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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赖昌星的历史折点
收获了一种恬静的生活, 像一条波澜不惊的小河, 流过春夏 流过秋冬
赖昌星被案押七天了。正像上周二难民法庭判赖条件假释,而移民部马上连夜上诉联邦法院暂行假释得直一样,今天,又旧戏重演:经过两天的申诉抗诉,难民法庭审判官Geoff Rempel在今日下午1点45分判赖昌星有条件假释;移民部马上于2时入禀联邦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对赖昌星的假释令;联邦法庭按程序马上接纳,并定于今日下午5点开庭审理。
加拿大难民局IRB今日对赖昌星的拘留7天作出的聆讯判决为:羁押理由不充分,应一有条件假释。并且审判官认为,赖的律师不必陈述,事实明显赖昌星可获得有条件释放。审判官还用了近3个小时来阐述他的判决理由以及赖的假释条件。
准许赖昌星有条件获释的条件是:保留上周二裁判官Leena King的条件,即:交7万加元保释金;每周四需向边境服务处CBSA报到;若更改地址需24小时內通知CBSA;向CBSA提交每月的电话单副本;向CBSA提供自己的手机号码,并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必须在CBSA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包括接受遣返递解;不能与黄晓燕(Xiao Yan Huang)、丁欣华(Ting Yan Wah)和谭国俊(Tam Kwok Chung)接触);另外新增加条件:每晚11点至次日上午8点不得离开自己的住所,不能接触吴玉方(Wu Yu Fang), 邓玉良(Tam Yu Rang), 范高富(Feng Gao Fu)以及其他CBSA认为有组织犯罪的人员。
在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带回枫树岭菲沙惩教中心的同时,移民部再次通过司法部律师入禀联邦法庭,申请暂缓执行该释放令,阻止对赖昌星假释;并要求联邦法庭给出同意Geoff释放赖昌星的理由。联邦法庭接纳司法部律师的申请,暂缓执行难民局的有条件假释令。 到目前为止,联邦法庭仍在审理之中,法官还未作出裁决。
明天,就是要不要延缓遣返赖昌星的聆讯日,上午十点就要在首都渥太华经过视频开庭了,因此可以说,今晚赖获得条件释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明日赖昌星的延缓遣返申诉失败,并且按以前传言名状Matas不再上诉,那么赖昌星将被立即遣返,未来的12个小时,将是赖昌星人生能否继续赖在加纳的关键点!
明天,全球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