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
美国是个讲法律的国家。可法律常常都在法官的脑子里打转。看他心情如何,宣判的结果也就大不相同。
去年好莱坞有个女影星瑞,说是角色需要,在商店偷了5千多美金的衣服。依法要判3年监禁,法官说明星犯偷,是瞬间错乱,不必执法。于是,她下半场坐牢的角色,就没机会实习了。换上一个黑人,早就在监狱里吃上免费汉堡包了。 .......
花儿朵朵 发表评论于
姐姐,你好勇敢!好运伴着你!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是的,法官是幽默,我的心情没有对上。美国文化之一就是幽默,在严肃的场合下,轻松气氛。现在理解了。谢谢沈漓!
hard_stone 发表评论于
是啊,证据,证据,证据。
让证据说话!
沈漓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不去,就是应该去。
虽然我也挺会体谅男人的“难处”,可还是为你的打官司叫好!
也许那位男法官并不像你认为的那么坏。法律重证据是绝对没错的。他的那句话只是幽默而已,不是说你没有幽默感,而是心情不对。是不是呢?
期待更多好文(其实改一改就是一篇很有趣的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