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追查AWW最近接收的众多来历不明的“捐款”,并课征税金!

兵者,国之大事也;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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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和事老问了一个非常有技术含量的问题:

“(AWW)接受的‘捐款’是否也应该交税?”

答案是肯定的:要!

建议TG彻底调查一下AWW究竟从何人、何处,接收了多少“捐款”(类似于CIA的活动经费),然后比照相关税法和税率,课征相应的税款。。。

如AWW本人狡辩,非要把“捐款”说成“借款”,那也与事无补,谁知道其中有什么猫腻。

可灵活地一并按照“捐款”或“资助金”来处理。。。

如此一来,AWW接收的“捐款”越多,TG财政收入就越多,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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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简单地对国内税法作点儿说明。

在税法上,对待“借款”和“捐款”是有区别的。

要是借款,看究竟是谁借的。若是企业借给的,要缴纳营业税;若是个人借给的,借款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有好处的话。)

也就是说,谁要是借给AWW钱,他都有可能会成为课税对象。

另外,借钱往往是说不清,如果有类似借条或借据什么的就容易追查多了。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将按照捐款或资助金处理。

要是捐款或资助金,作为接受方的AWW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可参考相关的税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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