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
(男人 + 女人 + 孩子 + 父母)==家庭
西方的以“女拳”为基础的婚姻定义为:
(女人+[孩子+政府])+ 男人-父母 = 家庭
西方男人不原意结婚,也不想要孩子,因为是孩子首先是“属于社会”的,父母只有责任,没有权力。
可见中华婚姻的民主性,和先进性。
因为任何一个先进的制度 都是 责任和权力相连的,是具有广泛的包容性的。
而西方的婚姻制度的问题在于,政府把女人+孩子 作为的主体,
男人成为了“精子和金子”提供者的地位,
更把父母排除在家庭的定义外。。