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惠智牧师主讲/林静怡姐妹整理]
5/13/2011
苏牧师早年在普林斯顿等地接受神学训练,回台后在神学院任教并在教会牧会,1991-1995年他与叶高芳牧师成立亚洲第一个民间器官捐赠协会,并担任创会秘书长。
华人在器官捐赠方面都有些疑虑,以下苏牧师要从一个基督徒的观点,从他过去推广的经历当中,用一些故事来探讨器官捐赠这个主题。基本上我们的身体是神所赐的礼物,我们应该做一个好管家,把身体照顾好,至于这个礼物要怎么延续,或许能藉由器官捐赠把这个爱传出去,以下是苏牧师的分享。
首先我代表迦南教会欢迎大家来到这里,一起探讨这个深具意义的主题。二十年前,我在台湾神学院教书,某天早上林口教会的邵牧师打电话给我,因为他女儿是我的学生,邀请我担任推广器官捐赠的公益活动,要我跟叶高芳牧师联络,叶牧师当时是长庚医院社会服务处处长。我在美国唸书时听过器官捐赠,是因为领换驾照的时候会有个 “donor” 的贴纸,问你要不要成为器官捐赠者。透过祷告,与家人分享,清楚神的呼召,于是我一脚踏进这个领域。从1991年开始自己一个人到1995年我离开时,已有北中南三处主任在协助我倡导器官捐赠概念。今天我要用 “器官捐赠,让爱延续”为主题来阐述这个生命的议题。
黄加恩,一个大家陌生的名字,今年农历新年他与家人去参加新春礼拜,回家时被一辆违规的汽车撞倒,送到医院时已呈现脑死。我们会问,『神啊,为何一个敬拜祢的人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当这样的意外发生时,教会的兄姊可能会想:「我们好好的祷告,希望他可以像拿撒路一样透过祷告死而复活。」虽然神没有让它发生,但是后来他的父母亲决定将加恩的器官捐赠出来,也帮助了五个小孩和大人,这是他父母亲讲的一句话:「别的孩子获得新生,就像加恩也重生一样,永远的活在所有人心中。」
器官捐赠可分为活体捐赠和尸体捐赠两种,我想着重在尸体捐赠来谈,我们如何帮助自己和家人来看待器官捐赠,以及一个人如何面对自己或亲人的死亡。
一、事奉与器官捐赠
我记得我刚成立器捐协会时, 有一次我的岳父介绍我在器官捐赠协会工作,可是在场没有人敢收我的名片,好像拿了我的名片,明天我就要挖他的器官出来。二十年前,台湾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对于人在死亡后还要拿出器官来是很难接受的,所以我要不断地到各大医院去让他们了解我是谁。
记得我第一次去台大医院拜访当时的外科部主任朱树勋医师,一开始他还有些冷漠,还有点讶异,我是读神学的,为何会跟器官捐赠有关。我说,我认为透过器官捐赠可以让更多人理解如何去面对生命、面对死亡,尤其当时法律还不成熟,没有像现在的分配制度,医院间抢器官抢得很严重,遑论社会公义、伦理议题,我也曾为了如何计算点数、决定优先级,和一些医师在开会时争执,但至少在那四五年,这个议题帮助我学会如何面对我自己的生与死,感谢神,后来董氏基金会及孙越叔叔也来帮忙,我们一起合拍了第一支广告:「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一张卡,不是信用卡,是器官捐赠同意卡。」那时我们也去医院帮助医护人员对相关程序的了解,台湾第一本器官捐赠作业手册是我翻译的,透过这个过程,让我体会器官捐赠对器官移植的帮助,我发现从一个人的死亡到摘除器官,拿去延续一个人或好几个人的生命,这整个过程是一个极大的恩典。
事实上,我们在台湾做过研究,真正签署器官捐赠同意卡的人比没有签的人,最后捐赠器官的比例反而比较低,所以我们曾思考过一个反面逻辑:「如果你不想捐器官,最好签器官捐赠同意卡,因为机率比较低。」圣经有一段经文提到人要怎么行在世上,这是上帝给我们的指示: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 神同行(弥加书六章八节)。器官捐赠就是这种精神的体现。
二、爱人如己的行动
耶稣说:「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15:12-13)」器官捐赠,对一个基督徒来说,倒还不是我们能捐什么,而是一种生命方式,如果你的生命方式就是希望能给予、能爱周遭的人,像基督用他的生命来拯救世上的罪人,绝对不是说我要牺牲什么,拿出什么。 「给予」如果是我们的生活方式,我想这就是我们今天讲器官捐赠的一个重点。 每一个基督徒都在经验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为我们做的那个奇妙作为,今天我们学习的榜样就是耶稣基督。 神给我们每一个人有一个特别的呼召,神呼召我们成为社区的祝福,去爱邻舍、去帮助、去奉献,我觉得这是神给我们的教导。
今天谈到器官捐赠这个问题,事实上是帮助我们怎么样面对死亡。我们不能决定我们怎么来的,但我们可以决定如何离开世界。有许多人会问将来要火葬还是土葬,甚至早早地把福地买好,如果今天我们面对自己生命的结束,我们没有一个交代,有时候真的好难。
我在普林斯顿牧会的时候,一个老姊妹忽然倒了下去送到医院,医生宣布她没有办法继续存活。我到了加护病房就告诉他的孩子,你妈妈来教会时有交代牧师,以后如果发生了什么,绝对不要给我急救,那他的孩子们就知道要怎么做了。器官捐赠也是一样,你要先做个交代,不管是驾照或透过器官捐赠同意卡,家人才知道当医院询问时,妳的心意是什么,在美国,医护人员必须询问器官捐赠的意愿。在新加坡更进一步,如果没有说不要,就是要捐赠器官,这是多么先进的概念。
有时被问到火葬或土葬,有人说:「火葬不行阿,都烧光了,以后复活怎么办」,那我再问:「土葬呢?」弟兄姊妹,保罗说「我们既有属土的形状,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弟兄们,我告诉你们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 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哥林多前书15:49-50)」神的教导是:复活的身体,是荣耀的身体,人不能用会朽坏的,去承受不能朽坏的。我想我们今天都是复活的子民,耶稣基督重生复活,因为耶稣基督用他的死来使人得到重生的生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器官捐赠也是有人的生命结束之后,其他人拿到器官,使他们继续存活,让那个「爱」延续下去。
我曾经有一次去到三军总医院碰到一个阿嬷,她很伤心孙女的过世,一直跟我说他孙女有多好、多孝顺、多么上进,这种情形,你讲什么都是多余的,我们只能陪伴,临走之前我拿出我的名片,她好像知道我要询问器官捐赠的事,我说:「没有,我只是想告诉妳,在祷告里让神使妳知道如何去面对,还有什么可以把妳对孙女的爱、她对世界的爱能延续下去。」阿嬷没有立刻答应我,但两天后我接到社福处来电告知,最后阿嬷还是同意把孙女的器官捐赠出来,让她的孙女的器官还在别人的身上继续活着。弟兄姊妹,我们今天成为复活的子民,可以将神给我们的器官用在别人身上,让他们继续存活,就是让爱继续的延续。
三. 面对悲伤的选择
另一方面,人在面对生命的结局,特别是因意外造成的悲痛时,器官捐赠可以帮助我们疗伤止痛,我遇过许多这类例子,器官捐赠提供一个继续怀念亲人的机会。前面我们提到的黄加恩,当他的父母想到他们这个国小四年级的小孩时,想到他的心脏、肝脏等器官,现在还在别的小孩身上活着,能够因此得到安慰,所以器官捐赠是人在面对生命结束的悲伤时可以有的一种选择。下面我们来看一个短片,片中的小女孩虽然失去妈妈,但透过器官捐赠,她说;「我不哭了,因为我知道妈妈的眼睛还在看世界。」有没有想过当一个人失去生命,却可以因器官或组织捐赠,让另一个人看得清楚,器官捐赠是一个悲伤的辅导。
另外,谈到社会公义的问题,对基督徒而言,器官捐赠倒还不是如何因器官移植所影响经费的问题,器官捐赠是一种事奉。其实我们在座的人绝大部分都没有机会捐赠器官。上帝会祝福我们活得很好,活得很老,老到有一天器官都不能用了。但问题不在这里,器官捐赠的重点在于我们要如何帮助弟兄姊妹,如果有一天,在没有办法做出面对死亡的决定时,你可以帮助他们做出合神心意的决定,这也是我身为一个牧者,以我个人的经历提供更正确的知识,来完成这样的心愿,器官捐赠是一种事奉。
我们都是神的儿女,神给我们很多生命的应许,器官捐赠就是很多人新生命的应许,就像刚才那个短片一样,小女孩说:「有一个魔术师(医师),可以把妈妈的器官变到别人身上,让别人看得见、好起来。」今天器官移植已有长足进步,如果器官移植是神给延长生命的应许,那么器官捐赠,其实就是一个生命的礼物,你可以藉此让生命延续。器官捐赠是生命最后的礼物,我们常讲人在世上,最后什么也带不走,但还是可以留下一些东西,包括我们的身体,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我们要成为一个好管家,这在圣经里都讲的很清楚,因为这个恩赐你要成为管家,你对这个生命就要有个决定。有人说:「现在先不要谈这个,谈这个就好像死亡离你很近」。弟兄姊妹,我们都清楚,棺材只装一种人,就是死人,不一定是老人,意外不断在发生,当你面对生命结束时怎么做决定,你会发现神对他的管家的称许是「好」又「忠心」的仆人,那是指我们怎么去管理,成为一个好管家,我们怎么活出生命应有的光彩,我觉得这是我们要去思考的。
四. 生命最后的礼物
在器官捐赠协会的那段时间,有一个地方是我每周都要去的—台北看守所。我不太喜欢去那里,但是上帝在那三年中,完全改变我的服事,完全改变我对生命的看法。那时是郝柏村院长的时代,所谓乱世用重典,只要绑票,不管有没有撕票,一律死刑。死刑犯可表达器官捐赠的意愿来帮助别人,这是他生命最后一个礼物,最后一个决定。陈进兴,我想大家都知道这个人,甚至我的亲友都来问:「像这种作恶多端的人,最后信仰耶稣就可以鸡犬升天,你觉得社会还有公义吗?」我想许多人都会有这种质疑。感谢神,在那段时间,我和更生团契一起进入台北看守所,看见许多人如陈进兴因为福音而改变的死刑犯。陈进兴他讲了这句话:「我再死五次也唤不回那五个人,如今我只有把我仍有用的器官奉献出来,虽然算是补偿,其实也不能偿还什么。」在那段时间,我觉得给我最大的震撼是:「给予,那是一种基督徒的生活方式(life style)。」所有的基督徒,我想那个「给予」就是我们从耶稣基督那边领受的。
「赦免forgive」,我把它拆开为「for-give给予」,我们重生的新生命本身就是给,赦免也是这样,就是给对方一个原谅他的机会。今天我们有永生的盼望,「赦免forgive」就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因着「forgive」才能「forever」。1991年四月的第一个周末,那天是我参与器官捐赠协会工作的第二个礼拜,是我生命冲击最大的一天,也是启发和帮助我了解生与死最重要的一天。,有一个愿意器官捐赠的死刑犯要枪决,那天晚上很难入睡,因为整个晚上警察枪毙的那些情景在我的脑海盘旋。早上四点多,我们进到台北看守所里面,见到这位死刑犯弟兄。感谢神,他进入看守所后,更生团契向他传福音,他就信主了,信主后他就知道他要去哪里,甚至在他三审定谳的前一周,他起来向在座约有六十多人作见证:「各位,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能够在你们当中,跟你们一起分享神的恩典,因为我知道,三审即将定谳,只要法务部给我一个执行令,我就要离开,但是我不害怕,因为我知道我要去那里。」那是一个多么震撼的见证!
因为法务部刚开始办理死刑犯器官捐赠的事情,所以那天特别派了一个小组去摄影整个配合器官捐赠的执行过程。当行刑前,他被问到有没有最后的遗言,我看到一个很讽刺的画面,就是要判人死刑的人头是低低的,而那个死刑犯很有自信,很平静地对检察官说:「因我所犯的罪,我是该死的,但我知道我已经认罪悔改,我希望我还有机会,但我没有机会了。我希望那些跟我一样的人,请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让他们有机会。」当他在讲这件事时,在场的每一个人羞愧地不知道用什么眼光面对这样一个人,我看见一个特别的情况是:当一个人,他知道他生命的结束不是结束,因为他的信仰,因为神的恩典,特别他知道因器官捐赠他可以帮助他人。这是一个死刑犯的告白:「我犯下严重的错误,我得罪了神,也伤害了人,我诚心地、诚挚地向被害者家属和社会道歉,愿意将残留的器官捐出来,将灵魂交给神,这是我的遗愿,请家人了解、成全。」我们不是死刑犯,但我们都会死,我们是不是需要在我们还活着的时候,向家人分享我们的心愿,希望他们能够了解和成全我们在神面前的领受呢?
最后,我以一段诗与大家分享,这是我在器官捐赠协会时发现一首很美的诗「To Remember Me」,我觉得这可以翻译为中文,帮助从事器官捐赠的作业人员。
总有一天,我会安静平躺在医院的白色被单下。
总有一个时候,医生们认定我的脑功能已经完全停止。
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在那个时候,请不要称呼那是死亡之床,而应该称为生命之床。
因为我要将我的身体拿出来帮助别人,延续他们的生命。
拿我的眼去帮助一位从来没有见过日出之美,婴孩的脸庞,及目睹被爱女人眼神的人;
将我的心交给原本只拥有一颗使他痛苦心脏的人;
把我的肾放入那个只能依靠机器洗肾的人;
请用我的筋骨、神经,让跛脚的孩童能够行走;
烧去我的残骸,变成可绽放美丽花朵的肥料。
如果你必须埋葬什么,请埋葬我的过错、软弱及偏见。
将我的罪恶归还魔鬼、将我的灵魂交托上帝。
如果你还是怀念我,就请用温和的言行来关怀那些需要你的人;
若你照我所交代的去实现,我将会永远活着。
弟兄姊妹,让我们继续好好的保养顾惜神所赐的生命,因为生命是那么宝贵,但我们也知道,人的生命掌握在神的手中,如果有一天,神让我们有机会可以做出器官捐赠的行动,或帮助亲友做这样的决定,就让我们清楚在那个时刻,神给我们的是永生的确据和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