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确实已经限制了稀土出口,要继续坚持。对外理由:“这是中国早已拟定的措施,与钓鱼岛事件无关。”
2。继续搁置(当时宣称“搁置”,现在就不好用“终止”了,但搁置也可以无限期)东海油气田磋商。理由:“不管放不放詹船长,日本在钓鱼岛的所做所为已经严重破坏了两国关系和磋商所需气氛。中国必须视日方今后的行为确定是否恢复磋商。”(钓鱼岛回来之前不要恢复谈判)
至于其他嘛,适当的缓和一下也是可以的。如那伙娃娃,真想来就来吧,赌气不来也请便。
如果中国对日的态度恢复到事件以前的状态,则日后日本必然变本加厉,其危害将是长远的。希望中国能把坏事当成一次机会,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詹船长,受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