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拜这金像
但以理书三章一至七节
1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个金像,高六十肘,宽六肘,立在巴比伦省杜拉平原。2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将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召了来,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3于是总督、钦差、巡抚、臬司、藩司、谋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员,都聚集了来,要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开光之礼,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4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5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仍在烈火的窑中。”7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的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一)
这几节里面所讲的故事,以及这一章其余的情节,就它表现的紧凑和感人而言是非常强有力的。这是一个典型的“殉道者的故事”,描写上帝奇妙的前来拯救他的忠心子民,救他们脱离一切的苦难。这里的语言是故意夸耀的,其声调则是盛气凌人。本书的作者故意用似模似样的认真笔调,讲出这些官员的官衔名称,他们皆被尼布甲尼撒王召到杜拉平原,来参加为他所立的金像,举行开光之礼。作者也以同样的“认真的”笔调,宏亮的声音,把国王所用的杂色乐器之名一一列出;这些乐器一旦吹打起来,作为一个号令,叫各方、各国、各族的人皆要俯伏敬拜那像。凡不肯顺服的人,必被扔进烈火的窑里。
这一段之中的嘲笑的语气,使人想起在以色列被掳时的一位先知,他以将偶像贬得分文不值的尖锐讽刺话语,宣告当时的偶像,在以色列人所敬拜、所事奉的永生的上帝面前,显得虚妄和微不足道(参见赛四十18以下;四十四9以下)。尼布甲尼撒王在杜拉平原所立的金(偶)像,如果和全能的上帝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二)
这一章的最后几节告诉我们的,是关于但以理的三个朋友,没有提到但以理本人。这很好说明这个故事在起初是独立的,而它们被作者在此分别录用在他的资料中。
尼布甲尼撒造了一个巨大的金像,有九十六尺(六十肘)高,九尺(六肘)宽。它的尺寸和对称性是不均匀的,故意给人留下印象。这像是巨大的,在渺小的人面前好像塔一样屹立。在那个时代,在中东那一带地方,这种巨像并不难找到。例如,历史家希罗多特(Herodotus)就提到,在巴比伦有两个巨大的金像,一个是希腊神宙斯,另一个则是人的形像。有人认为尼布甲尼撒所造的金像,可能是他自己的像;但是,在十二、十四、以及十八、这几节经文告诉我们,这座像乃是尼布甲尼撒所喜爱的一位神之像。
(三)
这一段经文警告犹太人切勿拜偶像,勿作离经背道的变节,并且呼吁忠于又真又活的上帝,对那个时代,就是这本书写作的安提阿哥·以皮法尼作王的时代,有一种特别的作用,在稍后玛喀比时代从犹滴书三章八节出现类似的记载,尼布甲尼撒有一种想毁灭其它一切神的声誉,他又销灭邱坛,砍伐森林,因为他要毁灭这地所有的鬼神。从此各国都当一致的敬拜尼布甲尼撒,万口同音的祈求他,如同祈求上帝。但以理书的作者,和他的读者们,很可能看到当时的安提阿哥的身上反映巴比伦王。作者想用巴比伦的尼布尼甲撒王,暗指安提阿哥。我们已经看到,在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哥准备消除犹太人的信仰,并且设立一个敬拜宙斯神的祭坛,他宣称自己就是宙斯神的显现,而他就在耶路撒冷敬拜上帝的圣坛那里,设立这拜偶像的祭坛。他既然自己宣称是“神的显现”,犹太人如不对他完全效忠,不低头下拜,则可能被处以死刑。
(四)
圣经之中没有其它的罪,比拜偶像的罪受到更严厉的痛斥。因为拜偶像就是背道,而背道就是出卖真正的上帝。
广义来说拜偶像这种罪,可以分为两类:误认上帝,例如,人虽然敬拜他的名,却归诸于巴力或别的神只,把它们当作上帝;用某人或某物以代替上帝,就像巴比伦人的神玛尔杜克(Marduk),在巴比伦的许多犹太人无疑受试探把它当作“当地的神”来敬拜。
这两类拜偶像,在基督教的时代,甚至一直到我们这个时代都极其普遍。有些人会把上帝误当作一种抽象的形态——例如,把他当作自然力,第一原理,进化的过程——很难于敬拜,而向这样的一位上帝祷告,似乎没有用处;对另一些人来说,他是一种奥秘的形象,虽属重要,只在艺术、文化,以及人类文明历史这几方面;再对另一些人来说,他则是一位严厉的父亲的形象,是审判者,确定我们应获得的报偿,一种大阿哥(Big Brother)的姿态,仔细注意我们一切所做的细微的事。但新约则说,如果我们想认识上帝究竟是怎样的话,我们就必须仰望主耶稣。藉着圣子上帝,才能认识圣父上帝。或者说,像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说:“他(就是指耶稣)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耀,是上帝本体的真像”(一3)。主耶稣好像上帝在镜子里面反射出来的形像;他就是上帝的唯一代表,有如盖上火漆封印,印证是从那个模型造出来的一样。或者如保罗所说:“爱子(耶稣)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西一15)。这不是用木头、石头,或金属所铸所刻的像,乃是血肉之体所显出来的形像。
不过拜偶像常常是用来指另一种——就是用人手所造的偶像,取代了真正的上帝。早期的教会,有一段时间,以帝皇的敬拜取代上帝。基督徒被强迫处于被放逐,或者处死的威胁下。皇帝既宣称他为神明,就下令他的所有臣民、皆要对他效忠,并且敬拜他。我们想起一个故事,有一个比较能容忍的皇帝,他为着想讨好基督徒,就在他所立的男、女神像的旁边,单独立一个供奉耶稣的祠堂,而给耶稣立一个小的形像供在那里。他不明白当他这样行,就近乎背逆上帝!基督徒拒绝把主耶稣与别的任何事物放在一起来敬拜。在普天之下,只有靠着主耶稣的名,人才能得救(徒四12)。今天许多基督徒从自己的经验里提出论证,这也是很新兴的一种现象,而且几乎没有什么差别,例如,现在在极权主义国家宣称的全能,和古代的皇帝敬拜之间,就很少差别。
敬拜这金像——或拒绝!
但以理书三章一至七节(续)
(一)
这里所简列的,为王所立的金像行开光之礼,和我们从圣经以外的资料所见的情形非常相似。
尼布甲尼撒属下的各式各样的高官衔的官员,皆被召来参加开光典礼。他们显然皆是领导阶层,大有权势之人,代表在国王的广大统辖下的各族、各民,与不同言语之人。这段经文所列出的官员与他们的名衔,皆反映波斯国的影响力,有波斯政治的模式,也可能是本书作者从他所知道的官员名单之中抄录一些借用的,不过,其中有些名字,在抄写的时候有点错误。
在这开光典礼之中,音乐节目非常重要。经文之中提到六种乐器——角、笛、琵琶、琴、瑟、和笙。最后一种叫做Sumponyah,在希腊文是Symphonia,这个字在主前第二世纪的希腊文学中,还没有这个意义。(这是一个说明这一段经文,是在以后才有现在的形式,或者至少是受到以后的影响。)有趣的是注意到在那个时代有一位作家,叫做波乃必伏士(Polybius)讲到安提阿哥在狂饮的时候,惯于随风笛(中文和合本将这个字译作“笙”)的伴奏而跳舞。
按照尼布甲尼撒王的命令,在听到这些乐器奏出以后,凡不肯敬拜这金像之人,就要被扔进烈火的窑里烧死。波狄友斯(Norman Porteous)认为:这些乐器的声音,很可能是故意用来亵读嘲弄犹太人的新年。因此在这种观点下,殉道者便准备参加一种丧事礼拜(black mass)或群魔大会(witches’sabbath)。这里描述刑罚——用火烧——在旧约的早期已经有之(请看:“耶廿九22)。历史家希罗多特(Herodotus)提到波斯的古列王和西古提人皆使用这种刑罚,而在主前第二世纪继续使用这种酷刑的,则在玛喀比传下卷七章二节以下有记载。那一段次经告诉我们,安提阿哥下令,就将七个弟兄之一处死,这个人已经受到可怕的严刑拷打,他命令道:“将锅和镬热”,“当那个人绝望时,王吩咐兵丁,把他带近火旁,在他还有气息的时候,把他抛进煎锅里”。
在但以理书之中所提的火炉,可能是一个“蜂巢”式,里面有不同的部分,我们从别处资料看到充份的凭证,燃料从顶上加进去,而炉灰则从旁门清除出去。
(二)
尼布甲尼撒想要他们知道,他是一位大能的君王,他不能容忍人对抗他的绝对统治。他既然召集了他的官员,作盛大的集会,就下令他们参加向偶像跪拜。
他们单单站在那里观看典礼的盛况和欣赏音乐是绝对不够。他们必须俯伏敬拜那金像。“在开光典礼进入高潮的时候,参加的人不仅要折腰低头下拜,并且要屈膝合掌,向那金像祷告。奇怪!如果在尼布甲尼撒的宝座旁边有一个祭坛,能给他所缺少的安全与力量的话,尼布甲尼撒就可以在历世历代之中,确保他的王位”(引自鲁茜Walter Luthi)。
韦乐克(Adam C.Welch)按照它与教会的关系,看这几节经文,并且照二十世纪的观点,评论这件事,他说:“将来有一天,它(国家政府)可能要求一种顺服,不肯依从者,将保不住自己的生命。为活命会使他们面对公开的冲突,他们必须拣选自己所事奉的。他们岂是巴比伦的公民么,在巴比伦境内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并且从它里面获得最后的裁决;或者说他们在巴比伦只是外侨,寻求一个更好的国度,顺服一种更高的律法呢?”这样的问题如果过去有的话,现在也是一样的迫切。政府所能发出的命令必然有一个限制。它能要求它的百姓对它效忠,为它牺牲,但是它不能要求百姓敬拜他。这乃是犯了亵渎上帝之罪,用受造之物代替造物主,并且叫人敬拜人手所造的。不管偶像是一个大有能力的君主,或者是一个制度、机构、都是一样。在君王或政府越过上帝所许可的限度,要求它的百姓作一些唯独上帝可以这样要求的事,他们必定要被谴责,被定罪。
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在尼布甲尼撒的命令后面,有一种推动的力量。那就是惧怕——惧怕火炉。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圣经说:“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都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但以后的几节经文,表明三位犹大青年的不同反应,虽然他们也受到这同样的恐吓,并且也经验到这同样的惧怕。
在新约之中提供一种唯一的解决办法,那就是:“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壹四18)。尼布甲尼撒既然不知道爱的意义,所以就不能了解,爱会毫不犹豫的抗拒凶恶,爱会使人甘心乐意的受苦难,爱并且有力量能得胜。现在世界上许多有权势之人,仍然受惧怕的推动——害怕下监,受严刑拷打,被放逐,被分离孤立。“看哪,”主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狠群……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唯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16,22,28)又说:“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十二32)
举报者与认信者
但以理书三章八至十八节
8那时有几个迦勒底人,进前来控告犹太人。9他们对尼布甲尼撒王说:“愿王万岁。10王阿,你曾降旨说,‘凡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声音的,都当俯伏敬拜金像。11凡不修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鉴中。’12现在有几个犹太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伦省事务的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王阿,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3当时尼布甲尼撒冲冲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带过来,他们就把那些人带到王面前。14尼布甲尼撒向他们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你们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么?15你们再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却还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有何神能救你们脱离我的手呢?”
16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对王说:“尼布甲尼撒阿,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17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阿,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18即或不然,王阿,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拜你所立的金像。”
(一)
这三个犹大的青年,既坚决的不肯依从王的命令,真有如俗语所说,堪树大拇指加以称赞。根据这个故事记载,他们是这一群人之中的佼佼者,可以作别人的榜样。他们无疑先要作慎重的考虑,然后才决定,不管要他们付什么代价在所不惜,就拜偶像一事,他们绝对不肯妥协。在他们的同事之中,有几个是迦勒底的“哲士”,出于恶意地在王面前控告他们。这里所用的“控告”一词,是一个很特别的词。这词的字面的意义是“切成片地吃掉”,我们或者可以这样说,将他们彻底击败!出现这样的举报者,在东方的故事之中,算是非常普通的清形,并照实记在这一段经文之中。控告内容是真实的,并不抵消控告者恶空母的意图,他们也许想晋升超过这些犹太人。
举报者与极权主义国家是手拉手的同路人。在希特勒的德国,这一类的男女举报者,真个是多得不可胜数,例如,人可能被商业上的合夥人,或者甚至被自己家里的人所举报。有时候,抗拒纳粹政权,能保守高度秘密,直到最后豉别人出卖;另些时候,并不尝试有任何隐藏,而出卖则是太容易了。我们想到德国的一位反纳粹政权的潘霍华牧师(Dietrich Bonhoeffer)和他家里的人,以及别的一些人,他们皆牵涉在想暗杀希特勒的这一件事之中。下面的一段就是从他在狱中所写的一封书信摘录出来的。
在我们这一群人中,几乎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被人出卖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在平常觉得很难以了解像;这样的角色,现在则变得非常熟悉。我们所呼吸的空气被不信任污染,这种空气令人窒息……我们的责任是尽我们所能的培养人际之间的信任并将之强化。信任别人常常是我们一生之中最伟大,最罕见,和社会生活中最快乐的福气之一,但是这种信任只能在必要的怀疑的黑暗背景之中出现。我们已经学到一样宝贵的功课,就是对恶人,连半分也不要相信,但是只将我们自己毫无保留的,交托给可信靠之人。(编按:请参阅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潘霍华著:狱中书简中译本。)
(二)
我们知道尼布甲尼撒王冲冲大怒——这是东方民间故事的另一个典型的特征。不过他并没有立即将这几个青年人处死,乃给予他们另一个机会,使他们能“看出他们自己的过错”,而俯伏敬拜他所立的金像。他这样强逼他们,更发出亵渎的狂言,说没有神能救他们脱离他的手。我们从这个故事看出,旧约所考虑至终的罪——就是君王或者国家政府把他们自己放在上帝的地位,宣称他们拥有单单是属于上帝的权柄,夺取上帝应有的权威之地位。“便能如上帝一样”(创三5),亚当起初所受的试探,也是大能的君王和骄横的独裁者所经常陷入的试探。
这几位笃信耶和华的青年的答复非常清楚,不过这一段经文稍微有点难懂,而须要作一点说明。凭着高度的信心,他们表示不必回答王这件事,含有用行动胜过言语的表白。接着说出令人不忘的话:“即便如此,(就是说,一切的事情按照你所提出的进行,)我们所事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里救出来;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上帝)不然(不拣选那种方法行的话),王阿,你当知道,我们绝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这三位青年人的宁静的信心,与王的大发烈怒,成为一个戏剧化的对比。这三位青年不理会将遭遇到什么事,总坚决的倚靠上帝,并且不肯否认他的名。以后在十二章,给我们一些提示,说明他们信靠上帝的确据——他们相信,在他们死后,上帝会给他们的赏赐。不过在这里没有作任何解释。在本章稍后的经文告诉我们,他们终于获胜。不过,这个故事的要点,已经足以说明,这几位青年人好像上帝的仆人约伯一样,充满信心的领受临到他们的任何试炼。
我们前面提到德国神学家潘霍华的“生与死”,为这三个犹太籍青年的英勇答复,再一次提供一种活泼生动的注解。潘霍华在狱中等候审判的结果时,确实几乎注定了是死,但他所表现出来的宁静与信靠上帝,令我们感到惭愧。现在我们将他所写的书信和日记的片段摘录如下:
我们仍然热爱生命,但我不相信现在死亡能够突然地临到……这并不是由于外面的环境,乃由于我们自己,决定死亡的来临,一种自由地和自愿地接受的死亡。
没有信心的优柔寡断,不住的三思而没行动,不肯冒任何的危险——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危险。我必定能够知道,我确然是在上帝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这样,一切的事,就连最严重的丧失,都可以泰然处之。
如果没有上帝的旨意,地上执政掌权的绝不能伤害我们,患难与危险使我们与上帝更为接近……。新约常常吩咐我们“要刚强”(林前十六13;弗六10;提后二1;约壹二14)。人的弱点(愚拙,缺少独立性、善忘、胆怯、好虚荣、贪污、易被诱惑等类)岂不比邪恶还要危险吗?主基督不仅使人成为“良善”,他也使人刚强。软弱的过失是人性的罪,存心犯的罪是凶残的(也一定是“强烈的”)!
我或死或活,都与你同在;
我的上帝,你也与我同在。
耶和华阿,我等候你的救恩,
和你的国度,阿们。
裁决及其结果
但以理书三章十九至三十节
19当时尼布甲尼撒怒气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变了脸色,吩咐人把窖烧热,比寻常更加七倍。20又吩咐他军中的几个壮士,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21这三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被捆起来,扔在烈火的窑中。22因为王命紧急,窑又甚热,那抬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烧死。23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这三个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窑中。
24那时尼布甲尼撒王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么?”他们回答王说:“王阿,是。”25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游行,也没有受伤,那第四个的相貌,好像神子。”26于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窑门,说:“至高上帝的仆人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出来,上这里来吧!”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就从火中出来了。27那些总督、钦差、巡抚、和王的谋士,一同聚集看这三个人,见火无力伤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并没有火燎的气味。
28尼布甲尼撒说:“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的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他差遣使者救护倚靠他的仆人,他们不遵王命,舍去己身,在他们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别神。29现在我降旨,无论何方、何国、何族的人,谤读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迟,他的房屋必成粪堆,因为没有别神能这样拖行拯救。”30那时王在巴比伦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
(一)
这三个青年人公然的违抗,令国王大怒。尼布甲尼撒王失去他宁静的风度,不能像国王驾御群臣时那样的自我抑制,反而怒不可遏的面色改变。他刻不容缓的吩咐管理烧窑之人,将其中的火加热了七倍——这样给这个故事作一种很好润饰,形成这个戏剧的高潮。强调王命令继续着,他军队中最强壮的士兵将这几个人捆绑和仍在火中,经文里面也指出这几个人穿着裤子、内袍、外衣,和别的衣服,竟然皆丝毫没有损毁!由于火甚热,火舌向四周伸开,把抬这三个青年的人都烧死,而这三个青年,则被扔在烈火中游行,这是最大的嘲讽和神迹。对此,后来的一位作者,把廿三节的情节改写,见之于次经之中,通常指“亚萨利亚之祷言与三童歌”。这卷书说明亚萨利亚(或亚伯尼歌)在烈火之中游行,唱诗歌颂上帝的情形。次经说“王的仆人扔他们在火窑中,仍然继续不断的用石油精、柏油、粗麻,和小劈柴,使窑火更炎烈,以致火焰自窖门上腾,高至七十三尺”。但是“耶和华的使者”使这窑中“有如降霜露时的风”,所以火一点不能挨近他们。这三个人在火焰中同声赞美上帝,归荣耀与上帝。
这个神迹到这个地步算是到达了顶点,王观看的时候大感惊奇。因为他看着这三个青年人,原来皆穿着衣服,被绳子捆绑、扔在烈火的窑里,现在居然在火里面游行——并且丝毫没有受伤。但是,还有令他更为惊奇的,他看见与这三位青年同在的,还有第四位人物,他的面貌“好像神子”。在廿八节,国王认为他是“上帝的使者”。上帝差遣他的使者,拯救属他之人的这种主题,在殉道的故事之中可以见到的虽然不多,但在旧约却有不少的先例,例如,亚伯拉罕的使女夏甲(请看:创卅一17节以下)与以撒(创廿二1),并且在但以理书六章二十二节再次提到。“神子”这一词,使我们想起约伯记一章六节所记的“上帝的众子”,他们“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或者说这是与创世记六章二节以下所记的、随意挑选“人的女子”,娶来为妻的那一班天使。在但以理书这一段所记的,则是上帝的似天使的使者,被差派去保全这几位青年的性命,并且救他们脱离苦难。
他们照着国王的吩咐,从火窑之中出来——那当然是从火窑的侧门,即王观看的地方——最使他们觉得惊奇的,乃是他们的身体、头发也没有烧焦,衣裳也没有变色,甚至没有火燎的气味!所以尼布甲尼撒承认他们为“至高上帝的仆人”——这是从一名异教徒的国王口中,承认他们所敬拜的,乃是独一的真神。
在廿八节之中,尼布甲尼撒称颂上帝时,这种承认随着他的称颂上帝,并且也称赞这三个青年人,赞扬他们专一信靠他,可清楚看到,这个故事以一种喜剧性的笔调结束。王不单单认识以色列的上帝,并且也认识以色列人所信的宗教。他本人虽然可能并没有改信以色列人的宗教,但是他降旨保护信奉这三个青年人所信的宗教。保护代替迫害,他们现在可以放心,逼迫他们之人将必失败。获得国王降旨保护以后,又蒙国王将他们升了掌权之高位。
(二)
我们读到这个故事,心中就会想起在以色列人被掳的时候,有一位先知所写的,他的信息很可能与写但以理书第三章有相同灵感。“雅各阿,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阿,造成你的那位,现在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越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赛四十三1—2)
但以理书的作者,心中必然想到他的犹太同胞面对着严重的背道离教试探,并且知道他们在持守着原来的宗教信仰所遭受的压力,所以劝他们信靠上帝,确信他绝不会撇弃他们。他把他们所遭遇的一切苦难,所获得神迹性的后果,描绘成光明的图画,但是这个故事所相信的,却是基于第十八节的困难的事实,不管后果如何,他们在宗教上绝不变节,乃要信靠上帝直到死时。
但是作者本人的信心与信靠,超过这一点。尽管现在眼前的与他的信心相反,他却宣称,异教的世界,这种以王个人为代表,将不得不承认以色列的上帝,承认他是一位至高的上帝,并且是在全地作王的上帝。他宣称异教徒承认上帝的权能的时候,很快的就要来到。这是我们从以色列人被掳以后的著作之中,可以见到的中心主题(请看:赛六十3;六十二2;六十六12,19;玛一11),这个主题在两约之间的文献之中也常常见到。外邦人到最后要因上帝的国度来临,承认他,并且向他下拜(西婆神谕‘Sibylline Oracles’三章七四○节;便雅悯之约书‘Testament of Benjamin’九章二节;利未之约书‘Testanment of Levi’十四章四节以下;启示录廿一24以下)。这个信息特别适时,当安提阿哥在下令禁止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奉行敬拜耶和华的宗教,并且宣称这种宗教为不合法,凡违令而信奉者,则予以处死。但以理书似乎说,上帝的子民必能得胜,并且能存活着见到外都人的世界——以安提阿哥为其中心——皆要俯伏下来敬拜上帝。我们已经看到,这也是在基督的教会,生发活泼的盼望之信心,在新约之中,很有把握的说“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二10以下)。
这位神秘的神圣人物出现于火焰之中,成为上帝的得胜,以及他的子民获得拯救的表号。这一位并不是弥赛亚,本书作者也无意要读者把他当作弥赛亚。不过,历世历代以来,在基督徒的灵修之中,以及在基督教的神学上,许多人实际上把这一位当作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的一种显现亲临,我们对于这种看法也不必惊奇。胜利是从失败而来;在苦难之中,有一位亲身受更大的痛苦。正如这位神秘人物在火焰之中,所以上帝与他的子民也继续同样受苦。
学习材料来自神家,感谢主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