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Sister’s Keeper(姐姐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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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会讨论到一个17岁病人是否能够自己做医疗决定时,医生们提起了一部几个月前上映的电影《My Sister’s Keeper(姐姐的守护者)》。几个月前在电影院看电影时,曾经看到过这部影片的片段,当时想着这想必又是一部用病人的事情来赚人热泪的电影,而我很早就对煽情片丧失了兴趣,所以自然不会对这部片子捧场。不过今天听医生们讲起,才发现这个故事不是我所想的那么简单。

回来搜索了一下剧情介绍,原来讲的是一个涉及到很多伦理道德问题的故事。女孩安娜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的目的就是为了救患上白血病的姐姐凯特的命,她的父母通过先进的基因技术孕育并生下了与凯特的基因完美配型的安娜。从第一管脐带血开始,十一年来,安娜不断地向凯特捐献出脐带血、白血球、干细胞、骨髓……直到凯特发生肾衰竭,父母要求安娜捐出一个肾的时候,安娜拒绝了这个要求,并且去找到一个律师,要控告自己的父母,控告他们夺走她的身体使用权。剧情介绍只写到这里,看到网上说原著小说和电影的结局是完全相反的,电影中姐姐凯特坦然的接受了死亡并且静静的离去,而原著中安娜因为车祸成为植物人,最后律师凭着安娜的授权书安排了肾移植手术给凯特,安娜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延续了姐姐的生命,也完成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的最后一个任务。

从剧情介绍来看,我个人更加喜欢电影的结局,那就是全家人最后接受了病人凯特自己的决定,一起坦然的接受凯特的离去。在预告片里,有一句凯特说的话让我印象很深,大意就是“虽然我不希望让疾病夺去我的生命,但是我更不希望让我的病毁了这个家。”虽然凯特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但是她一样有思想,有自己选择是否要生存的权利,所有人都应该尊重她的权利。安娜同样如此,虽然她只有十一岁(书中是十三岁),但他人同样应该赋予她选择的权利,更何况安娜之所以向父母提出控告,其真实目的是出于对姐姐的爱,因为姐姐已经不再想继续自己的生命。

“生命”,本来就是个很沉重的词汇,一旦加上父母、子女这个关系,生命这个词就变得更加沉重,若是再加上人权、伦理,整件事情就变得如蜘蛛网般错综复杂,也许只有不掺杂任何功利目的的爱才能将这个错综复杂的绳结最终解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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