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中的“妇女”和“离婚”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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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妇女(尼萨仪)

这章是麦地那的。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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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真主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分子。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女子,那末,她们共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个女子,那末,她得二分之一。如果亡人有子女,那末,亡人的父母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他没有子女,那末,只有父母承受遗产,那末,他的母亲得三分之一。如果他有几个兄弟姐妹,那末,他母亲得六分之一。(这种分配),
须在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棗你们的父母和子女,谁对于你们是更有裨益的,你们不知道棗这是从真主降示的定制。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

12.如果你们的妻室没有子女,那末,你们得受她们的遗产的二分之一。
如果她们有子女,那末,你们得受她们的遗产的四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如果你们没有子女,那末,你们的妻室得你们遗产的四分之一。如果你们有子女,那末,她们得你们遗产的八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
如果被继承的男子或女子,上无父母,下无子女,只有(同母异父的)更多的兄弟和姐妹,
那末,他们和她们,均分遗产的三分之一。(这种分配), 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但留遗嘱的时候,不得妨害继承人的权利。
这是从真主发出的命令。真主是全知的,是至容的。

13.这些是真主的法度。谁服从真主和使者,真主将使谁入那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这是伟大的成功。

14.谁违抗真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将使谁入火狱,而永居其中,他将受凌辱的刑罚。

15.你们的妇女,若作丑事,你们当在你们的男人中寻求四个人作见证;如果他们已作证,你们就应当把她们拘留在家里,直到她们死亡,
或真主为她们开辟一条出路。

16.你们的男人,若作丑事,你们应当责备他们俩;如果他们俩悔罪自新,你们就应当原谅他们俩。真主确是至宥的,确是至慈的。

17.真主只赦宥无知而作恶,不久就悔罪的人;这等人,真主将赦宥他们。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18.终身作恶,临死才说:“现在我确已悔罪”的人,不蒙赦宥;临死还不信道的人,也不蒙赦宥。这等人,我已为他们预备了痛苦的刑罚。

19.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以便你们收回你们所给她们的一部分聘仪,除非她们作了明显的丑事。你们当善待她们。如果你们厌恶她们,(那末,你们应当忍受她们),因为,或许你们厌恶一件事,而真主在那件事中安置下许多福利。

20.如果你们休一个妻室,而另娶一个妻室,即使你们已给过前妻一千两黄金,你们也不要取回一丝毫。难道你们要加以诬蔑和亏枉而把它取回吗?

21.你们怎能把它取回呢?你们既已同床共枕,而且她们与你们缔结过一个坚实的盟约。

22.你们不要娶你们的父亲娶过的妇女,但已往的不受惩罚。这确是一件丑事,确是一件可恨的行为,这种习俗真恶劣!

23.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
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即你们曾与她们的母亲同房的,如果你们与她们的母亲没有同房,那末,你们无妨娶她们。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和同时娶两姐妹,但已往的不受惩罚。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第五卷

24.(他又严禁你们娶)有丈夫的妇女,但你们所管辖的妇女除外;真主以此为你们的定制。除此以外,一切妇女,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你们可以借自己的财产而谋与妇女结合,但你们应当是贞节的,不可是淫荡的。既与你们成婚的妇女,你们应当把已决定的聘仪交给她们。既决定聘仪之后,你们双方同意的事,对于你们是毫无罪过的。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

25.你们当中在能力方面谁不能娶信道的自由女,谁可以娶友所管辖的信道的奴婢。真主是知道你们的信仰的。你们彼此是同教的,故你们取得她们的主人的许可后,可娶她们为妻室,你们应当把她们的聘仪照例交给她们,但她们应当是贞节的,不可是淫荡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她们既婚之后,如果作了丑事,那末,她们应受自由女所应受的刑罚的一半。这是特许你们中恐陷于奸淫的人规定的。你们能坚忍,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26.真主欲为你们阐明礼义,并指示你们先民的法程,且赦宥你们。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27.真主欲赦宥你们,而顺从私欲者,却欲你们违背真理。

28.真主欲减轻你们的负担;人是被造成怯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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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章 离婚(特拉格)

这章是麦地那的,全章共计一二节。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1.先知啊!当你们休妻的时候,你们当在她们的待婚期之前休她们,
你们当计待婚期,当敬畏真主---你们的主。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
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除非她们做了明显的丑事。这是真主的法度,谁超越真主的法度,谁确是不义者。你们不知道,此后,真主或许创造一件事情。

2.当她们满期的时候,你们当善意地挽留她们,或善意地离别她们。你们当以你们的两个公正人为见证,你们当为真主而作证。这是用来教训信仰真主和末日者的。谁敬畏真主,他将为谁辟一条出路。

3.而且从他料想不到的地方供给他。谁信托真主,他将使谁满足。真主确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真主确已使万物各有定数。

4.你们的妇女中对月经已绝望的,如果你们怀疑,就以三个月为她们的待婚期,还没有月经的,也是这样的;怀孕的,以分娩为满期。谁敬畏真主,他将使谁顺利。

5.这是真主所降示你们的法令,谁敬畏真主,他将免除谁的罪恶,
而且赏赐他重大的报酬。

6.你们当依自己的能力而使她们住在你们所住的地方,你们不要妨害她们,而使她们烦闷。如果她们有孕,你们就应当供给她们,直到她们分娩。
如果她们为你们哺乳,你们应当报酬她们,并且应当依正义而相商。如果你们的意见不合,就让别的妇人为他哺乳。

7.教富裕的人用他的富裕的财产去供给,
教窘迫的人用真主所赏赐他的去供给。真主只依他所赋予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在窘迫之后,真主将给宽裕。

8.有许多城市的居民,曾违抗他们的主和众使者的命令,
我将严格地审训他们,严厉的惩罚他们。

9.他们将尝试他们行为的恶果,他们的行为的结局是亏折的。

10.真主已为他们预备了严厉的刑罚。信道的有理智的人们啊!你们当敬畏真主。真主确已降示你们一种教训,

11.并且派遣一位使者,对你们宣读真主的许多明显的迹象,
以便他使信道而且行善的人们,脱离重重黑暗,走入光明。谁信道而且行善,真主将使谁入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真主必定赏赐他们优美的给养。

12.真主创造了七层天,和同样层数的大地,天命通过七层天而下降,
以便你们知道,真主对于万事是全能的,真主是周知万物的。

(ZT: 马坚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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