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拒绝火箭真是为了那一年的大合同?确实很难让人信服

虽然这是一个火箭以及姚明自己都可以接受的理由,但我敢保证,这样的借口很难说服大部分蠢蠢欲动的经理们~

耐克对于青少年的投资是相当可观的,少年时代的姚明和NBA的接触以及交流的平台,都是由耐克一手运作的,在姚明还在青年队的时候,耐克就为姚明赞助以及提供特大号的衣服以及鞋子。可以说耐克和成长期的姚明建立了深刻的情意,当然也顺理成章的成为姚明的赞助商。姚明成为状元秀之后很多体育产业的巨头都想以更高的价格夺下姚明以推动在中国甚至整个亚洲市场的品牌。毫无疑问耐克在这方面占了先手,他们的感情攻势最终战胜了其他体育品牌的金钱攻势,使得姚明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耐克。可是就在签合同的前一天章明基发现了合同的一个用词很隐讳但很关键的漏洞,按照一个很不起眼的小条款,只要姚明在合同期内因为伤病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了在NBA的职业生涯,耐克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这下姚明和姚之队不干了,耐克涉嫌合法欺诈。

在谈判陷入僵局的时候,锐步这时候马上递过来一个合同,7年7500W,但前提条件是姚明必须在这七年之内至少有三次入选全明星才能拿到全部款项。这下耐克慌了,解释这是一个误会,是在他们制定合同的一次失误。过了一天,耐克高层磋商之后修改了合同条款,而且有了新的报价。报价的数目有多少?媒体没有公布,但据杨毅以及姚明自传里的叙述,是原合同的数倍,具体数目是耐克后来提供给勒布朗+2/3科比合同的报价总和,而且没有伤病以及入选全明星的这些特殊条款~当时这个报价一出来,姚之队都惊呆了,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整整比锐步多了一个亿。对于怀里还揣着新秀合同的姚明来说,这个数字无疑是天价。姚之队的几个大老爷们儿同时劝姚明和耐克重新商谈,而且保证合同再无漏洞,可是姚明还是一意孤行签了锐步。姚明的理由很简单,说你可以少给我一些钱,但你必须诚实的对待我。章明基后来说,姚明真的是太理想化了,换作是他自己以及其他任何人,都很难经受得数这种诱惑。

在姚明初来乍到还是个孩子买房子都还要找自己经纪人借钱的时候,他拒绝了天上掉下的巨星蛋糕。现在姚明腰缠万贯会为了区区一年的合同冒着被交易的风波和自己的母队玩太极?这绝对不符合姚明的性格,也很难让人信服~~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姚明和火箭真的有了一些不可调和的问题。当然现在说姚明在火箭的日子快结束了还为时尚早,但掰指头算算,离揭晓的日子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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