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月(四十二)

如果您喜欢看小说,大概就来对了地方。因为我会在这个空间里贴篇小说。 《奔月》是一篇有点穿越的小说,但穿越不是它的目的,甚至也不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四十二、

 

当晚九点,我准时到达张大在上东区的家。然而他并不在家,说实在的我也不太诧异。我决定再等等,给他一个小时的时间。

 

为了避免过于无聊,我就在张大公寓楼下附近的街上晃着。此处是密集的住宅区。街道横平竖直,若是在白天,不远处中央公园透出的森森绿意,清新的树木芳草之香,更让人悦意;比之曼哈顿下城的错综复杂地势,乱冲乱撞的车辆行人,不啻天壤。寸土寸金的上东区其实并不是一个人们想像中的、灯红酒绿、霓虹竞闪的资本主义心脏。它是很静谧很小资的。在这里闲步,能让人想起上海建国路、太原路那些两侧种满梧桐的街道。

 

迎面走来一对30岁左右的男女,男的怀里用前置吊带背着一个婴儿(婴儿脸朝里趴在大人身上),女的身背一只尿布包,手中拿着一只毛绒玩具——再普通不过的老美小两口逛街的光景;然而他们经过我身边时,一阵风吹,将他们的谈话也吹到我耳中。

 

男(气狠狠地):“对布鲁诺(Bruno)这种人,正该用绞刑架把他吊起来,烧死算完!”

 

女(铿锵地):“我简直不能更同意你了。”

 

我郁闷,心想,嚯,好狠的一对儿,人布鲁诺死了四百多年了,你两口子还还想把人重烧一次不成,又不是回锅肉。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张大打来的。“你丫在哪儿呢?”我气得直叫。

 

“在家呢。上来吧。”

 

“我就在你楼下,咦,没见你那扬风乍毛的红宝石色宝马开进来呀。你出去一趟是怎么回来的?”

 

“我就没出去。我刚在居委会开会呢。”

 

“居委会?”

 

“上来说吧。”

 

大老晚的我本以为他还守在老麦家附近给谭薇出演痴情罗密欧呢,什么?原来他根本没出门去,却去了什么“居委会”?我在云山雾罩中重新乘电梯来到张大家,他开了门,放我进来。我也没等他啰唆,先脱了鞋子,往他家的“懒男孩”沙发上一囤,将脚踏用手扳给扳了上来,舒舒服服躺着。张大递我一杯摩卡咖啡,我翻个白眼:“不要!明天还上班呢。”于是他去冰箱另弄了瓶矿泉水给我喝。

 

“你说你刚才去了什么‘居委会’?”

 

“确切应该叫‘房租租金控制委员会’。我们刚才集会来着。”张大咬牙切齿地说,“布鲁诺啊布鲁诺!等着,烧了你卸八块都不解恨!”

 

我就彻底糊涂了。“怎么又是一位想回锅布鲁诺的?布鲁诺怎么着你们上东区居民了?”

 

“你说谁呢?”

 

“被宗教裁判所烧死的科学家布鲁诺。”

 

张大愕然,“我们说的是纽约州参议员约瑟夫·布鲁诺,参院多数党领袖。你不知道?”

 

我羞惭地笑笑,“俺们挨踢的猥琐男,一天就知道追着‘肥钱包’找deals,攒个机啥的,找点乐子。哪能跟你们街上精英比呢?——天天追着福克斯看,一说起哪位哪位都熟的跟他三舅舅家表哥似的。”

 

“不是我说你,你也别光憨吃猛睡的,整天不是《聊斋》就是《红楼梦》,过一百年也褪不出国人的思维和见识。不看主流电视、不读主流杂志,你在办公室跟人侃啥聊啥?”

 

我倒挺想告诉他,在俺们那疙瘩,头儿本人是一中华文明的大扇子,这些主流功夫一概用不上。想当年那会儿老周整个《绝樱三笑》的段子,就能把头儿逗得花枝乱颤。要不然他怎么横一个竖一个地找华裔姑娘,最终黏糊上你家谭薇呢?

 

不过当然,这些话不能说出口。

 

“这位布鲁诺又怎么惹着你了?”

 

“他想要修改法案,废除我们的租金控制。”

 

“你这房子租金里还有猫腻?”真是惊讶一出连着一出。

 

张大不好意思地说,“实价只有1900。说2500那是我吹的。——嗳,也不算吹,不控制、实收的话,2500可能都打不住。”

 

1900的话那可真是地上捡来的大便宜了。——租金控制又是怎么一回事?”

 

“说来话长。差不多是二战结束时候留下来老政策了,后来经济和物价抬起来,租金也跟着涨点儿,可是只要有这个法律在,不允许它疯长。老住户不搬,租金不变。我搬进来时是接一位同事的租约,这个是便宜,但还有比我这个更便宜的。我楼下的寡妇老太太艾琳·金,月租只有770,市价三倍也打不住;前儿她大病了一场,她那30年没吱声的侄儿天天去医院问候她哩!——现在布鲁诺这厮要把我们的优惠都拿走,赶我们去布鲁克林住着,谁咽得下这口气?”

 

我笑道,“这会儿又不见你信奉‘看不见的手’了。”

 

Fuck!”张大骂道,“布鲁诺老东西自己在托依住着五房三厅、占地46英亩的大农场,他敢情不稀罕‘纽约品质生活’——不知哪些个脑子缺氧的选他上去的!”

 

“他打算得罪的这些人可都不是吃素的。”

 

“没有资本在后面撑着,谁干这种脑袋掖裤腰带上的勾当?丫这些年,死亡威胁邮件也收到过。”

 

“想开点,没有布鲁诺,也会有哥白尼,出来当这个资本代言人。”

 

“跟你说,我现在对‘看不见的手’那套早幻灭了……什么手呀!看不见的黑手才是真的。米犹的,毛茸茸渗人的那种,配一口白牙,吃人不吐骨头的;在基金市场上混几年你就知道了…...几万亿的美元,几秒钟的时间内就能蒸发干净,背后推盘的黑手,比天文学上的黑洞都厉害……平头百姓常年累月剪哭胖、上沃儿玛攒下的两个钱……扔水里还听个响儿,烧了还能找着灰呢…..在那儿啊,灰你都看不见!”

 

“行了。要是你都哭,自郐以下,还都别活着了。”

 

他接着他的话茬儿说他的,“现在有帮孙子知道吧,忽悠不动美帝,净回去忽悠中国知识界,给哈耶克那傻X都抬成大爷了。”

 

“甭担心,兹要咱天朝自岿然不动,米犹他就没缝下蛆。”

 

“经济学家里,除了凯恩斯是个有良心的——他睡男的睡女的咱就不管了;哈耶克,就一戴笠写大字报的水平,车轱辘话连轴说,纸缝里都听见他滋溜滋溜咬牙切齿骂计划经济的动静。不错,乌托邦是sucks,可是全放开了让米犹及其代理人在国家的躯干上磨牙吮血,美其名曰‘自由主义’,难道就是好事儿了?”

 

我扑哧一乐,“这么恨米犹,还给米犹家干长工?”

 

“这世界的地,是给这拨死去的、白种、男,圈完的。咱们这一代吧,只能找补回来――和东莞的打工妹一起找补。”

 

我沉默,良久说,“找补罢了,何必怨气冲天。起起落落,寻常事,只要不是瞎着眼睛,谁看不到正在崛起?而且咱们,老实说,不配跟人东莞踩缝纫机缝扣子的妹妹相提并论。”

 

张大发起楞来。他茶几上放着本英文小说,我拿起来翻了翻,作者叫斯波尔丁·格雷,书名叫《不可能的假期》。

 

我知道张大颇能读英文书的。他跟我与李三不同,我们俩始终浸淫在中国文化里,读《红楼梦》可以两天三夜不睡觉,读英文小说则一打开就瞌睡。张大就不一样,他定期查看《纽约时报》新书排行榜,定期买畅销书前十回家来读。按照他的话来说:“百分之九十都是垃圾,但是你不读,你连垃圾的构成成分都不知道。”我们问他从中可否得到阅读的乐趣,他回答说:“同志们,人生不是为了乐趣而来,是为了征服世界而来。”

 

我草草浏览着那本书,“又是一本排行榜前十?真服了你。”

 

“那倒不是。”张大去冰箱拿出一瓶啤酒,打开喝着,“这人不是小说家,书也只写了这么一本。我在百老汇看过他的独白剧,挺有意思的。”

 

百老汇戏剧也是我和李三两个一度想附庸风雅而始终附不上去的一种高雅艺术形式,后来我们就放弃了。只有张大锲而不舍地看,终于看出名堂来,还上了瘾。有时候他弄到票子,什么《阴道独白》之流,招呼我们去,我们都在电话里发出一种类似害牙疼的猪哼唧声,他看我们如此不上路,以后也就不再叫我们了。

 

……已经死了。”

 

“谁?”我吓了一跳,“谁死了?”

 

“作者。格雷。今年一月份从斯坦顿岛轮渡上跳了下去,三月份警方才从东河打捞到他的尸体。”

 

“好好的干嘛寻死呢?”

 

“苦闷。大概是家庭的原因。他是WASP背景,生于一个奇特的基督教小教派家庭,叫‘基督教科学派’,相信上帝的绝对真善美,认为罪恶、疾病、死亡都与上帝无关,物质世界是虚幻的,连痛苦都是虚幻的,生了病不必看医生救治,只要祈祷。他母亲后来也是自杀死去的。”

 

“巫术嘛。‘基督教’和‘科学’,怎么扯得上?”

 

“听我说完——格雷一生中对他最大的冲击,就是他儿子的出生。这个人既然认为人生虚幻,他是坚决不愿生养孩子的,他虽然结了婚,可是都50多了还一直丁克着。不过,他又瞒着老婆,跟一个叫凯蒂·罗素的女人发生了婚外情,女方意外怀孕了。”

 

我听得来了点兴趣,也有点明白了张大在看他的书的缘故。

 

“女的怀孕后,他陷入了深深的挣扎。他先跟女的说,‘拿掉孩子!我再也不能见你了。’你知道格雷作为剧作家的最重要的名言?——‘我,本质上就是一个害怕的人。我,是一个恐惧的人。’——他迷恋自我,本能想逃避责任。可是女的没有去拿掉孩子。”

 

“后来呢?”

 

“后来,他离了婚,跟女的结了婚,生了一个儿子,几年后又生了一个儿子。女方还带着从前次婚姻中生的一个女儿。直到他投水自杀,他这个父亲当得还是很不错的。他把这段心理历程写成了一幕独白剧,我看过。”

 

“感想?”

 

“就是男人的本能,为尽可能多的播撒基因,然后提上裤子,尽可能快的跑掉。”张大苦笑着说,“这是动物基因,没办法,注定的。可是因为有了社会,有了文化,男人被异化了,所以男人注定要在动物本能和社会成规之间被撕裂成碎片。”

 

“怎么说你也不是跟社会苦大仇深的那种,噢,红旗下长大,星条旗下数钱,谁对不住你了?”

 

“这是另外一个论题。男人在社会上的成功,起源于他征服同性的原动力。”

 

“嗳,最近工作怎么样?”

 

张大抚摸着自己的鬓边头发,“累。烦。压力大。多少次,都有想把桌子掀翻、把电脑砸了的冲动。自己还没爬上去,年轻的、野心勃勃的新生代已经端着冲锋枪上来了。你知道,做这一行,其实连硕士学历都不需要,本科学历就够用。实在聪明的,专业都不必是学金融的。公司年年都要进新人,要论脑子快、体力足、野心大,老的哪比得过他们fresh off oven?原始森林里,老猴王等着给年轻猴子干掉的心情,也就是我这样的吧?这一两年,我的头发,都白了一半了。”

 

我惊讶得不行,张大有一头油亮的黑发。而且发型永远整齐、时尚。

 

“染的。”他解释说,继续大口喝着酒,“越来越要花时间、花心思在伪装自己的外表上。衬衫一年比一年更鲜艳,领带一年比一年更花哨,皮鞋一年比一年更锃亮,原来衬衫穿蓝的、白的,现在更多穿红的、粉的、黄的,要比小年轻显得更明朗更朝气。大客户们都是是势力的,你光有学历不成,还得有张英俊的、职业的、青春焕发的脸。服侍这些一掷千金的豪客们,在街上,一样运作着跟妓院差不多的作业规则。”

 

“没想到过回去?你这样的,回去值大价钱。国内还是放松的,而且生存早就有了保证,何苦自己为难自己。”

 

张大忽然没头没脑地说,“我爸来信,说我妈咳嗽得厉害,不管冬天夏天的,出门都得戴口罩――老家都快看不到蓝天了,一天到晚灰蒙蒙。你们那儿怎么样?”

 

“咳,靠海,好点儿。”

 

他无声地抿着嘴,盯着我,做出一个“悖”字的口型。我微微地心酸,“悖”是我们大学宿舍里的专用词,只有我们七个人之间才心领神会的,并不是形容悖晦或倒霉,而是用以形容一种不能言传的荒谬,类似“悖论”之“悖”。比如说考社会主义建设那次,李三完全打的是黄四的小炒,李三拿A,黄四却被于老师抓去补考,这还只能叫做“背”;但当时黄四在校门口的温州人理发店里烫了一个乍毛的鸡窝头,从背后看酷似一大妈,正当黄四在社建于家的书桌上向隅而坐、奋笔疾书之时,适逢班花也被社建于抓来补考,班花以为伏案工作的是夫人,遂上前鞠躬问安:“师母好!”,黄四一回头,吓得班花羞愧而逃逸。——这就叫做“悖”了。

 

虽以我电脑民工的低端人生经验,我却并非不能理解张大切身的“悖”感。精英了又如何?血缘文化民族不是衣服,脱了不穿再换一件;在玻璃罩子里享受青山绿水,可上面是一辈子也休想爬得上去的九重洞天,放弃这个罩子回国去?可是已经受不了灰尘了。一念及此,就悲情得厉害。不似我辈想得少看得少,浑浑噩噩,落得把着该罩子当作一块红布蒙住了天。

 

“要么找家小公司做,去个外州、农村,哪个银行里随便一呆,买个大房子,养花种草。”

 

张大不以为然地耻笑,“养花种草?我还不如养养我的‘二毛’呢。说是那个啥,西周的时候吧,即使发生了战争,敌军在战场上都‘不杀二毛’的。哎,啥叫‘二毛’?我来考考你。”

 

“不知道。”我老实说。

 

“亏你成天狗啃似的到处瞎看古书。‘二毛’就是在黑头发之上,同时长了白头发的人,亦即老人。喏,就我这样的,回到仁慈的西周,在战场上都死不了。”

 

“哇,”我神往,“还真有这样?你看,你喝点稀粥,外加上一点白毛,很容易就让人民群众宽容对待你了……人,毕竟都是人的妈生的;就连妖……

 

“放屁!我告诉你,人类社会从来就没有脱离过它优胜劣汰的本性!从古到今,看似进步了,文明了,实际上生存规则更残酷了。白种人是什么东西,看看印第安人怎么绝的户就知道了。”

 

我有点累了,伸个懒腰,“老大,你今天还真能扯形而上。都是叫那500块租金闹的吧。”

 

张大“嗤儿”地一笑,回冰箱又拎出一瓶啤酒。

 

“今天赶巧了,威士忌都喝空了,只好对付着喝点这个。跟你说,”他用手打开酒瓶,“你不知道,新英格兰的禁酒文化,可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下雨天打孩子——白人哪,甭管平常多道貌,只灌丧两杯之后,那就不是他了!那嗜酒的基因早在他们血液里了!不过,有一点,白人世界里,但凡规矩人,还都遵循这么个原则:日落之前,不喝酒。”

 

我敲敲桌子提醒他,“喂喂,差不多行了。”

 

“有数着呢。放心。”他笑笑,“越来越少不得这一口。办公室里平常没事儿也得放上一瓶芝华士。不过,我还是有分寸的。一旦破了这个规矩,人就完了。所以我能忍着。通常,不到下班时间,不会开始喝第一口。因为,只要喝了第一口以后,人就不能停了。”

 

我心生疑窦,“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能喝的?大学时候,你忘了?不到一两二锅头,你都上头上脸的。”

 

“什么时候?当你开始发现,要没有这一杯,你顶不下来今天来自上司的压力、来自客户的羞辱、和眼睁睁盯着道纳二指泄两百多点的惊恐时。”

 

我说不出话来。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