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懒人丁一


丁一本来不叫丁一。他父母给他起的名字是丁一鑫。可是丁一嫌“鑫”字笔画太多,写起来麻烦,于是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坚持在自己所有的作业本、试卷和表格上都只写“丁一”。他父母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棍棒糖果,也没能让他回心转意。眼看麻烦越来越大,只得去了趟派出所,把户口上他的名字正式从“丁一鑫”改成了“丁一”。

丁一十岁时,有一天受妈妈差遣,去外婆家送米糕。半路上,他在路边的树林里睡着了。一觉醒来,天已几乎全黑。他迷了路,在树林里瞎走了半夜,终于撑不住,又在一棵树下睡着了。第二天下午等他终于回到村里,村里已经传开了他被狼叼走的谣言。他爸爸用一根藤条往死里抽了他一顿,直到他妈妈嚎啕着扑到他身上才停手。

小学毕业时,县里文艺汇演,丁一在台上跟同班的女同学扭秧歌,被台下省艺术学校的老师给看中了,让他第二天去面试。第二天下雨,丁一走了十几米就转身回来,在檐下的露台上一边看雨一边折纸飞机玩。晚上他妈妈回到家,得知原委,把他臭骂一顿,立刻赶到县招待所去,那老师却在下午已经动身回省里去了。丁一的艺术道路就此终结。

初中毕业,丁一勉强上了个职高。对于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多,发呆的时候比学习的时候多的他来说,这已经是奇迹了。丁一虽然不修边幅,不理发打扮,但人还是有几分模样的。班里一个女同学,家在县城里,暑假里有一天借口跟他借笔记,约他第二天去她家。丁一第二天一看头上毒日炎炎,懒得出门。于是托了一个正好要上城去的朋友,顺便把笔记带去。三年后,这个朋友跟那个女同学结婚了,托了在县政府工作的丈人的福,很快在县税务局找了个肥缺。

职高的最后一年,丁一在学会计和学修车之间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觉得算账太辛苦,太费脑子了。于是丁一就成了个修车工。这个选择的另一层原因,是他的表叔在县城北面的三岔路口开了家修车铺。丁一顺理成章地进了表叔的修车铺。表叔当年受过他父母的大恩,无论如何也不会往外赶他的。
 
丁一系着机油污秽的围裙和袖套, 在汽车尾气的熏陶里,在长长短短的喇叭声中,消磨着他的岁月。没有主顾时,他就在一把竹躺椅上半躺着,从一个大罐头瓶里,慢慢地啜着已经凉了的酽茶。

有一天,挂着省城牌照的一辆小汽车在铺子门口停下。
“换个胎”。司机从车里探出头来说。
后排的车门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穿着卡其色的确良衬衣、身体富态的老头下来,伸伸懒腰。
丁一出神地看着这个老头。
“王老师”,他说。
被叫做“王老师”的老头礼貌地微笑。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我是马鞍子村小学的小丁,丁一。您看过我跳舞的。”
王老师定睛看了看他,慢慢地点头。
“我记起来了。你那天没来面试。为什么?病了?”
丁一嘿嘿笑着,没有回答。弯下身去,开始往下卸轮胎。

丁一也修过税务局的那辆桑塔纳。开车的是他的朋友。这小子长胖了,红光满面,非得请他到旁边张二嫂开的饭馆里去喝一杯,席间借了酒劲,哈哈大笑着说:兄弟,我有今天,得多谢你当时犯懒。

丁一在县城的街上遇到过当年跟他借笔记的女同学。她也胖了一点,人还是很漂亮,穿着高跟鞋,烫着头,远远见到丁一,只是看了他一眼,低下头,假装不认识似的,走过去了。

三十岁上,丁一结婚了,娶的是同村的一个姑娘。丈人家全家都农转非了,在村里开了个小杂货铺,也烧陶花盆来卖。农转非,早没有地可种了。丁一就是看中这一点的。
“否则难不成还要我去帮他们家种地?”
丁一一想起这可能的厄运,就愤愤地摇头。

丁一的媳妇很勤快。带娃做饭收拾屋子,什么都能做。晚上,修车铺关了门,丁一有时候不回家,而是到朋友那里去搓麻将,很晚才回来,媳妇也不恼,自己带娃先睡了。饭菜扣在锅里,在灶上炖着。 

丁一四十四岁那年,表叔生了场病,撒手西归了。表叔的几个孩子都很成器,在外面有正式工作。于是丁一就把修车铺盘了下来,教了两个学徒。除重要的大活计之外,他基本不插手了。大部分时间在竹躺椅上躺着,看电视,还是喝茶,偶尔也喝一点酒。

他的儿子小学刚毕业,考上了县里初中的“尖子班”。放学后到爸爸修车铺里来,在满屋的轮胎、发动机、油箱的重重包围下,在一张小方桌上写作业。一边写,一边抬起头来,偷偷瞅几眼电视。那边竹躺椅上的爸爸察觉了,啪地把一只拖鞋扔过来:
“看什么看?好好写作业!小兔崽子,真是一把懒骨头!”
隔壁张二嫂和她女儿正在饭馆门口择菜,一听这话,齐齐笑起来。
“阿一,凭你也能骂人懒?”

公路上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汽车经过,有的很土气、有的很光鲜。但大多都是风尘仆仆。丁一看着这些车,有时候恍惚想起他小时候坐过的马车、拖拉机。
无论坐什么车,走的还不都是同一条路。他看看里屋写作业的儿子,心想:这小兔崽子以后没准能坐上飞机呢。

汽车这个东西,方便是挺方便,危险起来也挺危险的。三十多年前,在这条公路附近的一个风景区,发生过一场特大车祸。上了点年纪的人,大概都还记得。

丁一生于一月一日,又五行缺金,所以他爸爸给他起个名字叫“一鑫”。其实他本来应该是12月31日生的,可是紧急关头,他竟然在妈妈肚子里睡着了。县医院的接生医生费了老大劲,在产妇肚子上又按又挤,好容易把胎儿弄醒,生下来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因为这一刻钟的偷懒,丁一莫名其妙就小了一岁,于是不得不推迟一年入学。 他在马鞍子小学上一年级的那个春天,二年级的全班学生出去春游,车转弯时翻到山涧里,整个班四十几个学生,包括带队的老师,全没了。“四·一五特大车祸”,还上了省里的报纸呢。

花甲老翁 发表评论于
庸人自有庸福,對嗎?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舞女的评论:

看来各位的感觉都是一样的:我比丁一还要懒!嘿嘿
舞女 发表评论于
这个有点寓言的意思.就是写的也有点懒.让人意犹未尽.
花桥 发表评论于
其实这篇也不算太短,有点乱。把点集中在懒-无为与有为最终没有本质区别上(老子的哲学),边陲小镇一定别有风味,你不写,谁来写?看看汪曾祺怎么写他的小镇的。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花桥的评论:

场景的描叙是我弱项啊……你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个系列,我给自己规定了字数限制,写长了就超标了,呵呵
花桥 发表评论于
的确有点汪曾祺风格,白描的手法,淡定的情绪。只是没有汪的优雅,多一点场景的描叙,人物也许才会立体化。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letyourselfgo的评论:

谢谢你。我也是懒人托宝,兴致来了写几句,没兴致时就任自己犯懒,哈哈

问好,欢迎常来。
letyourselfgo 发表评论于
开始有点象汪曾祺的文字,散淡和从容。

想起在上海田子坊一家商店门口写着-碰见就碰见,错过就错过。

人生本来就是这样的,也就心定了。

喜欢你的文字,不要偷懒,有奇思妙想,就写下来。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丁一同学那把竹躺椅要是放在小溪边、柳树下,而不是汽车尾气和喇叭声中,那我就更艳羡了。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娅米的评论: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知天命”状态?:)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看得出来,小托对丁一同学充满了艳羡,呵呵
娅米 发表评论于
这个好,不紧不慢,淡淡悠悠。

命运这个东西,我是越老越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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