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法中那个什么亮点,纯属狗屁!

实实在在做博客,字如其人。 真真假假皆原创,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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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这个什么新婚法说明了政 府不愿意面对国内近几代出现的二个根本问题。
 
第一,中国涌现出大量的阿斗(啃老族小男人),进入了阴盛阳衰阳气不足的年代。需要用这样的法去“保护”他们的婚姻。

第二,中国老二老三猖獗。只能用这样的手段变相的“遏制”坐享他人其成的女人。需要用这样的法去“保护”他们的“婚姻”。如果算得上是婚姻的话

什么“第十条的第二款是“最大亮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由房屋产权人给予配偶一定补偿,而且还要考虑房产升值利益。。。)”说到底那不过是个笑话

正经男女的婚姻,哪里要这个狗屁“亮点”?

难不成政 府真是弱智?这个所谓的“最大亮点”无论在哪个文明先进的国家,不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将个天经地义的东西说成亮点,不可谓不是悲哀。

这不是男人女人的悲哀。

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是一个国家的悲哀!

神马东西!


这是早上看滚动新闻,一篇有关“新婚法”后留言。


估计我老人家这血压一时半会将不下来了。就这些破东东看了没有想法,除非是血冷清漠。

唉~今天的降压药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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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li 发表评论于
这新婚姻法是很有中国特色的。

国内婚姻从以前的几转几响, 到后来的几条腿儿, 到了现在的房子车子, 很多都是父母 - 男方父母包办, 已成为不行文的规定。

有些中国女性不爽, 她们要结婚时男的有房有车, 以作为离婚时自己能占一半, 便宜占尽, 爱情与独立只是挂在口边, 尤如艺术照的PS 功能而已。

我提倡全部中国女人都嫁给洋帅哥就好了。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全方位的评论:
呵呵~
我认为,婚姻应该是单纯的神圣的。现在给这样一个法一搅呼,觉得,变了味~

说实话,如果历数一下,父母有房赠送给闺女的不是少数,如果依照有房标准,老祖宗传下来的男婚女嫁时不时得颠覆一下了~

谢谢留言~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lunear的评论:
不好意思,真的没有看懂您说的跟我说的有什么关系。
反正没事就您所说多写几句。

就您说的几点我不敢苟同之处说一些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第一【“为了这个恼羞成怒的(估计您是说新婚姻法)都是希望掘金的女人。”】
我只能说这是您的偏见。实事求是说,就现在的国内实情和我周边所见夫妻和家庭看,男方比女方富有的还真不多。但不见得男人不富有就要去傍富婆吃软饭。
举一小例供您一乐,同样二男女,兜里都只有一块银子,女的可以嫁个门当户对或者豪门做贤妻良母。男的则不定娶到老婆。
这就是差别。
所以男人有点银子并不值得威风,好女人不见得要去傍。更何况我们这说的是您兜里银子还不是您所赚是啃老得来呢。

第二【“邓文迪不是还被文学城不少女人当成偶像吗?邓是攀上高枝了,所以其他女人就眼红了。”】
您这“因为”“所以”实在有失公道。文学城不少的女人当邓是偶像不假,但不见得其他女人就眼红。
眼红她什么呢?金钱还是地位?就我个人而言,跟你不同呢,我觉得邓和我们文学城中大多数的女人相比,不知道谁眼红谁呢?
就这一点,我认为你我“英雄所见不同”。呵呵。


第三,【“如果反过来,是个男人吃软饭的,傍了个老富婆。你看还有没有人把他当偶像?”】这一点我其实没有明白您针对什么而言,这个“他”是老默还是您笔误应该是“小邓”?
我就当您说的是小邓。
如果小邓是“老富婆”,,老默傍上她吃个软饭的话,如果您之前的“吃软饭”理论成立,那么这反过来同样成立。或者说,之前崇拜她的城里女人,这下子更崇拜她了。因为现在年轻的兜里有银子的女人多了去了,这老女人都有人傍着不应该更加一等去崇拜?

(注一下,基本没有对老默小邓人事情发表过言论,今天逮着机会就多说几句。不好意思委屈您了。)

说完小邓我们回过来说我这文本意。我的意思是,这样的法律保护的是什么?以我之见,为了保护啃老的小男人的一点房产,而去伤害一个民族的尊严。

您见过能力强大的男人娶妻要靠啃老房的么?
这条法律是专门针对“啃老”的,那我只就啃老一事而言。见谅。

有事说事无事逗乐。。。
感谢朋友您留言。
全方位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女性应该果断放弃对婚姻的幻想,希望早日回复母系社会,呵呵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寻常女子的评论:
谢谢妹子。。。我现在除了降压药其他还是什么都没吃。因为医生说不知道什么原因引起的。。。在查。等有结果了估计会给我一个处方或者建议。
欢迎妹子常来~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晓青的评论:
晓青说的是~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mizi的评论:
哈~妹子给忽悠住了。
其实,为了这狗P玩意我血压就高兴,哪能呢?这也太小看你家飘姐的血压啦~吼吼。

没事这个是在首页滚动上看到点进去“捣糨糊”的~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wumiao的评论:
谢谢淼儿~
其实骂不骂都不解恨~国内那样的已经成文多年的法照样有人可不依,更别说这样狗屁不通的什么条例,成不成气候还难说我骂了那是白骂~

不过看看这样的法就知道,中国现在的啃老族已成气候。到了一个需要用法去“维护”的时候。不能不说是一景。
男儿当立不立当强不强,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白玫瑰花的评论:
哈哈~谢谢玫瑰。
确实神马都不是~~~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老姐的评论:
那啥,4姐,见到你出山。。。很高兴!你好些了吗?

你也多保重啊~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哈哈哈~~~谢谢林妹妹。哪里能够为这个真动什么气呢?就算我气死了能改变法律?我没那么天真,只是觉得悲哀~

这个法骨子里透的是男权和社会的倒退。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河滨的评论:
谢谢河滨留言。
你说的我懂。这个婚姻法的修改,我不知道真正的出发点是什么。只是看着仔细琢磨琢磨就感觉不是味。婚姻法保护的不是婚姻吗?这个法保护的是什么?是不是告诉中国的啃老小男人“你啃到房就有婚姻就有老婆你就是主人了~”,将女人当什么了?还弄个什么亮点,那只不过是骗鬼的把戏。蛮可笑的。

谢谢河滨支持。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5忧的评论:
只要你飞过来,我立马打的去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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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这代价。。。。我血压又老高兴了一下~~~

老大赔我精神损失!
寻常女子 发表评论于
除了南瓜粥,还要用决明子
lunear 发表评论于
为了这个恼羞成怒的都是希望掘金的女人。邓文迪不是还被文学城不少女人当成偶像吗?邓是攀上高枝了,所以其他女人就眼红了。如果反过来,是个男人吃软饭的,傍了个老富婆。你看还有没有人把他当偶像?
晓青 发表评论于
从这里能看出来现在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还是很严重的,连夫妻的问题都要这样来管束了。
mizi 发表评论于
飘姐,看你这题目,我就知道你的血压降不下来,何苦呢?

现如今这些狗P不通的“亮点”太多了,不过这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要打亮也得有那本钱去打不是?赶紧喝南瓜粥去。要不去和小孙子玩玩,再让我们这些个“被奶奶”的都见见小家伙,一定是比那南瓜长得还快!
白玫瑰花 发表评论于
可耐的飘姐,别上火,这都是些神马东西,当他放狗屁好了!
呵呵!俺也痛快骂一句。:))
老姐 发表评论于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死的白死了,还不如就搞搞三民主义。

飘妹子好好养身,咱们还有很多时间走着瞧。
河滨 发表评论于
很理解你,不管是难燃还是女人都看到了这其中的奥秘。大概婚姻登记时应该要求要结婚男女学习婚姻法充分了解各自的权力之后再结婚。 如此的婚姻法会导致大量的未婚同居,和更多的婚外儿童。 当然社会会因此而不稳定。 这是个倒退,回到以血缘关系为基点,以物质为基点。 号召抵制这个婚姻法。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是狗屁, 是狗屁。 姐姐别动气
5忧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

忘了说,那贼老贵的东东一点也不好吃,抿半天弄点瓜子肉进去,还是没大鱼大肉来的爽!
5忧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

我今天的网还有口气,慢归慢,没掉下去。

像你说的那样,到处都没好玩的,围脖儿有时织2针,菜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种着,对了,最近在你们家的鱼塘钓了不少宝宝贝贝的,算开心一事吧?!
5忧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

只要你飞过来,我立马打的去买回来。

要快哈,这地方啥都是进口的,这几天有,过几天就没看见了是常事。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对了老大,我要尝尝你家那贼贵的好东东~~~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5忧的评论:
今天网不好,发送了一直进不来~都不知道有没有贴上~

就去新浪玩了~

说实话,现在哪都不好玩~
5忧 发表评论于

沙丫马沙发丫。。。

不要因这让血压高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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