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丘比特之箭——穿越时间的爱情历程”一书中,心理學家罗伯特·J·斯滕伯格(Sternberg,R.)提出了『愛情三因素論』。他認為愛情基本上由三因素組成,那就是『親密(Intimacy)』、『熱情(Passion)』及『承諾(Commitment)』。热情指一种情绪上的着迷,个人外表的和内在的魅力是影响激情的重要因素。亲密指的是两个人心理上互相喜欢的感觉,包括对爱人的赞赏、照顾爱人的愿望、自我的展露和内心的沟通。承诺主要指个人内心或口头对爱的预期,是爱情中最理性的成份。
然后,他又根据激情,亲密和承诺三大要素组成了七种不同类型的爱情:
第一种是喜欢式爱情,只有亲密,没有激情和承诺,如友谊。
第二种是迷恋式爱情,只有激情,没有亲密和承诺,如初恋。
第三种是空洞式爱情,只有承诺,缺乏亲密和激情,如纯粹的为了结婚的爱情。
第四种是浪漫式爱情,只有激情和亲密,没有承诺,这种“爱情”崇尚过程,不在乎结果。
第五种是伴侣式爱情,只有亲密和承诺,没有激情。
第六种是愚蠢式爱情,只有激情和承诺,没有亲密。
第七种是完美式爱情,包含激情、承诺和亲密。只有在这一类型中我们才能看到爱情的庐山真面目。
在他看来,前面列举的六种都只是类爱情或非爱情,在本质上并不是爱情,只有第七种才是爱情,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碰到的类爱情和非爱情太多,以致把具备三要素的爱情基本当作是一种超现实的理想状态。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爱情是不可能完美的。因为第一,我们每一个个体都是不完美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不断成长走向成熟和完善(如果我们大多数还在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的话),但我们不可能达到完美。这和我们人性的缺陷和对本有的人性偏离有关。
其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都是在特定时间和空间生活的人,受的限制很多。我们不可能在足够的时间区段遭遇爱情,也不可能在足够的空间范围里寻找爱情。所以爱情只是而且也必须是特定时间和空间的产物。
另外,我一直注意到,我们都是社会的人,不可能不打上社会的烙印,也不可能不受社会礼法的约束。纯粹的和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是没有的。爱情与其他精神上的东西一样,不可能不为物质世界所左右。
最后,我觉得爱情是可以培育,成长和不断成熟的。可以从类爱情或非爱情转变成真爱情;丢弃了一种爱情去追求另一种爱情是对爱情的真正偏离。
因此,我的想法是,在实现自己成熟和完善,(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纠正人性过度偏离的过程中,培育和充实自己现有的爱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