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金发美女当然没有理会我们两个醉汉,远远地抛来一个妩媚的飞吻,算是答谢我们对她的赞美,然后扭动着年轻有力的腰肢走开了。剩下我们两个大男人相对会心一笑。
是。我点点头。
从哪里来的?他一边说着,一边向我这边挪近过来。由于活动幅度大,他脚前堆放的啤酒瓶被他踢倒好几支。他比我能喝多了。刚才我就一边喝一边数他的那些啤酒瓶。应该不止十瓶。
在北京读书的?我也是。他一副了然的样子。
僵局这样被打开,接下来自然会有很多话题。
就像我和他,我们是人,年纪相仿的两个男人,两个在感恩节的晚上不回家游荡在异国他乡陌生角落的两个男人,面对着眼前的秋湖水,一瓶接一瓶地,想要把自己灌醉。而在那一声嗨之前,我们坐在相聚彼此不到三米的地方,各喝各的酒,互不理睬。
你干嘛不回家?一个人在这边?他问我。
不是。家里人都在这边。我把脚边的一个小石子踢开。它在那里很久,我一直看它不顺眼。
我怎么会不知道这样简单的道理呢。四十几岁的男人,如果连这个还不知道,就真的是白活了。
就剩一个人了。他说。声音一下子落寞得像手里空着的酒瓶。
哦,离婚了。我接着他的话。
这样的婚姻在这边太多了。出来之后,很多人说,婚姻比国内时稳定。其实真的很难说。
婚姻这种事,跟人种国界没有关系。只跟人性有关系。或者跟命运有关。命运有高有低,婚姻就一样面临着起落。
贫穷和富贵,都是婚姻的试金石。有的人只能跟你共富贵,有的人只能跟你共患难。能够共你起起落落,始终没有脱出相伴的有效界限,那真的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人是经不起诱惑的,就像婚姻经不起波浪。
我老婆已经过世了。我啰嗦了一大堆之后,他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马上闭嘴。今天真的喝多了。我平常话不是这么多的,像个娘们。
老弟-----,他在称呼我,意味深长的感觉。我把头转过去,对着他,表示倾听。他应该有很多话要说。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所以我听到他老婆的事就一直闭嘴。他看起来还真的像一个痴情的男人。如今这样痴情的老公真是不多见了。夫妻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还能如此想念,也该知足了。这年头,什么都不能要求太多。
难过的时候喝酒人很容易喝醉。所以我对他说,你喝不少了,小心喝多了,回不了家。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雪。
他很无所谓地摇头,动作很大地摇头,一看便是高了。没事儿。他说。醉酒的人都说自己没事儿。
我老婆是被我害死的。当初她不让我回国,她不在乎钱多钱少,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开心。我在这边快闷死了。你知道这边的日子。后来她放我回去。她说,她不想看我痛苦,她只是怕这个家就这样散了。傻女人。她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她都看到结果了,还是把我放回去了。国内那个地方,你知道,这几年开放到什么程度。像我们这样没抵抗力的,回去了,就回不来了…….他的话匣子打开,就有点收不住了。
你包二奶,把你老婆给气死了?这样说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都是格格的样子,她的眼睛,她的嘴巴,她的笑,她的身体……明知不能再喝了,我还是忍不住又打开一瓶啤酒。
男人都是贪心的。女人总想像《活着》里来福的老婆那样,用几道菜来让男人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只是自己不去尝试,单靠别人的经验决定自己的享乐极限,未免太窝囊又太愚昧。
所以,无论女人有没有来福老婆的那种通透,男人,总是要自己把各式不同的菜式尝遍之后,才知道,原来,不同的蔬菜下面,真的压的都是相似的一块肉。
我们分开八年。对我来说是一转眼的事,对他们娘儿两个却是度日如年。开始她还经常催我回去,后来就厌倦了跟我争论,随我去了。儿子的心也跟着他妈越走越远。我其实一直想着,再过两年,赚够钱,享够福,我就回来陪他们,再也不分开。谁知道,她出车祸说走就走了。我欠她的啊……他长叹口气,把头深深埋进两腿之间,佝偻着腰板的样子,很有几分衰老。
我猜他在那里哭。我知道那种滋味。因为自己的过失,失去了再也找不回来的那种痛苦和煎熬。格格离开我以后,我每次想起她来,都心如刀绞。确切地说,心空空如也,比刀绞还难受。因为,心被她带走了。格格让我知道,什么叫做不可替代。
我?我回哪里去?我老婆那里吗?我想回去的那个地方,已经没有人等在那里了。我喝了一大口酒,不小心被呛住了,不停地咳嗽。
到底是男人。知音呐。我苦笑,咳嗽得更厉害。
说来听听。他掏出一根烟,点上,深深吸一口,吐出去,要不要来一根?他问我,好奇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悲伤。
我盯着他手里的烟好一会儿,风把烟味吹过来,我贪婪地深吸一口气,是云烟,我曾经最喜欢的。
不要,谢谢了。我吞了口唾沫,屏住呼吸,让那缕烟味慢慢飘过我的鼻孔,我的嗅觉里,又开始弥漫着格格那熟悉的体香。
格格不喜欢我抽烟,她说她不喜欢烟味,她更不喜欢尼古丁把我的身体搞垮。你要好好地跟我长长久久。格格每次这样说的时候,神情都很认真,一开始我总是笑她傻瓜,后来不能不被她的认真感动。格格是真心对我好,我知道。那么多年,除去结婚,这是她跟我提的唯一一个要求。
我一直都没有跟老婆说,我最喜欢的是云烟。格格知道。我的事,里里外外的,格格都知道。很奇怪,认识格格的时候,我跟老婆结婚十几年了,她对我的内心一点都不了解。她给了我非常好的物质基础,以为这样就是爱了。这是她的爱。我要的,她给不了我。所以在见到格格的那一霎那,我就有一种直觉,眼前这个穿着蓝底白花旗袍,端庄秀美的女孩一定会跟我有故事。
我爱上格格的同时,格格也掉进了我的温柔陷阱。我没有真的想过,比我年轻十几岁的格格会安安心心地陪伴了我十年的时间。如果让我回头想,只有跟格格在一起的这十年,才是生活。格格让我体验到了人世的美好。我是那么疯狂地爱她。格格也说,她在透支一生的爱情。这样说的时候,格格清秀的脸上就会划过一丝忧郁的神情,不过,转瞬即逝。
我当时愣在那里。格格从没有提到过结婚,所以,我也从来没有想过离婚。离婚,对我来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我不爱老婆,不过,她也没有什么大错。我一个穷小子能有今天,全靠老婆一家人的提携。我不可能做个过河拆桥的小人。还有两个孩子,都是我的心头肉。我的父母吵了一辈子架,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让我的孩子能有一个完整和美的家庭。
这样不是挺好吗?我们不是已经在一起过了十年了,跟夫妻有什么区别。那张纸就那么重要?我避开格格的眼睛说。
格格看着我的表情,没有再说什么,以后也没有再提。只有一次,格格说,我们在一起十年,她为我做掉三个孩子,一个孩子算一世,三个孩子,她已经还了我三生三世的情缘。那天,是感恩节。我们在一起疯狂的缠绵,格格从未有过的温柔。只是偶尔,她会提醒我,小心,别碰着了孩子。我说,不是要做掉吗?格格幽幽地说,我希望他在我肚子里一分钟,我就给他一分钟的呵护。
第二天下班,我照列先到格格的住处,只看到格格的一张字条:张伦,我走了。别来找我。你找不到的。再见了,我的爱人,保重。
我一下子蒙了。格格走了。头天还好好的,今天她就走了。没有任何征兆。
格格什么都没有带走,房门钥匙,汽车钥匙,存折,都安安静静地躺在桌子上,像在沉沉地思念它们的主人。
那段时间,我真的要疯掉了。
有人说,相爱一场,如果女人离开时,什么物质的东西都没有带走,那么她一定是把男人的心带走了。
真的是这样。格格把我的心带走了。我没有心了。我才知道,这个世界无论多大,有那么一个你深爱的人在那里,你拥有她,就等于拥有了世界。失去她,也等于被世界抛弃。
我说,还是用《活着》里来福老婆那几道菜来说吧,虽然知道不同的蔬菜下面是相同的一块肉,不过,有的人,一辈子追求的就是盖在那块肉上面的蔬菜。有人爱吃黄瓜,有人爱吃萝卜,我喜欢白菜,小白菜。格格就是我找到的我最喜欢的小白菜。可惜,我把她弄丢了。
我喝干酒瓶里的酒,突然很想像在大学时那样把喝空的酒瓶向天上抛,不去管它落在什么地方。最终,我还是忍住了,把它规规矩矩地放在我的脚前,那七八个空酒瓶中间。
你喝成这样怎么开车?他大着舌头问我。
我就住前面那公寓。我指给他看。那是我买给格格住的。格格喜欢湖面的风景。格格走了三年了,这房子我一直不舍得处理掉,一切都保留着格格在的样子。我总是抱着一线希望,或许有一天,我推开门,会看见格格像从前一样坐在沙发上,轻轻柔柔地冲我笑。
他摆摆手,不远,我坐地铁回去。我要在这儿再待会儿。陪我老婆待会儿。我老婆活着的时候最喜欢来这里吹风。
你儿子呢?我记起他还有一个儿子。
上大学了,翅膀硬了,压根儿不把我这个当爹的放在眼里。为他妈,他都快把我当仇人了。算了,不说了。你那三瓶酒不喝了,我帮你喝掉吧。浪费了可惜。他指着我剩下的没开的三瓶啤酒说。
随便。还喝,小心回不了家。我没有回头,冲他挥挥手再见。我赶着回去等格格回来。
格格并没有像我每次做梦那样,在我醒来时,躺在我的怀中。三年里,我每天都是这样盼望着醒来,然后开始失望的一天。
我昏昏涨涨地下楼,想去楼下的小plaza去买杯热咖啡和热狗充饥。
真的下雪了。今年天冷得出奇。我缩着脖子,经过昨天跟那个人聊天的地方,看见有群人围成一圈,我好奇走过去看,是他,昨天的那个男人。半躺在湖边的长椅上,身上盖着一层厚厚的雪花,一只手还握着酒瓶,倾斜的瓶口处,挂着一根细细的冰棱。
然后我的手机响了,是老婆打来的,起来了吗?她问。我哼一声,算是回答。今天晚上几点回来?老婆以为我在附近的一个城市加班。每当我想格格的时候,我就找个借口在这里过一夜,就好象在这里陪了一夜格格。
是,今天晚上就回去。做好饭等我。我没有再多说,挂上电话。穿过人群,继续向前走。
这个城市,每天都有生离死别。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生不如死的时候,死亡就是一种最好的解脱。
抬头看看天,依旧苍茫茫的灰。
很多事,人都是无能无为的。比如还是秋天,就已经开始下雪了,比如我还活着,灵魂却早已经被上帝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