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的用词是否恰当,在下不论。如果一定要说白了,我就同意你们说的吧,本来要说文字狱,咬文嚼字,上纲上线也不是不能辨。追求清本,追求朴实,追求简单,应该是无可非议的了。所谓人各有志,以此为善者,大有人在。很自然的,对于与此对应或者相反的,就要被认为是非善了,甚至恶了。阿健乃疾恶如仇之人。疾恶如仇之人,喜做矫枉过正之事。更何况,要说明一个观点,用能刺激性的比如说,是更有力量的!用妓女和村姑,比喻两股社会潮流,并无不妥。如果认为是在含沙射影说这两股社会潮流的人,就是无中生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