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识”她大约在08年底。
他喜欢她最早的原因,是她喜欢他的一些诗。这与最早喜欢咖啡的原因是共同的。人之常情。
他天然特别不能接受流行的世界观,而她与流行的世界观有明显的距离。
他从来就被有某种优秀男子特质而又妩媚的女生所吸引。她属于这一类。
她有某种艺术特质。他从来就喜欢这类特质。
他的有些行为在通常人和正常人的边缘。只有宽容的女生可以容忍他。她至少对有一类人很宽容,而他恰好属于那一类。
她欣赏一些带有原创性的又与生活相关的理性,恰好那位逻辑学博士经常为此胡思乱想。
胡思乱想的人很多,而思想没有边界而又尖锐本质接近叙述真相的人,特别在中国男人中很少,至少她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