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人以群分,人群并形成部落乃至国家。部落或国家之间有利益、观念等的冲突,如果无法用谈判或曰政治的手法解决,那就可能要打仗,用武力来解决。强者不一定非得诉诸武力,因为强者也需考虑打仗的成本和代价。好比说,老虎在能抓到绵羊时,会避免攻击狼。在打与不打之间有很大的一个灰色地带。武力解决的前提是:败者接受或被迫接受后果。这和欧洲的决斗非常相似:在双方认可的规则下,负者认输甚至丢掉生命,赢者得到意中人。
这就引出两个问题:1由谁去打仗? 2打仗有没有规矩?
不管部落、国家强弱。第一个问题很好解决,打仗肯定是青年男人的义务,然后是壮年等而下之。第二,打仗有没有规矩?当然有。而且第一条也是最重要的规矩就是:军人不同于百姓,军人的职责是保护百姓。军人需要穿上有别于百姓、有别于其它部落或国家的、或感觉威风或能更好伪装的统一服装,——军服。就像俩球队比赛一样。
打仗的第二个要点是: 双方遵守打仗的规范,就像决斗双方遵守的规范一样。否则,决斗的一方头一天晚上趁着夜黑风急,悄悄把对手干掉然后抱回美人,那岂不乱套?中国人民也是一样的,这榜样就是古代的宋襄公同志和晋文公先生。文公退避三舍,其“蠢”绝不亚于襄公,然而幸运的是文公最后打败了楚军,胜利者是不受责备的。相反,文公的“蠢”成就了他的义和勇,使他成为了春秋五霸之一。襄公做了和文公相似的事,如果胜利了,他的美名可能更胜于重耳。不巧的是,楚军这次却让襄公千古蒙羞,“蠢猪”式战争被中国人民嘲笑,可能将直到5010年。
从中西的这些呆子行为里,我仿佛看见了人类共同崇尚的“信”、“义”和“勇”。对宋襄公的鄙夷,恰恰标示着人类的堕落。于是,两军公平对垒决战越来越罕见,偷袭、智取越来越成为时尚,手段越来越高级。越王勾践虽然无信、无义又无勇,但他却是当之无愧的、受人赞叹的“高级”战争祖师爷。他虽以卧薪尝胆闻名于世,然而其最拿手的好戏却是韬晦、阴险加毒辣。为了灭掉曾经放他一条生路的吴,他韬晦到可以品尝吴王的大便,阴险毒辣到用煮过的种子送吴国致吴国绝收。此后的进展一发不可收拾, 直至最后一层纸终于被捅破,战争规则的底线被击穿:出现了最“高级”的“人民战争”。人类几乎快要回到部落以前没有军队男女老幼一起群殴的时代了。
通俗点说,人民战争就是军民不分,就是把不穿军装的百姓投入战争,就是借着对方军队依然遵守战争规则不打百姓的“弱点”,己方混迹于普通百姓之中攻击敌方。对手如持守不向“百姓”开枪的底线则必败;对手若还击,则必会背上屠杀平民的罪名,——己方得了便宜还能占据道德制高点,真乃一石二鸟、聪明绝顶。朝鲜的金日成同志就干过这事,他的“人民军”或游击队穿上百姓的衣服可可怜怜地向美军求助,待美军毫无防备近前准备帮助这些老百姓时,“百姓们”就突然开火。美国佬后来就不得不经常面对这些百姓军,他们屠杀平民的罪恶勾当自然也是少不了的。勾践在地下知道了这个理论和实践,一定会羞愧得猛撞自己的枯脑壳,并乖乖让出祖师爷宝穴。
想来不少人依然不以飞云所言为然,那就让我们先做个假设。如果大敌当前,你身穿便衣向敌人开枪后把气势汹汹的敌人引入你父母的家中,大家都会佩服你无情而有种。如果你开枪后把气急败坏的敌人引导到邻村李二叔家中,大家一定会佩服你有情而无种。
因此,别把百姓不当父母或弟兄姊妹;当敌人来了的时候,如果你是条好汉,如果你有情、有种又有勇,那么你就穿上军装堂堂正正地去打仗吧,胜固可喜、败亦光荣。
如果还是要搞人民战争,那么赶快向联合国建议全球各国一概取消军队,这样才显公平。打仗时勺子擀面杖一起上,壮观热闹还可以省下军服的费用。那时候由飞云提名,说不定您还可以获得全世界第一个诺贝尔军事奖,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