前一天,兰爸妈邀请自己和女儿的同事朋友到定好的酒店,足足热闹了一天,兰姨兰舅虽没赶回参加婚礼,都寄了红包和礼物,兰妈把所有的礼物和礼钱全部打包给了女儿。
浩家的婚礼据说摆了四十多桌,以公公在县城的官位看,这还不是最多的。这年月,别看县城的官级别不是很高,那谱是堪比省部级的。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公公这又县官又现管的,那明里暗里的油水就很可观了,现在不趁儿子结婚再捞一把都对不起自己,只是这以儿子名义敛来的钱财却不用在儿子身上,用在哪里呢,后话自有交待。
在整个婚礼过程中,兰总觉得少了两个人,哪两个人呢?就是浩的继母和妹妹。按照当地风俗,新媳妇进门应当给男方家长辈各备一份礼物,兰在妈妈陪伴下,给浩祖母浩爸继母及两个姑姑各买了一双鞋,考虑到与继母的关系,兰妈妈又特别让兰给小姑子买了一套衣服,这样就只剩下浩弟弟了,反正一个上高中的孩子索性给他也买一套。兰进门行完礼把礼物一一呈上,并特别说明谁是谁的,浩祖母高调地代表全家一并收下并回了红包,接下来去酒店,兰以为会继母小姑会在这里呢,却是一天都没见着,兰问浩:你妈和你妹妹在哪呢?难道我结婚第一天她们也不见我?浩嗫嚅半天:下个月妹妹高考,继母怕妹妹受干扰,带她到另一所房子复习功课了。
兰不解,就算高考,毕竟那是一个月以后的事,难道此时就不能参加哥哥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