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想想很讽刺,美国公司如果因为经济原因裁起人来很痛快,眼都不眨,但“和平”时期只是因为工作评语不合格而开除人反而是慎之又慎。
我现在公司里有一个同事,是个性格温和非常爱笑的韩裔小姑娘(F),非常招人喜欢。我们原来是一个工作组的,后来公司内部重新调整,她被分到另一个组,也换了个老板,结果她的恶梦就开始了。
她老板和她不在一个城市,她需要每天准时早九点晚五点给她老板打电话。如果早上上班地铁误点,迟到一两分钟,她老板会用尖刻的语气说:“哟,怎么今天晚了这么久?” 这种小题大做的行为数不胜数。
如果她发给老板的邮件不小心带有一个拼写错误,她老板会在回件专门将那个错误嘲讽一下,还抄送上一级老板。再打电话时还会假装开玩笑地说,你是不是在家老说朝鲜话,别把英文忘了。小F是美国出生的第二代韩裔,这是很明显过界的种族歧视的话。
小F性格再好,也受不了她老板刻薄的待遇,以及以上露骨的歧视,就向公司人事部门投诉。公司人事部不能只听一家之言,要照章办事进行调查。但是那些小题大做的例子算不上歧视的证据,只能说老板要求严格,待人刻薄,公司对待人刻薄的老板是没有办法的,只有谁摊上谁倒霉了。
至于那些种族歧视的话她老板只在她两个人独处或电话里说过,没有其他人作证,她老板可以狡辩说没说过或是说她的原话不是那样的,所以人事部调查了半天也没什么结果。
我在工作中和她老板接触过,她是个对工作比较较真同时又爱开玩笑以示自己幽默的人,我从来没想过她是那么一个待下人那么刻薄的老板。我想如果人事部和其他人调查,估计也就能得出和我一样的结论来。
小F在我们组的时候工作评语都很好,她的新老板总是给她很差的评语,她也因此不能去试其他部门的工作,最后终于忍无可忍辞职了。
人生苦短,我们把有限的经历投入到自己最想做的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