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依托之痴


过姊姊有一次曾对我说:故乡这个东西,是一个概念,可以依托,不可以淫迷。
我回答:我就是因为无可依托,所以才淫迷……

这句话写下来,我自己也觉得有些假模假样无病呻吟的意思,矫情得很。可是这世上,正如许多假话听起来像真话一样,许多真话是如此之真实,以至于听起来像假话。

现在是巴黎时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六点。三十个小时之前,我刚刚走进家门;而前天早上,我还在家里。

这个家当然不是那个家。这两个家之间,隔着一万公里的距离。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我与丈夫和孩子一起,在中国西南边疆的一个小院里,不上网不看电视不打电话,像植物一样,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晒太阳。

我当然有资格晒太阳。那个小院海拔将近两千六百米,离天很近,天气晴朗的时候,太阳能热水器里的热水几乎沸腾。可是因为夜里常常下雨,气候并不炎热,而且只要躲在阴凉地方,完全就感觉不到暑气。在七八月的酷暑里,我们云南是全中国少有的气候凉爽温和的地方之一。

那个位于两大著名小资旅游城市之间的小院,我把它叫做我的家。土木结构的屋子是典型的地方风格,家人到现在还习惯叫它作“新房子”,尽管它的年龄跟我的年龄一般大。

这个“新房子”,是相对于“旧房子”来说的。旧房子在哪里?旧房子就在新房子二十米之外的地方。那里的厨房、院子都是我小时候熟知的。可是现在厨房已经快塌了,院子里积了一汪流不出去的死水,长满了水葫芦。旧厨房的木门上还有我小姨结婚时贴的喜联的残迹。现在我小姨的大女儿已经二十岁,我的姨父已经意外去世六七年了。

旧房子现在还被使用的,只有西南角的菜园。从我丈夫十年前第一次到这里开始,他已经习惯穿过豆荚、辣椒、白菜的重重阻碍,到菜园深处的小木屋里上厕所。晚上睡觉前,我们打着手电筒,一起进行一天里的最后一次“尿尿散步”。虽然头顶有明月繁星,我自己是不敢在夜里一个人来的。黑黢黢的破败老屋让我害怕。虽然我知道如果我的祖先有魂灵,他们多半不会伤害我。可是万一他们觉得冷清寂寞,要拉我去作伴,该如何是好呢?老鼐严肃地思考了一下我提出的这个问题,说:我倒是很愿意与你的太曾祖聊聊天,他的名字起得那样文雅,应该是个知书达理的人。只不过,如果我与他聊天,很可能会遇到语言不通的麻烦,说不得要让你翻译。

我背上汗毛直竖,拉着老鼐急急地穿过老屋,一路上只盼太曾祖他老人家看到我旁边是个老外,不屑于跟他搭腔。

按理来说,这座破败的老屋,西南角的菜园和简陋厕所,以及二十米外的“新房子”,应该就是我故乡情结的依托之处了。可是我从襁褓之中就跟着父母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迁移,在不同的乡村居住过。在这些乡村的孩子眼里,我是个“城里人”;然而我回到“城里”,却操着浓重的乡村口音,没有一个城里朋友。
 
我父母像今天的许多父母一样,认为我的少数民族母语会影响我的语文成绩,所以刻意跟我说汉话。可是我身边所有的小朋友都说民族语,连老师上课都说民族语,我如果不想被孤立,就必须说跟大家一样的话。所以我无师自通地,变成了一个双语孩子。

老鼐看到今天的许多孩子,都已经不会说我的民族语言,常常大摇其头,感叹民族遗产就这样慢慢消失。可是这个资本主义蜜罐里长大的孩子如何能够明白,有许多选择,是不得已而为之。我父母当年孜孜不倦地跟我说汉语,导致我的汉语比许多同龄的农村孩子要好得多。可是我十来岁的时候,离开家乡到汉地去上学,随便开口讲一句汉话,就被身边的汉族同学嘲笑。十二岁的小孩子,被嘲笑得多了,也生出悲愤骁勇之气来,一个字一个字对照着字典,硬把所有的不标准口音都纠正了。谢天谢地,我纠正了自己的蛮音,却并没有把蛮语忘掉。到了今天,我的老同学们见到我,不断惊奇于我仍然能说得一口字正腔圆的少数民族语言。可是像我一样的少数民族孩子,还在继续使用汉人的教材、参加汉人的考试,与汉人孩子一起,前赴后继地参加一关又一关的残酷升学竞争。他们的父母,怎么敢不让他们忘记自己的语言,早早接触并习惯汉人的语言?

老鼐说:你们的语言是文化遗产啊,应该好好保护的。
 
这还用你说么。我自然明白。许多已经离开家乡的有识之士当然也明白,所以才编字典、搞调研,致力于我们语言的研究和保护。可是许多东西,在一些人那里看来是艺术是遗产,而在大多数其他人眼里,却只是生活的普通工具和手段而已。正如享誉海内外的元阳梯田,是外国游客和摄影爱好者眼中的无上美景,可对于当地人来说,这些漫山遍野的梯田,代表了脸朝黄土背朝天,代表了辛苦的耕耘和艰难的收获。别人从高处看到的旖旎美景,在农民们眼里,毫无诗情画意,只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手段而已。还有我们的民族歌舞,最初不是表演给别人看的,而只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感情,简单说就是让自己高兴。这些来自于山野,原汁原味的歌舞,一旦被搬上了舞台,感觉和气氛就全变了。

我从小被父母监督好好学习,没有机会学唱歌跳舞,幸好语言还会说,说得还很不错。可是我的语言,出了这个地方,有谁能听得懂呢? 随着我越走越远,我身边汉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我上高中的城市,现在是全中国伪小资们纷涌而至的地方。旧房子们被推倒了重建,旧城墙们被推倒了重建。 大部分房屋,我二十年前根本就没见过,你们居然还敢跟我说“古城”两个字。妙龄女子们化着浓妆,穿着极端艺术化的民族服装,在如潮水般涌来的游客们面前跳所谓的民族舞蹈。姑娘们啊,我如果站在高处大吼一嗓子,你们还有几个人能够听懂?

小时候我从乡下到城里,距离不过八公里,却觉得已经是远征。交通工具最开始是马车,后来是手扶拖拉机。有一次我与小姨吵架,又没有钱坐车,于是赌气自己徒步走回父母亲在乡下的工作单位里。出发之前做了周到细致的准备,包括从一个小木箱里找出藏了多时的两段甘蔗。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在公路边坐下来,啃甘蔗吃,吃完再继续走。那时大概是七八岁吧。

这次回家去,我与老鼐又徒步走过许多个村庄,只不过没有沿着公路走,却沿着山脚的乡间小道,每人戴着一顶破边草帽,穿着布鞋,一个村子一个村子走过去。遇到好奇的村民互相问讯“这些老外来咱们村里做什么”,我就回头用字正腔圆的民族语言说:“我们不是老外。我们是本地人”。走了八公里,我们从烧砖瓦的三岔路口出来,走上公路,搭车回家。马车和手扶拖拉机当然已经绝迹,我们坐的是俗称“微型车”的小面包车,车资三元。司机从后视镜里看我们,问我:这是你家属么?我说师傅你好眼力。他大概看我们衣着实在太土,达不上外国游客和随行导游的标准。

前天我一夜间穿越了一万公里的路程,毫无感觉,觉得太近了,几乎算得上朝发夕至。现代的交通工具让人连离愁别绪都来不及酝酿就已经时空转换。换了上上个世纪,要坐两三个月的船,在船上长吁短叹,去国离乡之感大概会强烈得多罢。

我是家里外出的人里距离最远却又最经常回家的。经常得现在家里人见了我,连久别重逢的惊喜都没了。有时候我甚至想,邻居的老人们大概以为我胡说自己身居异国,实际上只住在三公里外的村子里,否则怎么会这么经常见到我?我大舅全家住在怒江,小时候别人每每说起,总让我觉得他们住在天涯海角。他们每次回老家来,那是了不得的大事,要惊动各种亲戚的。有一次过年,祖宗牌位面前放了一只奶油蛋糕,哪里来的我已经不记得了,总之花花绿绿,充满了色素和香精的诱惑。从年初二开始,我就每天趴在供桌前,觊觎那只蛋糕,期盼过了初八初九,等祖宗们吃腻了,终于可以赏给我一块。初五,我大舅和表姐弟们回来探亲。等三天之后他们离开,我悲痛欲绝地发现那只蛋糕不见了。他们是远客,好东西理所当然要留给他们。所以那只充满人造色素的、可能早已过期很久的蛋糕就被他们带走了。我站在祖宗牌位前大哭,我外婆摸着我的头说:他们远来不容易啊。咱们以后再买一只。我一边哭得抽抽嗒嗒,一边想:连我垂涎这么久的蛋糕都被他们拐走了,他们住的该有多远啊,该不会远到天边去了吧。

怒江当然没有远到天边。07年我与老鼐去怒江,总共只坐了八小时的车而已。当我看到怒江澎湃的江水,不禁长叹道:原来怒江这样近。为什么他们不更勤些回家?他们回家还没有我这个住在外国的人勤呢。
老鼐哑然失笑,反问:岂止他们,谁有你回得勤?你不仅回得勤,每次回家还拖家带口,一住几个月。你简直都不给人久别重逢、喜极而泣的机会嘛。
我说:也对啊。我十二岁离开家,应该索性等到鬓毛衰了,再神兵天降出现在父老乡亲面前,用未改的乡音煽情问好,催人泪下才对。现在可好,家里人每次见了我,纷纷神色不变,好像我只不过刚去街口买了把葱回来似的。你说,我这个离乡背井,是不是离得太不够彻底了呀?

可是我深心里自然知道,我回得这样勤,正是因为我离开得太彻底了。

故乡于我,永远只是一个概念。就算我年复一年,不断地让我的鞋底沾上它的泥土,就算我乡音丝毫未改,穿着布鞋、带着银镯子,隐身于来去匆匆的乡人们中,就算我大嚼家乡的食品,沐浴家乡的阳光,就算我比许多住在一百公里外的乡亲还要频繁地出现在家乡的街头上,从我二十几年前第一次离开家乡开始,我就永远地离开它了。

我甚至从来就没有拥有过它。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农村孩子们叫我作“城里人”,城里孩子们嘲笑我的乡下口音。我早就已经时时身在异乡了。拉辛的悲剧里,雅典王后费德尔说:Mon mal vient de plus loin (我的痛苦由来已久)。三十多岁的我,今天也可以说:Ma déchirure vient de plus loin,我的撕裂由来已久。我越走越远,路越来越长。世界越来越大,我的心越来越小。故乡这个东西,不仅仅是个地理概念,还是个时间概念。十年后的故乡,还是故乡么?二十年后的故乡呢?

我之所以眷恋故乡,是因为我一直在漂泊;而因为我一直在漂泊,所以我永远无法找到故乡。

故乡的确只是一个概念,我就是因为无可依托,所以才淫迷。

我曾在那著名的伪小资聚集的城市里住了三年,那个时候,街上还没有那么多伪小资,深巷里还有不少老房子。我念念不忘的,是小巷里老太太卖的一种叫做“假鸡肉”的类似油条的面食。现在不知还有没有。另一座著名的伪小资聚集的城市,离我的家乡更近。我最后一次去,却大概已是十年前。现在那座城里充满了旅行社的小旗、不正宗的意大利咖啡,还有帽子背包和墨镜,我哪里还能找得到那个无视我的存在、执意要先卖东西给本地人的固执老太太?
大妈,我排在她前边呢。我用汉话说。
老太太不理我,继续叽里咕噜操着本族语言跟我后面的人交易。
于是我火了,你有你的语言,以为我就没有了么。都是少数民族,谁怕谁啊?你叽里咕噜,我也叽里咕噜。我听不懂你说的话,你也听不懂我说的话。咱们就鸡同鸭讲,吵呗。
旁边一个顾客却听懂了我的说话,拉拉我的衣角说:算了,别生气,他们就是这样的,一根筋,不会做生意。
那位老太太一脸无所谓的神情。饱经风霜的脸上,皱纹像刀刻一样。
我定睛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
如果是我做生意,大概也会这样一根筋的:喂,后面那个老乡,你到前面来,我先卖给你。
今天,遥望那座伪小资和外地商人聚集的城市,我非常怀念那个做生意一根筋的老太太。

我在昆明连续住了七年。见证了一个叫“桥香园”的米线店发展壮大的过程。老板是两个蒙自人,兄弟俩。我在昆明的时候,桥香园只有寥寥几家分店。现在的桥香园,已经遍布了昆明城的各个角落。
桥香园是卖过桥米线出名的。但是我到那里,基本上只吃一种米线:什锦凉米线。这碗凉米线最初卖两块钱,现在已经涨到了六块。味道只能用“太好吃了”四个字来形容。我怀孕时,半夜想到这碗米线,泪水和口水流了一枕头。
老鼐在昆明,也跟我去桥香园。他不吃凉米线,吃大碗焖肉米线。他使用的是桥香园的英文店名:The Brothers Jiang。 
几年前,我在北京王府井的繁华路段,看到了桥香园的红蓝色的店标,里面的过桥米线味道很正宗。服务员是云南人,得意地说他们的米线都是空运来的。这种话我当然不相信,我的见多识广的朋友小段说有一种江西产的干米粉,用水泡发后,很可以冒充云南的鲜米线。但是服务员既然说空运,我也就笑嘻嘻地把面前的米粉吃出了空运的滋味。
后来在海淀桥下见到了另一家桥香园,这次我要的是凉米线。可是——他们竟然给我上了一碗类似朝鲜冷面的东西,里面一点辣椒都没有,竟然还有半个煮鸡蛋!我欲哭无泪地找服务员来控诉,她抱歉地说:“没办法,原来那个味道,北京人不喜欢,只得随大多数顾客的口味改成这个。”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米线犹如此,人何以堪?像我这样生长于淮南,移植到淮北的,到底是做橘好呢还是做枳好呢?

回来的前夜,我很郁闷地说:明天又要到法国去了。那里又不是我的家,又吃不到凉米线,为什么我要去?
老鼐说:那是你女儿出生的地方。至于米线嘛,我也没有办法。你忍忍,下次回来再吃。
我说:一想到面包奶酪,我就愁苦。快中秋节了,我要带几个火腿月饼出去,你们不吃,我自己吃。唉,都是因为你,我才离乡背井去吃面包奶酪。
老鼐大笑。
我说:你笑什么?
老鼐说:火腿月饼并不是你家乡风味啊,连你父母都不吃的。你吃火腿月饼,就说明你已经离乡背井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老鼐又说:如果你不是嫁了我,多半也会嫁个汉人,住在外地,难得回家一趟。除非你嫁个本族男人,在家乡的十字街头开家食品店,几十年如一日地扎根于斯,否则,你注定了是要离乡背井的。既然要嫁给外族人,索性嫁个彻底的外族人;既然总是要离乡的,远离近离又有什么区别?

我黯然无言。老鼐,你说得对。五十公里和一万公里,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呢。故乡是一个概念,离开又何尝不是。哪怕身在其中,只要闭上眼睛,背过身去,就已经算是离开了。

既然离开是宿命,那么故乡又怎可依托?它就如同米线的价格、房屋的新旧、街道的宽窄、父母的白发一样,是变化的、不确定的、缥缈的。

它越不可依托,那我就越发淫迷,带着渐衰的鬓毛,说着不改的乡音,年复一年,痴心地穿越一万公里的距离,奔它而去。

小贝bunny 发表评论于
看到你写的"我怀孕时,半夜想到这碗米线,泪水和口水流了一枕头", 我的眼也湿了. 我怀孕时, 午夜梦回,想得是我们中学门口卖的煎饼.

托宝你写得太好了.(我只会说好, 别的什么也说不出)
kingfish2010 发表评论于
托宝猫 的民族语言与泰国或越南语相近吗? 越南语据说也比汉语声调多。托宝猫去泰国旅游可能不用翻译。

林卡 发表评论于
父母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而故乡,就是记忆里的少小时光,有亲人朋友的一个场景,一片树林,一缕飘香,一段下午放学后的闲暇光阴,或者九月开学后投在地上的斑驳秋阳。。。。。。它永远回不去,永远在那里。

托宝猫返乡、回家,又有好文看了,真好。老鼐真是个机灵的好青年啊,说出的话跟托宝猫写出的字一样好。

不幸我也当过伪小资,在丽江“古镇”上盘亘了几日。很喜欢云南。张艺谋在玉龙雪山上搞的“印象丽江”实景演出还是挺好的,主要是音乐有一种动人的力量,让我流出眼泪。结果弄湿了防晒霜,熏得睁不开眼。因了这个,到桂林的时候又看了“印象刘三姐”,就很失望。

少数民族文化的衰落确实让人痛惜。多元化的文化在中国,现在也许只能是一个梦想。不知经济上到一定程度之后,会不会有更多的当地人,返回来重新扶持栽培?
日暮倚修竹 发表评论于
常来你家翻箱倒柜,就为能在你的文字里略解乡愁。赶来说声:谢谢。离乡人和故乡人,不就是双面镜里的同一人吗?。。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好姊姊。
五花肉,旧时裘,开冰箱出马丁尼,与尔同销万古愁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回复托宝猫的评论:
呵呵,就怕你这么聪明的人,没法骗得了自己。
既然分裂是宿命,那就认命吧。你看你家小猫多潇洒,就是要说别人听不懂的话。说不定哪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不分裂了,反而更加分裂呢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亲爱的,看得我有些眼湿。
人生的苦楚本来有很多种。选择乡愁,其实不过是选择了其中较轻松的一种而已。
离开的宿命起源于分裂。分裂如果根本终结不了,又该如何是好。只得假定目标是回归,骗骗自己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有时候走得越远,离自己越近。早年给孩子念Janosch的童话,有一篇里面说小熊和小老虎去找帕纳马,很失望地回了家。可是他们说:不出去找帕纳马,怎么知道家里好呢?
故乡,童年,青春,初恋,这些东西应该都是一个选择性记忆的片段吧。一个人最终不可能完全离开,这些东西总是在你的血液里面,你带它一起走到最后。走到有一天你成了别人的故乡童年。
亲爱的,离开的宿命起源于分裂。分裂的终结未必是回归。长成橘也好,枳也好,或者不橘不枳,最要紧你长成了,并且认可这种长成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tenyu的评论:

:)谢谢来访。
tenyu 发表评论于
好感动啊!美好的记忆。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tuo529的评论:

大老乡?小老乡?呵呵,老乡好!
pituo529 发表评论于
原来是老乡啊
托宝猫 发表评论于
回复娅米的评论:

娅米,你好。我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思维混乱,完全没有章法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啰嗦,哈哈
娅米 发表评论于
写得非常好!情真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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