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诺拉之死到奥巴马拍苍蝇

想到什么写什么。有时是经历,有时是感想, 有时是议论,有时是杜撰的故事,有时是自己编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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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妈打来电话,语气凝重低沉。“出什么事了?”人到中年的我最怕接到语气沉重的电话。“诺拉死了。”“原来如此,”我舒了一口气,诺拉是毛家的一只狗,已经十五岁多了,相当于一个百岁老人,“死得挺及时,正赶上我们要去度假。”我脱口而出。毛妈愣住不语。电话被阿毛一把夺去,顺便瞪了我一眼,“你也太不尊重生命了!”。

说实话,我本不是歧视动物的种族主义者,只是被德国人把动物凌驾于人之上的夸张给气着了,物极必反嘛。毛家这只狗三年前就失去了所有的兄弟姐妹,自己也老态龙钟,行动迟缓 疾病缠身。近来更是神情恍惚,随地大小便,而且,每天靠止痛药维生,它自己痛苦,大家也跟着受罪。毛家花园被它弄成了儿童不宜之地,一不小心就撞上地雷。每次一看见儿子带着一袭臭气跑进来,身后跟着一串金黄灿烂的小脚印我就知道完了,这个周末又被毁了一半儿。看着毛妈无怨无悔地当着工兵,小心仔细找雷挖雷的样子我就心中暗想,有这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还不如把九十多岁的毛奶接来伺候,也省得去那一月五千多欧元的养老院-这费用里的绝大部分可是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呀。某日早餐桌上我小心提议:不如给诺拉打一针,让它安乐死算了,这么活着也够难受的了。不料,阿毛二十岁的弟弟眼圈一红,转身走了。我清楚地记得,毛爷去年去世时,他连葬礼都没参加,说什么和人约好了去滑雪不能失约。毛妈还为他开脱,说毛爷近年神智不清,毛弟心里早就和他告别了,那我怎么就没先告别呢,我每次看到毛爷时都能发现他眼睛里因为看见重孙儿而放射出的喜悦光芒。如果毛儿将来有一天不去参加爷爷的葬礼而为一只狗掉眼泪,我肯定跟他较真儿。

德国人爱动物我无可非议,要非议的是如果某人爱动物胜于爱人。有一次看见街上停着一辆私车,车尾窗户上招摇过市地帖着张纸条:我见的人越多,就越喜欢我的狗。我气不过,给他回了个帖子:因为人自己选择朋友和伙伴儿,而狗不是。一个憎恶自己同类的人以为举着个爱动物的招牌就能挡住他恶人的面孔吗?尊老爱幼是不可质疑的美德,尊鸡爱狗虽说是比偷鸡摸狗要好但顶也就算是无不良嗜好,不足以以此为荣。连孔老夫子都说:仁,就是爱人。他也没说,仁,就是爱不爱人无所谓,但要爱猫,爱狗,甚至爱苍蝇老鼠蟑螂臭虫。说起爱苍蝇,我们倒还真有个例子,在youtube上面看见过一段对奥.巴.马.采访的录像,奥.巴.马-正有条不紊地说着话,飞来一只苍蝇,绕着他面带微笑的脸飞了几个来回,奥.巴.马.依旧面带微笑挥手驱赶,最后那苍蝇竟大大方方地落在了他的左手手背上,奥.巴.马.神情自若,不紧不慢地举起右手,瞄准方向,沉着而精确地把右手拍在左手苍蝇落下的位置上,“啪”的一声,一次命中,苍蝇落地而毙。这段录像最精彩的就是奥.巴.马那从容不迫的举止,看后更加坚定了他在我心目中性感男人第一号的位置。不料后来竟有新闻传出,动物保护组织对此提出抗议,真是令人扫兴。

把奥.巴.马.拍苍蝇和小布.什.拿人命当儿戏相提并论,不仅侮辱了奥.巴.马,也同时侮辱了萨达姆。

claudia0708 发表评论于
同感! 爱动物过分的人, 不过是掩饰他们自己缺乏与人相处的的能力. 而且对动物也分三六九等, 为什么狗就比猪高贵呢,狗就该被宠着, 猪就该被吃掉? 原始社会最早养家里的可是猪...
我也觉得奥巴马很性感. 这话拿到论坛上说了, 还招来一片不以为然, 估计他们觉得一个黑人还歪嘴斜眼的怎么也不能算帅哥...
500miles 发表评论于
说的有趣,呵呵,比较烦那些跟宠物比跟人还近乎的人。还有那些号称把宠物当孩子养的人,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象阉宠物那样阉他们的孩子。
500miles 发表评论于
说的有趣,呵呵,比较烦那些跟宠物比跟人还近乎的人。还有那些号称把宠物当孩子养的人,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象阉宠物那样阉他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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