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前一周忙于和同事朋友吃分别饯行饭,没料到自己先被狠狠宰了顿大餐。
在停车场突觉脚背针扎锐痛,拂掉一个微不足道难辨腰身的蚂蚁。
几十步到商店门口,奇痒,抓几下,已然半个粉嘟嘟肉丸浮现。
逛了半个店,红里透亮的大肉包。
和小酒分享pizza and milk shake,我在脖颈头上左挠右抓,引起小酒注意:
----Mommy, you like a red monkey.
醒悟,莫非过敏?
奔到镜子前,小酒大谬也,明明是烤鸭脖子,皮烤得赤红鼓泡。幸好脸上无烟火色。
回家把包装解开,妈呀,一百多磅的整块红烧肉!
该去CVS买benadryl, 可小酒非要闹着游泳,坚决不行,红烧肉哪还能再炖汤?
抹药忍了4小时,就剩下卤猪蹄,别的大菜都没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