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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的双重价值 ---兼谈艺术的不可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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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文中“艺术”一词指包括绘画,音乐和诗歌电影等等一切艺术类别,而在英文的一般运用中则主要指视觉艺术,并且是指纯艺术风格的视觉艺术,如绘画和雕塑等。本文中“艺术”一词兼用这两者的习惯,在主要指视觉艺术的同时,也兼指其它一切包括在“纯艺术”范畴的艺术形式,如诗歌,音乐等等。)

 

1。艺术作品的双重价值:技术和艺术

任何一件艺术品,都包含两方面的价值:技术价值与艺术价值。技术价值是针对在一件作品中艺术家所采用的方式方法而言(技术的娴熟程度),艺术价值是针对艺术家在作品中注入和传递的主观因素而言,如情绪,观念和思想等等(虽然观念和思想在我个人对纯艺术的理解中几乎不占有任何重要位置,但它们的确是从属于和技术价值截然分开的主观因素范畴)。

在视觉艺术中,技术价值大致包括以下两方面的意义:1。对现实的再现技巧,即绘画中的写实技巧;2。对材料的掌握。比如油画和水彩画的材料就非常不同,在运用时的技巧也不同。欧洲从文艺复兴开始到印象派时期的绘画都具有非常高的技术价值,因为这个时期的所有作品,由于透视,光影,人体解剖等等学科都趋于完善,所以都具备非常逼真的现实主义效果。而在材料的运用方面,油画也从文艺复兴开始后渐渐成熟起来,给写实的表现创造了条件。所以在写实技巧方面,欧洲在从文艺复兴时期到印象派这一段时间的美术作品无可争议地具有非常高的价值。

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则是个非常模糊和主观的概念,其标准也是变化万千,各说不一,并且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曾经,艺术完全是随心所欲,毫无标准的;曾经,技术价值几乎完全成了唯一的标准;曾经,艺术作品的思想性被看成高于一切;曾经,技术价值又被贬低到毫无价值的地位。所以,对艺术价值的争论似乎是最无效益的,对艺术价值的定义,也是历史上最主观最武断的,基本上是100%因人而异。如果说艺术作品的艺术性其实就反映了艺术的无标准性,此话并非夸张。

然而无论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如何因人而已,有一点却是没有争议的:艺术的独创性。这个词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创造性和独特性。之所以艺术的“创造”区别于工厂的“生产”,之所以艺术作品是“作品”,而不是“产品”,就在于艺术作品既有着和产品一样的“创造性”(从无到有的过程),又有其不可复制的“独特性”(相对于“产品”的批量生产性)。所以叫“独创性”。任何一个抄袭别人的艺术家,任何一件没有独特风格的艺术作品,都绝对不会得到最终的价值认可。所以,这个“独创性”是艺术史上(尤其现代艺术中)最重要的价值标准。

另外,以上的“技术”和“艺术”价值也和可以和艺术的“形式”与“内容”相比较:“技术”可以基本(只是“基本”)等同于“形式”,“艺术”可以基本等同于“内容”。然而在越是主观和抽象的艺术中,前者(“技术”和“形式”)越是接近于后者(“艺术”和“内容”),以至于完全等同。

 

2。技术价值和艺术价值之间的关系

虽然艺术作品的这两种价值之间并非截然分开没有关系的,但两者却不一定是像很多人理解的成正比地增长的,即:技术越精,艺术价值就越高。很多艺术家具备非常真实地描绘自然的技巧,但他们的作品除了像和照片一样对自然的拷贝之外,没有任何主观内涵,而某些技巧并不那么娴熟的艺术作品(如梵高的作品),却具备强烈的独特语言,成为历史上不可取代的杰作。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把“技术”不只是简单地看成写实主义的技术,而看成艺术家表达自己的独特“语言”,那么,又的确是技术越成熟,艺术性越高。以欧洲现代艺术为例,很多画家在早期的技巧多为写实,自我风格并不明显,所以虽然在传统技巧上很娴熟,但在表现自我的“技巧”上并不自如。然而随着个性的成长,这个表现自我的“技巧”(风格)上越来越成熟,所以他们的作品的艺术性也越来越强。除极少数没有经过传统训练的艺术家以外,几乎所有画家的艺术生命历程都证明了这一点。

中国古代的士大夫艺术,按西方的传统技术为标准来看,是非常“拙劣”的,然而在艺术性上(个人认为)却是非常成熟的。中国画只在“个性表达”这一点上逊色于西方现代艺术,而在艺术的“纯粹性”上,即艺术不是思想的“附庸”而是独立的感性语言这一点上(这一点也是西方现代艺术的最主要的追求之一),中国的艺术,一直是处在“纯艺术”的高度,从来没有落入理性的“误区”(这和中国人的非理性思维传统关系很大。虽然“非理性”这一点在思想意识形态上使中国落后,但却使中国传统艺术大受其益)。

之所以说中国士大夫艺术在“个性”上逊色于西方艺术,除了中国文化对个性的压制的特点以外,还在于中国画有着一整套严格规范的技巧系统,限制了艺术家的个性表达。中国画的这个技巧系统是源于中国画的特殊材料限制,导致艺术家在材料运作时“为所欲为”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艺术家的个性都或多或少地被掩盖在技巧所规定的效果范围内。比如画竹,任何一个中国画家画竹都必须遵循中国画材料-水墨所规定的技法才能做出一定的视觉效果,所以画出来都有一定风格限制。然而,中国画中并非完全没有个性的存在(比如明末清初的石涛和八大山人,两者就有非常明显的风格不同),只是这个个性存在被掩盖在看似相同的风格中,需要一定的“眼力”才能辨认。

不过,无论如何,中国画材料对艺术家的限制是很明显的,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画难以发展的一个巨大障碍。西画的材料能创造出各种不同的视觉效果,给人的个性表现提供广阔的空间,的确是一个真正热爱绘画艺术的人的最佳选择。

另外,这个材料对风格的限制的“缺陷”同样也存在于中国音乐中。古代乐器的音质都非常特别,音域也不如西洋乐器开阔,所以其表现力相对贫乏。当然这个特点同时可以被看成是中国传统音乐的特点,或者“优点”,因为它能创造出一种独特的旋律和音质效果。但无论如何,由于中国古代乐器的“表现力”受限制,所以很难有继续发展和创新的可能。

 

3。艺术价值的绝对“权威性”,技术价值的次要性

很多人轻易地把艺术作品的技术价值当成艺术作品的全部价值。拿弹钢琴为例,一个钢琴弹得娴熟的演奏家很容易被一般人理解成为“音乐家”,然而这两者却有“质”的不同:一个技巧娴熟的演奏家可能根本不能写作出任何独特的音乐作品。所以如果从“创造性”- 这个艺术的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来看的话,这些单纯的演奏家都不能算是真正的音乐家。当然,有很多演奏家能把大师的作品的原始创意再现得非常准确,或者甚至富于新意,但无论如何,演奏家终归是在“再现”别人的作品,和作曲家有本质的区别。再拿绘画为例,一个能把对象画得和照片一样真实的画家也最多只能使画匠而已。所以,技术,永远不可能成为衡量艺术作品的首要标准,更不能成为唯一标准,艺术作品的最重要标准,甚至“唯一”标准,永远应该是其“艺术价值”。

然而,艺术的魅力和“问题”,都正是出现在这个“艺术价值”上,因为如前面我已经提到,它几乎是一个完全没有标准的概念。这个“艺术性”,其实就是艺术的“无标准性”,而这个无标准性,导致了很多真正的艺术家的作品得不到承认,也同时导致很多“无价值”的作品被市场炒作成“杰作”。这,是艺术的无奈。然而,尽管无奈,我们仍然需要认识到这一点,即:艺术的非理性和无标准性,才正是艺术的真正价值(魅力)所在。人,曾几何时萌发了理性,习惯了用理性的标准来衡量一切,导致了力图在艺术中寻求一种可以被测量的标准的习惯,而这个习惯其实从一开始就是完全错误的(注:从这个意义上看,西方的理性主义艺术实际上是“误入歧途”。不过也正因为这个“误入歧途”,西方人以比东方人更为坚定的态度再度回到了感性)。理性,永远不是人性的全部性质。艺术,永远是不可以被理性测量的。也正因为艺术的非理性,不可测量性,艺术,才能填补我们理性的不足,使人性达到圆满。

 

4。艺术的“个人化”导致艺术的“平凡性”

 如果我们认同本文一开始给艺术价值的定义 - “艺术家在作品中注入和传递的主观因素”,我们就不难看出,艺术是非常个人化的,即:艺术表现从动机到目的,都是以个人的需要为轴心的。而之后我们也谈到艺术的“独特性”之重要。所以,真正的艺术家永远是为自己而创作。那么,为什么还有博物馆的存在呢?我认为这是人类对艺术的需要和尊重。但这个需要和尊重,是发生在艺术作品诞生之后的事,而不是和艺术创作本身相关的因素。一个为了出名,或者立志要让自己的画进博物馆的人,或者立志要“为人类”而创造艺术的人,永远不可能创造出真正的艺术作品(或只能创造出虚假的“艺术品”)。

而正因为艺术是个人的,所以艺术也同时是平凡的。当一个平凡业余画家画出了让自己心满意足或者心潮澎拜的作品时,这件艺术作品就已经完成了其艺术使命了。从这个意义上看,艺术其实是没有高低之分的。事实上,在民间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业余艺术家创造出非常不一般的艺术作品。这些民间“艺人”,一是没有机会成名,二也是不在乎成名,因为他们在创作的过程和结果中自己就已经非常满足了。

那么,为什么历史上还是有大师的杰作流传千古?我认为原因是多重的。其一,是前面提到的,人类有着对艺术和美的需要和尊重,所以有了艺术市场和博物馆的存在;其二,是机遇。有些画家是因为市场需要或市场炒作而出名,有些艺术家的作品却不能得到市场的承认而被忽略。这些被忽略的“大艺术家”,我个人认为历史上可能是数不胜数;其三,是作品中的“共性”(相对于我前面提到的“个性”)。在出名的艺术家中,那些真正有价值的作品(相对于出名了的但却是虚假的“艺术品”),是因为他们除了“个性”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的“共性”,所以这些作品能激起观众的共鸣。当然,之所以这些艺术家的作品体现共性,我个人认为绝非艺术家们刻意追求的结果(象前面提到的那样“为人类而创作”),而是这些艺术家自身的个性内涵之丰富所致。所以,一个内心世界丰富的艺术家,创造的作品自然是内涵丰富的,富裕感染力的,而一个个性单调的人,再怎么追求“深刻”,再怎么宣泄自己的“激情”,也无法创造出感动他人的作品。所以真正的大师们,无论他们的作品能引起多少人的共鸣,他们唯一努力做过的,就是尊重自己的感受。

 

5。“技术”的可学性,“艺术”的不可学性

      认为艺术可学的人,大凡都是把艺术的技术价值看成艺术的唯一衡量标准,而忽略了,或者根本不知道“艺术价值”的存在。艺术作品的技术部分因其“系统性”和“理性”,所以是可传授的,也就是可学的。任何一个有起码的智商的人,不需要“艺术细胞”,都能学会写实的技巧,画出像样的写实作品,或者弹一手流畅的钢琴。而智商越高的人,学起来越快,技术就会越娴熟。达·芬奇就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所以他的绘画非常细腻写实,在当时是非常令人震撼的“技巧”,但其艺术部分的价值,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可争议话题。

艺术的艺术部分,却因其“非理性”的特点,成为不可学习的。就像有些人天生味觉超常敏锐一样,有些人对色彩,对形,或对音乐的旋律等的领悟超出了其他人。这些对艺术形式超级敏感的人,就是真正禀赋艺术天才的人。这些人,无论他们是否可以很快地掌握传统的技巧,他们都能够在音符,色彩和线条等这些艺术形式中感受到其与自身生命的共鸣,即:在艺术活动中得到极大享受,从而创造出富于个性的作品。

再比较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的作品。两者都有坚实的写实技巧,但达·芬奇的作品理性而冷漠,米氏的作品激情而富于生命力。据说达·芬奇对米氏持有的强烈的嫉妒心,如果这个传说是真实的,我个人认为就是因为芬奇看出米氏作品中透露出的那份自己所不具备的真正艺术天赋。

虽然说艺术天赋不可学,但人在艺术方面的灵感却有可能或多或少地在后天的生活经历中被削弱甚至抹杀。所以有些人在很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潜能,重新从事艺术,大器晚成,这样的例子也举不胜举(梵高,高更都是例子)。而一个好的艺术教育家,除了技术的传授以外,最要的,就是启发学生发现自己的潜能。当然,如果学生真的没有潜能,再怎么启发也是没有用的。

 

综上所述,在艺术作品的双重价值 - “技术价值”与“艺术价值”中,“艺术价值”始终是最重要的。而这个最重要的标准由于其“个人性”和“独特性”,导致了“无标准性”和“平凡性”- 所有的艺术作品,都是因艺术家自身的需要为动机和目的而创作的。所以一旦一个人创造出了自己所以喜爱的作品,无论此人是著名艺术家,还是无名的普通人,这些作品都算是完成了其“艺术使命”,都是艺术“杰作”。由此,一个家庭主妇在兴致所至时信手涂抹出来的绘画,和博物馆中作品,其间并无“质”的差别。

分析了艺术作品的价值之后,笔者还认为,艺术,这个人类精神劳作本身的价值,或者说艺术的本质,其实还不在于作品 - 不管是其数量还是质量,而在于享受生命和感受美。因为艺术,就是我们的生命的体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本身,才更是一件我们永远无法超越的“艺术杰作”。有了这个理解,我们才能真正懂得何谓“人人都是艺术家”,何谓“人人平等”,才能理解到,只要一个人能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每天都为全新的日出和日落而惊叹,每年都为四季变幻的大自然而称奇,那么无需绘画弹琴,这个人就是真正的“艺术家”,这个人就在艺术的“实质上”和“大师”们站在同一个高度。

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的名言可谓道尽人间至理,千古不逊!

云易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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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候知凡!好久不见,盼一切都好!
知凡 发表评论于
云易,你的理解真成熟。。。很多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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