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人物周刊:为什么是乔布斯?能否改变中国(组图)
本刊记者 王大骐
2011年6月7日,史蒂夫 乔布斯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那是一次苹果公司所在城市库比蒂诺的听证会,当地几个议员想了解乔布斯对于未来苹果新总部的构想。
乔布斯的出场照例引起现场的一片欢呼,在场的每个人甚至包括议员都成了乔布斯的粉丝,他们似乎都完全忽略了他的身体状况。在介绍可容纳最多达1.3万人的类似UFO的新总部之时,病入膏肓的乔布斯举手投足间,依然表现出令人震惊的力量。他如一只螳螂般瘦削,却也像一只螳螂般昂首阔步,尽管羸弱,但当他回答议员们的问题时,依然带有极强的压迫性,一遍遍地高声宣告:新总部将成为未来建筑系学生们顶礼膜拜的地方。
接受胰腺癌手术一年后,他为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做毕业演讲,认为自己已“完全康复”,并希望再活“几个十年”。与此同时,他像谈论一件苹果最新产品般谈论着死亡,认为死亡“极有可能是生活中最杰出的一项发明”。“我每天早晨对着镜子自问,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是否会继续做我原本打算做的事?”——乔布斯自称,从17岁开始,他就一直在这样问自己。
精神原点
17岁时,乔布斯正在里德大学读第一个学期。当时,那里是作家肯 凯西(Ken Kesey)、诗人艾伦 金斯堡(Allen Ginsberg)和嬉皮士的精神导师蒂莫西 利里(Timothy Leary,他开出了“审视内心,关注社会,退出世俗”的药方)之类人物固定的歇脚点,他们轮番登场,在这里发表演说。
在里德,1960年代末狂飙突进的政治激进主义渐渐缓和,变成了精神激进主义。那时候的美国大学生跟中国80年代的大学生几乎在思考着同样的问题,他们对纯哲学和不可知、无答案的问题兴趣浓厚,比如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真理:我们是谁?我们为何而生?我们所做为何?人的生命有何真正价值?他们在思考着如何建立起乌托邦,并能感觉到开启一个全新世界的钥匙已然在握。他们还大谈佛教和印度教中的“业”和远游,他们在精神上离经叛道,在生活中身体力行,纷纷拿饮食和毒品作实验。
乔布斯是其中最为活跃的一员。杰克 达德曼(Jack Dudman)是里德大学的教务长,他常常跟乔布斯一辩论就是几个小时。在他眼里,乔布斯“爱思考,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一点非常有吸引力。你不能用三言两语的大白话把他打发掉。他拒绝接受老生常谈的大道理,他要自己摸索”。
除了与人辩论,乔布斯和好友看了书以后还经常互相切磋,不知不觉把那个时代的标准读物一网打尽:《一位瑜伽行者的自传》(Autobiography of a Yogi)、《宇宙意识》(Cosmic Consciousness)、《突破修行之物质观念》(Cutting Through Spiritual Materialism)、《动中修行》(Meditation in Action)等。
最为打动人心的还是《禅者的初心》(Zen Mind,Beginner’s Mind),日本禅师铃木俊隆的这部英文著作,提出“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再回头看,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书中那句“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惟一目的”。
不满足于日常的思考,乔布斯前往印度,参加了哈德瓦(Hardwar)每12年一次的大型宗教节日无遮大会。
700万人聚集在一座小城镇里,他看见信徒们从河里伸出头来,看到葬礼上燃起熊熊的火堆,看到死尸在恒河中漂流而下。接下来的情形,乔布斯在1985年《花花公子》杂志对他的采访中描述过:
“当时我在喜马拉雅山脉旅游,无意间参与到一个宗教节日中。一个被称为巴巴的人是节日的圣人,拥有众多追随者。我闻到了好吃的食物。我已经很久没吃过美食了。于是我走上前去,表达了自己的敬意,然后吃了顿午餐。
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巴巴一看到我坐下来吃东西,就向我走来,坐下,突然大笑出声。他不大会说英语,我也不大会说印度语,但他努力与我交谈,并拉着我的胳膊,将我带到一条山道上。这有点儿滑稽,因为数以百计的印度人奔波数千英里,只为与他相处10秒钟;而我只不过想吃点儿东西,却被他拉着向山上爬去。
半小时后,我们到达山顶。山顶上有一个小池塘,他把我的头浸到水中,然后拿出一支剃须刀,开始剃我的头发。我完全惊呆了。当时我只有19岁,身处异国他乡,却被一个印度巴巴拉到喜马拉雅山上剃头。直到现在,我仍不能确定他这么做的原因。”
余下的日子,他在新德里目睹用破铁皮和包装箱做的贫民窟小房子,看到在垃圾堆上觅食的奶牛和睡在马路边的穷人。他和朋友长途跋涉几天,去拜访几位瑜伽导师。他们自带水壶,沿着干涸的河床长途步行,凉鞋把脚磨出了血。他们受到西藏的诱惑,来到喜马拉雅山脚下,后来却煳里煳涂地到达了古老的温泉小镇马纳里(Menali)。两个人睡在油渍渍的床单上,染上了疥疮。
下一站是凯因奇(Kainchi)静修院,他和朋友在花哨的印度诸神偶像和塑料的克里希纳神(又称黑天神,印度三大神之一)中间闲逛,却发现一伙乐师败坏了这个静修地,他们演奏虔诚的乐曲是收钱的。虽然情况多变,两个人还是在凯因奇盘桓了近一个月。他们向一户经营土豆农场的人家租了一间简陋的水泥屋。生活很方便,两个人可以安静地看书,这么安排另有一个好处:屋子不远处有块大麻地,他们摘下大麻叶,烘干后吸食。土豆农场主的妻子还为他们提供基本的送餐服务,把印度水牛奶卖给他们喝。
酷热难耐的夏天让乔布斯对他幻想中的印度产生了许多疑问。他发现印度比他想象的穷得多,印度的真实状况与它神圣的光辉之间存在触目惊心的差距。他透过瑜伽导师高深莫测的说教,透过黄色的保健符、印度教的功德、能量、隐士和礼拜桌,明白了一个重要道理:“我们找不到一个地方,能待上一个月,得到醍醐灌顶的顿悟。我平生第一次开始思考,也许托马斯 爱迪生对改变世界作出的贡献,比卡尔 马克思和尼姆 卡洛里 巴巴两个人加起来还要大。”
1974年秋天,乔布斯重返美国,去了俄勒冈尤金镇一家旧宾馆,即由加利福尼亚精神科医生阿瑟 贾诺夫(Arthur Janov)的学生改造而成的“俄勒冈感觉中心”(Oregon Feeling Center),他还是没有放弃精神上的求索。
乔布斯看过贾诺夫的畅销书《原始尖叫》(Primal Scream),他花1000美元参加了为期 12周的心理治疗,据说该疗程可以解开根深蒂固的症结。大概3个月后,他对贾诺夫的著作和方法的狂热痴迷渐渐消退,因为“他提供现成的、就事论事的答案,实在过于简单化。很显然,这样产生不了伟大的顿悟”。
之后他又来到“大一统农场”(All One Farm),那里传播神秘主义,宣讲宇宙合一和存在的终极意义的观念。农场的地址刊登在“精神家园指南”(The Spiritural Community Guide)里,引来不少无业游民、精神恍惚的乞丐、附近哈尔 克里希那神庙的静修者,一度还招来某精神病院的几名患者。这里的常住人口有十几个,其中就有乔布斯。在他们眼中,农场是个大舞台,每天都在上演戏剧和危机。他们把鸡舍改成简陋的廉价旅社,把井水引向一个烧柴火的桑拿房。乔布斯在谷仓里装了电源,这样里面就可以做烧柴火的炉灶。
对于“大一统农场”的客人来说,东方文明魅力难挡。他们举办禅修班,无休止地讨论禁止大麻和其他毒品,争辩最纯粹的生活方式的可能性。牧场和菜园禁止使用杀虫剂和除草剂,他们养蜜蜂,种植冬小麦,鼓吹有机农场的好处。他们把苹果榨成汁,晚上放在石头门廊里,就发酵成了苹果白兰地。
乔布斯对饮食实验极度投入,有时候,他逼迫自己把吃下的东西吐出来。可是一个晚上,当他睡在厨房的餐桌下面,半夜却发现谁都可以进来偷吃冰箱里别人的食物。他对乌托邦的幻灭感再一次油然而生,最终决定投身物质世界,通过创造不朽的工具来改变世界。
不朽的工具
乔布斯与老对手比尔 盖茨相比,一个生于豪门,一个出身于蓝领之家;一个是计算机极客,一个是偏执的艺术家,但他们最根本的差别,还在于乔布斯是被收养的,而盖茨不是。
乔布斯的生父阿卜杜拉法塔赫 钱德利现年80岁,在内华达州里诺市(Reno)郊外荒山中的Boomtown赌场担任总经理,管理着约450名赌场工作人员,他因安静的领导风格和精通营销而受到同事们的称赞。
他与乔布斯的联系,除了只言片语的电邮之外(钱德利说,最后一封信是在乔布斯去世前6周收到的,信中只是说:谢谢),便是家中全套的苹果设备,从使用第一台电脑开始,他一直都在使用苹果产品。他家里有苹果的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各一台,每一款iPhone发布后,他都会尽快购买,还有一台iPad。
虽然乔布斯从不承认,但我们似乎可以看到一个弃婴对控制欲近乎贪婪的渴求。苹果公司的封闭性从来都是行内人热议的话题,同时也是开源代码支持者激烈抨击的对象。
人们如果将乔布斯的两个形象——新兴的信息技术霸主以及天生的控制狂叠加在一起,很容易就能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一个热衷于对信息进行过滤的家伙,他控制我们信息渠道的权力正变得越来越大。难怪恶意贬低乔布斯的人士一直用讽刺的口吻谈及1984年苹果公司那段著名的美国橄榄球超级杯大赛广告:该广告暗示性地将“IBM-微软联盟”描绘成乔治 奥威尔笔下的“老大哥”(Big Brother)。
构建自成一体的“宇宙”历来就是乔布斯的主张。大多数黑客和电脑爱好者都喜欢自行定制、调试电脑,为电脑加设各种各样的东西。在乔布斯看来,这对无缝式的用户体验是一种威胁。他最初的搭档史蒂夫 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不同意这种观点。他想为苹果二代机(Apple II)添置8个插槽,以方便用户嵌入他们可能需要的小型电路板和外设。乔布斯很不情愿地予以赞同。但几天之后,当他设计麦金塔电脑时,依然我行我素。没有额外的插槽和端口,他甚至使用特殊的螺钉,以至于电脑爱好者无法打开主机进行修改。
这种封闭性同时还体现于对新产品的严格保密之上。苹果一名前员工披露,保密不仅仅是苹果的沟通战略,而且已融入公司文化中。从事保密项目的员工必须多次刷卡,通过多道安全门,最后输入一串密码才能进入工作区。工作场所通常安装监视摄像头。部分从事产品测试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用黑斗篷盖住产品,揭开斗篷时要开启红色警告灯,提醒所有人,必须格外谨慎。
因此,苹果员工对公司新产品的惊奇程度常常不亚于外界。爱德华 埃格曼(Edward Eigerman)曾在苹果担任4年系统工程师,现在经营着自己的科技咨询公司,他对iPod非常吃惊,“我的同事也不知道iPod的存在”。2005年,他被苹果炒了鱿鱼,原因是卷入了一起同事向企业客户泄露新软件资料的事件。
在“小王国”里,乔布斯对苹果公司的每一件产品都严格地进行着端对端的控制,部分原因应归结于他对苹果软件在其他公司蹩脚的硬件设备上运行时,与生俱来的控制欲使他长出的荨麻疹。同样,他也会因为忧心那些未经批准的程序或内容出现在苹果设备上,玷污了苹果的完美而过敏。将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为统一的苹果体系,使他能够强制性地控制产品的简洁性。
这样看来,乔布斯对于一统天下并无太大的兴趣,他倒是一直坦承对不朽的渴望,赌注则押在了建立机器的不朽之上。
这些对不朽的不懈追求,也不断地体现在苹果的每一件产品之中。他对产品所苛求的美学并非那种在企业标志下所表现出的华而不实,而是对自己人生所苛求的美学,这使得它们始终神秘并且无法复制。如同沃兹尼亚克所言,“所有产品都能映出他的影子”。
这种苛求在常人看来往往是极其变态的,但在乔布斯的世界里,产品只分两种——“极其伟大”和“垃圾”。属下要么是天才,要么是“白痴”,不是不可替代,就是“根本不靠谱”。他身边的人常常会被他抛离轨道,下一秒钟就会从一个类别打入另一类,苹果公司成立初期的同事把这种现象称为乔布斯的“英雄-混蛋过山车”。
对不朽过于执着的追求自然也开始吞噬周围的人。乔纳森 伊夫(Jonathan Ive)是苹果公司设计团队的主管(iMac到iPad的设计全部出自于他的团队之手),当外面的人把乔布斯奉为苹果公司的创意之源时,跟其他同事一样,伊夫也会很生气,但他却深深地明白一件事:只有在苹果他才能打造出伟大的产品。
兰德和乔布斯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乔布斯也不例外,宝丽来公司创始人、快速成像摄影法发明者埃德温 H 兰德就是乔布斯的偶像。
这两个人的生涯轨迹多么相似。两人都凭借发明起家,建立了价值亿万美元的公司,并积累了众多专利成果。两人都自学成才,都在上大学时选择退学,都以超凡绝伦的审美品位弥补了所受教育的不足。在宝丽来,兰德曾雇用史密斯学院艺术史专业的尖子生,送他们去修读一些科学课程,以此培养文理兼修的化学家——当兰德的话题从(物理学的)麦克斯韦方程转到雷诺阿(著名画家)的油画笔法时,他们的思路也得跟上。
兰德最崇尚科学演示的力量。从1960年代起,他把宝丽来的股东会议变成了充满戏剧感的未来产品展示会。每一次舞台都布置得完美无缺,有时还有现场音乐,而手捧新产品的他则站在台上,背后是幻灯片投影。他不像在推介产品,而是将台下观众带入自己的世界。
30年之后,乔布斯穿着标志性的黑色高领衫和Levi’s牛仔裤,做着同样的事情。他也从不掩饰对兰德的仰慕之情。1985年,他曾对记者说道:“他(指兰德)是国宝级人物。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人都不被人们奉为偶像。他做的事情是最不可思议的,宇航员和球星都比不上他!”
两人至少有过两次会面。其中一次,乔布斯怀着朝圣的崇敬之情去参观兰德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实验室,约翰 斯卡利当时也在场——这位后来赶走乔布斯的苹果前CEO在自传中写道,兰德和乔布斯讲述了相同的经历:“兰德博士说:‘我知道拍立得相机应该是什么样的。我还没把它造出来的时候,它就好像在我面前一样真切。’史蒂夫则说:‘没错,我也是这样设计出麦金塔电脑的。’他说,如果我问只用过计算器的人麦金塔电脑应该是什么样子,他们肯定说不出来。我不可能去研究消费者对它的看法,所以我只能把它造出来,然后展示给人们看,问他们‘你们现在有何想法?’”
乔布斯所描述的世界观与兰德不谋而合,在后者看来,“只有差劲的产品才需要市场调研”,他的创新理念是,“所有重大发明都一定是惊世骇俗、超乎人们想象的,一定是全世界都始料未及的。如果全世界都料到它会问世,它也就算不上什么发明了”。30年后,当记者问乔布斯苹果推出iPad之前做了多少市场调研时,他回答道:“没做。消费者没义务去了解自己想要什么。”
在1970年代,兰德的至高成就——SX-70折叠式相机是当时令人艳羡的奢侈品——就像30年后面世的iPod音乐播放器一样。用户一只手动一动,就能让它折成扁平光滑、可装入口袋的方块,铬黄色皮质外壳做工美观而精良。有消息称,这款相机和配套胶片的研发耗资20亿美元——这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元。对于这种近乎疯狂的“烧钱”行为,乔布斯深表理解:“他不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伟大发明家之一,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了艺术、科学与商业三者的交叉点,并且建立了一家能体现这一交叉点的公司。”
兰德也像1985年的乔布斯一样,被赶出了自己一手建立的公司。1970年代中期,兰德上马了8毫米家庭影院系统。这项技术固然很棒,但过了十几年才走出实验室投入市场,此时它已经不敌索尼推出的视频摄像机了,投资就这样打了水漂。
此次失败让兰德的同事开始质疑他的正确性。长久以来,董事会也一直暗示他拟定一个继任计划。于是在70岁时,兰德被连哄带骗地卸任了主席职务。从那时起,他失去了研发经费的批准权,并为缺乏自主权而恼火不已。确切地说,宝丽来不能解雇他——他和公司在经济上与精神上都是难以分割的。但正如他的一位同事所说,“他喜欢做赢家,而当他最终不能一直赢下去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很难受。”郁郁不得志地过了几年后,他在1982年离开了宝丽来并很快卖掉了全部股票。他甚至缺席了5年后的公司50周年庆典活动。
乔布斯年表1955-2011
伟大发明家的时代似乎已离我们远去,就算乔布斯能与爱迪生相提并论,他也不是那个时代人们眼中创新家的形象。那个时候的爱迪生才是真正的神,人们几乎难以想象见到他本人,而乔布斯却活得如此真实,他有着我们每个人身上的缺陷和不安全感,也承受着这个平庸时代的困扰,不同之处在于,他总能从最深的泥沼中找到前进的力量。
无论机器流行多久,落伍总会在尽头等候。从长远角度看,苹果事实上是另一家索尼,iPod 也会成为未来垃圾场中的随身听。因此,尽管乔布斯永远地改变了6个行业——Apple II之于个人电脑,iPod和 iTunes之于音乐,Pixar之于电影,iPhone之于电话,iPad之于平板电脑,当然还有零售业,但100年后,这些故事都将像昨天的报纸一样消失,惟一留存的是他带有禅意的美学观,以及它对人机关系发展所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而支撑这一切的,一直是千百年来的那些陈词滥调,就像多年前令他泪流满面的广告词里所写的:
他们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是反对者、是让人头痛的问题人物,就像错置于方孔里的圆木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他们既不墨守成规,也不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或是与他们争辩;可以夸赞他们或是诋毁他们。然而你无法抗拒的是忽略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改变了事物,他们让人类向前跨进了一大步。有时候人们会认为他们太疯狂,然而我们却看见了他们的影响力,因为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
从乔布斯到扎克伯格
为什么是乔布斯,还需要重新打量他生活和成长的地方:硅谷。在这个科技天才和创业天才的乐园里,乔布斯是个异类,但又继承了鲜明的硅谷精神,而这一精神,一直延续到如今的马克 扎克伯格,乃至将来更年轻的创业者身上。如此看,乔布斯,不死
本刊记者 马李灵珊
是什么造就了苹果和乔布斯?
这个问题在30多年中被反复追问,又被人们一次次试着从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科技甚至禅宗等各个角度进行解读。而人的命运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偶然性,比如说,如果49岁的罗伯特 诺伊斯(Robert Noyce,英特尔公司创始人)没有接听21岁的不名一文的陌生人乔布斯打给他的电话,没有将宝贵的创业经验倾囊相授,又在随后的十多年里常常在深夜接到这样的电话,解答问题指点迷津,乔布斯的人生会不会是另一种模样?
很大的可能性是,这只苹果在随后的35年中仍然会鲜红耀眼。那么,如果他的养父没有举家迁至硅谷——让他能从小在硅谷山景城和库珀蒂诺长大;如果他们的邻居不是惠普的工程师——常常带着乔布斯去惠普参观电脑,还免费教他电路原理;如果12岁的乔布斯从黄页上查到惠普创始人休利特的电话打过去时,早已功成名就的休利特听到一个小孩儿问他要制造频率记录仪的电子元件时不耐烦地挂掉了电话,更别提让他暑假在惠普实习——这只苹果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历史不能假设,我们只知道,苹果公司创立的35年里,它始终是一家来自硅谷的公司。硅谷,是理解乔布斯的另一个维度。
个人电脑时代
上世纪中期的硅谷是创业天堂,斯坦福大学把自己的土地用极为低廉的价格租给新兴的公司打造工业园,并鼓励在校学生出去创业,电子工程学能人齐聚,冷战背景下的政府从不吝惜对这里投入资金;而且,在一帮工程师和科学家的世界里,创新思维和新生力量从来都备受欢迎与推崇。
在帕洛阿尔托的一个车库里,休利特和帕克德用538美元创建了惠普公司;Coherent成立的地方稍微干净点——帕洛阿尔托的一个洗衣房里——因为它需要这里的220伏电力供应,后来,它成了科学、医疗和商业应用方面的领先激光制造商;施乐公司在帕洛阿尔托的研究中心也许注定要比施乐这家公司影响更为久远,激光打印机、鼠标和图形用户界面(GUI)都是它们的产品;还有更脍炙人口的故事:晶体管之父肖克莱为建立半导体实验室,从东海岸招来了8个年轻的工程师,两年后,这8个年龄均低于三十岁的科学家集体离职,在创立惠普的车库旁边的一栋小屋里创立了仙童半导体公司。随后,他们发明了集成电路,分别创建了AMD、英特尔,还有著名的摩尔定律——他们被称为“仙童八叛逆”,诺伊斯就是其中的带头大哥。
当这些故事发生时,乔布斯才刚刚出生、成长,而硅谷那时还不叫硅谷,直到1971年,《电子新闻》记者唐 赫夫勒才以半导体中的主要成分硅命名了这个地方。5年后,在创业、创新和创造的硅谷式氛围中成长起来的乔布斯和他的高中学长沃兹尼亚克,在另一个车库里创立了苹果。
在硅谷,大公司帮传扶带小公司和年轻人,与其说是传统,不如说是本能。去年,乔布斯的同龄人、另一位硅谷巨头比尔 盖茨接受《连线》杂志专访时,若有所思地对记者史蒂芬 列维感叹,“挺有意思,在年轻时我几乎不认识什么老人。在我们发起微处理器革命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是老的,没有一个人。”
盖茨显然沉浸在了一种错觉里,也许因为他面对的是列维——一个25年前就写出《黑客》、定义了硅谷那一代年轻人的记者。那时他、保罗 艾伦(微软两大创始人之一)和乔布斯的确都是年轻人,但即使在那时,他们也仰仗前人许多。
那个著名的硅谷笑话就是他自己讲出来的,当乔布斯愤怒地指责盖茨的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抄袭了Mac机的图形操作界面时,盖茨这样作答:“我们只是都有一个叫施乐的有钱邻居,我从他家门口闯进去偷电视,却发现你正从窗户那儿熘走,比我还快了一步。”
理解图形操作界面并不难。在它诞生之前,如果你想打开一个文件,得在电脑上输入一串复杂的计算机语言,用这种语言去命令它,现在,你只需要在桌面上点击它就行了,因为施乐将其图像化了。1979年,作为施乐购买苹果10万股股份的交换,乔布斯走进施乐研究中心,看到那台名叫Alto的电脑,竟然把一切图像化了!而且,它还有一个鼠标!
然后,乔布斯从施乐找来了拉里 泰斯勒,在他的帮助下,1984年,苹果发布了划时代的Macintosh。考虑到它的售价(和前作Lisa相比),这也许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老少咸宜、不需懂得太艰深的计算机知识就能使用的个人电脑。
盖茨和IBM此时也已登场,在这个故事里,他们是同样重要的另一股力量。1977年,当苹果推出自己的第二款个人电脑,也是世界上第一款真正开机即可用BASIC语言直接与计算机交流的个人电脑Apple II时,IBM是落后者的代表。这也许是乔布斯一生中最伟大的历史功绩,他和沃兹尼亚克一起,第一次将个人(Personal)与电脑(Computer)联系在一起。
在大型机时代,IBM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但却错误地认为“全世界只需要5台计算机”。在它的概念里,计算机还是要占满一整个房间的庞然大物,永远不可能被缩进一个小盒子里。所以,直到1980年,它才推出自己的第一款个人电脑。
但IBM帮助了另一个人,比尔 盖茨。IBM选中比尔 盖茨为他们开发个人电脑上的系统,盖茨则买来了另一家叫作Seattle Computer Products的公司开发出的系统并加以改良,这就是后来著名的MS-DOS。IBM的另一个决定是,允许微软将这种系统给其他公司使用而不是自己独占。数年之后,当微软推出将图形操作界面设计得更好、功能更全更完善、门槛也更低的Windows95时,已经没人能阻止它成为软件巨头了。
《时代》周刊将1982年年度人物授予了“Computer”,而不是一个人。个人电脑时代那时已成洪流之势,它将70年代人类的技术恐惧和大型机的压迫感一扫而空,它让人类意识到,技术不止可以用于战争和工业,也可以造福家庭和个人生活。、
乔布斯一生钟爱奥威尔的小说《1984》,在1984年,为推出Macintosh电脑,他找来雷德利 斯科特(著名导演,代表作有《异形》、《末路狂花》等)拍摄广告片,挥舞着铁锤的金发红衣健美女郎砸碎了威权时代的黑暗,个人电脑也是如此,砸碎了属于大型机时代“技术只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梦魇。
值得一提的是,也是这一年,斯坦福的一对夫妻为了能在实验室里更好更快地传递信息,设计出了一种新型联网设备,用来将斯坦福校园内的各个计算机局域网联在一起,形成统一的网络,这就是“多协议路由器”。它的出现标志了互联网时代的真正到来。这也是思科公司的雏形。
和苹果相比,微软是那个将个人电脑迅速大众化与流行化的公司。在乔布斯离开苹果的十余年间,微软、IBM和英特尔将个人电脑普及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在硅谷,每个人都如此卓尔不群,竞争加速了进步。
今天,当我们在任何一台电脑上处理文件、听音乐或者玩游戏时,无论这是一台Macbook Air还是装着Win 7的ThinkPad,这都不只是一家公司的功劳。硅谷的大小公司、CEO和极客一起,共同推动了个人电脑的发展。然后,小公司变成了大公司,极客也成为了CEO,他们再和后继者一起,眺望那个更新的未来。
打倒高墙与重塑高墙
1997年是乔布斯生命中的重要节点,这一年,他重新出任苹果CEO。此时的苹果公司已濒临破产,也不再是硅谷最酷的公司,甚至算不上特立独行。互联网公司正在高速崛起,硅谷的人才流动是比华尔街的股票指数更无情的判断标准,就像Google的股价今时今日仍然高企,但最杰出的人才已经首选还未上市的Facebook甚至更新的公司一样,90年代中后期的苹果并不是斯坦福和MIT毕业生的偏爱。
此时微软已是硅谷老大,就像当年的IBM一样,比尔 盖茨从1993年起就成为世界首富,雄踞《福布斯》排行榜榜首长达十几年。而以雅虎为首的互联网公司看起来风华正茂, 1998年,雅虎上市两年后,股价是1996年的23倍。网景的马克 安德森取代了乔布斯,成为新一任的硅谷偶像。成立于1998年的Google则敏锐地看到了信息索引在个人电脑时代的重要性,它将信息以最高效、简洁和有用的方式排序,并尽可能地包罗一切。
此时的乔布斯,最关心的问题仍是如何将苹果拖出泥潭。这一次他得感谢比尔 盖茨,盖茨买下了苹果价值1.5亿美元的股票,换取乔布斯放弃继续控告微软侵犯版权。虽然乔布斯还是喜欢指责微软和英特尔的Wintel联盟筑起了高墙,但这只针对个人电脑这个战场,它们还有其他战役可以较量。乔布斯说,“我们必须打破只有微软失败,苹果才能赢这个观点”——2006年,苹果就推出了允许采用英特尔微处理器的Mac电脑运行微软Windows XP的软件Boot Camp,这让各方都从中得利。
另一方面,这一波互联网泡沫也破裂得太快了。到2001年,Napster距离完全败诉破产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被美国在线收购的网景也半死不活。投资市场迅速地撤回了他们燃烧在.com里的热钱。
乔布斯则在2001年推出了他另一个极具革命性的作品:iPod。他不是迎合用户需求,而是去创造需求,在此之前,以索尼为首的MP3产商总想着让MP3更轻、更小,更像个U盘。但乔布斯让iPod成为让卡尔 拉格菲尔德(Karl Lagerfeld,著名设计师,时装界的“凯撒大帝”)为之特意设计一款包的音乐播放器。这只是乔布斯定义的iGeneration 10年的开始。iPod和iMac一体机让乔布斯和他的苹果完成了一个任务:重回硅谷“酷公司”行列。
2003年,iTunes上线,让传统的内容提供商——最早是唱片公司——也尝到了互联网的甜头,他们可以在上面销售数字音乐,而苹果得到分成。现在,架构这样一个完整的数字内容系统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8年前,iTunes却证明了一种可能性:互联网不只是强盗。
从很多方面来看,乔布斯对互联网的感觉都和其他公司不同。和他的同龄人盖茨相比,微软一直试图在网络上也构建一个微软王国,MSN就是一个例子,虽然看起来并不太成功。但乔布斯却从未真正试图涉足互联网,在他生命的最后阶段,苹果先后推出的me.com和Ping网络音乐社区都宣告失败。另一个细节是,苹果在2009年10月发表的iMac的外箱包装规格列表上,把原本的Apple网站www.apple.com更改为了“Macintosh Think Different”的字样。
不过,这并未影响乔布斯从另一方面与互联网时代接轨。先后推出的iPhone和iPad都取得了巨大成功,和30年前一样,乔布斯和苹果再次开启了移动互联网接入设备时代的大幕。
这一次,他也帮助了其他的公司,那些硅谷的年轻人像1970年代的他一样,迅速成长,又反过来刺激了苹果。
无需赘述iPod养活了多少为其生产附带设备的小公司,硅谷那些最聪明的人需要的不是这些。2006年8月,苹果公司宣布,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 施密特加入该公司董事会。几个月后的2007年1月,第一代iPhone发布。同一年,Google发布了它们的Android系统。硅谷科技评论家大卫 柯克帕特里克对本刊记者说:“每个人都知道Google借鉴了苹果,如果施密特不在苹果的董事会,Android绝对不会一开始就长得和iOS如此相似。”
另一个更好的例子是,苹果开源出的Webkit内核不但让它自己的浏览器Safari获益,也让Google的Chrome成为多个系统上最好的浏览器。
反过来,Google也帮助了苹果。随手拿起一台iPhone,如果去除它上面的Google地图,不允许它通过Google搜索,无法随时接收Gmail,这台iPhone会损失多少精彩的功能?现在风头正劲的LBS软件也很难发挥作用。iPhone这台移动互联网接入设备因为互联网平台上各种无穷的可能性而受人瞩目,它良好的用户体验多少得益于此。
今天,大多数选择iOS设备的人考虑更多的并非硬件设备性能本身,而是苹果构筑的App Store生态系统。Android设备的许多型号拥有更大的屏幕、更快的CPU和更精美的外壳,但它对版权的保护不力和糟糕的支付系统都让Android Market无法具有App Store的竞争力。“愤怒的小鸟”开发商Rovio公司在苹果上的营收数以亿计,但在Android设备上,它却只能开发内置广告的免费版本。最好的软件总是先出现在iOS设备上,数字内容的提供已经遍布各行各业。
像10年前微软和英特尔如日中天时一样,苹果这个封闭的系统也被指责竖起了新的互联网高墙。在乔布斯去世后,开源项目的领军人物Richard Stallman甚至说出了“我不希望看到他死去,但乐于看到他离去”这样的话。
但单纯指责乔布斯是个魔鬼,就如同将他视为上帝一样荒诞。我们生活在一个复杂的时代,乔布斯从来不是一个单纯意义上的工程师,他喜欢说自己“游走于技术和艺术的边界”,他最擅长的不是从无到有地去创造一样东西,而是将半成品——比如图形操作界面、鼠标、MP3、智能手机——重新组装、改头换面,使之变成最符合人类操作习惯的产品。
依然年轻的硅谷
乔布斯去世后,人们喜欢讨论谁是下一个乔布斯。得票最高的无疑是马克 扎克伯格——这个时代的IT英雄、2010年《时代》周刊年度人物,他的Facebook已拥有9亿用户。
是谁造就了扎克伯格和Facebook?
我们很难不想起AppleII,Macintosh,或者 Macbook Air,就像Windows95、WindowsXP和Windows7一脉相承,也很难不想起iPhone、Android和各种移动设备。它们是Facebook得以流行的基础,也是扎克伯格成长的源泉。当扎克伯格决定离开哈佛创业时,和那些前辈一样,他的目的地还是帕洛阿尔托。教他创业并且巧妙地摆脱风投限制的人是肖恩 帕克,上一波互联网风潮中的鬼才;Paypal创始人彼得 泰尔给了他50万美金用以初期起步;而马克 安德森则是他的导师、Facebook董事会成员。
回首Facebook爆发性增长的这几年,恰好是互联网接入方式越来越移动化和快捷的时期,个人电脑培育出的一代,又造就了互联网和移动这一代。如果没有iPhone,想在朋友聚会上拍下嬉闹的照片并与千里之外的家人分享,会变得繁琐许多,而Facebook这样的社交网络则让用户前所未有地黏住他们手中的iPhone。
这就是硅谷,公司与公司之间交错地盘旋上升,他们一起构成了一个新的、更透明也更扁平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们有自己的逻辑。而这些公司共同的助推器都是华尔街——资本与技术的结合让硅谷更高、更快也更强。
乔布斯和比尔 盖茨的故事让华尔街前所未有地热爱硅谷,像苹果、微软、思科、Google这样的大公司,让投资银行家看到了数十倍甚至上百倍获利的可能性。反过来,他们的热钱源源不断地流入这里,帮助那些小公司成就神话。现在,大学校园里最聪明的年轻人都喜欢去接近保罗 格雷厄姆,他的风险创业孵化器Y Combinator通过面试和比赛挑选出最具有创造力的年轻人和项目,给他们培训,同时供给他们一部分资金,他们则获得相应的股权。谁知道这些人里会不会有下一个乔布斯或者扎克伯格?这种项目有大量复制品,比如李开复的创新工场。
今年一个让人诧异的例子是,Color仅仅因为提出了一个看上去挺好的概念就拿到了41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这个数字能说明很多,比如或许硅谷又迎来了新的一波投资热潮。这看上去像个刺激的游戏,最新鲜的头脑、眼光和活力都在这个大熔炉里,如果你有运气、决心和伯乐,就能改变世界。
看上去,这和1970年代乔布斯与盖茨发迹的硅谷已经不再一样,但其实,大公司、小公司、CEO和极客们的故事只是换了一个版本。就连华尔街都得服从于硅谷的运转模式,他们大量购买非投票权股票,确保乔布斯这样的人才被董事会赶走的愚蠢故事不会再发生。
硅谷还是那么年轻。26年前,列维在他划时代的《极客:计算机时代的英雄》中这样定义那批年轻人:“他们在电脑上创造艺术和美。对他们的评价应该基于他们的极客行为,而不是基于学历、年龄、种族、地位等因素。另一个信念是,电脑可以为普通人提供权利,使他们不再相信权威,促进‘非集中化’。但我们认为,极客文化最核心的价值观是‘所有信息都应该是自由传播的’,尽管人们对这一观点存在争议。”
乔布斯、盖茨、佩奇、布林或者扎克伯格,他们在过去30年中一直践行着这些准则。尽管方式不同,但这些准则帮助他们征服了华尔街和商业社会,他们将个人的审美、趣味通过商业社会的准则变得大众化起来,让大众社会接受了硅谷的思维与创新方式。
在去年与列维的那次对话里,比尔 盖茨还说了这样一句话:“如今看这个行业变得这么老,感觉很奇怪。”他错了,从这点上说,他没有乔布斯看得清楚。2005年,在那场著名的斯坦福演讲中,乔布斯说:“没有人愿意死去……但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它也许是生命中最了不起的发明,因为它送走耋耄老者,给新生代让路。”
现在,他死了,而硅谷的新生代已经开始沿着他走过的路,继续走下去。
为什么中国出不了乔布斯 ?
如果中国不花点时间重新去改变这个文化,那我们教育出来的人,大部分都没有创新能力,不是没有这个智力,是没有颠覆的胆量,也没有这个环境和制度
周鸿祎(奇虎公司董事长) 口述
本刊记者 张欢 整理
成王败寇的文化没法创新
要论聪明,中国有很多人不会逊色于乔布斯;论市场的规模,中国的互联网和IT市场绝对是全球第一大市场,但为什么中国出不了乔布斯?
我觉得乔布斯的核心首先是创新,这是中国文化很难接受的。创新意味着失败的概率比较高,而中国人的文化里非常害怕失败。我们崇拜成功,鄙视失败,害怕失败。结果就是大家都去抄袭别人,让别人先走,然后再跟上,这样最保险。大家都愿意随大流,一块去做事,一块去做团购。但创新就要做别人想不到的事情,一定是少数派,要忍受寂寞和别人的嘲笑。
我认为,乔布斯今天能够得到很多中国人认可,还是因为苹果市值最高。这就跟政府只以GDP为标准一样。不改变这种文化,不可能追求创新。我们很多企业家只想着挣钱,挣很多钱,没有像乔布斯一样,想着去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东西,去改变世界。乔布斯的出发点和我们非常不同的。
中国企业本身没什么创新,更多的是通过抄袭、垄断,然后打压新生的力量,所以我一点都不怀疑以后中国互联网里出现一些市政、高速公路公司。
即使苹果市值没有今天这么高,我依然认为苹果是伟大的。像乔布斯这么创新的一个人,有所长必有所短,性格中有这方面的优点,一定就有那方面的缺点,问题是我们只看着乔布斯优点那一面。我们的文化里面能容忍有这种明显缺点的人吗?能容忍他这种直来直去的说话方式?
中国企业家发展起来以后,就把自己的棱角藏起来,把自己包装起来。但乔布斯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并不掩饰自己,他并不为别人活着,不是刻意去怎么样。他跟癌症较劲,跟自己原来的成功较劲,也跟原来的失败较劲。他就是直来直去,所以很多人受不了,但我认为这是一个真实的人,虽然他有时候脾气不好、独裁、像个暴君。这是一个缺点,也可以说是一个特点。如果他不计较,把什么都放得很松,可能对产品就不会这么精益求精,但要做出世界上最棒的产品,就得鸡蛋里挑骨头。
你能特立独行吗?
我们的文化还反对特立独行,反对与众不同,觉得创新的人是二百五,因为你不是在做大家一窝蜂去做的事。我们太在意别人的提议,我们每个人都活在别人的评价之中。但创新意味着你要比别人看得远,洞察力比别人强,大多数人理解不了,这时候评价可能是完全负面的,或者说完全不理解你的意思,这时候你能承受这种压力吗?你能特立独行吗?一般人做不到。
中国目前价值观是一种实用主义的价值观,或者叫一元化的价值观,就是管你坑蒙拐骗,只要销售高、收入好,就像很多地方政府只要GDP发展了就什么都好。
一个国家跟一个公司是一样的,不能搞一元化的标准。污染环境、浪费能源、破坏不可再生资源,这种GDP没有意义。一个公司如果只用数字衡量,那所有人都会去抄袭,因为抄袭、山寨、拷贝最省事。
对于那些创新但不成功的企业,应该一样承认他们的价值。美国非常崇拜这种白手起家的英雄。我们这个价值观不改不行。今天一个企业做得很大,我们往往会对他锦上添花,但其实创新往往来源于小企业。
我们总是不喜欢挑战和颠覆,实际上,创新在美国就是意味着小公司去颠覆大公司。苹果始终扮演挑战者的角色,但是挑战在我们的文化里往往显得咄咄逼人,显得没事找事。搅局者和破坏者,在我们的文化里全是贬义。
如果中国不花点时间重新去改变这个文化,那我们教育出来的人,大部分都会没有创新能力,不是没有这个智力,是没有颠覆的胆量,也没有这个环境。少数漏网之鱼可能也在成长过程中被扼杀掉了。中国缺乏创业环境和创业文化,如果有了这种文化,再加上中国这么大的市场,这么多的聪明人,我相信一定会出现乔布斯。
制度上该如何保证创新
中国人办创新型高科技公司,基本上都是从美国拿的钱。创业者团队规模很小,只有一帮人,在国内物化的环境里就不被重视。在硅谷,想法创意很多,只要被认可就有人愿意投资。
我们企业上市时,实际上盈利状况并不是很好,但到美国上市,人家需要的是未来的成长。中国上市是审批制,不是市场来决定你的好坏,是由少数人来决定。美国上市很容易,只要能找到承销商愿意帮你卖股票,投资基金愿意买,财务经过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就行。这对创新是鼓励的。
在美国上市,还有一个好处是与国际接轨,获得一个世界级资本市场的认可,有助于国际化业务拓展,包括在国际上的竞争和合作。虽然说我们创业板弄了很多公司包装上市,但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些创业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更喜欢干的是锦上添花,而创业者需要的是雪中送炭。
美国的银行也不会贷款给创新企业,因为没有任何可抵押的东西,所以这种企业发展一定是靠风投来支持。美国的风投已经非常成熟,他们对创业团队认可和尊重,比如投了很多钱只愿意当一个小股东。中国今天很多有钱的老板听说投资很热,拿点钱来投,投了就觉得这个企业是他的了,要控制这个企业。这种事情很多,背后实际就是社会的价值观和文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