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求问关于80年代达赖和中央签署过的无效和平文件的说法”

世界上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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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到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邓小平西藏政策揭秘》(链接:
http://www.chillicity.com/publishhtml/3/2007-03-02/20070302064113.html)

你的帖子勾起了俺的好奇,于是,上网查了查。

据俺的不完全推测,下面的两个文件,应该是达赖对邓小平接见达赖二哥嘉乐顿珠的回复。

1981年3月23日达赖喇嘛致邓小平函(原文是藏文)
和1981年3月23日达赖写给邓小平的便条(原文是藏文)

接下来,根据《邓小平西藏政策揭秘》的描述: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嘉乐顿珠,会谈约一个小时,胡耀邦交给嘉乐顿珠“关于达赖喇嘛回国的五条方针”。其中体现了邓小平“向前看”的精神,提出欢迎达赖喇嘛回国的邀请,“达赖喇嘛回来定居后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照一九五九年以前的待遇不变”,可以是当“人大副委员长”,也可以是“全国政协副主席”。其中也希望达赖喇嘛不再兼西藏的职务,可以经常去看看,但不要在西藏定居。“五条方针”最后明确,达赖喇嘛什么时候想回国,以什么方式都可以,途经何处回国都由他自己定,“如果坐飞机回来,我们组织一定规模的欢迎仪式迎接他,并发布消息”。”

要是俺的推测无误,达赖在1987年9月21日才以《西藏和平五点方案》回应,这是他在华盛顿对美国国会人权小组的讲演稿。

就表面来看的话,要是史实的确是,达赖对中央政府解决西藏问题的五条方针,在6年后才回应(体现出他的态度),结合他选择的回应方式(五点方案好像成他提的了),以及回应场合的选择(美国国会人权小组),中央怎能不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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