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离婚四大可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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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离婚四大可憎之处
--选择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经学原理传习录》

    上帝明确宣布:“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玛216)。在《玛拉基书》中上帝至少列举了四个方面的理由,使得男人以诡诈手段离弃妻子显得极其可憎可恶(玛314)。

   1)你的妻子--妻子本是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具有至深至密的关系。夫妻关系是全世界各种关系中最密切的关系,为了结婚,我们甚至连父母都要离开;

   2)你年轻时所娶的妻子--妻子在自己生命最荣美的时候嫁给你,把你视为人生的第一选择和优先,与你生活在一起;你背叛妻子就是嘲笑、践踏她的青春和爱情;

   3)你的伴侣--妻子是你的人生伴侣,她和你一同经历人生的风风雨雨,陪伴你走过人生的坎坎坷坷,用她的温情和辛劳来扶持你;如今她年老色衰,父母故去,孩子长大,你竟然撇弃她!

   4)你盟约的妻子--你与她当初在上帝面前立约,要不管生死祸福,贫穷贵贱,彼此相爱,直到死亡把你们分开。你本来彼此相约,信誓旦旦,要白头偕老,哪怕是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爱心不变。如今你竟然践踏在上帝面前所立的圣约,违背自己的誓言!岂不是无耻、缺德、残暴之徒!凡是以诡诈对待妻子的男人,在世人面前应当是毫无信义可言,在上帝面前乃是极其可憎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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